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福佳歌曲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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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分裂的主张

如果中国用户不想中文维基分裂成台港澳维基,以及中国维基的话,请留意这首歌已是香港一个重要文化现象,或容有编辑必要,但如果滥放删除标示,我是准备提出维基分裂的主张。 现在需要是搞好中立性,以及按时充实资料。Martinoei 2007年5月29日 (二) 15:17 (UTC)[回复]

我不评论将此条目提交删除请求是否恰当,但在条目中挂上提删模板,是提交删除的程序之一(使其他人知道这个条目正被提交删除讨论),因此并不存在“滥放删除标示”的问题(请参见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另外,在讨论结束前也不应移除该模板。--Moonian♨一盅两件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31日 (四) 14:58 (UTC)[回复]
我本来已经觉得提交删除讨论,简直被滥用了的机制。我已经提出暂缓投票,删除亦是最后手段,但那位大陆人有听吗?你封禁我户口的话,我立即退出,简单。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15:15 (UTC)[回复]
不要以“退出”来威胁大家,放上删除模版正是讨论是否删除这条目的开始。无疑,这作品会引起部份人的共鸣(包括我在内)。但是,既然有人提出异议,就应该用理据说服,而不是以强硬的态度来“如果你们不......我就......!”以主观的角度来看,这样对争取支持票也很不利。- 小薯饼讨论页2007年6月1日 (五) 04:27 (UTC)[回复]
2004年讨中国中心原则时,我早预到有这一天,当时我提出要特别提醒要小心中国用户的自大作为,当时决定移除有关部分正是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家伙是点名讨伐对象,等著瞧好了。人肉金盾不除,这件事很难解决。Martinoei 2007年6月1日 (五) 07:30 (UTC)[回复]
请勿对其他用户作人身攻击。— 2007年6月1日 (五) 13:53 (UTC)[回复]
我认为要特别小心的是用户Martinoei - 黄世泽, 看看现在谁是自大好了, 也请去google查查黄世泽先生的资料. 。[香港网民] 2007年6月5日 (二) 13:26 (UTC)

我想问,大家挂模板前有任何讨论么?没有!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14:49 (UTC)[回复]

提交者是以“重要性不明”为由提交删除的。这似乎并不需要在事前作甚么讨论就可提交了。--Moonian♨一盅两件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31日 (四) 14:58 (UTC)[回复]
我想问尽量不删除原则去了那个星球?重要性不明有仔细解说吗?如果可以如此乱搞,我不如退出维基吧。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15:13 (UTC)[回复]
对了,我也忘记有{{importance}}这个模板了(有人在那个删除讨论提出先行挂上这个模板的建议),而我也已经表示赞同了。--Moonian♨一盅两件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1日 (五) 01:35 (UTC)[回复]
当初提删争议时未能恭逢其盛,不过看这个条目被提删时的贫乏内容(去掉歌词只剩两行本文,没有任何文献来源),我想这不能怪书生提删。毕竟维基人不等于香港人,没有规定说香港流行什么东西全球华人就得都知道(这叫香港中心),说服其他阅读者该主题的重要性是写作者的责任,一个只有两行文字(歌词在后来歌曲原作者修改其版权声明前,当然是违反著作权,香港和台湾大陆间的著作权规定没这么不同的),而且没有任何来源的条目,老实说我看了都会想删,而不是被提删就扯到什么政治问题,人肉金盾,这不但无聊,而且认为这首歌在香港如此红,其他人就得知道,这更是自大。—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11日 (三) 11:01 (UTC)[回复]

中立性

歌词内容正挂上NPOV模板,即等于说歌词内容有“改善”空间,这是很有趣的问题。《马赛曲》宣扬复仇和法国中心,犯了地域中心;《义勇军进行曲》说“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这是准确性有误吧。我们... 怎可能提出修改一篇作品的原文呢?--Kevin wong 2007年5月31日 (四) 17:48 (UTC)[回复]

请挂上中立性有争议的人提出原因。— 2007年6月1日 (五) 01:26 (UTC)[回复]

……这的确是有问题。--Moonian♨一盅两件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1日 (五) 01:35 (UTC)[回复]

应该是把个人对歌词的观感,投射至文章以上。已留言给User talk:Wong128hk等待回应,但因为模板问题太明显,故先行移走NPOV。--Kevin 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04:26 (UTC)[回复]

当然歌词是没有改善的空间,但歌词的进释是可以改变的。注解时,并不应该像歌词一样再去反映对香港政府的不满。只应简略注明某些字词,如IQ唐=唐英年等。和在这首歌列出的事件发生时,又是否只有不满呢。我们应该尽量列出当时港人的观点。否则,这不是有违中立性吗?或许本人有机会放错了模板,如是,敬请原谅。—J.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06:28 (UTC)[回复]

