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驻外机构列表
中华民国驻外机构列表依《驻外机构组织通则》规定,包含中华民国外交部派驻邦交国、非邦交国、区域组织、国际组织之机构。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派驻港澳地区之机构,则按照《大陆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准用驻外机构的规范。前述驻外机构亦统称为驻外单位或驻外馆处、外馆。
截至2024年11月,共有115间驻外机构,其中包含12间大使馆与1间总领事馆,以及大陆委员会的驻港与驻澳办事处。
历史
大陆时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职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正式成立。其后的1月11、17和19日,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王宠惠三次发表对外宣言,吁求各国予以外交承认,但直至南北议和结束,袁世凯于1912年3月10日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并无任何国家承认南京临时政府[1]。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东交民巷的各国外交使团尽管与其往来频繁,但迟迟不肯给予公开承认。直到1913年4月8日,巴西才成为首个宣布承认北京临时政府的国家。其后,秘鲁于4月9日,美国、墨西哥和古巴于5月2日宣布承认北京临时政府。1913年10月6日,袁世凯经过选举成为首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北洋政府正式成立,英国、日本、俄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匈牙利、葡萄牙、荷兰、比利时、丹麦、西班牙和瑞典13个国家宣布承认新政府,清朝政府派驻各国的全部外交代表机构正式为中华民国政府所继承[2]。
台湾时期
1949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由于第二次国共内战失利之关系,政府从首都南京迁移至台湾台北。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为“中国”席次的合法代表前,当时为中国席次代表的中华民国代表愤而离席,最终联合国中国席次由北京代表“取代”台北代表,即《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加上1979年起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后不再正式承认中华民国,此后中华民国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中国”外交政策而逐渐失去国际上大部分国家的正式承认,而成为未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目前与12个国家有大使级的官方外交关系,其中有11个国家是联合国成员国以及1个观察员国。
中华民国为与非邦交国家保持政治、经贸交流,因而设立非正式外交代表机构,其首长仍由中华民国外交部派驻,负责事务相当于邦交国大使馆及领事馆所有业务,包括发放护照、签证及民间援助、贸易、文化和经济交流等业务,驻外机构名称为“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或办事处。相对的大部份国家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台北保持设立代表处;目前有设立驻外大使馆与代表机构的国家和组织共有71国(含比利时兼驻欧盟,但不包括世界贸易组织)[3],以及香港与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4][5]。“代表处”的地位类似于大使馆[注 1],“办事处”则类似于领事馆。
为配合组织改造,依中华民国立法院于2012年1月20日通过、经总统令公布的《驻外机构组织通则》,规范外交部和其他中央政府部会驻外机构组织编制,并自9月1日开始将驻外人员之行政职称统一以正式官衔订定,驻外机构(大使馆与代表处)之馆长均称大使,解决原先大使馆、总领事馆、代表处、办事处人员职称复杂、容易混淆的问题。[注 2]
由于香港、澳门两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之特殊情况,法理上仍属于中华民国领土,故依《香港澳门关系条例》,驻港澳代表处的主管机关为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而非中华民国外交部。
驻外机构组织架构
依《驻外机构组织通则》规定:[9]
- 大使馆、代表处:派驻大使和公使。
- 代表团:派驻常任代表和副代表。
- 总领事馆、领事馆和办事处:派驻总领事和领事;副总领事和副领事。
大使馆及总领事馆
美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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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所在城市 | 外交机构 | 馆长 | 兼辖国家或属地 | 网页 | 双边关系 |
伯利兹 | 贝里斯市 | 中华民国驻贝里斯大使馆 | 大使:徐俪文 | ※ | 双边关系 | |
危地马拉 | 瓜地马拉市 | 中华民国驻瓜地马拉共和国大使馆 | 大使:张俊菲 | 哥斯达黎加 多米尼加 萨尔瓦多 洪都拉斯 尼加拉瓜 巴拿马 |
※ | 双边关系 |
海地 | 佩蒂翁维尔 | 中华民国驻海地共和国大使馆 | 大使:胡正浩 | ※ | 双边关系 | |
巴拉圭 | 亚松森 | 中华民国驻巴拉圭共和国大使馆 | 大使:韩志正 | ※ | 双边关系 | |
东方市 | 中华民国驻东方市总领事馆 | 总领事:张俊彬 | ※ | |||
圣基茨和尼维斯 | 巴士底 | 中华民国驻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联邦大使馆 | 大使:林昭宏 | 安地卡及巴布达 牙买加 安圭拉 英属维尔京群岛 开曼群岛 蒙特塞拉特 圣尤斯特歇斯 萨巴 荷属圣马丁 法属圣马丁 圣巴泰勒米 |
※ | 双边关系 |
圣卢西亚 | 格罗艾勒特 | 中华民国驻圣露西亚大使馆 | 大使:陈家彦 | 巴巴多斯 多米尼克 马提尼克 瓜德罗普 |
※ | 双边关系 |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 金石城 | 中华民国驻圣文森国大使馆 | 大使:范惠君 | 格瑞那达 圭亚那 苏里南 千里达及托巴哥 |
※ | 双边关系 |
大洋洲 | ||||||
马绍尔群岛 | 马久罗 | 中华民国驻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大使馆 | 大使:夏季昌 |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 ※ | 双边关系 |
帛琉 | 柯罗 | 中华民国驻帛琉共和国大使馆 | 大使:黎倩仪 | ※ | 双边关系 | |
图瓦卢 | 富纳富提 | 中华民国驻吐瓦鲁国大使馆 | 大使:林东亨 | ※ | 双边关系 | |
欧洲 | ||||||
圣座[注 3] | 罗马[注 4] | 中华民国驻教廷大使馆 | 特任大使:李世明 | 马尔他骑士团 | ※ | 双边关系 |
非洲 | ||||||
斯威士兰 | 墨巴本 | 中华民国驻史瓦帝尼王国大使馆 | 大使:梁洪昇 | 莫桑比克 | ※ | 双边关系 |
代表处及办事处
中华民国外交部明定代表处设大使、公使(对外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称处长、副处长)。[注 2]
亚洲
大洋洲
大洋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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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所在城市 | 外交机构 | 外交人员 | 兼辖国家或属地 | 网页 | 双边关系 |
澳大利亚 | 坎培拉 | 驻澳大利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大使:徐佑典 | ※ | 双边关系 | |
布里斯本 | 驻布里斯本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范厚禄 | ※ | |||
墨尔本 | 驻墨尔本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吕明泽 | ※ | |||
雪梨 | 驻雪梨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吴正伟 | ※ | |||
斐济 | 苏瓦 | 驻斐济台北商务办事处 | 候任大使:周进发 | 基里巴斯 瑙鲁 汤加 瓦努阿图 萨摩亚 新喀里多尼亚 法属玻里尼西亚 瓦利斯和富图纳 |
※ | 双边关系 |
新西兰 | 威灵顿 | 驻纽西兰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大使:欧江安 | 库克群岛 纽埃 |
※ | 双边关系 |
奥克兰 | 驻奥克兰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陈咏韶 | 法属玻里尼西亚 | ※ | ||
巴布亚新几内亚 | 摩斯比港 | 驻巴布亚纽几内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大使:王北平 | 所罗门群岛 | ※ | 双边关系 |
欧洲
非洲
非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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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政权 | 所在城市 | 外交机构 | 外交人员 | 兼辖国家或属地 | 网页 | 双边关系 |
科特迪瓦 | 阿必尚 | 驻象牙海岸台北代表处 | 公使:辛继志 | ※ | 双边关系 | |
奈及利亚 | 拉哥斯 | 驻奈及利亚联邦共和国台北贸易办事处 | 公使:刘翼平 | 贝宁 布吉纳法索 喀麦隆 科特迪瓦[注 6] 冈比亚 加纳 利比里亚 塞拉利昂 |
※ | 双边关系 |
索马利兰 | 哈尔格萨 | 台湾驻索马利兰共和国代表处 | 大使:罗震华 | 吉布提 衣索比亚 肯尼亚 乌干达 |
※ | 双边关系 |
南非 | 普利托利亚 | 驻南非共和国台北联络代表处 | 大使:廖文哲 | 安哥拉 布隆迪 博茨瓦纳 科摩罗 厄立特里亚 肯尼亚 赖索托 马达加斯加 模里西斯 马拉维 卢旺达 塞舌尔 索马里 坦桑尼亚 乌干达 尚比亚 辛巴威 |
※ | 双边关系 |
开普敦 | 驻开普敦台北联络办事处 | 总领事:陈莹莉 | 纳米比亚 | ※ |
美洲
美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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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所在城市 | 外交机构 | 外交人员 | 兼辖国家或属地 | 网页 | 双边关系 |
阿根廷 | 布宜诺斯艾利斯 | 驻阿根廷台北商务文化办事处 | 大使:谢妙宏 | 乌拉圭 | ※ | 双边关系 |
巴西 | 巴西利亚 | 驻巴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大使:廖志贤 | ※ | 双边关系 | |
圣保罗 | 驻圣保罗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冯光中 | ※ | |||
加拿大 | 渥太华 | 驻加拿大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 大使:曾厚仁 | ※ | 双边关系 | |
