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会
巴黎和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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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宣告结束。1919年1月,胜利的协约国集团为了解决战争所造成的问题,以及奠定战后的和平,于是召开巴黎和会。这个和会因为战败国和中立国均未获邀请参加,所以这是胜利国举行的和会,而胜利国又有大小之分别,它又是个大国操纵的和会。分别由法国总理克里孟梭、英国首相大卫·劳合·乔治、美国总统威尔逊主导了和会的进行[参1]。
和会上签订了处置战败国德国的凡尔赛和约,同时还分别同德国的盟国奥地利、匈牙利、土耳其等国签订了一系列和约。这些和约和凡尔赛和约一起构成了凡尔赛体系,确立了一次大战后由法国、英国、美国等主要战胜国主导的国际政治格局。会议通过领土分配及赔款等措施重塑现实政治格局,遏制德国等战败国及苏维埃俄国等共产国家,但与此同时通过筹组一个国际联盟来企图建立理想的国际外交规范。
参加巴黎和会的各国代表有1000多人,其中全权代表70人。和会及后续的活动先后完成对各战败国的和约,其中对德和约的凡尔赛条约是最为重要的条约,对日后的国际关系有著深远影响。
背景
巴黎和会召开以前,当时世人普遍寄予厚望。当初一战爆发时,英国历史学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曾以“以战止战的战争”,来加强军民信心。随著战争的推移,为了争取人民的支持,在内政与国际秩序方面,均有新的理想:德国人民希望战后有民主的改革,废除普鲁士的三级选举制;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家更宣称为民主而战;俄国革命之后,俄共新的世界秩序蓝图,并且公布外交秘约,揭发秘密和强权外交“众暴寡”和“强凌弱”的一面[参1]。
另外一方面,美国总统威尔逊于1918年1月8日,以国情报告的方式,向美国国会提出十四点和平原则。这些主张为了世界永久的和平而提出代表著崇高的理想[参1]。
召开
巴黎和会之地点在巴黎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19年1月18日开始举行,巴黎和会与一百年前的维也纳会议有所不同,其为由胜利者单方面决定和约内容之会议,战败者并无出席讨价还价的机会。参加巴黎和会的各国代表有1000多人,其中全权代表70人,代表二十七个胜利国家。除正式代表外,各代表团并拥有大批的学者专家及顾问。由于组织如此庞大,自然难以有效运作,所以在正式大会上,全部议程中,仅举行数次[参2]。
大会为研究相关特殊问题(如赔偿问题、领土问题、裁军问题等等),特设置五十多个委员会,负责起草详细草案,以供提择。大会之实际权力,则由最高委员会负责,此一机构,由战时最高国际联合作战委员会(Supreme International Allied War Council)演化而来。最高委员会设委员十人,由法国、英国、美国、意大利、日本五个各派代表两人组成,又简称“十人委员会”,之后日本表示对于欧洲问题较无兴趣,意大利首相奥兰多则因阜姆争端[注1],与威尔逊发生口角冲突,因此愤而离席,原本十人委员会转变为法国、英国、美国,三巨头共同主导之局面[参2]。
经过
三巨头分别是法国总理克里蒙梭、英国首相大卫·劳莱·乔治、美国总统威尔逊,他们三人主导了和会的进行。三人的背景、理想乃至性格,均有显著差异。威尔逊是大学教授出身,因此立世出身带有理论色彩,为一理想主义者,但非手腕灵活、反应迅速的外交家。劳合·乔治和克里蒙梭则属另一典型,他们闯荡政坛多年,两人皆是熟悉处理国际问题事务之能手,为欧洲旧传统现实主义者[参2]。
威尔逊与劳合·乔治、克里蒙梭二位的冲突,正代表著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矛盾,也是战后世人一般心理状态之反映,一方面人人渴望永久建立世界和平,一方面又念旧恶充满报复的心态。由于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在战前或战时曾缔结多项秘密条约,自然难以达到十四点和平原则中理想的效果,在巴黎和会中,由于克里蒙梭主张严惩德国,与威尔逊有著激烈的争论,劳合·乔治则周旋于两人之间,不过所获之结论,常偏于法国一方[参2]。