“注解时,并不应该像歌词一样再去反映对香港政府的不满。”这一说法扭曲了翻译中关于“信”、“达”的原则。翻译并非要鼓吹或宣传内容,而是以信达原则,将作者的意思准确地呈现,例如,作品是赞扬政府,翻译人不论对政府多不满,译文也不应渗入个人观感。把个人观感投射至翻译之上,正是J. Wong意见中最大的痴瑕。--Kevin 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11:11 (UTC)[回复]

歌词

其实真的有需要放歌词吗?—gabefung 2007年6月1日 (五) 10:27 (UTC)[回复]

有助文章完整性,让人一目了然地看到为何歌曲会引起关注(又或争议)。--Kevin 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18:35 (UTC)[回复]
作者同意放在这里。—khris 2007年6月2日 (六) 13:53 (UTC)[回复]
请在此页列名版权信息,否则歌词会被删除。 -- 谢利孟 2007年6月5日 (二) 07:34 (UTC)[回复]
(!)意见:放到维基文库好了。 -- 谢利孟 2007年6月5日 (二) 07:52 (UTC)[回复]

我错看成福娃始终有你了……

能解释“福佳”是什么意思吗—67.15.183.5 2007年6月1日 (五) 13:50 (UTC)[回复]

文中有这句:“仆街谐音,但创作人说是福运之意”,信不信则见仁见智。—J.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05:00 (UTC)[回复]
P.S. “仆街”是一粤语脏话。--Moonian♨一盅两件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2日 (六) 05:07 (UTC)[回复]
即“仆倒在街头上”的意思,是用来骂人的。--minghong 2007年6月2日 (六) 07:26 (UTC)[回复]
你太“纯真”了吧﹖(笑) “仆街”绝对不只是“仆倒”在街头上,实质是诅咒对方“倒毙街头”的意思。其实是很恶毒的骂人说话,当然算不算“粗口”又是另一回事(否则死死团的“情侣去死”也可以当成粗话,笑)。—图门县候补知县 2007年6月29日 (五) 16:22 (UTC)[回复]
唔系指“仆街”,作者解释:

福佳一字根据原作者林忌,乃代表“福”和“佳”的意义,这两个字在中文都非常吉利,非常适合各类既“福”亦“佳”的人士使用;就正如立法会议员马力认为,“屠城”一字需要用科学去解释一样,“福佳”和“屠城”的解释方法类同--如有异议者,不妨向马力议员,或民主建港联盟投诉。[1]

--甚么是爱情???(有事找我?) 2007年6月7日 (四) 09:53 (UTC)[回复]

明明就是广东地痞骂人的粗话,还骗谁。一看歌词就知道是香港的地痞流氓写的,不堪入目。 --220.246.178.149 2007年6月7日 (四) 12:57 (UTC)[回复]
首先你要尊重香港是一个自由社会,不要给人乱套帽子。另外,请看讨论页的规则“请不要将讨论页当成讨论这个主题的论坛。”— bananasims对话 2007年6月7日 (四) 13:44 (UTC)[回复]
那份垃圾苹果日报不是也常常乱套帽子吗?你这是在搞双重标准?--220.246.178.149 2007年6月7日 (四) 13:49 (UTC)[回复]
别人归别人,自己归自己,人家错了不代表自己可以犯错。个人观感的意见,请到相关的讨论区发表焯见。 -- 谢利孟 2007年6月7日 (四) 13:53 (UTC)[回复]
这歌词就是恶俗,写这种恶俗东西的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这是事实。 --220.246.178.149 2007年6月7日 (四) 13:57 (UTC)[回复]
这是什么道理、什么逻辑?写下“爹亲娘亲不够毛主席亲”这种大逆不道说话的人,心一定是黑色的。那些描述坏人心理的作家都是黑五类好了。 -- 谢利孟 2007年6月7日 (四) 14:03 (UTC)[回复]
随便你乱类推好了。--220.246.178.149 2007年6月7日 (四) 14:10 (UTC)[回复]
没有说苹果日报没有乱套帽子,而且不是每位香港人也支持苹果日报。你这様说人双重标准也不是又乱套帽子吗?而且讨论页是改善主题用。建议结束此讨论— bananasims对话 2007年6月8日 (五) 01:43 (UTC)[回复]

又是一个左派在乱扣帽子,香港有这种人真是晕死了,干脆把IP用户封禁。--甚么是爱情???(有事找我?) 2007年6月8日 (五) 12:17 (UTC)[回复]

股歌

既放了这首,不如放埋改编自《义勇军进行曲》,描述内地炒股风的股歌。—khris 2007年6月2日 (六) 13:56 (UTC)[回复]

是的,条目质素十分重要,我并不是要求不断加入类似条目而不顾质素,只是认为两者影响性相若而已。—khris 2007年6月4日 (一) 07:07 (UTC)[回复]

音乐与政治

这个话题对于日后研究在香港的音乐与政治的互动相当重要,请管理员高抬贵手,切勿删除。 — Quest for Truth 2007年6月6日 (三) 18:03 (UTC)[回复]

