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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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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霨
出生同治九年(1870年)8月17日
 大清直隶省天津
逝世1940年3月4日(1940岁—03—04)(69岁)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北京特别市
国籍 中华民国
别名高泽畬、苍桧
职业中华民国国务总理
中华民国摄行大总统
政党直系

高凌霨(1870年9月12日—1940年3月4日),泽畬,晚年别号苍桧直隶省天津府天津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生平

清末

高凌霨先世籍山东,明永乐二年(1404年)迁天津,世居西头。

光绪二十年(1894年),高凌霨中试甲午科举人。以捐班知府分发湖北候补,历任启新书院中学堂副监督、湖北武备学堂监督、湖北省立造币厂总办。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2月,经湖广总督张之洞推荐,高凌霨升任湖北提学使。宣统二年(1910年)9月,升任湖北布政使。宣统三年(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高凌霨前往上海避难。

北洋政府

民国元年(1912年),高凌霨加入共和党任干事。次年,奉北京政府之命负责改组国内各省的银行。此后历署直隶省财政司司长兼直隶省征税调查处及国税筹备处处长。当时,高凌霨和驻保定的陆军第3师师长曹锟交好。翌年4月,赴奉天省任都督张锡銮的高等顾问。

民国六年(1917年),高凌霨当选直隶省选出的参议院议员。民国九年(1920年)任靳云鹏内阁农商部次长,该内阁很快倒台。民国十年(1921年)10月,经曹锟推荐,高凌霨就任财政总长(后兼任盐务署督办、币制局督办),继而在颜惠庆临时内阁梁士诒内阁任内务总长。

民国十一年(1922年)6月,高凌霨兼任交通总长。当时直系内部吴佩孚的“洛派”和曹锟的“津保派”发生对立。被视为“津保派”的高凌霨在吴佩孚的压力下被迫辞任。曹锟掌权后,高凌霨历任财政总长、农商总长。民国十二年(1923年)1月,任张绍曾内阁内务总长,支持曹锟,参与驱逐黎元洪。6月14日张绍曾辞职,黎元洪总统出走后,高凌霨一度在摄政内阁中代理国务总理,摄行大总统职,并支持曹锟选总统。10月10日,曹锟通过贿选成为大总统,高凌霨卸任摄行大总统职责。民国十三年(1924年)1月10日,孙宝琦内阁成立,他卸任代理国务总理,改任税务督办。

同年10月,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曹锟被囚,高凌霨逃到天津,继又逃往上海。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高凌霨(中)组织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前后的留影

民国十五年(1926年),高凌霨由上海回到天津,寓居天津日租界桃山街,与张之洞之子张燕卿(后任满洲国外交大臣)过往密切,并参加了日本驻军直接控制的“中日同道会”。民国二十年(1931年),他在天津和段祺瑞王揖唐组织中日密教研究会,并和日本秘密建立了政治联系。此后,他参加救济华北经济委员会东亚经济协会等与日本合作的组织。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末,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日军占领北平、天津,高凌霨组织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并任委员长。同年12月,王克敏开始组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2月14日,临时政府成立,高凌霨就任天津特别市市长、议政委员会委员兼河北省省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高凌霨卸任天津市市长,次年卸任河北省省长。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4日,高凌霨在北京特别市心脏病而去世[1]。享年71岁。

家庭

高凌霨行五,其两兄均有声于天津文坛,兴办教育,参与编写天津县志等工作。

  • 兄:高凌霄,同治癸酉(1873年)科举人,光绪庚辰(1880年)科进士。其老住宅门上有“太史第”匾额,即凌霄得第时悬上的。
  • 四兄:高凌雯,字彤阶,光绪癸巳(1893年)科举人。

注释

  1. ^ 见‘朝日新闻’1940年3月5日。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订版’作1939年死去,张树勇“高凌霨”作1943年(民国32年)2月死去,皆误。

参考文献

  中国北京政府
前任:
李士伟
财政总长
1921年10月 - 12月
继任:
张弧
前任:
齐耀珊
内务总长
1921年12月 - 1922年6月
继任:
谭延闿
前任:
叶恭绰
交通总长(署理)
1922年5月
继任:
高恩洪
前任:
董康
财政总长(未就任)
1922年8月 - 9月
张英华代理)
继任:
罗文干
前任:
卢信
农商总长(署理)
1922年9月 - 11月
继任:
李根源
前任:
孙丹林
内务总长(署理)
1922年11月 - 1924年1月
继任:
程克
前任:
张绍曾
国务总理(代理)
1923年6月12日 - 1924年1月10日
继任:
孙宝琦
前任:
黎元洪
大总统(摄政)
1923年6月12日 - 10月10日
继任:
曹锟
前任:
颜惠庆
农商总长(署理)
1924年9月 - 10月
继任:
王迺斌
前任:
杨文恺
农商总长(署理)
1926年5月
继任:
杨文恺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前任:
(创设)
天津特别市长
1937年12月 - 1938年1月
继任:
潘毓桂
前任:
(创设)
河北省长
1938年1月 - 1939年6月
继任:
吴赞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