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勒·菲摩亞
米勒·菲摩亞 Millard Fillmor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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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任美國總統 | |
任期 1850年7月9日繼任—1853年3月4日 | |
副總統 | 無[注 1] |
前任 | 扎卡里·泰勒 |
繼任 | 富蘭克林·皮爾斯 |
第12任美國副總統 | |
任期 1849年3月4日—1850年7月9日 | |
總統 | 扎卡里·泰勒 |
前任 | 佐治·M·達拉斯 |
繼任 | 威廉·魯福斯·金 |
美國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1841年3月4日—1843年3月3日 | |
前任 | 約翰·溫斯頓·瓊斯 |
繼任 | 占士·艾弗·麥凱 |
美國眾議院議員 來自紐約州第紐約州第三十二國會選區選區 | |
任期 1837年3月4日—1843年3月3日 | |
前任 | 湯馬士·洛夫 |
繼任 | 威廉·莫斯利 |
任期 1833年3月4日—1835年3月3日 | |
前任 | 選區成立 |
繼任 | 湯馬士·洛夫 |
第14任紐約州主計長 | |
任期 1848年1月1日—1849年2月20日 | |
州長 | |
前任 | 亞薩里亞·卡汀·弗拉格 |
繼任 | 華盛頓·亨特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美國紐約州摩拉維亞 | 1800年1月7日
逝世 | 1874年3月8日 美國紐約州水牛城 | (74歲)
墓地 | 紐約州水牛城森林草坪公墓 |
政黨 | |
配偶 | |
兒女 | 米勒和瑪麗 |
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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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律師 |
簽名 | |
軍事背景 | |
服役 | |
服役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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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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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 | 聯邦大陸軍(紐約州防衛隊) |
參戰 | 南北戰爭 |
米勒·菲摩亞(英語:Millard Fillmore,1800年1月7日—1874年3月8日)於1850至1853年任第十三任美國總統,也是歷史上最後一位入主白宮的輝格黨人。菲摩亞曾任紐約州聯邦眾議員,1848年當選第十二任副總統,1850年扎卡里·泰勒去世後繼任總統職位。他在國會通過《1850年妥協案》中發揮重要作用,各方在奴隸制問題上的長期鬥爭短暫平息。雖未獲1852年輝格黨總統候選人提名,但菲摩亞四年後又在本土主義政黨一無所知支持下再度參與總統大選,最終得票率排第三。
菲摩亞出身紐約州五指湖貧困家庭,兒時父母都是佃農。他幾乎沒接受什麼正規教育,但依然靠刻苦學習擺脫貧困,成為知名律師。他是水牛城地區頗具名望的律師兼政治家,於1828年入選州眾議院,1832年入選聯邦眾議院。他本是反共濟會黨員,後加入19世紀30年代中期成立的輝格黨,曾與報紙出版商瑟洛·威德及其門徒威廉·H·蘇厄德爭奪紐約州輝格黨領袖位置。菲摩亞從政期間一直譴責奴隸制的罪惡,但認為聯邦政府無權干涉,相比之下,蘇厄德不但公開反對奴隸制,而且認為聯邦政府可以採取措施廢除。1841年輝格黨贏得聯邦眾議院多數席位,菲摩亞雖未當上議長,但還是成為籌款委員會主席。1844年,他爭取輝格黨副總統候選人提名和紐約州州長席位均告失利,後於1847年成為首位通過直接選舉當選的紐約州主計長。
擔任副總統的菲摩亞倍受泰勒冷落,哪怕是在紐約州的官職分配上總統也只與威德和蘇厄德商議。國會就墨西哥割讓地是否容許奴隸制激烈爭論,身為聯邦參議院議長,菲摩亞主持辯論期間不顧泰勒反對支持亨利·克萊的綜合法案,該法案便是1850年妥協案的基礎。1850年7月繼任總統後,菲摩亞解散泰勒內閣,推動國會通過妥協法案。妥協法案中包含的《逃奴法》頗具爭議,要求儘快將逃脫的奴隸送回奴隸主控制。菲摩亞自認有義務執法,但這也令他和輝格黨的聲望受損,黨派南北分裂。菲摩亞在外交政策方面支持美國海軍遠征隊與日本開放貿易,反對法國染指夏威夷,但也因納西索·洛佩斯自作主張帶隊遠征古巴陷入尷尬境地。1852年他本希望競選四年完整任期,但輝格黨最後選擇的是溫菲爾德·史葛。
輝格黨在菲摩亞卸任後四分五裂,包括他在內的眾多保守派加入一無所知運動,形成美國人黨。1856年獲黨派提名競選總統期間,菲摩亞主要關注維護聯邦,對移民問題基本不予置評,在普選中只贏得馬利蘭州。南北戰爭期間,菲摩亞譴責分裂,認為即便動用武力也必須維持聯邦,但對亞伯拉罕·林肯總統的戰時政策持否定態度。內戰結束後,他支持安德魯·詹森總統的重建政策。菲摩亞退休後繼續參與公共事務,曾出任他1846年創辦的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校長,後於1874年3月8日去世。
早年經歷和事業
1800年1月7日,米勒·菲摩亞在紐約州五指湖地區卡尤加縣今摩拉維亞境內農場的小木屋中出生[注 2],在父親納撒尼爾·菲摩亞(Nathaniel Fillmore)和母親菲比·米勒(Phoebe Millard)的八個孩子中排行第二,是家中長子[2]。納撒尼爾的父親老納撒尼爾·菲摩亞(Nathaniel Fillmore Sr.,1739至1814年)生於康涅狄格州富蘭克林,是佛蒙特州本寧頓在新罕布什爾授地(New Hampshire Grants)成立後的早期定居者[3]。
納撒尼爾與菲比於1799年離開佛蒙特州的石場,希望找到更好的生活機遇,但他們在卡尤加縣的土地所有權證明出現問題,只好搬到附近的塞姆普羅尼烏斯當佃農,納撒尼爾偶爾會到學校教課[4][5]。據歷史學家泰勒·安賓德(Tyler Anbinder)所述,菲爾菲爾總統的童年「非常辛苦,經常身陷貧困,幾乎沒有受過正規教育」[6]。
菲摩亞成長期間生活十分貧寒,但隨着時間的推移,家中境遇逐漸改善[注 3]納撒尼爾在塞姆普羅尼烏斯變得小有名氣,獲選出任包括太平紳士在內的多種地方公職[9]。他希望長子學會手藝,說服14歲的米勒不參加1812年戰爭[10],而是前往利文斯頓縣斯巴達(Sparta)向制布商本傑明·亨格福德(Benjamin Hungerford)學徒[11]。但是,亨格福德打發米勒去干繁重而且根本學不到技能的體力活,米勒後來離職[12]。父親接下來又把他送到奈爾斯紐霍普(New Hope)的織布廠學藝[13]。為改善自身境遇,米勒購買租借圖書館股份,翻閱能找到的所有書籍[13]。1819年,他利用閒瑕時間報名就讀鎮上新開辦的學院,並與同學阿比蓋爾·鮑爾斯(Abigail Powers)墮入情網[14]。
1819年下半年,納撒尼爾遷居摩拉維亞的蒙特維爾(Montville)村[15]。他對兒子的天份非常滿意,於是接受夫人建議說服所租田地東主、當地最有錢的禾特·伍德(Walter Wood)法官,讓米拉德在他手下學習法律,擔任見習書記員[16]。伍德同意聘請小菲摩亞,並督導他通過法律工作見習期[16]。菲摩亞在學校教書三個月,用賺來的錢買斷織布廠學徒期[17]。但他因獨立向面臨小額訴訟的農民提供法律諮詢並獲得少許酬勞而與伍德發生爭吵,最終他在伍德手下見習18個月後離職,法官幾乎沒有向他支付任何報酬[18]。菲摩亞不願向法官保證永不再犯,決定放棄見習[19]。他跟隨家人西遷至距水牛城很近的伊利縣東奧羅拉(East Aurora)[20],父親買下農場,家中逐漸寬裕[21]。
1821年,菲摩亞達到21歲成人年齡[22],他在東奧羅拉學校教書,還在無需律師執照就能出庭的太平法院打過幾場官司[22]。1822年遷居水牛城後,他先後在學校和阿薩·賴斯(Asa Rice)與約瑟夫·克拉里(Joseph Clary)合夥的律師事務所繼續研讀法律,並在這段時間與阿比蓋爾訂婚[22]。1823年取得紐約州執業律師證書後,他謝絕水牛城律所邀請,返回東奧羅拉開辦律師事務所,成為當地僅有的常駐律師[20][23]。據菲摩亞後來回憶,當年他主要是沒有信心在水牛城這樣的大城市執業,為他立傳的保羅·芬克曼(Paul Finkelman)認為,菲摩亞一生絕大多數時間都受人驅使,他肯定很喜歡在東奧羅拉執業期間難得的獨立自主[24]。菲摩亞與阿比蓋爾在1826年2月5日喜結連理,兩人育有一子一女,長子米勒·鮑爾斯·菲摩亞(Millard Powers Fillmore)於1828年出生,女兒瑪麗·阿比蓋爾·菲摩亞(Mary Abigail Fillmore)在1832年降世[25]。
從政水牛城
