黄于郊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黄于郊(?—?),字君麟,号复初[1]浙江湖州府长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浙江乡试举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通政司观政,初授恩县知县,三十五年调叶县,三十八年丁忧。万历四十年(1612年)升工部主事,管节慎库,四十四年荆州抽分,升员外,本年升郎中,管理三山。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升广东参议[2],天启元年(1621年)调广西提学参议[3],二年升广东海北道副使[4]

参考文献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黄于郊,复初,己卯三月十二日生,庚子科,通政司政,乙巳授恩县知县,丁未调叶县,庚戌丁忧,壬子升工部主事,管节慎库,丙辰荆州抽分,升员外,本年升郎中,管理三山,己未升广东参议,辛酉调广西提学参议,壬戌升广东副使。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七十九》:万历四十七年二月,升工部郎中黄于郊为罗定参议。
  3.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五》:天启元年正月,改广东布政使司右参议黄于郊为广西布政使司右参议提督学政。
  4.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十八》:天启二年正月,升广西布政使司右参议黄于郊为广东按察司副使分守海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