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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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考虑
条目名称
命名常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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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
草案 |
其他相关规则 |
关于案件的条目应根据负责审理该案的司法管辖区所订定的判例引注惯例而命名。然而,那些因所涉人员或罪行(而非案例所开创的法律先例)而值得注意的刑事审判,应以“(被告人)审判”或其他常用且可辨认的名称命名。
条目内容
法律大类
- 关于法律大类(broad areas of law)的条目(如侵权行为)应包含对现有法律和其发展的概述。
- 避免以过度专门术语的方式编写。
关于特定案例
- 以引言开首,说明为何该案例适合写入百科全书。它对社会有何影响?相对于同年其他案例而言,它有什么条件能够突围而出?
- 以相当通俗的语言撰写的摘要(供非专业读者参阅),随后或会有更仔细的概述。对于那些不阅读整个阅读的读者而言,这就足以作为一个开始。
- 法律细节,供那些需要更好地了解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法院如何得出决定的读者参阅。
关于特定概念
格式
法官名称
引用与参考
引用格式
虽然条目内并没规范引用格式(参考wp:CITEVAR),但对于案例、判例法,或使用大量判例法的主题而言,编者应使用审理该案件或适用于该法律主题的司法管辖区的引用格式。
引用法律材料
指引
下述指引在不少司法管辖区中均有帮助:
- 一般而言
- 当一手和二手资料均可存取时,二者应予以引用。虽然一手资料更为“准确”,但二手资料提供更多背景,对普通人而言亦更为容易。当一手和二手资料在事实上有冲突时,应优先考虑一手资料。
- 当案例刊于某一官方法律报告(如《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报告》)时,编者应引用该官方报告上的案例版本。
- 案件名称需以斜体展示,如凯利诉阿锐巴软件公司案所示。(判例引注或法律报告资讯则以标准字体形式展示。)
- 如可能,应避免使用引用信号(citation signal)。维基百科不建议编者使用“Id.”、“supra”和“infra”字眼,皆因这些均为指向另一脚注的内部跨参考信号(internal cross-reference signals)。这是因为任何参考资料均可被编辑或修改,并会使渲染后的跨参考信号变得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