除納撒尼爾曾擔任太平紳士外,菲摩亞家族還有許多成員投身政界和政府機構。米勒的爺爺老納撒尼爾曾在本寧頓任地方樹籬看管人、公路測量員和稅吏[26],叔叔卡雲·菲摩亞(Calvin Fillmore)曾在紐約州眾議院任職[27],另一位叔叔西蒙·菲摩亞(Simeon Fillmore)在紐約州克拉倫斯任鎮監督員[27]。米勒也對政治產生興趣,加入19世紀20年代後期興起的反共濟會黨(Anti-Masonic Party)[28]。
外部影片連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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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東奧羅拉米勒·菲摩亞之家博物館之旅,1995年8月19日,C-SPAN |
許多反共濟會黨人反對共濟會成員安德魯·積遜競選總統,反共濟會黨紐約州大會支持約翰·昆西·亞當斯連任,菲摩亞是與會代表,還曾參加1828年夏季的兩次反共濟會黨員大會[6]。他在會上結識早期政治老闆、報紙出版商瑟洛·威德(Thurlow Weed),兩人都很佩服對方[28]。菲摩亞此時是東奧羅拉頗具聲望的居民,從1828年開始連續三年入選紐約州眾議院(1829至1831年任職)[6]。1828年,積遜民主黨人(很快發展成民主黨)大獲全勝,積遜入主白宮之餘,位於雅賓利的州議會大部分議席也落入該黨之手[29]。菲摩亞雖淪為少數派,但工作依然卓具成效,他推動立法允許證人出庭作證時以非宗教手段宣誓,並在1830年廢除債務監禁制度[10]。此時他的大部分法律業務都已轉移到水牛城,同年又把家搬來此地。1831年,他沒有再競選連任。[28][30]
菲摩亞的律師事業同樣風生水起。水牛城此時正急劇擴張,從英國人在1812年戰爭期間引發的火災中逐漸恢復,成為伊利運河的西線終點站。伊利縣以外的案件卷宗開始堆上他的辦公桌,遷居水牛城前,菲摩亞就已是當地知名律師。他與東奧羅拉工作期間聘請的法律助理內森·霍爾(Nathan K. Hall)成為終生摯友,霍爾與菲摩亞在水牛城合夥經營律師事務所,菲摩亞當上總統後還請霍爾出任美國郵政署局長。菲摩亞遷居水牛城時,當地在法律上還屬村莊,立法機構通過法案將其註冊成市時菲摩亞已經離開州議會,但城市憲章卻是在他的幫助下擬定。提供法律服務之餘,他協助創立水牛城高中協會,加入呂克昂運動並參加當地一位論派教會活動,成為水牛城頗具名望的市民。[31]他還積極加入紐約州民兵,官拜少校,是第47旅巡視員[32][8]。
國會議員
首赴國會山及返回水牛城
1832年,菲摩亞順利當選聯邦眾議員。反共濟會黨總統候選人、前司法部長威廉·沃特在普選中僅拿下佛蒙特州,積遜總統輕鬆連任。國會此時在每年12月開會,所以菲摩亞當選後還要過一年多才開始任職。他和威德等人都意識到,單純的反共濟會受眾面實在有限,不足以作為國家級政黨的根基,於是以國家共和黨、反共濟會黨和心懷不滿的民主黨人為基礎,組建基礎更雄厚的輝格黨。新黨最初是在反積遜理念下團結起來,後來黨綱逐漸擴張,加入支持重新發佈特許權開辦美國第二銀行、聯邦政府為包括道路、橋樑和運河在內的境內改進(internal improvements)項目注資以實現經濟增長等內容,逐漸發展成大黨。[33]威德加入輝格黨的時間比菲摩亞早,成為該黨重要人物。菲摩亞雖然反感奴隸制,但認為聯邦政府無權干涉。相比之下,威德的反奴隸制立場更加激進,與來自奧本的紐約州輝格黨大鱷威廉·H·蘇厄德接近,蘇厄德也被視為威德的門生。[2]
菲摩亞敦促國會擴張水牛城港,因為擴張海港屬聯邦政府職責;同時又在雅賓利呼籲擴充紐約州境內的伊利運河[34]。1832年競選期間,他與反共濟會黨的關係依然模凌兩可,直到宣誓就職後才正式退出。麻省聯邦參議員丹尼爾·韋伯斯特在全美頗具影響,他覺得菲摩亞很有潛力,將其納入羽翼保護之下。菲摩亞堅定支持韋伯斯特,兩人保持密切關係,直到韋伯斯特在菲摩亞總統任期即將結束時辭世。[35]菲摩亞支持設立美國第二銀行推動經濟發展,但未就此參與特許狀續約的國會辯論,這有可能是因為積遜此前曾否決相同提議的國會法案[36]。菲摩亞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對哈德遜河導航改進和建橋跨越波托馬克河的法案都投下贊成票[37]。
反共濟會黨在西紐約州實力依舊強勁,但已逐漸退出國家舞台。1834年反共濟會黨沒有提名菲摩亞競選連任,他隨後謝絕輝格黨提名,認為兩黨爭鬥會攤薄反積遜選民的選票,導致民主黨人勝出。卸任聯邦眾議員後,他與蘇厄德爭奪1834年紐約州州長的輝格黨候選人提名落敗。[38]菲摩亞返回水牛城後繼續經營律師事務所,同時為輝格黨發展出力,大部分反共濟會黨員逐漸加入[39]。1836年,他已對反積遜聯盟抱有足夠信心,接受輝格黨的國會議員提名。民主黨人在總統候選人、時任副總統馬丁·范布倫帶領下基本大獲全勝,范布倫也拿下故鄉紐約州的選舉人票,但西紐約州選民更中意輝格黨,再次將菲摩亞送往國會山。[40]
第二至第四個任期
積遜總統曾於1836年通過行政命令規定政府只能接受真金白銀付款,致使民間對私人紙幣普遍缺乏信心,這一程度上導致美國在范布倫執政後發生1837年大恐慌。積遜將政府資金從美國第二銀行取出,存入部分州立銀行,這些銀行因此得名「被寵幸的銀行」(pet banks)。范布倫提議把資金投入次級國債,或是不會把錢外借的政府託管機構。菲摩亞認為政府資金應用於國家發展,國內黃金本就有限,總統的提議會導致商品流通資金更加匱乏。范布倫的次級國債及其他經濟提案雖獲通過,但隨着國家經濟舉步維艱,輝格黨的支持率上升,在1837年選舉中奪得紐約州議會多數席位,為1838年州長候選人提名爭奪戰埋下伏筆。菲摩亞支持1836年輝格黨副總統候選人法蘭西斯·格蘭傑(Francis Granger),但威德更看好蘇厄德。威德為蘇厄德拿下提名時,菲摩亞頗感沮喪,但他還是在普選中義無反顧地為蘇厄德搖旗吶喊。最終蘇厄德當選州長,菲摩亞也贏得連任。[41]
愈演愈烈的反奴隸制運動導致菲摩亞和蘇厄德關係惡化。菲摩亞雖然反感奴隸制,但認為這不是政治問題。蘇厄德的反對立場要強烈得多,擔任州長期間不吝付諸行動,拒絕將逃到紐約州的奴隸送回南方奴隸主手中。[41]1839年,水牛城律師公會建議州長提名菲摩亞出任第八司法選區副區長,但蘇厄德拒絕後提名弗雷德里克·惠特西(Frederick Whittlesey),表示即便紐約州參議院不批准,他也不會提名菲摩亞[42]。
菲摩亞在輝格黨全國大會開始前積極探討1840年總統大選的提名人選,他起初支持溫菲爾德·史葛將軍,但最希望的還是確保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亨利·克萊不會獲提名。克萊是奴隸主,菲摩亞認為他不可能贏得紐約州。菲摩亞沒有出席黨派提名大會,但對威廉·亨利·哈里森獲總統候選人提名,前維珍尼亞州聯邦參議員約翰·泰勒獲副總統候選人提名感到非常欣慰[43]。他在西紐約州為哈里森競選,最終輝格黨候選人贏得大選入主白宮,菲摩亞也輕取對手再度連任[44]。
哈里森在克萊促請下很快召開國會特別會議。輝格黨首次控制眾議院之際,菲摩亞希望能當上議長,但不敵克萊的得力助手、肯塔基州議員約翰·懷特(John White)[45]。不過,菲摩亞還是成為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主席[6]。輝格黨人對哈里森寄予厚望,期待他攜手克萊及其他輝格黨國會政要通過各種法案,但他在1841年4月4日去世,副總統泰勒繼任。泰勒曾是特立獨行的民主黨人,他很快就在建立國家級銀行穩定貨幣的國會提案上與克萊分道揚鑣,兩次對法案行使否決權,因此被輝格黨除名。菲摩亞身處衝突邊緣沒有捲入,他整體支持黨派國會法案,但身為籌款委員會主席,他最大的成就還是《1842年關稅法》。此前的關稅沒有特別保護製造業,部分收入分配給各州,這一度是非常利好的政策,但隨着時間的推移卻導致國庫空虛。菲摩亞準備的法案建議提高稅率,在當時頗得民心,但其中包含的利益分配延續條款導致總統必然要行使否決權,這反過來又能為輝格黨爭取更大的政治優勢。泰勒否決法案後,以麻省議員約翰·昆西·亞當斯為首的眾議院委員會發聲譴責總統所作所為。菲摩亞又遞交第二份法案,其中不再包含利益分配條款,國會通過後泰勒簽署法案,但此舉又令總統的民主黨盟友深感憤怒。如此這般,菲摩亞不但達成立法目標,還令總統在政治上陷入孤立。[46]
新關稅法為菲摩亞贏得讚譽,但他在1842年7月宣佈不再尋求連任,而且說到做到謝絕輝格黨提名。他對首都生活和牽涉泰勒總統的衝突感到厭倦,只想回到水牛城繼續當律師過日子。1842年選舉過後,他繼續積極參與國會跛腳鴨議程,於1843年4月返回水牛城。為他立傳的羅伯特·斯卡里(Robert J. Scarry)稱:「菲摩亞在成為政界大鱷、名望如日中天之際激流勇退,結束國會生涯」。[47]威德評價菲摩亞的國會議員任期「能言善辯、討論理智,擁有始終如一的政治操守」[48]。
國家名人
菲摩亞卸任後繼續從事法律工作,關注長期忽視的家人。他依然是政壇要人,帶領地方名流迎接來訪水牛城的亞當斯。亞當斯對菲摩亞離開國會表示遺憾,輝格黨一致推舉克萊為1844大選的總統候選人,部分人士提議由菲摩亞當他的競選搭檔。霍勒斯·格里利甚至私下表示:「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眼中(美國總統)的第一人選都是米勒·菲摩亞」,還有些人希望菲摩亞出馬為輝格黨人重奪州長官邸。[49]最終菲摩亞決定競選副總統[50]。