讨论早已完结, 答案是保留。--Kevin wong 2007年6月7日 (四) 06:13 (UTC)[回复]

"....上传至YouTube后,两周内已有逾30万人收看,远较政府原曲《始终有你》的3万多为多"

这句话不太逻辑,有人上youtube是为了看正版的MV吗? 两个视频缺少可比性,读起来怪怪的,麻烦改改.—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2:29 (UTC)[回复]

    • 我就是香港以外的人,我也在youtube看了原曲。不过我说的不是要从youtube上删除原曲,而是“”一句话。福佳在youtube上很红,条目中也需要一句话显示福佳很红,不过“”一句话比较范围太狭窄,让人认为福佳的点击量是始终有你的十倍,百倍,很正常。—Anoia 2007年6月10日 (日) 06:56 (UTC)[回复]

福佳的检讨

以下内容移动自互助客栈(其他),新留言请置于框外。--Gakmo (Talk) 2007年6月22日 (五) 19:59 (UTC)[回复]

早前删除福佳始终有你一文引起的反弹,已超出维基范围。在博客、在伪基、在香港网络大典,都可看到这次提名的馀波。我在想,现在维基处理删除文章时,是否过于机械式,而没有顾及社群的反弹情绪呢?

如果根据删除守则, 既然删除引起很大争议,已说明它应当“无共识保留”,我原本认为可以马上结束删除讨论, 把讨论迁至讨论页,但据说是因为英文维基不会这样做,所以这样做法被回退了。

有留意事件发展的人都知事后发生了甚么事了。现在看来,如果越早迁移这种具争议的讨论,不但能减少外界以为维基有政治审查,最重要是,勿让一两人因为这些提名,而成为群体攻击的对象。

试想,如果我们在讨论页问:“这篇文章有12345内容,是否适合维基收录呢?”又或问也不问,就为文章挂上删除模板,继而在删除讨论中要求删文,当事人的感受和旁观者的反应应该很不同。前者是有商有量,后者是较苛刻。

不是说苛刻一定是坏事,只是机制是死的,面对的人却是活的。如果不变通一下,风波就没完没了。--Kevin wong 2007年6月4日 (一) 19:46 (UTC)[回复]