对德和约草案,三巨头讨论四个月后,于1919年5月中旬达成协议,因此备受后人批评过于草率且便宜行事[注2]。最后草案经三巨头决定后,始召开大会请各国代表通过,翌日,再通知德国代表赴会,德方曾提出相关修正及反对意见[注3],但未为被对方接受。那时战争虽已结束,而德国全境仍在联军包围封锁,德国别无选择,只能俯首签字,是即凡尔赛条约[参2]。
关于中国山东问题的谈判
1898年,中国将胶澳地区(青岛)租借给德国。一战期间,1914年8月,日本加入协约国并迅速占领山东地区。对于山东的归属方面,1915年日本向北洋政府提出二十一条,后中日签订一个缩减版本,中日民四条约,承认德国可以将租借地及其他权利转让给日本。1918年,双方又签订中日胶济铁路密约,赋予日本若干胶澳铁路的权利。日本转而与英法意俄签订秘密协议,获得这些国家承认日本在山东的权利。
在巴黎和会中,中国代表团根据大会的精神,要求大会否决日本在山东权利。中国代表团在参会前并不知道中日胶济铁路密约,中美两国政府都不知道五国密约。中国代表团在大会中做了艰苦的努力,美国也给予极大帮助,但是日本以拒绝加入国际联盟为威胁,最终美国放弃支持中国,中国的外交努力完全失败。
国内的知识分子知道消息后,立刻通过新闻和公告通告全国人民,发起罢工、罢课以示威,最终在1919年5月4日,知识分子在国内引发五四运动。[参3][参4]
1月18日:巴黎和会召开。
1月22日:中国代表团内部议决,要提请和会废除二十一条。
1月23日:中国代表团收到外交部来电,始获悉1918年中日胶济铁路密约之事。
1月27日上午:十人会讨论原德国殖民地处置问题,日本代表反对邀请中国参与关于胶州问题讨论,美国坚持邀请中国。
1月27日下午:日本代表团提出日本政府宣言书,要求德国政府无条件让与胶州湾租借地、铁路及德人在山东所有其他权利,日本陈述各项理由,并披露已获英法意俄四国秘密谅解之支持。中美两国代表团这时才第一次知晓五国秘密谅解协议,颇为惊愕。中国代表团要求回去准备后第二日陈述。
1月28日上午:中日代表团对十人会进行陈述。
日本陈述理由如下:
- 日本出兵攻占青岛铲除德国势力,维持远东和平,保护商业航行。
- 日本为铲除德国实力,牺牲不少。
- 中日间已订有胶州湾交还之成约。这是指中日民四条约,其中一方面承认将来德国向日本转交在山东一切权利,但也有一条款指明日本将来在条件合适的时候将租借地交还中国,条件包括“在日本国政府指定之地区,设置日本专管租界”等。
- 中日间已订有胶济铁路条约。
- 事实上占领胶州湾。
- 德英法意俄四国秘密谅解之支持。
顾维钧代表中国代表团陈述理由如下:
- 山东人民自古为中国民族,用中国语言,信中国宗教,山东是中国文化发祥地之一,为中国北部门户,山东经济发展,人口稠密,不容殖民。将山东交还中国符合本和会“承认民族领土完整”原则。
- 日本将德国逐出山东,英国助力,中国竭诚申谢,但割让中国天赋之权利为报酬,而播将来纷争之种子,中国必将竭力反对。
- 胶州湾租借与德国,起因于教案问题,德国以武力要挟,迫不得已而为之。
- 中国很高兴日本代表再次确认不欲将山东据为己有,但中国宁愿直接达成此目的。顾维钧后来在与威尔逊私下交谈中说中日民四条约中的交还条款是“有名无实”。
- 二十一条是经日本送达最后通牒,中国不得已而为之,而且是战时临时办法,须由和会为最后之审查解决。
- 中国对德宣战文,已经显然声明中德间一切约章,全数因宣战地位而消灭。因此根据“情势变换原则”(rebus sic statibus,基本条件改变导致合约失效),德国在山东胶州湾租借地及其他权利,已经归还中国,所以不存在转交日本之可能。注:中日民四条约中相应条款是中国承认德国可以向日本转交山东权利,而不是直接将山东权利转交给日本,因此顾维钧有此一法理上的争辩。条约原文:“二、关于山东之条约:第一条、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于中国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
顾维钧发言条理清晰,获得各国代表赞赏,中国阵势为之一振。
此后双方展开一系列幕后的游说。法国代表和英国代表表示受与日密约所限,无法支持中国,但美国则全力支持中国,与中国代表团密切协作。
2月15日,中国代表团向和会呈交“山东问题说帖”,以书面形式详细阐明中方观点。
3月10日,日本发表关于山东问题之宣言,称两国此前合约业已解决此问题。
3月14日,北京政府公布各种密约15件,包括中日胶济铁路密约等。段祺瑞与经手人受到抨击,北京政府对此案趋于消极,而广州政府则抓紧不放。
3月24日,顾维钧在于威尔逊私下交流,阐明中方的更深层次想法:中日民四条约“所谓交还云者,有名无实”,“以租借地与铁路比较,铁路尤关重要,日人可借此扼中国之喉,于中国生存及东亚和平,危险更甚”。威尔逊深以为然。
威尔逊在和会中地位不断削弱,中国最主要的依靠日益松动。到4月中再次讨论到山东问题时,和会整体面临很大困难,意大利因为瓜分德国殖民地问题、日本因为中国山东问题,都威胁退出。