菲摩亞希望獲得輝格黨全國大會紐約州代表的支持,但威德想讓蘇厄德競選副總統,菲摩亞競選州長。蘇厄德在1844年輝格黨全國大會召開前退出競爭,威德的副總統後備人選威利斯·霍爾(Willis Hall)又病倒,但他還是不願菲摩亞競選副總統,想通過阻止菲摩亞獲提名來迫使他參選州長。菲摩亞對此非常反感,認為這「偽裝的好心」背後其實「兩面三刀」,根本沒打算提名他競選州長。[51]紐約州代表團在巴爾的摩召開的大會上宣誓支持克萊,但沒有接到支持哪位副總統提名候選人的指示。威德告訴其他州代表,紐約州輝格黨希望菲摩亞競選州長,克萊獲總統提名後,副總統提名由新澤西州聯邦參議員狄奧多·弗雷林格森(Theodore Frelinghuysen)所得[52]。
面對全國大會上的失利,菲摩亞表面上一笑置之,與弗雷林格森面談並公開露面,私下則對威德在州黨代表大會上提名他擔任州長的提議嗤之以鼻。菲摩亞只願在州權級別反對奴隸制的立場獲得紐約州輝格黨人認可,威德覺得這是向菲摩亞施壓的好機會。菲摩亞曾表示,黨代表大會有權指派任何人出任公職,威德以此為突破口促使州大會選擇菲摩亞,後者雖不情願,但的確擁有大範圍支持。[53]
民主黨提名聯邦參議員西拉斯·賴特(Silas Wright)爭奪紐約州州長席位,田納西州前州長占士·諾克斯·波爾克競選總統。雖然菲摩亞取得德裔美國人票倉,但輝格黨在幾個月前的紐約市市長選舉中支持本土主義候選人導致黨派在移民眼中形象受損,菲摩亞也受到拖累[54]。他對移民沒有好臉色,覺得競選失利都是拜「外國天主教徒」所賜[55],克萊在總統大選中同樣落敗[53]。菲摩亞的傳記作者芬克曼認為,傳主競選州長失利的主要原因是對移民不夠友好,對奴隸制又不夠強硬[56]。
1846年,菲摩亞協助建立水牛城大學(今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並當上首任校監直至1874年去世。他反對吞併德薩斯及隨後的美墨戰爭,認為此舉不過是想把奴隸制擴展到更多地區。波爾克總統否決有利水牛城的河流與港口法案,菲摩亞深感憤怒,[57]稱:「人民肯定是不會保佑這個國家的,但願老天會吧」[58]。紐約州州長此時的任期為兩年,如果有意,菲摩亞完全可以在1846年取得輝格黨提名,但他選擇為支持者約翰·楊(John Young)爭取,最終楊順利當選。無意參選的菲摩亞在提名大會上依然有大批代表支持,距獲提名一度只差一票。紐約州通過新憲法,將原本由州議會任命的州主計長、司法部長等公職改為民選。菲摩亞擔任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主席的工作經驗無疑令他成為主計長熱門人選,他也順利獲得1847年選舉的輝格黨提名[59]。憑藉黨派團結為後盾,菲摩亞以超出對手3.8萬票當選,刷新紐約州歷史上輝格黨人競選州級公職的得票優勢紀錄[60]。
菲摩亞將水牛城的房子出租並退出律師事務所,於1848年1月1日到雅賓利就職。他的主計長任期頗受好評,任職期間還是州運河委員會委員,支持運河擴建並確保運河管理切實有效,還促使水牛城運河設施擴充。主計長有權監管銀行,菲摩亞要求州特許銀行將紐約州和聯邦債卷的價值保持在銀行所發紙幣總額範圍內,以此穩定貨幣。1864年,國會通過構想類似的法案。[61]
1848年大選
提名
波爾克總統承諾不會競選連任,輝格黨已在1846年選舉中佔據國會多數席位,希望能在1848年攻佔白宮。克萊和韋伯斯特是輝格黨常年競選老將,兩人都在竭力爭取國會同僚支持,希望獲得提名。許多輝格黨人希望美墨戰爭英雄、民意極高的扎卡里·泰勒將軍出任總統。但是,美國政壇此時正面臨是否允許奴隸制擴張到墨西哥割讓地的敏感時期,泰勒又是路易斯安那州的奴隸主,北方人士對選他當總統心存憂慮。同時泰勒的政治立場不明,導致更多人保持觀望,身為職業軍人,他從未在總統大選中投票。泰勒自稱支持輝格黨,但許多人擔心他會變成另一個約翰·泰勒或哈里森。[62]
提名人選未定,威德安排前往費城參加1848年輝格黨全國大會的紐約州代表團見機行事,希望他們能在會上適時陳橋兵變,促使前州長蘇厄德獲總統候選人提名,或至少參選國家高級公職。他還說服菲摩亞支持代表團的決定,只不過沒有明示推舉蘇厄德的打算。威德此時頗具影響,菲摩亞為顧全輝格黨大局決定配合,但威德也有包括楊州長在內不少立場更堅定的對手,他們反感蘇厄德,也不想看到他擔任高級公職。[63]
泰勒在第四輪投票中獲提名,威德的期望落空,克萊的支持者及東北部良心輝格黨人深感憤怒。會場安靜下來後,反對威德的紐約州代表約翰·科利爾(John A. Collier)上台講話。與會代表聚精會神地聽取他每一句話,科利爾自稱堅定支持克萊,每輪都把票投給他。他生動形象地描述克萊支持者此時難過的心情,把克萊送進白宮的苦戰又一次落空,令他們萬分沮喪。科利爾聲稱,黨派此時正面臨致命危機,只有提名堅定支持克萊的菲摩亞當副總統才能緩和局面。菲摩亞雖然在許多問題上抱持克萊同等立場,但並不支持他當總統,此時也不在現場。與會代表無從得知科利爾所言不盡不實,或至少嚴重誇大,許多人贊成科利爾的提議。此時總統候選人還不能自行挑選競選搭檔,泰勒的班底雖竭力為麻省前聯邦眾議員阿伯特·勞倫斯(Abbott Lawrence)爭取,但菲摩亞還是在第二輪投票就獲得輝格黨副總統提名。[64]
威德一度希望蘇厄德獲副總統提名,但蘇厄德只得到少數代表支持,科利爾促使菲摩亞獲副總統提名還令威德派系的其他願望落空。按照當時的政治傳統,身為紐約州人的菲摩亞已經提名副總統,那麼該州其他人就不應該再競選內閣位置。有說法稱科利爾的行事有菲摩亞參與,但沒有任何證據支撐。[65]輝格黨人有充分的理由選擇菲摩亞,事實證明,在大選中舉足輕重的紐約州選民對他青眼有加,國會紀錄也足以證明他忠於輝格黨,所以即便泰勒將軍真有不測,菲摩亞也不大可能變成另一個約翰·泰勒。與會代表對他在《1842年關稅法》發揮的作用記憶猶新,他與勞倫斯及俄亥俄州的湯馬士·尤因都曾是副總統熱門人選。蘇厄德此時已因反奴隸制立場和言論聞名,菲摩亞作為他的對手更容易得到南方人士認可。[66][67]
競選
根據19世紀中期的美國政治傳統,高級公職的候選人通常不直接出面競選。菲摩亞因此繼續擔任主計長,沒有公開演說。1848年大選的競選活動主戰場是報紙,各方代理人在集會演講。民主黨人提名密芝根州聯邦參議員劉易斯·卡斯任總統,競選搭檔是威廉·奧蘭多·巴特勒(William Orlando Butler)少將。以反對奴隸制擴張為主要綱領的自由土地黨跑來攪混水,提名前總統范布倫重返白宮,選舉變成三雄爭霸。[68]泰勒接受南卡羅萊納州異見民主黨人總統候選人提名,導致局面複雜化,包括威德在內的部分輝格黨人擔心他會像約翰·泰勒一樣背叛輝格黨,威德打算八月下旬在雅賓利集會,說服選舉人不要把票投給扎卡里·泰勒。菲摩亞介入調解,他向威德保證,泰勒肯定忠於黨派。[69][70]
北方人士認為菲摩亞出身自由州,肯定反對奴隸制擴張。南方人指責他企圖廢除奴隸制,但菲摩亞堅決否認[71]。他寫給阿拉巴馬州某居民的回信在媒體廣為傳播,信中稱奴隸制雖然罪惡,但聯邦政府無權干涉[69]。泰勒和菲摩亞在九月有兩次通信往來,總統候選人在信中表示很高興有關南卡羅萊納民主黨人的危機已經解決。菲摩亞則請將軍放心,普選前景看好,特別是在美國東北部地區。[72]
輝格黨候選人最終以小幅優勢贏得普選,紐約州的選舉人票在選舉中依然舉足輕重[73]。從普選票看,輝格黨得票136萬1393張,佔47.3%,民主黨人得票122萬3460張,佔42.5%,選舉人票則以163票力壓對手的127票。小黨派候選人雖未獲選舉人票,[74]但管中窺豹,依然能從范布倫的得票率看出新興反奴隸制運動實力不容小覷,他雖未贏得任何一州多數支持,但得票總數達29萬1501,佔10.1%,在紐約州、佛蒙特州和麻省都位居第二。[75]
美國副總統(1849至1850年)
1849年3月5日,米勒·菲摩亞在參議院大廳宣誓就職。此時美國總統和副總統的就職日是3月4日,但1849年這天適逢周日,所以推遲到第二天。美國首席大法官羅傑·B·托尼主持宣誓儀式,菲摩亞接下來主持新任參議員的宣誓儀式,其中就包括2月當選的蘇厄德。[76][77][78]
菲摩亞利用贏得選舉到正式就職期間的四個月時間接受州內輝格黨人宴請,為主計長的工作收尾。泰勒在寫給他的信中承諾,副總統會在新政府中發揮重要作用,但他完全沒想到19世紀時副總統還不是內閣成員。菲摩亞、蘇厄德和威德會面並就如何分配紐約州聯邦公職達成基本共識,蘇厄德趕赴首都後與新總統的兄弟、內閣提名人選和白宮助手保持友好接觸,威德控制的政黨機器很快就背着菲摩亞與新政府聯盟。為獲得分配紐約州聯邦公職的充分權力,蘇厄德和威德同意大幅降低副總統在新政府的重要程度。菲摩亞在選舉後發現遭人出賣後去找泰勒,結果只導致爭端更加公開。科利爾等黨派大會上支持提名菲摩亞的輝格黨人都被邊緣化,各項公職由威德支持的候選人搶佔,其中甚至包括水牛城的職位,令威德在紐約州政壇的影響力大幅提升,菲摩亞則遭遇重創,對此羅伯特·雷貝克(Robert J. Rayback)稱:「截至1849年中期,菲摩亞已身陷絕境。」[79]不過,想在政府機構謀得一官半職的人還是纏着他,而且此時副總統還沒有正式官邸,所以有房出租和出售的人也個個都找上他推銷。菲摩亞一生熱衷學習,他利用擔任副總統的機會積極投身史密森尼學會管理,成為董事會官守議員。[80]
1849年間,新領土的奴隸制問題一直沒有解決。總統主張接納加利福尼亞和新墨西哥(包括今新墨西哥州和亞利桑那州),兩地很可能都會宣佈奴隸制非法。身為南方奴隸主,泰勒不支持奴隸制向新領土擴張的立場令南方人士深感意外,他還認為奴隸制在乾旱的西南地區根本發展不起來。南方人士不論黨派都感到憤怒,在他們看來,新領土不支持奴隸制就等於在部分國家事務上把南方人排除在外。1849年12月國會開幕後,這種紛爭在議長選舉中展露無疑,眾議院花費數周時間經過數十輪投票才選出議長,國會也在派系爭鬥中四分五裂。[81][82]