多伦多 | 驻多伦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陈锦玲 | ※ | |||
温哥华 | 驻温哥华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刘立欣 | ※ | |||
蒙特娄 | 驻蒙特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陈珮莹 | 圣皮埃尔和密克隆 | ※ | ||
智利 | 圣地牙哥 | 驻智利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公使:刘聿绮 | 福克兰群岛 | ※ | 双边关系 |
哥伦比亚 | 波哥大 | 驻哥伦比亚台北商务办事处 | 公使:桂志芸 | 古巴 巴拿马 委内瑞拉 |
※ | 双边关系 |
厄瓜多尔 | 基多 | 台北驻厄瓜多商务处 | 公使:廖鸿达 | ※ | 双边关系 | |
墨西哥 | 墨西哥城 | 驻墨西哥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大使:郑正勇 | ※ | 双边关系 | |
秘鲁 | 利马 | 驻秘鲁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公使:张幼慈 | 玻利维亚 | ※ | 双边关系 |
美国 | 华盛顿特区 | 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 特任大使:俞大㵢 | ※ | 双边关系 | |
洛杉矶 | 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纪钦耀 | ※ | |||
亚特兰大 | 驻亚特兰大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王翼龙 | ※ | |||
波士顿 | 驻波士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廖朝宏 | ※ | |||
芝加哥 | 驻芝加哥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类延峰 | ※ | |||
休士顿 | 驻休士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萧伊芳 | ※ | |||
丹佛 | 驻丹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黄世昌 | ※ | |||
迈阿密 | 驻迈阿密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周启宇 | 巴哈马 多米尼加 波多黎各 美属维尔京群岛 百慕大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
※ | ||
纽约 | 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李志强 | ※ | |||
旧金山 | 驻旧金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赖铭琪 | ※ | |||
西雅图 | 驻西雅图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甄国清 | ※ | |||
檀香山 | 驻檀香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林晖程 | 美属萨摩亚 巴尔米拉环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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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岛 | 驻关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 总领事:刘嘉平 | 北马里亚纳群岛 | ※ | 双边关系 |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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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贝里斯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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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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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教廷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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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史瓦帝尼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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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东方市总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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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泗水台北经济贸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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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约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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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缅甸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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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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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驻大阪经济文化办事处福冈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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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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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法国台北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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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义大利台北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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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荷兰台北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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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瑞士台北文化经济代表团(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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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英国台北代表处(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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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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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驻索马利兰共和国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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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南非共和国台北联络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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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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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芝加哥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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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休士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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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西雅图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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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檀香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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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台拉维夫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