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民 (法律学者)
陈新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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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 |
任期 2008年1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 |
提名 | 马英九 |
中华民国任务型国大代表[1] | |
任期 2005年5月30日—2005年6月7日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55年10月29日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陈新民(1955年10月29日—),台湾法律学者,现为辅仁大学法律学院讲座教授。曾任司法院大法官、任务型国民大会代表[1]。专攻领域为宪法及行政法。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筹备处研究员,2008年10月经总统令特任为大法官,任期自2008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在卸任大法官后,曾至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担任研究员。
在担任大法官期间,针对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8条第1项关于空气枪之处罚规定是否违宪的司法院释字第669号各协同意见书中,明文主张拥枪权的只有他一人。
他也是著名葡萄酒鉴赏家,其著作《稀世珍酿-世界百大葡萄酒》从1997年初版至今出到第四版(2015年),可说是华人领域中畅销的葡萄酒书籍。
政党联盟 | 当选名额 | 当选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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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 | 117 | 陈金让、蔡政文、朱浤源、赵丽云、姚江临、詹朝立、华加志、陈皎眉、李德维、林新钦、陈万生、蔡铃兰、叶云勗、刘德成、江绮雯、洪茂俊、施西田、庄武源、方医良、萧金兰、廖述嘉、黄瑞吉、黄玉云、黄德鸿、张森鸿、张志成、熊俊平、郑丽文、吴俊岸、林明昌、陈亦文、陈胜贤、王廷升、罗国荣、林岭旭、陈丽惠、张端美、陈建民、陈元利、庄隆昌、陈武雄、葛永光、江岷钦、宋煦光、李炳南、马赖‧古麦、王高成、颜素秋、陈新民、洪俊德、王勋煇、吕丽莉、陈政宽、郑远、周育仁、江惠贞、陈政峰、张瑞星、王鼎铭、阙枚莎、何庆纹、蔡图晋、何语、黄吕锦茹、张政治、林锦洪、高超文、马爱珍、徐鸿进、吕吉助、林铭德、林羿伶、黄永富、李国隆、陈政雄、周黄敏、林资清、林昌德、王朱东、黄秀榕、陈锡章、康世儒、纪蔡月仙、简忠男、陈国忠、杨秀霞、陈隆昇、黄志耀、蔡国智、吴秀光、黄志雄、林郑钰瑛、廖荣清、于延生、余致力、张育美、林汉标、李玉文、林荣治、吴绮美、黄哲三、邓鸿吉、陈何家、侯惠仙、邱士平、郭荣丰、林祺明、蔡吴罔市、陈根深、陈添旺、黄澄清、洪沈美珠、陈德福、林健治、吕阿厘、汪彩霞、罗世昌 |
著作
- 宪法基本权利之基本理论(上下册)
- 行政法学总论
- 公法学札记
- 军事宪法论
- 宪法学释论
- 宪法导论
- 中华民国宪法(国立空中大学用书)
- 社会役制度
- 法治国家论
- 法治国家原则之检验
- 行政法(第二版)(国立空中大学用书,ISBN 957-661-686-7)
- 释宪馀思录(一至四卷)
- 其他期刊论文、学术论文及专书论文多篇
- 稀世珍酿─世界百大葡萄酒
- 酒缘汇述
- 拣饮录
- 酒海南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