為反擊威德的政治機器,菲摩亞將紐約州其他志同道合的輝格黨人串聯起來。憑藉州內金主支持,他們創辦新報紙與威德經營的《雅賓利晚報》(Albany Evening Journal)抗衡,雙方對立至此公開化。1849年11月,菲摩亞和威德在紐約碰面後都撕下表面友好的偽裝相互指責。[83]
擔任副總統期間,菲摩亞主持過美國歷史上多場激烈且對後世影響深遠的辯論[注 4],這些辯論基本都和是否允許奴隸制向新領土擴張有關。持續不斷的局部衝突已經激發大量爭論,1850年1月21日泰勒總統又向國會特別呼籲馬上接納加利福尼亞加入聯邦,之後再接納新墨西哥;德薩斯州對今墨西哥州境內大部分地區提出的領土主張引發邊界爭議,最高法院出手調解。[84]1月29日,克萊提出《綜合議案》(Omnibus bill[注 5]),南北雙方都能從中得到好處:加利福尼亞作為自由州加入聯邦,在新墨西哥和猶他組建領地政府,禁止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奴隸買賣。法案還要求嚴格執行《逃奴法》,因為北方部分州對該法的抵制一直令南方人深感不滿。克萊的法案還為德薩斯州和新墨西哥的領土爭端提供解決方案,各領土是否准許奴隸制就由當地居民自決。法案在國會陷入膠着,總統也不置可否。經過持續數周的辯論,菲摩亞於1850年5月告知泰勒,如果參議員表決法案時出現僵局,他將投下贊成票讓法案通過。[6]菲摩亞已經竭盡全力確保參議員間和平共處,時時提醒眾人,身為副總統,他有權裁定違規。但這樣的警告依然未能避免密西西比州議員亨利·斯圖爾特·富特(Henry Stuart Foote)和密蘇里州議員湯馬士·哈特·本頓(Thomas Hart Benton)在4月17日大打出手。其他議員還沒來得及上前阻止時,富特甚至拔槍對準衝過來的本頓。[85]
美國總統(1850至1853年)
危機中的繼任
1850年7月4日,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非常炎熱,泰勒總統出席獨立日慶典,為華盛頓紀念碑奠基,為了提神,估計他喝下混有櫻桃的冷牛奶,後因某些食物患上腸胃炎,於7月9日去世。泰勒綽號「時刻準備着的老牌硬漢」,從軍期間就以作風強硬、能夠經受激烈戰鬥考驗聞名,他的突然去世震驚全國。[86]
7月8日,正在參議院主持議事的菲摩亞接獲通知後趕到白宮,與內閣成員在總統臥室外等候。7月9日晚,他在威拉德酒店接到總統去世的正式通知,上有內閣成員簽名。確認信件內容後,菲摩亞一夜無眠,[87]然後趕往眾議院,經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院首席法官威廉·克蘭奇(William Cranch)主持在國會聯席會議見證下宣誓就任美國總統,當年約翰·泰勒宣誓就職時也是克蘭奇主持。內閣官員按照當時的政治傳統向新總統遞交辭呈,預計菲摩亞不會接受,讓他們繼續任職。但他們此前就已把任副總統的菲摩亞邊緣化,新總統同意他們辭職,只要求他們繼續工作一個月,對此大部分內閣成員都沒有接受。美國歷史上因總統死亡或辭職繼任的新總統基本都會保留前總統內閣,或至少一開始不會接受他們辭職,菲摩亞是至今僅有的例外。他馬上就開始與輝格黨領導人討論繼任人選,7月20日將新提名人選遞交參議院,內閣以出任國務卿的韋伯斯特為首。韋伯斯特此前支持克萊《綜合議案》之舉令麻省選民憤怒不已,他的參議員任期將於1851年結束,在故鄉已經沒有政治前途。菲摩亞還任命長年合作經營律師事務所的霍爾任郵政署局長,該職位不但是內閣成員,而且控制着許多職位的任命權。[88]與菲摩亞一樣,大部分新內閣成員支持妥協法案[89]。
泰勒的死令政治紛爭暫停,但還不足以緩解危機。德薩斯州企圖通過武力手段確立新墨西哥領地歸屬,州長彼得·漢斯伯勒·貝爾(Peter H. Bell)甚至向泰勒總統發出咄咄逼人的信[90],菲摩亞也在就任總統後收到這種信,為此他向當地增派聯邦部隊,警告貝爾保持和平[89]。
7月結束時,克萊的法案從實際層面來看已經胎死腹中,因為國會已通過一道又一道的修正案將其中絕大多數重要提議刪除,只剩下組織猶他領地的條款,換言之,裝載法案的「公交車」上只剩下最後一位乘客:「摩門教徒」[91]。接下來伊利諾州聯邦參議員史蒂芬·阿諾·道格拉斯經克萊同意走到台前,提議把《綜合法案》各項目拆散成單個法案,由國會分別審批[91]。菲摩亞支持道格拉斯的提議,原法案分拆成五道法案[6]。
1850年8月6日,菲摩亞向國會發出特別訊息,公開貝爾州長與總統的通信,他告知國會,德薩斯州武裝部隊將被視為侵略者,促請國會通過妥協法案,化解部分緊張局勢。昔日主導參議院的三巨頭中約翰·卡德威爾·卡爾霍恩已經去世,韋伯斯特當上國務卿,克萊因《綜合議案》過度勞累,此時還在羅德島州新港休養。道格拉斯等人於是聯手引領參議院接受行政部門支持的一系列法案。各項法案均在參議院通過,除每個項目的支持者外,還有少數決心看到所有法案通過的議員護航。戰場接下來轉移到眾議院,由於北方州人口較多,這裏也是北方議員佔多數。《逃奴法》爭議最為激烈,廢奴主義者對其中項目反感不已。菲摩亞向包括紐約州代表在內的北方輝格黨議員施壓,只要求他們選擇棄權,不投反對。議會在立法過程中調整法案內容,包括在新墨西哥領地與德薩斯州之間劃定邊界,任何領土主張通過經濟補償解決。加利福尼亞作為自由州加入聯邦,首都禁止奴隸貿易,新墨西哥和猶他領地的奴隸製法律地位問題容後再議。菲摩亞直接簽字批准大部分法案,僅《逃奴法》擱置兩天,直至新任司法部長約翰·J·克里滕登確認其中沒有違憲問題。部分北方人士對《逃奴法》不滿,但這些法案的確令局勢大幅緩解,大家都希望這些舉措能解決奴隸制問題。[92][93]
內政
《逃奴法》頒佈後依然是爭議焦點:執行該法令許多北方人士深感冒犯,南方人又對執法過程存在的任何寬大處理耿耿於懷。廢奴主義者批評該法不公:任何協助奴隸逃脫的人都會受到嚴懲,而且未向逃奴提供任何正當法律程序,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機會到裁判官面前作證;此外,該法還允許裁判官將逃犯認定為奴隸後獲得比認定為自由民更高的酬金,這又會從經濟利益角度促使裁判官把本是自由身的黑人判為奴隸。然而,菲摩亞認為出任總統時立下的誓言要求他遵守並執行法律,既然國會經過反覆商討制訂《逃奴法》,他就有義務執行。政府遣返奴隸的做法及部分法律訴訟因不得民心慘澹收場,例如維珍尼亞州逃奴沙德拉克·明金斯(Shadrach Minkins)獲波士頓法院無罪開釋後又被美國法警逮捕,最後波士頓發生暴動將他救出後送往加拿大,因此被捕的廢奴主義者同樣被法院無罪開釋。這類案件在南方和北方廣為流傳,各地民眾都很憤怒,原本對妥協案存在的一點好感逐漸敗壞殆盡。[94]
1850年8月,社會改革家多蘿西·狄克斯(Dorothea Dix)致信菲摩亞,促請總統支持她在國會提出的建議,為精神病患者收治機構撥款購地。國會沒有通過法案,但狄克斯和總統成為朋友,菲摩亞卸任多年後兩人仍保持通信往來並偶爾見面。[95]1850年9月,菲摩亞任命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領袖楊百翰出任猶他領地首任總督[96],後者投桃報李,將領地第一個首府取名「菲摩亞」,周邊所在縣起名「米勒縣」[97]。
菲摩亞一直支持國家基礎設施發展,他簽署法案補貼芝加哥通往莫比爾的伊利諾中央鐵路,以及蘇聖瑪麗的運河。1851年伊利鐵路紐約州段完工後,總統率內閣登上從紐約市出發前往伊利湖畔的第一列火車,還有眾多政界及其他名流陪同。菲摩亞沿途多次在火車後方的台前演說,敦促大家接受妥協法案,下車後又與來自南方的內閣成員遊覽紐英倫。菲摩亞促請國會授權建設橫貫大陸的鐵路,但法案直到十年後才在國會通過。[98]
菲摩亞擔任總統期間共任命四名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和一名最高法院大法官,其中他長年的朋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兼郵政署局長霍爾就獲得水牛城聯邦地區法院法官任命[99]。最高法院大法官利瓦伊·伍德伯里於1851年9月去世,此時參議院正在休會期,總統以休會任命將本傑明·羅賓斯·科蒂斯(Benjamin Robbins Curtis)送進高院。國會12月開會後,菲摩亞正式提名科蒂斯並獲參議院確認。1857年,科蒂斯大法官對最高法院在事涉奴隸制的史葛訴桑福德案判決投下反對票,並以原則問題為由辭職。[100]
1852年,最高法院大法官約翰·麥金萊(John McKinley)去世,但總統的多次提名都沒有結果。菲摩亞首先提名紐奧良愛德華·布拉德福德(Edward A. Bradford),參議院完全不予置評。總統的第二人選佐治·埃德蒙·巴傑(George Edmund Badger)又主動要求撤回提名。猶大·本傑明剛剛在聯邦參議員選舉中勝出,不願意前往最高法院。對於因本傑明推薦而獲提名紐奧良律師威廉·米庫(William C. Micou),參議院同樣不置可否。菲摩亞直到卸任都未能填補最高法院空缺,新總統富蘭克林·皮爾斯上台後提名約翰·阿奇博爾德·坎貝爾(John Archibald Campbell)終於獲得參議院認可。[101]
外交
菲摩亞任內有兩位非常能幹的國務卿,其中韋伯斯特於1852年去世,愛德華·埃弗里特繼任,但總統對兩人的工作把關都很嚴格,親自下達所有重大決定[102]。菲摩亞對亞太事務特別熱心,尤其是此時還禁止幾乎一切對外交往的日本。美國商人和船東希望日本開門做生意,這不但包括貿易,還包括准許美國船隻補給食品和水,而且在緊急情況下可以便宜從事不受懲罰,希望在日本海岸逗留的美國水手不會被當成罪犯關起來。[103]菲摩亞和韋伯斯特派馬休·佩里準將帶隊遠征,力求推動日本打開國門同外界交流。佩里的船隊於1853年7月抵達日本,此時菲摩亞已卸任總統四個月。[103]
