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限制战略武器谈判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战略武器限制谈判(英语:Strategic Arms Limitation Talks,缩写:SALT)首度举行于1963年,谈判双方的两个超级大国,目的在于减少双方毁灭性核子武器。迄今近50年以来,进行的相关协议有八种以上。除此条约,1980年代之前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多集中于美苏之核武存量,因此此类限武谈判都集中于美、苏两国,如何避免核灾难成了美苏两国的共识,也成为双方谈判的主要动因,而此谈判即使于苏联解体冷战结束后,迄今仍然持续。

SALT 系列

SALT I

第一轮的战略武器限制谈判(SALT I),始于1969年11月17日迄1972年5月,历经2年半谈判,在1972年5月26日的莫斯科美国总统尼克森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布里兹涅夫共同签订《反弹道飞弹条约》。SALT I 增进美苏友善互信,对世界深具正面影响。同时签订为期5年的《美苏关于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的某些措施的临时协定》[1]

1974年美国总统福特与苏联共产党总书记勃列日涅夫签订SALT I条约
1979年美国总统卡特与苏联共产党总书记勃列日涅夫签订SALT II条约

SALT II

第二轮的战略武器限制谈判(SALT II),始于1977年迄1979年5月,也历经2年左右谈判协商,1979年6月18日在维也纳美国总统卡特苏联共产党总书记布里兹涅夫签订《美苏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2],亦称《第二阶段限制战略武器条约》。作为条约的补充文件,双方还签署了《美苏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议定书》[3]、《关于今后限制战略武器谈判的原则和基本指导方针的联合声明》[4]、《关于美苏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的商定的声明和共同谅解》[5],以及苏方提出的《苏联关于‘逆火’式轰炸机的声明》[6]。条约由序言和19条正文组成。

SALT II 是第一个真正规定裁减美苏双方核武的条约,可惜因为美苏双方国内反对舆论甚大,美国国会迟于批准。但美苏两国政府都表示将遵从这一条约。SALT II签订后6个月,苏联入侵阿富汗苏联驻军古巴也曝了光,更延宕SALT II的批准生效。1986年,美国雷根政府指控苏联违约,退出合约。

START 系列

START I

上述条约以及后续谈判窒碍难行时,1982年美国总统雷根提出分步走的策略,1980年代末迄1990年代初,苏联共产政权解体前后,为避免世界局势动荡触发核战,美苏重新思考友善合作的可能性,这就是一系列START条约的起源,1991年7月31日,美国总统老布希苏联总统戈巴契夫终于签订“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START Ⅰ)。五个月后苏联解体,前苏联国家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乌克兰美国依然信守 START Ⅰ。该条约成功削减了冷战时代的多数核武,于2009年12月5日完成阶段任务,到期失效。

START II

1993年1月3日,美国总统老布希俄罗斯总统叶尔钦签订“第二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START II),可惜双方国会依然迟于批准。基于多种原因,2002年6月14日,美国退出反弹道飞弹条约,翌日俄方也扬弃START II。该条约功败垂成,所以START II之外,美俄也持续尝试建立其他裁军协议,如下。

START III

1997年继续展开谈判“第三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START Ⅲ),预定将两国拥有的核子弹头进一步削减到2000至2500枚之间,不过谈判夜长梦多。

SORT I

2002年5月24日在莫斯科美国总统小布希俄罗斯总统普丁签订战略攻击武器裁减条约(Strategic Offensive Reductions, SORT),并过得双方国会批准生效。该条约有效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

New START

2010年4月8日,美俄成功改签“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New START)。该条约规定,美俄需将核子弹头数量各限制在1,550枚以下,比2002年旧约的上限减少约30%;并将飞弹发射架和轰炸机数量减少到800架,将飞弹发射器裁减一半,并建立新的裁武监督机构。

主要限武谈判历程

  • 1963年8月5日,谈判主要目的:禁止空中、外太空、水下核子试爆。
  • 1968年7月1日,主要目的“禁止核子武器扩散”。
  • 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森访问莫斯科,签订“第一阶段限武条约”(Strategic Arms Limitation Talks,简称SALT Ⅰ)。
  • 1974年,美国福特总统与苏联共产党总书记布里兹涅夫达成第二阶段限武谈判并于维也纳签署“第二阶段限武条约”(SALT Ⅱ),但这个条约始终未于冷战结束前取得美国国会及苏俄党中央批准生效。
  • 1985年,美国总统雷根与苏俄领导人戈巴契夫召开“美苏核子与太空武器问题谈判”并于1987年12月签订《苏联与美国关于销毁中程与较近程飞弹条约》(Intermediate Range Nuclear Forces Treaty,INFT)。该条约正式宣告两方销毁双方现有核武的百分之五,该谈判促成美苏军备竞赛速度减缓。
  • 1991年,布希与戈巴契夫于莫斯科高峰会议中正式签准“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START Ⅰ)。
  • 1995年,美俄相继通过(START Ⅰ)及(START START II)条约,正式承认限武谈判成果,两国将在2007年以前将两国的核子弹头裁减到3000至3500枚之间。1997年继续展开谈判“第三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START Ⅲ),预定将两国拥有的核子弹头进一步削减到2000至2500枚之间,不过功败垂成。2010年4月8日,美俄成功改签“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New START);该条约规定,美俄需将核子弹头数量各限制在1,550枚以下,比2002年旧约的上限减少约30%;并将飞弹发射架和轰炸机数量减少到800架,将飞弹发射器裁减一半,并建立新的裁武监督机构。

参考资料

  1. ^ Interim Agreement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on Certain Measures With Respect to the Limitation of Strategic Offensive Arms (PDF). [2011-11-06].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1-05-07). 
  2. ^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on the Limitation of Offensive Strategic Arms. [2011-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3. ^ PROTOCOL TO THE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ON THE LIMITATION OF STRATEGIC OFFENSIVE ARMS, TOGETHER WITH AGREED STATEMENTS AND COMMON UNDERSTANDINGS REGARDING THE PROTOCOL. [2011-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10). 
  4. ^ STATEMENT OF DATA ON THE NUMBERS OF STRATEGIC OFFENSIVE ARMS AS OF THE DATE OF SIGNATURE OF THE TREATY. [2011-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10). 
  5. ^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REGARD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 DATA BASE ON THE NUMBERS OF STRATEGIC OFFENSIVE ARMS. [2011-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10). 
  6. ^ SOVIET BACKFIRE STATEMENT. [2011-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