4月15-21日,美英法意日五国外长讨论德国殖民地问题,美国提议将之交予五国托管,并建议胶州租借地比照处置,日本表示不同意,中国私下表示同意。
4月22日上午,日本代表在美英法意四人会前再次陈述,意大利未出席,日本陈述理由:
- 日本出兵驱逐德国在山东实力。
- 中国对德宣战不能改变1915年中日民四条约的有效性。
- 中国对德宣战不能废除中德胶澳租借条约,租借性质等同于割让,只是有99年期限,国际惯例宣战不能废除割让或者其他有关领土安排的条约。
- 1918年中日胶济铁路密约是在中国对德宣战以后,条约中中国政府“欣然同意”签订条约。
- 日本的牺牲、战果、事实占领、名誉。
- 日本与英、法、意之间密约。
- 受日本政府训令,除非贯彻对中国之义务,否则日本将拒签合约。
4月22日下午,中国代表在四人会前陈述意见,威尔逊询问中日胶济铁路密约中“欣然同意”一款,当时协约国胜利在望,停战在即,日本无法再强迫中国,为何“欣然同意”。顾维钧回答因日本在山东驻军,并有民政署、警察等,与地方关系紧张,中国政府深恐激生事端,故又致有此约,此约亦只有临时之性质。
4月24日,中国代表团向美、英、法提出可接受的妥协方案,可暂由五大国托管,一年内交还。日本则坚持原来要求,否则不签字,并不加入国际联盟。
4月24日,意大利代表团抗议瓜分德国殖民地问题,退出巴黎和会,对和会造成很大压力。
4月25日,四人会(现在实际为三人会)开会,口头确认由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权利。威尔逊私下谈话指出妥协原因是迫于日、英压力,为了保存国联。
4月30日,三国领袖会议决定,德国前在胶州及山东所有一切权利一概放弃,交与日本。日本根据英国建议,做半官方口头声明:日本保证将胶州主权交还中国,只继承德国的经济特权及其他普通权力,胶济铁路的日军将于最早撤退,警队将由华人担当。威尔逊对此声明表示满意。三国决定将日本建议条约纳入 對德合約156-158條. 维基文库.。会后威尔逊派人前往中国代表团,表示深深的歉意,解释他被迫对日本让步,是为了挽救国联。
中国代表团非常失望,电告北京,引发五四运动。
5月3日,中国代表团全体请辞,并请付惩戒,以重责任。国务院安慰挽留。
5月5日,国务院指示代表团不签字。但此后多方商谈,意见不一,北京政府多次变化立场。国内民意激愤、政局变幻,反对签字的电报一齐涌向代表团,一时难以最后决定。
6月24日-28日,中国向大会力争能否签约但注明对山东问题保留,大会不允许。
6月28日,中国代表团决定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并将这一结果公之于众。
主要内容
第一次大战后签订的主要和约如下:一、对德国签订凡尔赛条约(1919年6月28日)。二、对奥地利签订圣日耳曼条约(1919年9月10日)。三、对保加利亚签订纳伊条约(1919年11月27日)。四、对匈牙利签订特里亚农条约(1920年6月4日)。五、对土耳其签订色佛尔条约(1920年8月10日),总称巴黎和约。巴黎和会于1920年1月21日闭幕,不过由于匈牙利一度发生共产革命,土耳其之领土瓜分问题较为复杂,所以延后两者签约的时间[参5]。
除了上述和约外,协约国为了保障东欧各国境内之少数民族,另与波兰、捷克斯拉夫、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及希腊各国,签订专约。并在奥地利、匈牙利、保加利亚、土耳其签订之和约中,特别加入“保障少数民族条款”[注4]。此项规定一度有关国家之反对,认为干涉内政,破坏主权,足以造成国家之分裂。但在联军坚持之下,仍然一一同意接受[参5],造成日后希特勒以保护东欧日耳曼少数民族为借口,侵占捷克与波兰[参5]。
上述和约签订后,不久即分别获得有关国家之批准,开始生效。只有美国,日后却发生问题。因为美国国会反对加入国际联盟,而国际联盟约又附列于对德国、对奥地利、对匈牙利等和约之中,因此拒绝批准。因由美国政府与各国分别签约[参5]。
整体评价
巴黎和会初期原本充满对和平的乐观期待,首次参加欧战的美国带来威尔逊总统的十四点和平原则,一时颇受欢迎。然而威尔逊的理想主义观点迅速被战胜各国划分势力范围和报复的企图所压倒,所谓反战、民族自决等原则皆无法实施。美国虽签署条约却未能经过国会批准,使美国没有参加国际联盟,外交政策走入孤立主义。日本代表提出种族平等议案,虽然得到与会国家17票中11票支持,却遭到澳大利亚的坚决反对,最终被英美否决,消息激起了日本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而合约对未能彻底削弱战败国德国的潜力,也埋下了下一次战争的种子,法国元帅福煦事后评论说:“这不是和平,这是二十年休战[参6]。”以对条约表示不满。