菲摩亞堅決反對歐洲染指夏威夷。拿破崙三世統治的法國意圖吞併夏威夷,菲摩亞為此發出措辭強硬的警告信,稱「美國不會坐視此類行徑」,法國最終退讓[103]。泰勒曾向葡萄牙施壓,要求支付早在1812年戰爭期間欠下的美國債務,而且不接受仲裁方的提議;菲摩亞最後取得對美國更有利的解決方案[104]。
菲摩亞對涉及古巴的事務感到非常棘手,古巴是西班牙殖民地,西班牙實行奴隸制,所以許多南方人希望吞併古巴,將該島作為蓄奴領地[103]。委內瑞拉探險家納西索·洛佩斯(Narciso López)招募美國人先後三次在沒有政府授權的情況下遠征古巴,希望推翻西班牙對當地的統治。1850年第二次遠征古巴後,洛佩斯及部分追隨者因涉嫌違反《中立法》受起訴,但南方人組成的陪審團很快就裁定罪名不成立[103]。洛佩斯第三次遠征古巴時被西班牙人處決,殖民者還將多名美國人槍決,其中包括司法部長克里滕登的侄兒。這導致紐奧良發生針對西班牙人的暴動,西班牙領事逃離。歷史學家埃爾伯特·史密斯(Elbert B. Smith)在泰勒與菲摩亞總統任期的專著中指出,菲摩亞完全可以對西班牙開戰,但他和韋伯斯特選擇與西班牙人合作,採取一系列挽回顏面的措施解決危機、避免武裝衝突。包括輝格黨人在內的眾多南方人支持洛佩斯的遠征,菲摩亞的做法進一步導致黨派在1852年大選前分裂。[105]
1851年下半年,反抗奧地利統治發起匈牙利革命失敗的流亡領袖科蘇特·拉約什來到美國,希望美國承認匈牙利獨立,引起媒體廣泛關注。許多美國人對匈牙利人的抗爭心懷同情,特別是來美國不久的德裔移民,在美國已有大量人口,形成強大的政治力量。科蘇特受到國會歡迎,得到不把面談機會政治化的承諾後,總統同意與他在白宮見面,但科蘇特來到白宮後還是不顧之前的承諾發表演說宣揚政治主張。美國人的熱情消弱後,科蘇特返回歐洲,菲摩亞拒絕變更美國政策,繼續保持中立。[106]
菲摩亞政府內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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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姓名 | 任期 |
總統 | 米勒·菲摩亞 | 1850-1853年 |
副總統 | 無 | 1850-1853年 |
國務卿 | 丹尼爾·韋伯斯特 | 1850-1852年 |
愛德華·埃弗里特 | 1852-1853年 | |
財政部長 | 湯馬士·科溫 | 1850-1853年 |
戰爭部長 | 查爾斯·馬吉爾·康拉德 | 1850-1853年 |
司法部長 | 雷弗迪·詹森 | 1850年 |
約翰·J·克里滕登 | 1850-1853年 | |
郵政總長 | 內森·霍爾 | 1850-1852年 |
塞繆爾·迪金森·哈伯德 | 1852-1853年 | |
海軍部長 | 威廉·亞歷山大·格雷厄姆 | 1850-1852年 |
約翰·彭德爾頓·甘迺迪 | 1852-1853年 | |
內政部長 | 湯馬士·麥肯·湯普森·麥肯南 | 1850年 |
亞歷山大·休·霍姆斯·斯圖爾特 | 1850-1853年 |
1852年大選及卸任
隨着1852年大選臨近,菲摩亞對是否再爭取四年完整任期還是遲遲拿不定主意。當上美國總統是國務卿韋伯斯特長年來的夢想,此時他已年過古稀,只想最後一次爭取入主白宮。菲摩亞對老友的抱負心有戚戚,在1851年下半年的信中表示不會尋求完整任期,但他又不願徹底放棄,擔心黨派落入蘇厄德的黨羽把控。隨着1852年6月在巴爾的摩舉行的1852年輝格黨全國大會日期逐漸臨近,輝格黨最具勝算的總統候選人分別是菲摩亞、韋伯斯特和史葛將軍。威德和蘇厄德支持史葛,民主黨人在五月下旬提名新罕布什爾州前聯邦參議員富蘭克林·皮爾斯,皮爾斯此前近十年在全國政壇都沒有帶起什麼風浪,但因投身美墨戰爭迅速崛起。身為北方人士,他認可南方對奴隸制的觀念,民主黨因此團結起來支持他,這也意味着輝格黨候選人需要為總統寶座投入苦戰。[107]
菲摩亞此時已因簽署並執行《逃奴法》不受北方輝格黨人待見,但在南方的支持率相當可觀,南方輝格黨人還認為黨派保持團結的唯一希望就是他出馬競選總統。黨代表大會上通過黨綱支持將妥協法案作為奴隸制問題的最終解決方案,菲摩亞對此心滿意足,願意退出。但是,總統的眾多支持者不願改投國務卿,所以菲摩亞的退出只會成全史葛。大會陷入僵局並持續到6月19日(星期六),經過46輪投票依然無果,代表決定休會至周一。黨派領導人向總統和國務卿提議:如果韋伯斯特的得票率能在接下來幾輪看漲,支持菲摩亞的代表就改投國務卿,讓他獲得提名,否則就請韋伯斯特退出成全總統。菲摩亞很快同意,但韋伯斯特直到周一早上才同意。國務聊的支持者在第48輪投票開始轉投史葛,後者最後在第53輪獲提名。面對這樣的結果,韋伯斯特遠不及菲摩亞看得開,他向總統提出辭職,但總統沒有接受。11月的普選結果以輝格黨慘敗告終,南方支持史葛的選民數量很少,北方人安身立命的交叉貿易又要靠和平維繫。史密斯認為,如果推舉菲摩亞,輝格黨的勝算要大得多。[108]
菲摩亞卸任前的幾個月風平浪靜,韋伯斯特於1852年10月與世長辭,總統在他病危期間暫代國務卿職責,這段時間也沒有什麼需要國務卿處理的工作,埃弗里特隨後接手而且完全能夠勝任。菲摩亞本打算在最後一次國情咨文(12月)中向國會闡述他對奴隸制問題的看法,但在內閣建議下打消念頭,只在講話中對國家繁榮表示滿意,還對有機會為國效力表達感激之情。國會在跛腳鴨議程期間基本沒有討論奴隸制問題,菲摩亞於1853年3月4日離開白宮,皮爾斯繼任。[109]
卸任總統後
家庭悲劇和政治動盪(1853至1855年)
菲摩亞卸任重返普遍人生活時既無地產又沒有足以保障經濟獨立的財富,這在歷任美國總統中還是頭一位。他沒有任何預期的養老金,必須繼續工作養家餬口,而且自認有必要維持前總統應有的生活尊嚴。他的朋友霍爾法官表示,菲摩亞完全可以在紐約州的高等法院出庭,菲摩亞正是如此打算。[110]他和家人原計劃離開白宮後到南方旅行,但阿比蓋爾在皮爾斯總統的就職典禮上感染風寒,後來惡化成肺炎,於1853年3月30日在首都撒手人寰。傷心的前總統返回水牛城將妻子下葬,[111]家庭悲劇也令他不能通過社交途徑尋求工作職位,只能靠投資收入維持生計[112]。1854年7月26日,菲摩亞再度遭遇失去親人的打擊,年僅22歲的女兒瑪麗死於霍亂[113]。
道格拉斯參議員提出的《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在全美引發熱議,菲摩亞也在此時回到公眾視野。法案將為1820年《密蘇里妥協》中北方州的奴隸制禁令劃上句點,同時開放路易斯安那購地的北方地區,准許公民前往定居,對奴隸制也沒有限制。依然擁有大批支持的菲摩亞週遊全國,表面上看與政治無關,但私下卻聯合心懷不滿的輝格黨政治家,希望攜手維護聯邦,支持他再度出山競選總統。菲摩亞在鐵路通車儀式上公開露面,並於1854年冬春之交前往克萊參議員的墓地探視,同時避開公眾視野與政要見面。[114]
《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在皮爾斯的支持下通過,輝格黨早已分裂,剩下的對法案涇渭分明,菲摩亞的回歸自然不可能會是黨派崛起的信號。包括蘇厄德在內的反奴隸制北方人士被吸引到新組建的共和黨,但菲摩亞覺得那裏沒有他的位置。19世紀50年代初期,許多美國人對移民、特別是不久前大批抵達美國的天主教徒頗具敵意,星條旗社(Order of the Star Spangled Banner)等大量排外主義組織隨之興起。1854年,星條旗社已演變成美國人黨(American Party),外界人稱「一無所知」,因為該黨早期成員都需立誓對黨內活動保密,面對詢問就自稱「一無所知」。[115]這年大部分支持菲摩亞的「國家輝格黨人」都已加入一無所知,並推動新黨接納除排外主義以外的其他訴求[116]。一無所知黨在1854年中期選舉中的勝利令菲摩亞深受鼓舞,他們不但拿下北方多個州,而且在南方實力也不容小覷。1855年1月1日,菲摩亞將信件公開出版,在信中警示移民對美國選舉的不利影響,隨後不久便加入星條旗社。[117]
菲摩亞同年出國,並公開表示旅行是因為沒有公職要忙。此次行程源自政治友人的建議,希望借旅遊讓他避免捲入爭議。1855年3月至1856年6月,菲摩亞在歐洲和中東停留一年多。據稱維多利亞女王就曾稱讚這位前美國總統是她見過最帥氣的男子,他還很巧地與范布倫同時抵達英國下議院旁聽席,引起下議院議員約翰·布萊特(John Bright)的注意和感慨。[118]牛津大學本想向菲摩亞授予民法博士名譽學位,但菲摩亞自認「文學或科學素養」都配不上而謝絕[119]。據稱他還自認「沒有接受過古典教育」,因此無法理解文憑上的拉丁語:「在我看來,任何人都不應該接受他根本看不懂的學位」[120][121]。不過,牛津學子經常起鬨或嘲笑接受這種名譽學位的人,可能這才是菲摩亞謝絕學位的真正原因[122][注 6]。
多蘿西·狄克斯比菲摩亞更早來到歐洲,正為改善精神疾患境遇遊說,兩人多次見面並繼續保持通信[124]。仔細權衡政治利弊後,菲摩亞在羅馬與教皇庇護九世見面,之前得知按習俗他必須下跪並親吻教皇的手時還差點取消會面。最終兩人見面期間教皇一直沒有站起來,這樣前總統就無需行下跪和吻手禮。[125][126]
1856年競選