今次提删被曲解为政治审查,实属不幸,只因该恶搞作品恰巧有政治色彩。可以看看提删者的原因,首先是版权问题,维基百科对版权相当敏感,而绝大部份50年内的歌词因版权原故均未容许转载在此。而条目提删之时,歌词还未符合GFDL的要求,被维基人以版权为由提删绝对可以理解。第二是恶搞收录的尺度,可以看到维基百科内外每个人的尺度并不一样,有很多站外人士视收录为天经地义的事,却不知道维基百科考虑是否收录时要考虑重要性、知名度及影响力等各方面。我和部份维基人对恶搞收录的尺度较高,例如影响力更广泛的巴士阿叔曾几何时我反对保留,因此我们才会不建议该条目独立存在。至于后来涌现的保留票,绝大部份是来自香港的,不知道他们对待恶搞收录的门槛是向来这样的较低,还是待己以宽、只对香港的恶搞作品持较宽松标准。这点我不便评论。但无论如何,我认为投票期7日后才“无共识保留”是合理的,否则便莫视及不尊重支持删除者提出的原因,阻止继续讨论。未到投票最后一天,也不能确保保留是一面倒的意见,届时随时有一些新的对保留不利的理据出现。虽然现在事情已尘埃落定,而在投票结果中保留也成为共识,可是我不觉得提早结束投票较好。对于具争议性的删除讨论,提早结束可能会引起反效果,不像现在投票期结束才有结果,绝大部份人都会心服口服。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5日 (二) 01:35 (UTC)[回复]
有些问题与删除无关的,例如歌词。虽然开始时,作者没有用上GFDL的维基术语(作者最初看来倾向(CC:Attribution-NoDerivs 3.0 Unported),但这最多只影响是否收录歌词,与删除整篇文章是两回事。这类问题既然与删除无关,应移入讨论页。
另一些问题,再问下去则没意思,例如它的重要性。撇除(×)删除远远落后的问题外,从一开始就大家都嗅到这次删除的争议性。在这情况下,即使(○)保留(×)删除多一点,也不代表可以50:50的投票方法,决定文章去向。删除守则已说得清楚。 
七天是很机械式的,当两天、三天、四天已可看到巨大争议时,一力支持删除的人,个人上应有量度和胸襟去包容这篇文章的存在;更重要是在处理站务的角度上,应有一点政治智慧,避免不满之情酝酿和爆发。
我不反对把香港热门的话题拿到删除版,只是,可以收手时,就得收手了。
这不但是对保留者的情绪作疏导,也避免因为删除者继续失言。例如,要是早点关闭讨论,你未必会说他人是“别有用心”,而其他人也不会为那句“别有用心”而作出更大的反弹。--Kevin 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02:13 (UTC)[回复]
热门与否实在是见仁见智。以我为例,每日阅读《明报》,很多时候也会阅读《星岛日报》、《经济日报》及三份免费报纸,也会看无线及亚视的新闻报道,以及无线的时事节目。然而,我从来未有在这些媒体中的任何一个接触到“福佳”,绝对不能与巴士阿叔高琳琳比较。我可能真是阅报的数量太少了(支持保留者中有人说过《苹果日报》比其他所有报纸加起来还要具影响力),可是在我的角度去看,其热门程度还不至于一定要保留在维基百科。至于“别有用心”,我承认有点儿失言,但仅限于“并不是在最适当时间及场合发表”而已。我始终认为,将维基百科任何讨论肆意政治化的分子形容为“别有用心”,是绝对没有错的。他们意图混淆视听,博取同情,影响投票的客观环境。我也不愿评估有多少支持保留者只是以“反对政治审查”一类政治性原因来投保留票,而没有真正仔细考虑清楚该条目是否真正合乎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5日 (二) 02:37 (UTC)[回复]
不是你的错,是“别有用心”这个词被中宣部用烂了,用得叫人看到就想吐。--Hawyih 2007年6月5日 (二) 03:41 (UTC)[回复]
原来如此,我以后不敢用这个词语了,可是一时间想不到有甚么同义词可以代替,总是觉得“别有用心”是最贴切的。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5日 (二) 12:18 (UTC)[回复]
当你开始猜度别人是用心时,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了。最糟的删除讨论,就是不再讨论文章的价值、提升空间、重要性、保留价值,转以用胡闹心理学去说别人的动机,例如,对方是否要借维基宣传自己?对方是否其心可诛,要分裂维基。那些讨论真是很无聊,参与双方都无聊。--Kevin 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17:35 (UTC)[回复]
可是假如如我所说,很多人因为受到误导而以不恰当的原因作出不正确的决定,那么那个讨论还有参考价值吗?假如有人故意误导,我站出来提醒一下大家注意并非错误的事。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6日 (三) 11:59 (UTC)[回复]
(!)意见:说到“反弹”,我想不得不提到前些时候美国媒体的报道事件。该报道声称中文维基宣传“另一种历史观”,且不论该指控是否属实,是否有任何理由证明他所秉持的历史观就是正确的呢?要求我们的观点必须与他们一致,这不是强行统一媒体口径么?岂非与麦卡锡主义无异?当然这名撰写者并不一定代表某个政治集团的意见,他也可能只是哗众取宠而已。但我认为上次我们的反应是太过软弱了,只是自我辩白,而没有对对方进行反击。而且事后也没有作出相应的反制措施(比如对更多条目进行重审等等,总不能认为他指出的那几个条目就是问题的全部)。以后这种麻烦很可能还会出现;被大媒体当成靶子,那可要比这里讨论的事件要严重的多。--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5日 (二) 02:53 (UTC)[回复]
对于条目是否应该收录,每个用户我想都用自己不同的标准。可能我的标准严格一些,或者说传统一些,有的用户可能宽松一些。大家的看法不一样是很正常的,是好事。而wikipedia的目的,我始终认为就是提供一部内容开放的百科全书而已。这里没有政治审查,也没有反政治审查。我们不应该因为某些政治敏感问题,就闭口不言,或者就不能提交自己认为应该删除的文章去讨论。对于任何一种政治势力的妥协或倾斜,都是一种违背NPOV的表现。要记住,我们是中立的。对于用户对wikipedia的不同理解,推荐大家看看Conflicting Wikipedia philosophies,看来我倾向于Deletionism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5日 (二) 03:26 (UTC)[回复]
在站务谈NPOV是很不妥当,站务是必然有立场的。例如,维基是人人可以编辑的百科,而非十八岁以上人士才可以编辑,这是一种立场。维基希望大家善意假定,这亦是一种立场,说得玄一点,NPOV本身也是立场。
今次提出处理争议文章的检讨时,看来亦毋须将“争议文章”等同成“政治文章”。巴士阿叔高琳琳徐步高都有莫大争议,但统统无关政治。
问题在于,日后再遇上争议文章时,应怎样讨论呢?
我本身是反对在“应否删除?”或“应否保留?”这些具引导性的问题下,去讨论争议文章的去留。 --Kevin 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17:29 (UTC)[回复]
可悲的事,事情过后总是这么冷冷清清;后续的力量总是少了。zzz……很困 找我 2007年6月5日 (二) 19:31 (UTC)[回复]

在这件事情上,个人反而觉得是部份支持保留的人没有胸襟气度去包容支持删除的人的意见。支持删除的人反而比较理性。--Jnlin讨论2007年6月5日 (二) 03:48 (UTC)[回复]

