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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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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春(1573年4月6日—1639年[1]),孟泰毓阳山东金乡县城北关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山东乡试第十四名举人[2],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会试第四十五名,三甲六十九名进士。授洪洞县知县,调阳曲知县,三十五年四月考选,三十六年八月授礼科给事中,三十八年六月升礼科右,四十年正月升兵科左,八月升礼科都,四十六年八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数日后再升右佥都御史、辽东巡抚。次年因开原失陷[3],泰昌元年(1620年)丁祖母忧归,天启三年(1623年)因多次被弹劾,被逮入诏狱,六月遭遣戍充边。后遇赦免还乡,崇祯十二年(1639年)正月初一卒于家。

家族

曾祖周济世,祖父周恩,父周大备,母侯氏,重庆下。弟茂春、如春、芳春。娶杨氏,继娶杨氏。

注释

  1.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周永春 贯山东兖州府金乡县军籍,县学生,治《书经》,字孟泰,行一,年二十九,三月初六日生。曾祖济世,祖恩,父大备,母侯氏,重庆下,弟茂春、如春、芳春,娶杨氏,继娶杨氏。山东乡试第十四名,会试第四十五名。
  2. ^ 乾隆《金乡县志·卷十六·选举》:乡科……万历 周永春 辛卯科,辛丑进士
  3. ^ 万历四十七年(1619)六月乙亥,方从哲奏:“辽东巡抚周永春,总兵李如桢各报本月十六日寅时奴酋兵马万余从靖安堡进入,已陷开原。”
官衔
前任:
王起蛟
明朝洪洞县知县
万历二十九年-三十年
继任:
骆任重
前任:
骆任重
明朝阳曲县知县
万历三十年-三十五年
继任:
梁之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