菲摩亞的盟友已經完全掌控美國人黨,他還沒回國就獲得該黨總統候選人提名,來自肯塔基州的安德魯·積遜·多尼爾森(Andrew Jackson Donelson,積遜總統的親家侄兒)在黨代表大會上成為他的競選搭檔。1856年6月,菲摩亞在一片歡呼聲中高調回國,紐約市為他舉辦大型招待會,接下來他又出席州內各地歡迎會,把握機會上台演說直至返回水牛城。從致辭來看,這些講話與競選演說相比倒更像是對他人破費致謝,這樣如果之後的確有望爭奪總統席位,他也不會因謀求公職授人以柄。菲摩亞發出警示,如果共和黨候選人,在南方基本無人問津的前加利福尼亞州聯邦參議員約翰·弗雷蒙特(John C. Frémont)當選,必導致聯邦四分五裂並引發內戰。他和民主黨候選人、前賓夕凡尼亞州聯邦參議員占士·布坎南都認為奴隸制屬州內事務,聯邦政府無權干涉。菲摩亞極少談及移民問題,而是關注南北雙方的立場鴻溝,呼籲維護聯邦。[127][128]
回到水牛城後,菲摩亞沒有理由再公開演講,他的競選活動在1856年夏季和秋季基本停滯。威德等昔日輝格黨的政治調停人傾向加入共和黨,美國人黨缺乏政治經驗,基本上只會宣揚排外主義思想,這就導致菲摩亞維護聯邦的主張鮮有耳聞。南方人看好菲摩亞,許多人擔心弗雷蒙特當選會導致國家分裂,部分認可菲摩亞的人於是轉投布坎南陣營,避免反對弗雷蒙特的選票分散致使共和黨候選人當選。[129]斯卡里認為,1856年發生的眾多事件,如堪薩斯領地的武裝衝突、聯邦參議院的肢體衝突令國家兩極分化,菲摩亞的溫和立場已不合時宜[130]。
布坎南在選舉日以183萬6072張普選票(45.3%)和174張選舉人票勝出,弗雷蒙特獲134萬2345張普選票(33.1%)和114張選舉人票,菲摩亞位居第三,獲87萬3053張普選票(21.6%),並拿下馬利蘭州的八張選舉人票,成為美國歷史上首位獲選舉人票的前總統,數十年後才有格羅弗·克里夫蘭(1892年)和狄奧多·羅斯福(1912年)跟進[131]。美國人黨候選人在南方多個州都以微弱劣勢屈居第二,如果在路易斯安那州、肯塔基州和田納西州再獲得不到八千票,選擇結果就需聯邦眾議院裁定,這樣各方的立場鴻溝將導致結果無可預料[132]。
歷史學家艾倫·內文斯認為,菲摩亞不是一無所知黨員,也不是排外主義者,獲提名時他根本不在美國,也沒有任何人對競選徵詢他的意見。更重要的是,「他從未通過口頭講話或書面文字認同美國人黨的信條。」[133][134]他「希翼的只是民族團結,認為只有美國人黨才能對奴隸制持續不斷的紛爭和煸動視而不見,成長為真正的民族政黨」[6]。
再婚、晚年及辭世
1856年競選失利後,菲摩亞自認從政生涯已經結束,對於繼續當律師,他還是找不到昔日那發揮自如的感覺。不過,他在1858年2月10日續弦再娶家境富裕的寡婦卡羅琳·麥金托什(Caroline Fillmore),經濟上再無後顧之憂。菲摩亞也積累有一定財富,兩人在水牛城尼亞加拉廣場買下大別墅並在此度過餘生。[135]菲摩亞夫婦積極贊助娛樂和慈善事業,史密斯就稱「他們幾乎對所有能想到的理由都慷慨解囊」[136],贊助項目包括水牛城歷史學會(Buffalo Historical Society),以及他協助創辦的水牛城總醫院(Buffalo General Hospital)[137]。
菲摩亞在1860年總統大選中投票支持北方民主黨人提名的道格拉斯參議員,但最終當選的是共和黨人、伊利諾州聯邦眾議員亞伯拉罕·林肯。美國面臨分裂危機,許多人徵詢菲摩亞的意見,但他自認影響力不足,拒絕捲入其中。[138]他譴責布坎南在南方州脫離聯邦時無所作為,稱聯邦政府雖然不能強迫各州行事,但那些鼓吹分裂的人應該當成叛徒處理。林肯前往首都就職期間經過水牛城,菲摩亞帶領當地名流迎接,在自家宅邸款待新當選的總統,還帶他一起前去教堂。戰爭爆發後,菲摩亞支持林肯維護聯邦的舉措,[139]還親自統領紐約上州45歲以上男子組成的聯邦大陸軍防衛隊,受訓負責在邦聯來犯時守衛水牛城地區。聯邦大陸軍開展軍事演習並行使禮儀職能,如參與遊行、葬禮等活動。林肯的喪葬列車停留水牛城時也是聯邦大陸軍守護。戰爭結束後,菲摩亞繼續積極參與防衛隊事務直至去世。[140][141]
菲摩亞積極參與備戰,但隨着內戰局勢逐漸明朗,他在1864年初發表演說,稱國家已經因為這場戰爭損失太多生命和財富,呼籲對南方寬大處理。林肯政府認為這是攻擊聯邦的言論,在大選年不能容忍,批判菲摩亞的報紙文章蜂擁而至,譴責他就像混在聯邦內部的民主黨銅頭蛇,甚至罵他叛徒,這也導致許多群體對菲摩亞的惡感曠日持久。[142]菲摩亞在1864年總統大選中支持民主黨候選人佐治·B·麥克萊倫,認為民主黨立即停戰、准許脫離聯邦各州保留奴隸制回歸的計劃最有希望恢復聯邦[143]。
1865年4月林肯遇刺後,菲摩亞家中房子因未像其他人那樣以各種形式表示哀悼被人投擲黑墨水,顯然他此時不在水牛城,回家後馬上就為窗戶換上黑色窗簾。雖然他還是水牛城的頭面人物,林肯的喪葬列車經過該市時還獲選為總統送行,但許多人仍對他的戰時立場耿耿於懷。[144]菲摩亞支持安德魯·詹森總統的重建政策,認為國家需要儘快和解[145]。他把大部分時間投入公共事務,協助建立水牛城美術館,水牛城因此成為第三個擁有常設美術館的美國城市[146]。
晚年的菲摩亞身體一直很健康,但在1874年2月中風,同年3月8日第二次中風後去世,享年74歲,遺體於兩天後在水牛城森林草坪公墓下葬。數以百計的名流前來水牛城為他送行,[147]其中還有三名聯邦參議員,林肯內閣首位副總統、緬因州議員漢尼巴爾·哈姆林就在其中[148]。
影響和歷史評價
據斯卡里所言,美國歷任總統以米勒·菲摩亞最受嘲笑[149]。在他看來,這主要是因為學界存在詆毀內戰前幾年任職總統、指責他們缺乏領導能力的趨勢。例如近一個世紀後擔任總統的哈里·S·杜魯門就認為「菲摩亞軟弱無能,只想着不要得罪任何人」,應該對戰爭承擔部分責任。[150]2010年,安娜·普瑞爾(Anna Prior)在《華爾街日報》發文,稱菲摩亞這姓氏讓人一聽就覺得平庸[151]。芬克曼認為,菲摩亞「在所處時代的核心問題上太過短視,造成的影響更加惡劣……到頭來,他在所有重大道德和政治問題上的立場都與時代格格不入」[152]。不過,雷貝克認為前總統「捍衛聯邦的熱忱和智慧」值得認可[153]。
作為歷史上最不為後世銘記的美國總統,菲摩亞已經淪為邪典人物,但史密斯認為從總統職責角度來看他非常「盡職盡責」,國會通過《逃奴法》後,他把個人好惡放在一邊,選擇遵守維護法律的承諾認真執行[154]。史蒂芬·卡拉布瑞西(Steven G. Calabresi)和克里斯托弗·柳(Christopher S. Yoo)研究總統權力的著作認為,菲摩亞只是忠實執行美國法律,並不考慮法律本身的善惡[155]。史密斯指出,執行《逃奴法》令菲摩亞蒙上親南方的污名,但他根本沒有這種傾向。此外,「即便那些高度認可菲摩亞支持妥協法案的人也不大願意公開表達讚賞」,史密斯認為這「可能是因為他1856年作為一無所知黨人參選」,導致他的歷史地位進一步下滑。[156]在史密斯看來,菲摩亞參選的主張雖與排外主義無關,但成為該黨總統候選人從事後來看無論如何都是非常嚴重的污點[157]。
本森·李·格雷森(Benson Lee Grayson)認為,菲摩亞政府避免潛在問題的能力常為後人忽視。他一直很關注墨西哥,不但避免美墨戰爭死灰復燃,還為皮爾斯任職期間兩國簽訂《加茲登條約》奠定基礎[158]。同時,菲摩亞政府順利解決扎卡里·泰勒執政期間遺留的葡萄牙欠款問題[159],化解美國與秘魯在多個鳥糞島主權上的分歧,和平解決美國與英國、法國和西班牙的爭端。而且這些危機都是在沒有動武、並且不傷及美國顏面的情況下消除。[160]格雷森還稱讚菲摩亞在1850年危機期間反對德薩斯州侵佔新墨西哥的強硬立場[161]。弗雷德·格林斯坦(Fred Greenstein)與戴爾·安德森(Dale Anderson)讚揚菲摩亞任期早期的毅力,兩人指出,前總統「時常被批遲鈍、平凡、墨守成規,但這些詞顯然低估他的能力,處理德薩斯州-新墨西哥邊界危機、解僱泰勒全部內閣、行之有效地推動《1850年妥協案》便是明證」[162]。
白宮第一個圖書館是菲摩亞和夫人阿比蓋爾共同建立[163]。美國境內有多處建築紀念米勒·菲摩亞。他在東奧羅拉的故居依然屹立;1963年,米勒·菲摩亞紀念協會仿建他出生時的木屋和兒時故居向前總統致敬[164]。水牛城市政廳外有他的塑像[165]。他當年協助建立的學府如今叫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這裏的米勒·菲摩亞學術中心和米勒·菲摩亞學院都是以他命名[166][167]。2010年2月18日,美國鑄幣局發行總統1美元硬幣計劃的第13款硬幣,上有菲摩亞的肖像[151][168]。
維珍尼亞大學米勒公共事務中心(Miller Center of Public Affairs)如此評估菲摩亞的總統生涯:
評估一個半世紀前任職的總統必須充分考慮他所處時代。菲摩亞的從政生涯包含曲折歷程,通向今天我們熟知的兩黨體系。輝格黨的凝聚力不足以抵抗奴隸制糾葛衝擊,反共濟會黨和一無所知黨又過於極端。身為總統的菲摩亞選擇站在奴隸制一邊執行《逃奴法》,這等於為他淪為輝格黨末代總統打下包票。輝格黨和民主黨代表現代兩黨制的開端,但他們成功辦到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在19世紀50年代結束前分裂國家。如此背景下,七年後首位共和黨總統亞伯拉罕·林肯當選,內戰根本無可避免。[169]
註釋
- ^ 菲摩亞是扎卡里·泰勒內閣的副總統,1850年7月9日泰勒去世後繼任總統。1967年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案通過前,副總統職務一旦出缺要到下一次總統大選才補上。