一个因为重要性而起的删除讨论,最后竟然搞到“自我审查”、“人肉金盾”等等莫名其妙的理由都出炉,甚至连提出者身处的环境都可以成为关注的焦点,这长期而言是对中维不利的一件事情。写条目的人有必要在条目之中呈现条目的重要性,要让人一看即知为甚么这值得维基百科收录,此乃天经地义之事;有人责怪提删者“中国中心”,倘如是,则中国中心之人又何必去检查其他的条目?从发言看来,有些主张保留者却表现得更“地域中心”:“香港的条目”、“香港的法律”都跑出笼,别人一碰就是成了中国政府的爪牙。要知道,民主是靠实践的,有人嘴里喊著民主,所作所为却比文革中要把人斗垮斗臭的红卫兵还厉害,这是个滑稽的年代,荒谬的年代,人吃人不是新闻,人爱人才是!--Theodoranian|虎儿 =^-^= 2007年6月5日 (二) 16:07 (UTC)[回复]

同意虎儿兄,如果能够就事论事该多好啊。经常提出删除请求当然会得罪人。不同人也会对是否删除表达意见, 但是扯到大陆人提删就是人肉金盾似乎就是在搞人身攻击了。自己的条目被提删,当然会不高兴,但是做人身攻击就过分。 如果没有人提删,我们真的“海纳百川”,估计就没有这么多人参与了。--用心阁(对话页) 2007年6月5日 (二) 16:37 (UTC)[回复]
争吵总是孤掌难鸣,双方也有检讨的空间吧。如果仍是将责任归于一方,而忽略维基的气氛和环境是否有助和谐讨论,似乎也说不过。--Kevin 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17:29 (UTC)[回复]
既然检讨是双方的,那么请提出对制度改善的意见,并实行。删除投票并不代表删除;最后删除与否还是靠共识。不过如何可以从对事不对人搞出某人的操守?希望大家善意推定这是某些人对wikipedia的误解。提出相关操守意见的朋友请提出理据。总之,请勿破坏长久以来由众多维基人辛苦营建出来的中立、理性讨论气氛:这是维基百科优于某些论坛和百科之处;也是维基人慕名而至的原因。改一下虎儿的铭言:“越激烈的讨论,要用越善意的理性包扎。”,以上。zzz……很困 找我 2007年6月5日 (二) 19:20 (UTC)[回复]
当条目在建立时,只有苹果日报有独立报道。现在已经可以算是广泛报道(港台、商台、信报)。条目建立时,事情尚在developing,而且有潜力发展(当然,潜力不是简单可看出来,这更加强调以下论点)。我也反对以提删作为讨论的原则。认为一个条目知名度、重要度不足,可以加入{{知名度}}模版,同样可以作出讨论。要是三十天后,条目无改进才提删未迟。方针已经说明,重要度是不足以构成删除。要是以这种大多数提删意见就删除一条正在develop的条目,当事情发展过后又要再行建立,是浪费社群力量。我认为这种以“知名度、重要度不足”作为即时删文理由的风气不可长。应该针对条目的问题,加上不同的模版,要求社群改善条目。我重申:提删永远是最后的手段!我建议早日翻释这个英文方针:http://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Notability_%28web%29 chainsawriot 2007年6月6日 (三) 01:19 (UTC)[回复]
把一个尚在发展,还没有引起多少关注的事物写入wikipedia,不是一个好做法。wikipedia作为全球排名前十的网站,其影响力已经不可小觑。把一些现在看起来不重要、不知名的事物写入wikipedia,正好为他们做了宣传和推广,而这并不是wikipedia的目的。或者这样看,这个事物是否因为被记录在wikipedia而促进了他知名度的提高?如果是的话,wikipedia和广告商也就没区别了。wikipedia只是记录知识,而不是推销知识。而且这样做也会严重影响wikipedia的中立性。我们应该等到事物有了一定知名度和重要性以后,才把他写入wikipedia。—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6日 (三) 07:09 (UTC)[回复]
又请问你,根据我上面引述的英文方针(未有中文翻译),只要一件网上事物有第三方报道(例如媒体,没有提及次数),而且有一定知名度,就可收入Wikipedia。那么在福佳条目建立初期已有苹果日报报道。这个“没有引起多少关注的事物”是就阁下所处的社会环境及阁下视野而引致,例如你没用在电视传媒听过陈松青,但在香港他是名人。我再三想提醒你,你现在的行为,就像先判一个人死刑,再要浪费社群去为这个人打官司救命。社群的力量应该用于增加条目数量及质量。你就算真的如此相信自己对知识重要性及知名度的慧眼,你对某一条目的重要性有所质疑,请你先加知名度模版,给社群三十天改进条目,到时再没有任何知名度才提删未迟!你这样子的行为,在英文维基称为Lazy Deletionist。chainsawriot 2007年6月6日 (三) 07:38 (UTC)[回复]
有时候一些不知名的事物可能在某界别或地区已有其影响性产生,面对这种情况我偏向先保留,毕竟删除比保留容易。另一方面,希望大家注意当投删时多注意查证的工作,以及是否除了删除外没有其他改善方法,删除投票是一个比较多人关注的地方,但却不是一个为了引起大家关注、致使大家作不必要争议的地方。Stewart~恶龙 2007年6月6日 (三) 17:56 (UTC)[回复]

