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紹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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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紹堯(?—?),字延祖,號大愚湖廣常德府武陵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湖廣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會試副榜,任宜興縣教諭[1]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2]。任高陽縣知縣,下車首禁魏忠賢生祠奏樂尚食,又璫族冉世魁叔侄爭產相屠,紹堯籍其家貲充餉,忠賢怒,被逮下獄[3][4],坐贓三萬,考掠慘酷[5][6]。崇禎帝立,出紹堯獄中,升兵部武選司主事,晉職方員外郎,崇禎六年(1633年)出守開封府,九年升河南汝南副使,平定流民之亂,當權者妒忌之,十年拾遺,降調山東運判。十一年改平樂知府,十二年遷陝西驛傳副使,當時關中荒亂,棄嬰遍地,紹堯收養以萬計,十四年轉浙江嘉湖參政,十五年降調,十六年補廣西府江道參議。值粵西靖江王叛,紹堯監軍擒其渠,以僉都御史巡撫貴州。永曆時,以功晉戶部右侍郎,未幾卒,諡文貞[7]

家族

弟唐思堯,字君贊,恩貢,以彭水知縣遷戶部主事,死於張獻忠之兵。

長子唐誼,字正之,永曆四年(1650)四月兵敗被殺。次子唐訪,字周之,隆武元年廣西鄉試第一,永曆時上陳六代中興法戒書,瞿式耜、黃錫袞稱之為異才,被推薦為庶吉士掌管制誥,奉命入湖廣聯絡勛鎮,知事不可為,乃痛哭為僧,名食苦。三子唐諴,字存之,登崇禎十六年(1643)年進士,授中書舍人,遷平樂推官。

參考文獻

  1. ^ 康熙《常州府志·卷十四·職官》:天啟二年(縣學教諭)…… 宜興 唐紹堯 武陵人,由舉人,會試副榜,萬曆四十七年任,壬戌進士……
  2.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唐紹堯,大愚,書四房,庚寅八月初六日生。武陵人,戊午三十七名,會三十九名,三甲一百二十六名。工部政,本年授高陽知縣,乙丑忤璫被逮。戊辰起補文安知縣,己巳升兵部武選司主事,癸酉升職方司員外,升開封知府,丙子升本省付使,丁丑拾遺。補山東運判,戊寅昇平樂知府,己卯升陝西付使。辛巳升浙江參政,壬午降調,癸未補廣西參議,府江道。
  3.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天啓五年六月,司禮監韓世祿等參知縣唐紹堯,命扭解來京究問。而降兵科給事中胡永順、御史劉思誨三級調外任用,以思誨曲狥紹堯,朦朧批解;永順紹堯同鄉,強詞飾辯也。
  4.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一》:天啓五年七月丙辰,責刑部以縱容犯人陶朗先、游士任、方震孺、唐紹堯等,角巾色衣,杯酒笑傲,奪提牢主事林曾俸一年。
  5.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二》:天啓五年八月,刑部題覆唐紹堯追比贓贖完日配遣,從之。紹堯所坐以令高陽時,擅拘冉太監侄序班冉世魁,欲籍沒其產以充餉也。
  6.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四》:天啓七年五月,諭刑部:唐紹堯衙役有旨復提究問,該縣離京不遠,如何久不具奏,著司官回將話來。
  7. ^ 《湖廣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