- ^ 原本的木屋在1852年拆除,但又在1963年經米勒·菲摩亞紀念協會用類似木屋的原料重建,現坐落在摩拉維亞菲摩亞峽谷州立公園[1]。
- ^ 納撒尼爾·菲摩亞是史上首位到白宮探望兒子的總統之父,面對如何把兒子養育成總統的問題他回答:「能怎麼湊合就怎麼湊合着養唄」[7][8]。
- ^ 根據《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三款,副總統兼任聯邦參議院議長。
- ^ 「Omnibus」本義是公交車,在此意指法案包括許多相關提議,這些提議就像車上乘客。
- ^ 菲摩亞曾於1850年接受傑尼瓦學院的法學博士學位,證書上同樣是拉丁語[123]。
腳註
- ^ Presidential Places: Millard Fillmore & American Presidents: Life Portraits.
- ^ 2.0 2.1 Holt 2010.
- ^ Bassett & Johnston 1914.
- ^ Rayback 2015,191–197.
- ^ Storke 1879.
- ^ 6.0 6.1 6.2 6.3 6.4 6.5 6.6 Anbinder 2000.
- ^ Snyder 1975,第50頁.
- ^ 8.0 8.1 Fillmore & Severance 1907,第151, 510頁.
- ^ Smith 1884,第197頁.
- ^ 10.0 10.1 Scarry 2001,18.
- ^ Doty 1876,第673–676頁.
- ^ Scarry 2001,19.
- ^ 13.0 13.1 Scarry 2001,20.
- ^ Rayback 2015,224–258.
- ^ Scarry 2001,22.
- ^ 16.0 16.1 Scarry 2001,23.
- ^ Scarry 2001,24.
- ^ Scarry 2001,25.
- ^ Rayback 2015,258–308.
- ^ 20.0 20.1 Finkelman 2011,第5頁.
- ^ Dayer, Utts & Utts 2000,第24頁.
- ^ 22.0 22.1 22.2 Scarry 2001,26.
- ^ Scarry 2001,528–534.
- ^ Finkelman 2011,第5–6頁.
- ^ Scarry 2001,128–134.
- ^ TownRecords & Bennington Town Clerk,第39, 50, 73頁.
- ^ 27.0 27.1 Johnson 1876,第355–356頁.
- ^ 28.0 28.1 28.2 Finkelman 2011,第12–13頁.
- ^ Scarry 2001,42.
- ^ Smith 1988,第45頁.
- ^ Rayback 2015,314, 750–810.
- ^ Skinner 1830,第361頁.
- ^ Scarry 2001,936–940, 993–999.
- ^ Rayback 2015,878–905.
- ^ Finkelman 2011,第13頁.
- ^ Rayback 2015,1261.
- ^ Scarry 2001,999.
- ^ Finkelman 2011,第14頁.
- ^ Scarry 2001,1079.
- ^ Rayback 2015,1495–1508.
- ^ 41.0 41.1 Rayback 2015,1556–1679.
- ^ Scarry 2001,1326–1331.
- ^ Scarry 2001,1356–1361.
- ^ Scarry 2001,1891.
- ^ Rayback 2015,1950–1957.
- ^ Rayback 2015,1957–2186.
- ^ Scarry 2001,1729–1776.
- ^ Scarry 2001,1766.
- ^ Scarry 2001,1776–1820.
- ^ Rayback 2015,2417.
- ^ Rayback 2015,2425–2471.
- ^ Rayback 2015,2471–2486.
- ^ 53.0 53.1 Rayback 2015,2486–2536.
- ^ Rayback 2015,2536–2562.
- ^ Finkelman 2011,第24頁.
- ^ Finkelman 2011,第23–24頁.
- ^ Finkelman 2011,第35, 152頁.
- ^ Rayback 2015,2620.
- ^ Rayback 2015,2735–2763.
- ^ Finkelman 2011,第25頁.
- ^ Rayback 2015,2769–2799.
- ^ Finkelman 2011,第43–45頁.
- ^ Rayback 2015,2902–2955.
- ^ Rayback 2015,2981–2994.
- ^ Rayback 2015,3001–3008.
- ^ Finkelman 2011,第47–49頁.
- ^ Snyder 1975,第37頁.
- ^ Scarry 2001,3138–3150.
- ^ 69.0 69.1 Finkelman 2011,第53頁.
- ^ Scarry 2001,3188–3245.
- ^ Finkelman 2011,第51頁.
- ^ Scarry 2001,3245–3258.
- ^ Rayback 2015,3090.
- ^ Scarry 2001,3283.
- ^ Finkelman 2011,第51–52頁.
- ^ Van Deusen 1967,第107–111頁.
- ^ The 16th Presidential Inauguration: Zachary Taylor, March 05, 1849 & United States Senate.
- ^ Rayback,3101–3307.
- ^ Rayback 2015,3101–3307.
- ^ Smith 1988,第160–162頁.
- ^ Rayback 2015,3307–3367.
- ^ Smith 1988,第93–94頁.
- ^ Rayback 2015,3367–3399.
- ^ Scarry 2001,3445–3467.
- ^ Smith 1988,第138–139, 163–165頁.
- ^ Finkelman 2011,第1頁.
- ^ Snyder,第43頁.
- ^ Finkelman 2011,第72–77頁.
- ^ 89.0 89.1 Greenstein & Anderson 2013,第48頁.
- ^ Smith 1988,第152–157頁.
- ^ 91.0 91.1 Smith 1988,第158–160頁.
- ^ Scarry 2001,4025–4102.
- ^ Finkelman 2011,第82–85頁.
- ^ Smith 1988,第208–13頁.
- ^ Snyder,第80–82頁.
- ^ Michael Holt.
- ^ Winder 2007.
- ^ Smith 1988,第199–200頁.
- ^ 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Article III Federal Judges, 1789-present & Federal Judicial Center.
- ^ Smith 1988,第218, 247頁.
- ^ Supreme Court Nominations, 1789–Present & United States Senate.
- ^ Smith 1988,第233頁.
- ^ 103.0 103.1 103.2 103.3 103.4 Millard Fillmore: Foreign Affairs & Miller Center.
- ^ Smith 1988,第72–73頁.
- ^ Smith 1988,第228頁.
- ^ Smith 1988,第230–232頁.
- ^ Smith 1988,第238–244頁.
- ^ Smith 1988,第244–247頁.
- ^ Smith 1988,第247–249頁.
- ^ Rayback 2015,5726–5745.
- ^ Rayback 2015,5858–5865.
- ^ Rayback 2015,6025–6031.
- ^ Fillmore & Severance 1907,第25頁.
- ^ Rayback 2015,6038–6057.
- ^ Rayback 2015,5900–5966.
- ^ Rayback 2015,5952–5959.
- ^ Smith 1988,第252–253頁.
- ^ Rayback 2015,6191–6234.
- ^ Millard Fillmore & Internet Public Library.
- ^ Purdy 2015.
- ^ Wayne Cruse.
- ^ Millard Fillmore & McFarland & Company, Inc.,第270頁.
- ^ Honorary Degree Recipients, 1827–1913 & Hobart and William Smith Colleges 2013,第39頁.
- ^ Snyder,第217–218頁.
- ^ Rayback 2015,6248.
- ^ Finkelman 2011,第132頁.