对东欧影响
巴黎和会的缔订,改变了东欧的政治地图。七个新的独立国家出现,分别为:芬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与南斯拉夫。此现象被讥为“欧洲巴尔干化”(Balkanization of Europe),因为在这些地区民族混杂的情况很常见,和约缔订者亦没有根据迁徙人口来调整,使得这些国家各自产生民族问题。虽然存在这些问题,但是这也显示民族主义的胜利,以及民族自决原则的昂扬。协约国的本来用意,是让这些东欧独立的国家构成一个“防疫带”(法语:cordon sanitaire;英语:sanitary zone),以防止俄国共产主义的西传,从而使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不要受到赤色的威胁[参6]。
对中国影响
中国要求索回德国强占的山东半岛主权,但英、法、意主张将德国的利益转送给日本,美国提出暂交英法意美日五国共管,遭日本拒绝。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提出两项提案: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取消日本强迫中国承认的《二十一条》,收回山东权益;但提案被否决。巴黎和会引起中国人民抗议,爆发五四运动。当时中国代表团成员有五个全权代表,其中有担任团长的外交总长陆徵祥、驻美公使顾维钧、南方政府代表王正廷、驻英公使施肇基、驻比公使魏宸组,秘书朱佛定。中国代表最终没在和约上签字。
对阿拉伯世界影响
在巴黎和会上,汉志王国的费萨尔王子向协约国提出了建立统一阿拉伯国家的诉求,但协约国并未同意,反将原属奥斯曼帝国的阿拉伯地区分成几块,置于英法的委任统治之下。美国的巴格尔(Eugene S. Bagger)认为巴黎和会最大的意义就是把亚洲驱逐出欧洲。[参7]
注释
- ^ 阜姆当时多为义大利裔。当时义大利原本希望获得此地,使其版图更加完整,同时进一步取得亚得里亚海的经济利益,但威尔逊认为这违反“十四点和平原则”,因此并未同意[参2]。
- ^ 威尔逊身为美国总统,政务繁忙,不宜长时间远离本土,故于1918年12月中旬抵欧后,又于翌年2月中旬返美一月,3月中始重返巴黎,因此对德和会之实际讨论时间,为期甚短。匆忙急迫的行程,影响到条款的决定,无形中多方迁就英法的立场[参2]。
- ^ 德国最为反对者,为协约国强行将战罪之全部责任加诸德国一方。当德国代表布洛克道夫·兰曹于初次接到协约国代表交下凡尔赛条约时,即反驳称:“我们虽承认已战败,但对我国独负引起战争罪责之要求,则无法接受,如由我口中承认此一罪行,显然是谎言,所有欧洲国家在过去五十年中之帝国主义行为,早已不断加剧国际情势的紧张。”其后,德国国会于投票通过凡尔赛条约时,曾附带作成一项“荣誉的保留”决议,内称:“德意志共和国准备签约,但不承认德国人民为大战之责任者,亦不接受第227条及231条之规定(审判德皇、其他战犯及战罪等)。惟德方之抗议,未被接受。[参2]
- ^ 系指各国境内少数民族之宗教信仰听其自由崇拜,语言文字准其自行行使,政府均不得加限制干涉。[参5]。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王曾才. 第二章第二節〈和會與和約的決定因素〉. 《世界現代史—上》. 1991: 61-63页.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李迈先. 第三章第一節〈巴黎和會的指導原則〉. 《西洋現代史》. 1978: 61-67页.
- ^ 唐启华,《巴黎和会与中国外交》,2014
- ^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5.0 5.1 5.2 5.3 5.4 李迈先. 第三章第一節〈巴黎和會的指導原則〉. 《西洋現代史》. 1978: 67-77页.
- ^ 6.0 6.1 王曾才. 第二章第二節〈和會與和約的決定因素〉. 《世界現代史—上》. 1991: 104-106页.
- ^ 白云天. “阿拉伯帝国”的幽灵在美国. 澎湃新闻. [2021-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30).
参考书目
- 《西洋现代史》,李迈先,三民书局,ISBN 978-957-14-4879-4
- 《世界现代史—上》,王曾才,三民书局,ISBN 978-957-14-39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