连争吵都上报了

苹果日报今日的有关报道 今日见到的—翔风·艾伦·获加有事找我*^-^* 2007年6月7日 (四) 00:54 (UTC)[回复]

《苹果日报》果然是《苹果日报》,不分是非黑白地将所有主张删除者的人都标签成“保皇党”,而对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以及有哪类内容可能不适合收录一无所知。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7日 (四) 01:46 (UTC)[回复]
哪来保皇党呢?很心淡,看到媒体这样不负责的言论。另外,谢谢翔风提供连结。Stewart~恶龙 2007年6月7日 (四) 01:49 (UTC)[回复]
在维基上玩标签也是大不乏人,当大家开始用政治语言去讲这次事件时,讨论已在发臭。支持删除的人会认定对方“别有用心”,又或用放大镜把这些当成代表言论,反对删除的人(可能包括苹果)自然也认定另一方的人是“别有用心”。--Kevin wong 2007年6月7日 (四) 06:12 (UTC)[回复]

Kevinhksouth 于2007年6月6日 (三) 11:59 (UTC)说:“可是假如如我所说,很多人因为受到误导而以不恰当的原因作出不正确的决定,那么那个讨论还有参考价值吗?假如有人故意误导,我站出来提醒一下大家注意并非错误的事。”

以此点为注脚,看看 Kevinhkshouth 在UTC 时间六月五日 02:37 说了什么:“热门与否实在是见仁见智。以我为例,每日阅读《明报》,很多时候也会阅读《星岛日报》、《经济日报》及三份免费报纸,也会看无线及亚视的新闻报道,以及无线的时事节目。然而,我从来未有在这些媒体中的任何一个接触到“福佳””

然而事实上,六月四日明报副刊↑ 《明报》;2007年6月4日D5版。作者为白路明--已经刊载了福佳的报导。Kevinhksouth 自称“每天读明报”,可是就偏偏于六月五日香港时间早上说,仍读不到六月四日的明报--事实只有两个可能性,Kevinhksouth 自以为自己读了明报,可是偏偏明报出了,他却没有读;另一个可能性,是 Kevinhksouth 明明没有如自己所讲,真的认真每天读报,却以虚假的引述来增加自己说话的权威性;无论是哪一个可能性,只证明了 Kevinhksouth 所说的“中立性”不成立--因为他的所谓立场与理据基础,已经完全为白纸黑字的事实所推翻了。

引用 Kevinhksouth 上述言论,Kevinhksouth 是“别有用心”,“故意对证据视而不见”,“以虚假的事实误导其他管理员”,Kevinhksouth 在输了投票之后,仍要援引错误的虚假事实--明报没有报导,来责怪其他管理人员的投票失去中立,反说人家“别有用心”--事实证明,Kevinhksouth 根本没有做到自己所说的“认真”判断媒体的情况,在法律上属“自我蒙蔽自己的双眼”,提出一些不是事实的情况,去提出这个讨论;因此,我要求 Kevinhksouth 对以上侮辱了投票神圣性的失实言论道歉,以及为此引咎辞职。--林忌2007年6月9日 (六) 07:49 (UTC)[回复]