阿兹列里中心左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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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那霸分处(艺术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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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驻大阪经济文化办事处(中之岛节日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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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札幌分处(伊藤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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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横滨分处(朝日生命横滨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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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新加坡台北代表处(港务集团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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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布里斯本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所在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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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雪梨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马丁广场25号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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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纽西兰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Majestic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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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芬兰台北代表处(赫尔辛基世界贸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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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拉脱维亚台北代表团所在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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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波兰台北代表处(华沙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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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葡萄牙台北经济文化中心(维多利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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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斯洛伐克台北代表处所在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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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加拿大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世界交易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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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蒙特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贝尔媒体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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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所在大厦(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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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亚特兰大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地区广场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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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丹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所在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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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右栋米色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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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旧金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所在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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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关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国际贸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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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香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中环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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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澳门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皇朝广场)
参见
注释
- ^ 部分驻外机构名称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
- ^ 2.0 2.1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6][7]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8]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 ^ 亦即教廷、梵蒂冈
- ^ 实际上在义大利罗马。地图示意:[1]
- ^ 5.0 5.1 由大陆委员会主管
- ^ 6.0 6.1 驻象牙海岸台北代表处暂不办理领务与兼辖国家,领务由驻法国台北代表处、驻奈及利亚联邦共和国台北贸易办事处办理。
- ^ 仅兼辖领务[10]
- ^ 英文名称:Permanent Mission of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台湾、澎湖、金门、马祖个别关税领域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
参考文献
- ^ 朱皓. 论南京临时政府的外交承认.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6, (1): 34–37.
- ^ 李新总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编. 中华民国史·第一卷(1894-1912). 2011. ISBN 978-7-101-08001-8.
- ^ 駐外館處.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2).
- ^ 香港辦事處. 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 [2023-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 澳門辦事處. 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 [2023-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资料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law.moj.gov.tw. [2018-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5).
- ^ 駐外館處.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