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相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卜相

大明雲南布政使司右參議
籍貫 浙江嘉興府秀水縣
浙江嘉興府嘉興縣民籍
字號 字夢良
出生 嘉靖九年(1530年)十月十八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徐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卜相(1530年—?),字夢良,浙江嘉興府嘉興縣民籍,秀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浙江鄉試第五十三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七十五名,三甲第十四名進士[1][2]。擢刑部主事,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往北直隸關內審決重囚,升員外郎,十二月升湖廣按察司僉事,六年正月升雲南布政司右參議,萬曆五年(1577年)正月以拾遺降調。

家族

曾祖卜元;祖父卜艮;父卜鎬,歲貢生。母楊氏。具慶下。弟枌、梧[3]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