人家看的可能只是新闻版吧?哪有那么多时间从头到尾看遍整份报纸呢?还有,因为人家在某天看漏了某个副刊栏目就一下子说出上述有无限上纲上线之嫌的话,还说“要求 Kevinhksouth 对以上侮辱了投票神圣性的失实言论道歉,以及为此引咎辞职”,似乎有点过分了。建议阁下还是多找点时间完善一下《福佳》条目吧。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9日 (六) 08:27 (UTC)[回复]
噢,原来某管理员在指责其他管理员“很多人因为受到误导而以不恰当的原因作出不正确的决定,那么那个讨论还有参考价值吗?假如有人故意误导,我站出来提醒一下大家注意并非错误的事”--经过几天的报导,无论在《福佳》的发布网页、在维基的《福佳》条目,都清楚可以找得到明报的报导根据,可是由六月四日至九日五天的时间,身为管理员的 Kevinhksouth 居然有时间有空闲去指责他人“被误导”,却不肯、不看、不读有关条目去作出评论,反咬一口指责他人“别有用心”,借问一声,是谁“无限上纲上线”了?足足五天时间,当 Kevinhksouth 不断于此页说其他管理员被误导的时候,可有 click 进去维基内的《福佳》条目看看?可有读《福佳》的原作网页看看?--林忌2007年6月9日 (六) 08:35 (UTC)[回复]
另一方面,有这么多份报纸报导,如苹果、信报、经济、港台、商台、有线、于无线或亚视播放的港台节目 The Pulse 加起来,都及不上一份明报--而明报有报导了,于是广泛报导的要求,就变成了“新闻版”--因为连副刊也不算数,这样的逻辑真的令人很震惊 --林忌2007年6月9日 (六) 08:35 (UTC)[回复]
我只想回应其中一点:6月4日的《明报》我也看过,但我只看了网上版,而网上版并没有那两版副刊专栏,而我又没有看过当日的实物版,所以事实上我是看不到那篇文章的。这是我的疏忽,我愿意收回《明报》没有提及的言论。但另一方面,我也想指出,巴士阿叔及高琳琳等都是在很多报纸的新闻版提及的。至于其他指责,恕我不浪费时间回复,因为再这样争论下去,是没有意义的。既然条目已经保留下来,何不把时间用作完善那个条目呢?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9日 (六) 09:44 (UTC)[回复]
阁下如果有留意明报的话,应该看到明报娱乐版连网友扮 Stephy 走音唱“杏+橙”,在 Youtube 只不过有万六 hit rates,亦会报导;为何相同性质的《福佳》,明报却故意不报呢?1. 论人数,目前是四十万比八万(报导初期,乃十几万对一万六千);2.论通俗--福佳绝不会比杏+橙粗俗 3. 没有人说该网民扮 Stephy 似,可是绝大部份留言、评论都说福佳的歌唱者甚至比起原装明星更高,扮谭校长、李克勤、莫华伦、尹飞燕都很似;证据都已经列如上--为何明报长期“漠视”福佳呢?正如 2003 年 7 月 1 日大游行一样,事前明报长期淡化这些消息,对市民的愤怒视而不见,这就是香港的政治现实,希望你愿意打开你的双眼看清看楚 --林忌2007年6月9日 (六) 12:59 (UTC)[回复]
我觉得娱乐版和新闻版的尺度不同,不能相提并论。加上就算是其他报纸,也只是《苹果》才放在新闻版,其馀的也只是在副刊提及。无论如何,这次提删讨论已成为案例,把纳入同类文章的标准降低了,以后再有类似程度的传媒广泛性的题材,也很大机会会被保留,因此你也可以放心了。另外,你也可以把这个条目放在英文维基百科,假如你认为这首歌曲的重要性足够的话。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9日 (六) 16:44 (UTC)[回复]
补充:今日《明报》新闻版政治花絮的文章有提及“福佳”,提及该曲民主党党员林子健有份献唱,“福佳”总算终于有在《明报》新闻版出现。我在此提出这点,是为免被继续被指责“故意对证据视而不见”。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2日 (二) 08:37 (UTC)[回复]
“福佳”一事,双方也有不当之处。但明显是突出了删除标准的问题。竟然如此,我想在此时此刻,讨论一下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删除投票的门槛,会比继续追究“福佳”争论中的谁事谁非更有意义。这样便可以使这事件里带出的问题,有望获得解决或改善。--小狼 2007年6月16日 (六) 17:21 (UTC)[回复]

条目内容怀疑被破坏

条目内容有多处福佳怀疑被改成仆街

反应和参考被人乱改内容及提供错误参考连结 有关内容已被我修改回正确内容 详情可睇番历史

请管理员关注有关情况 cychk 2007年6月23日 (六) 15:26 (UTC)[回复]

作者也已表示不是“仆街”的意思— bananasims对话 2007年6月24日 (日) 04:00 (UTC)[回复]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minghong 2007年6月28日 (四) 03:55 (UTC)[回复]
作者的原意是一回事,作者如何表达是另一回事。既然是引述词歌就要忠于原著,擅改当然是不当的。—图门县候补知县 2007年7月8日 (日) 08:46 (UTC)[回复]

歌词如果也是GFDL的话

移到维基文库会不会比较好?既然是原文歌词的话...--Alex S.H. Lin 2007年6月24日 (日) 18:16 (UTC)[回复]

Nazism

I think the sarcastic composer wanted to compare Regina Ip with Adolf Hilter (Nazism), though it is very exaggerated. See the clip again before making any changes please! Regina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ax collecting. I made the change yesterday but it was reverted. 218.188.24.130 2007年6月29日 (五) 05:33 (UTC)[回复]

I think his real idea is about "Democratic Country has been voted up some dictator like Nazi Hilter". There is no releation between Nazi and Regina Ip, and someone have edited.
我想他的意思是想说有关叶刘淑仪的“民主国家也曾经选出一些大独裁者例如纳粹希特拉”,应与纳税无关系。而且有人改掉了—Bananasims对话 2007年6月29日 (五) 15:13 (UTC)[回复]
可能歌词作者林忌写错吧—Bananasims对话 2007年6月30日 (六) 02:35 (UTC)[回复]
这很明显是故意讹写,而不是写错。正如“仆街”改成“福佳”一样。(还有,作者是林忌,不是王忌。)—图门县候补知县 2007年7月8日 (日) 08:48 (UTC)[回复]
对不起,不少心打错—Bananasims对话 2007年7月8日 (日) 10:22 (UTC)[回复]