- ^ Scarry 2001,6650–6699.
- ^ Rayback 2015,6326–6411.
- ^ Rayback 2015,6398–6458.
- ^ Scarry 2001,6918.
- ^ Presidential Elections, 1789–2016 & Infoplease.
- ^ Rayback 2015,6458–6473.
- ^ Nevins 1947,第467頁.
- ^ Gienapp 1987,第260n頁.
- ^ Rayback 2015,6476–6518.
- ^ Smith 1988,第254–255頁.
- ^ Hospital History & Kaleida Health.
- ^ Scarry 2001,7285–7297.
- ^ Rayback 2015,6578–6600.
- ^ Proceedings, Volumes 23–37 & Buffalo Historical Society,第72頁.
- ^ Smith 1988,第264–265頁.
- ^ Rayback 2015,6667–6706.
- ^ Hamilton 2010,第111頁.
- ^ Rayback 2015,6706.
- ^ Finkelman 2011,第154頁.
- ^ Rayback 2015,6783–6790.
- ^ Rayback 2015,6930–6946.
- ^ Scarry 2001,8118.
- ^ Scarry 2001,8151.
- ^ Scarry 2001,8157–8161.
- ^ 151.0 151.1 Prior 2010.
- ^ Finkelman 2011,第137頁.
- ^ Rayback 2015,6953.
- ^ Smith 1988,第257, 260頁.
- ^ Calabresi & Yoo 2008,第151頁.
- ^ Smith 1988,第260–261頁.
- ^ Smith 1988,第254頁.
- ^ Grayson 1981,第120頁.
- ^ Grayson 1981,第83頁.
- ^ Grayson 1981,第103–109頁.
- ^ Smith 1988,第288–289頁.
- ^ Greenstein & Anderson 2013,第55頁.
- ^ First Lady Biography: Abigail Fillmore & The National First Ladies' Library.
- ^ Rayback 2015,8151–8157.
- ^ Scarry 2001,6946–6953.
- ^ Millard Fillmore College.
- ^ Millard Fillmore Academic Center (MFAC) & University at Buffalo.
- ^ Millard Fillmore Presidential $1 Coin & United States Mint.
- ^ Millard Fillmore: Impact and Legacy & Miller Center.
參考文獻
- Anbinder, Tyler. Fillmore, Millard. American National Biography Online. 2000-02 [2020-10-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1).
- Calabresi, Steven G.; Yoo, Christopher S. The Unitary Executive: Presidential Power from Washington to Bush.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ISBN 978-0-300-12126-1.
- Finkelman, Paul. Millard Fillmore. The American Presidents. Times Books. 2011. ISBN 978-0-8050-8715-4.
- Grayson, Benson Lee. The Unknown President: The Administration of Millard Fillmore.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1. ISBN 978-0-8191-1457-0.
- Greenstein, Fred I.; Anderson, Dale. Presidents and the Dissolution of the Union: Leadership Style from Polk to Lincol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3. ISBN 978-1-4008-4641-2.
- Rayback, Robert J. Millard Fillmore: Biography of a President Kindle. Pickle Partners Publishing. 2015 [1959].
- Scarry, Robert J. Millard Fillmore Kindle. McFarland & Co., Inc. 2001. ISBN 978-1-4766-1398-7.
- Smith, Elbert B. The Presidencies of Zachary Taylor & Millard Fillmore. The American Presidency.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 1988 [2020-10-05]. ISBN 978-0-7006-0362-6.
- Snyder, Charles M. The Lady and the President: The Letters of Dorothea Dix and Millard Fillmor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75 [2020-10-05]. ISBN 978-0-8131-1332-6.
- Presidential Places: Millard Fillmore. American Presidents: Life Portraits. C-SPAN. [2015-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24).
- Bassett, Mary Cooley; Johnston, Sarah Hall. Lineage Book, National Society of the Daughter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39. Harrisburg, PA: Telegraph Printing Company. 1914: 111 [2020-10-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19).
- Holt, Michael. Millard Fillmore: Life Before the Presidency. Miller Center of Public Affairs. University of Virginia. 2010 [2020-10-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9).
- Storke, Elliot G. History of Cayuga County. Syracuse, NY: D. Mason & Co. 1879: 513 [2020-10-05]. ISBN 9785878134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19).
- Fillmore, Millard; Severance, Frank H. Millard Fillmore Papers 2. Buffalo, NY: Buffalo Historical Society. 1907: 151, 510 [2020-10-05]. ISBN 978162376576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17).
- Smith, Henry Perry. History of the City of Buffalo and Erie County I. Syracuse, NY: D. Mason & Co. 1884: 197 [2020-10-05].
- Doty, Lockwood Lyon. A History of Livingston County, New York. Geneseo, New York: Edward L. Doty. 1876: 673–676 [2020-10-05]. OCLC 14246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8-21).
- Dayer, Donald H.; Utts, Harold L.; Utts, Janet R. Town of Aurora: 1818–1930. Mount Pleasant, SC: Arcadia Publishing. 2000: 24 [2020-10-05]. ISBN 978-0-7385-0445-2.
- TownRecords A–1. Bennington, VT: Bennington Town Clerk. 1767: 39, 50, 73.
- Johnson, Crisfield. Centennial History of Erie County, New York. Buffalo, NY: Matthews & Warren. 1876: 355–356 [2020-10-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18).
- Skinner, Roger Sherman. The New-York State Register for 1830. New York: Clayton & Van Norden. 1830: 361 [2020-10-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17).
- Hamilton, Neil A. Presidents: A Biographical Dictionary. Infobase Publishing. 2010: 111. ISBN 9781438127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17).
- Nevins, Allan. Ordeal of the Union: A House Dividing 1852–1857. New York City: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47: 467 [2020-10-06].
- Gienapp, William E. The Origins of the Republican Party, 1852–1856.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260n [2020-10-06]. ISBN 9780198021148.
- Van Deusen, Glyndon. William Henry Sewar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7 [2020-10-06]. OCLC 426046.
- The 16th Presidential Inauguration: Zachary Taylor, March 05, 1849. United States Senate. [2020-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4).
- Winder, Michael Kent. Presidents and Prophets: The Story of America's Presidents and the LDS Church. American Fork, UT: Covenant Communications. 2007 [2020-10-06]. ISBN 978-1-59811-452-2.
- Michael Holt. The American Franchise. Miller Center of Public Affairs. University of Virginia.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31).
- 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Article III Federal Judges, 1789-present. Washington, DC: Federal Judicial Center.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6).在左邊點擊「Nomination / Confirmation / Commission」(提名/確認/委任),再在展開的項目中選擇「Appointing President」(任命總統),然後選中複選框「Millard Fillmore」(米勒·菲摩亞)後點擊下方的「Search」(搜索)按鈕。
- Supreme Court Nominations, 1789–Present. Senate.gov. United States Senate. [2019-08-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1).
- Proceedings, Volumes 23–37. Buffalo Historical Society. 1885: 72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7).
- Michael Holt. Millard Fillmore: Impact and Legacy. Miller Center of Public Affairs. University of Virginia.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9).
- Prior, Anna. No Joke: Buffalo and Moravia Duke It Out Over Millard Fillmore.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2010-02-18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24).
- Smith, Lester (編). Millard Fillmore Presidential $1 Coin. United States Mint.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04).
- Holt, Michael. Millard Fillmore: Foreign Affairs. Miller Center of Public Affairs. University of Virginia.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9).
- Scarry, Robert J. Millard Fillmore. Jefferson, NC: McFarland & Company, Inc. 2001: 270 [2020-10-06]. ISBN 978-0-7864-0869-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17).
- Millard Fillmore. Internet Public Library. [2020-1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18).
- Purdy, Mike. The Unusual Thing That Harry Truman and Millard Fillmore Have in Common. Mike Purdy's Presidential History. 2015-05-17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8).
- Wayne Cruse. Millard Fillmore Quotes. Presidential Crossroads.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24).
- Honorary Degree Recipients, 1827–1913 (PDF). Hobart and William Smith Colleges Library. Geneva, NY: Hobart and William Smith Colleges: 39. 2013.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6-05-05).
- Presidential Elections, 1789–2016. Infoplease. FEN Learning. [2020-1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5).
- Hospital History. Kaleida Health. [2020-1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18).
- First Lady Biography: Abigail Fillmore. The National First Ladies' Library. [2020-1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4-25).
- Millard Fillmore College. Millard Fillmore College. [2019-1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5).
- Millard Fillmore Academic Center (MFAC). University at Buffalo. [2018-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14).
擴展閱讀
外部影片連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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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on Millard Fillmore by Paul Finkelman, June 23, 2011, C-SPAN |
- Anbinder, Tyler. Nativism and Slavery: The Northern Know Nothings and the Politics of the 1850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2020-10-05]. ISBN 9780195072334.
- Holt, Michael F. Brinkley, Alan; Dyer, Davis , 編. The American Presidency. 2004: 145–151. ISBN 978-0-618-38273-6.
- Overdyke, W. Darrell. The Know-Nothing Party in the South. Baton Rouge: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50. OCLC 1377033.
- Silbey, Joel H. A Companion to the Antebellum Presidents 1837–1861. Wiley. 2014: 309–344 [2020-10-05]. ISBN 978-1-118-60929-3.
- Van Deusen, Glyndon G. Fillmore, Millard. Encyclopedia Americana. [2008-1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04).
外部連結
- 白宮傳記頁面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米勒·菲摩亞-美國國會國家人物傳記大辭典
- 美國國會圖書館:米勒·菲摩亞資源指南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米勒·菲摩亞的作品 - 古騰堡計劃
- 互聯網檔案館中米勒·菲摩亞的作品或與之相關的作品
- 來自米勒·菲摩亞的LibriVox公共領域有聲讀物
- 紐約州東奧羅拉米勒與阿比蓋爾·菲摩亞之家博物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斯坦利·克洛斯撰寫的傳記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紐約州水牛城米勒·菲摩亞之家
- 紐約州立圖書館:1829至1859年間米勒·菲摩亞的信件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WorldCat:米勒·菲摩亞收藏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美國百科全書:美國總統系列之米勒·菲摩亞
- 米勒中心菲摩亞、各內閣成員和第一夫人的簡介
- C-SPAN1999年6月11日《美國總統生活肖像》節目:《米勒·菲摩亞的生活肖像》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