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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愛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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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愛眾
大明陝西按察司僉事
籍貫山西平陽府臨汾縣
東勝右衛軍籍
字號字同人
出生嘉靖十四年(1535年)九月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高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范愛眾(1535年—?),字同人,東勝右衛軍籍,山西平陽府臨汾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順天府遵化縣學生。順天府鄉試第六十四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九名,三甲第二十名進士[1][2]。歷官河南南陽府通判、湖廣襄陽府同知,隆慶六年(1572年)正月升陝西按察司僉事,九月以貪酷,革職為民。

家族

曾祖范銘;祖父范聰;父范恭。前母孫氏;母袁氏。具慶下。弟御衆、與衆[3]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