Please read the discussion here before making any changes (纳税/纳粹?). Do just make the change without prior consensus.218.188.24.130 2007年8月10日 (五) 00:26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未当选

~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最后修订
**(+)支持: I am wondering why we have to discuss whether this post can be keep in Wiki but not the one for the "original" 香港始终有你, if short content is really an issue? In term of content, the one for the original is even shorter than this one? But no one question whether that one is a "优良条目" but this one? Is this already "reflecting" some sort of "media control"?
↑该用户投票无签名或不符合签名必须包含的部分,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如是注册用户请以“—~~~~”补充签名后移除此标签。
~移动完毕~ Markus  talk  2007年7月3日 (二) 11:03 (UTC)[回复]

《福佳》续集

有关人士又作了一首《煲呔揾工靠你》。希望大家预先知道,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拗。--minghong 2007年6月22日 (五) 06:42 (UTC)[回复]

你的消息不够灵通了。早于本星期三便已经吵过这歌词的版权了,幸好事件迅速平息,否则某某日报可能会将中文维基当成“保皇党”基地了!另外,我也早建立了煲呔揾工靠你的重定向,以免不知情者另立条目介绍。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2日 (五) 12:03 (UTC)[回复]
噢,我知道星期三有提过福佳,但没细看内容,原来有提到煲呔……--minghong 2007年6月22日 (五) 13:17 (UTC)[回复]

侵权后的授权

此歌曲原本已经侵权,改编作者的GFDL授权应无效。所以歌词应改为歌词意思. Mcs 2007.9.1 21:36

要留意的是, 该歌曲是抄袭自始终有你. 该歌曲已经是侵权的了. 而歌词用于该歌曲上, 不少部份的内容, 语法, 字句 例如"什么下世纪的" 都是有抄袭始终有你的成份. 在未得香港政府授权版权的情况下, 为什么仍能出现于维基上的呢?

之前有自称为侵权歌曲, 歌词的侵权者声称其开放版权维权于维基, 但正是侵权者的GFDL授权是无效的, 故歌词应被移走. 至于要有歌词解释的, 就留给其他的维基人决定和编写吧. —Wongsinghei 2007年9月28日 (五) 11:19 (UTC)[回复]

关于侵权的怀疑,请参看之前福佳始终有你检讨是否删除的相关讨论,当中曾讨论怀疑侵权。—cychk 2007年9月28日 (五) 17:53 (UTC)[回复]

英语版本

需要帮助: 英语版本 en:Folk Guy's Always with You被检讨是否删除. —Raysonho 2008年1月12日 22:00 (UTC)

福佳始终有你整死香港有你呢两首改篇歌词根本唔中立,根本唔应该用系条目度评论人物,Talk:马力 (立法会议员)有人提出过呢个问题,都无人反对,所以我将有关人物同事件删去呢两首歌既内容,但系不停俾人回退!!请大家评下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lbeit对话贡献)于2007年12月21日 (五) 17:17 (UTC)加入。

本人认为福佳始终有你整死香港有你的歌词不是不中立,更应让更多网友知道网上大事,因此应予以保留。218.102.238.247 (留言) 2007年12月22日 (六) 03:34 (UTC)[回复]

只要说明作者为谁,内容本质上不中立是仍然算是 NPOV 的。只有不说明作者为谁,硬把意见当作事实,才算是 POV。否则,超弦理论就是不可建立的条目了,因为超弦理论本质上不可能有科学根据,要当成神学又不可能中立。—Kittyhawk2 (留言) 2008年1月6日 (日) 18:10 (UTC)[回复]

谁说不中立就一定不能写的?如果是这样,所有政治、社会事件都要从维基移除才对,政治事件能够保持绝对中立,便不叫政治事件了,你大可以上英文维基,在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条目加些新纳粹否认大屠杀的言论,来平衡一下中立性,看看会发生甚么事?不过先善意提醒一下,千万别在欧盟领土中实验,现在只要在欧洲不承认大屠杀,都是刑事罪行,POV?NPOV?罚抄(罚抄会馆) 2008年1月10日 (四) 21:49 (UTC)[回复]

Holocaust denial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22:52 (UTC)[回复]
笑死人了。wooddoo | 《Battlestar Galactica》神作神作神神作 (留言) 2008年1月19日 (六) 11:41 (UTC)[回复]

本页面移动原因

本页面移动是因为福佳不是一首歌曲,而是一系列歌曲,所以以这样命名是非常差的。—从前呀有只大笨象系河边吸水 2009年5月27日 (三) 09:1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