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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中華民國/檔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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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義國家

Infobox 的「國家政權」一欄填的是「三民主義國家」?請問這兩個詞是什麼意思?似乎有點一廂情願...,好像不像是百科全書的嚴謹態度? Donquixotean (留言) 2010年11月11日 (四) 07:16 (UTC)

(:)回應 中華民國憲法有這麼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事之民主共和國。」說中華民國為三民主義國家並無什麼一廂情願,而是憲法明文所提的。民國遺民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08:11 (UTC)

(~)補充 目前看到是自由民主制,暫無爭議則採此命名。 Playgamenow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6:21 (UTC)

(:)回應把三民主義當政權類型應該不是學術觀點吧?又不像共產主義一樣有別的政權也可以列入--Skyfiler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16:04 (UTC)

「首都為台北市」

這句話放在前言裏,總覺得有點彆扭,好像維基百科就是總統府一般地胸有成竹,把首都欽定了。可能很多台灣人看到也會驚訝地說,「首都不是南京嗎?」。我沒有任何興趣討論首都在哪裏,但是建議把這句話修改為「目前中央政府位於台北市」(既然註釋裏面把首都解釋為中央政府所在地的代稱,那為什麼不直接使用中央政府所在地?)。這種變更並不會引起任何爭論,如果他不想打口水仗的話。首都在哪裏,連總統都不敢咬定,唯獨維基百科這麼有自信。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12日 (五) 01:45 (UTC)

確實,從中立以及事實陳述的角度上來說,「中央政府位於臺北市」或「中央政府所在地爲臺北市」是比較嚴謹和正確的。見中華民國內政部此前對於首都一事的地政問答:「查我國自建國以來,有關首都的官方文書宣示有民國16年的國民政府公報宣言及民國35年的還都南京文告。此後,首都未經中央民意機關另定於他處。自政府遷臺以來,中央政府各機關於臺北市辦公,故臺北市為我國目前「中央政府所在地」係為事實陳述」[1]。注意該問題的問者正是希望在維基百科中說明「首都爲臺北市」,但內政部人員則表示臺北市為目前「中央政府所在地」係為事實陳述。可見「中央政府所在地爲臺北市」(非「首都爲臺北市」)才是中華民國官方的認可說法。--Wengier留言2010年11月12日 (五) 02:13 (UTC)
一國首都乃是極其重要信息,必須要有極其權威的證據,這種證據應當來自國家權威法律例如《憲法》或者《首都法》或者中央政府名義正式宣佈某城市為首都。而維基百科採用的證據僅僅是台北地方政府的「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的委託台灣大學教授起草的規劃書(更何況該規劃書連結早已作廢)。一個國家的首都竟然必須要由一個地方政府的法規委員會的委託給台灣大學某個系某個教授的規劃書來認定,豈不是笑話?這個委託台北大學教授寫的規劃書可以代表台北地方政府嗎?這個台北地方政府有權力代表中央政府嗎?有人會反駁說維基百科只需要有來源即可,沒錯維基百科確實只需要來源,但是維基方針:特別的斷言需要高質量的來源。,並且這種來源應以恰當方式告知讀者而不是作為事實強加給讀者,尤其是有爭議的關鍵信息。例如有維基編輯者認為台北市政府某個委員會委託某個大學某個系某個教授起草的某個文件認定台北為首都,就應該在信息欄標註首都為台北,後加注括號(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認定),如果不加標註,那就是默認憲法認定。而總統府第三局不知道哪裏冒出來的一句話「總統府公報第貳零捌參號. 總統府第三局. "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首都"」也並沒有認定台北為首都之明確說法,所得「台北為首都」的結果僅僅是維基編輯者自己的推論而已,更不知是否斷章取義。這些維基編輯者煞費苦心,找到的都是些這樣的證據,可是一個國家的首都在哪裏難道僅憑這星星點點的甚至可以稱得上是「亂七八糟」的證據就夠了嗎??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14日 (日) 17:07 (UTC)
有先生添加上了中央政府所在地為台北,這當然是最為準確的做法,但是卻忽略了邏輯問題:信息欄的「首都」究竟是什麼?如果是中央政府所在地的代名詞,那又何必再多此一舉加入「首都」一項?如果不是中央政府所在地代名詞,那 首都 一節已經承認爭議的存在,又何必把爭議一方的論點(首都為台北)寫入?我提議,撤銷首都一欄。有人會說,那不是否認中華民國是個國家嗎?答:當然不是,因為本條目已經有一節的內容介紹中華民國首都,任何人都能看到。既然有爭議,就不應在信息欄多此一舉。

有人會說,究竟什麼樣的條件下,才能認定首都為台北?我當然沒有資格一口咬定說那些條件符合,那些條件不符合,但是對於一個國家首都這樣極為重大的問題,所需要參考文獻的權威性和可靠性是有極為嚴格要求的,你不能隨便找一個資料就當成寶貝放在維基百科,哪怕這個寶貝是官方的,也不足以認定首都在哪裏。但是如果有以下證據,相信大部分人不會提出爭議

  1. 憲法條文
  2. 首都法或其他正式適用法律
  3. 總統府或者立法院針對首都問題的專門的公開決議或聲明,注意是針對首都的專門的聲明,你不應該從那篇聲明的字裏行間推測出首都為台北,例如條目中所謂的總統府第三局的公報。

否則,維基百科就應該躲避爭議,採用中央政府所在地這樣的說法。維基百科通過投票來決定中華民國首都在哪裏的做法是極其可笑的,維基百科竟然成了國民大會了。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14日 (日) 20:27 (UTC)

其實不只中華民國這個條目,古稱首都嗎?清朝時代叫首都嗎?明朝..,還有請記得世界各國以前歷史朝代,還有現在世界各國大多沒把首都寫在憲法和法律內,但現在各國的條目不用看也知道,都把首都填上去了。Ianbu (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13:28 (UTC)
古代中國稱首都為京師、京城等,遷都的話一般都會有明確宣示的,比如清朝入關後即將北京稱為京師(明朝遷都北京時亦是)。皇帝處理政務的所在地不一定就是首都(至少從名義上不一定是),比如南宋仍然奉開封為京師,稱臨安(杭州)為行在,意即「行鑾駐蹕的所在」,以表達恢復中原故土的願望。本人並不反對模板中有首都一欄,但應理解為de-facto性質,並非已經明確認定;有些國家亦未將官方語言等寫在憲法和法律中,維基模板中所表達的僅是事實上的官方語言。這些信息在相應條目正文中應有說明。--ACW (留言) 2010年11月18日 (四) 00:35 (UTC)
為嚴謹性考慮,我提議在信息欄使用中央政府所在地,而不使用首都。但是在正文中,保留「首都」一節。對於中華民國而言,所有的官方資料包括憲法都只有中央政府所在地,首都一詞反而是非正式說法民,為什麼不採用官方的正式叫法?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16:37 (UTC)
如果其他人沒有其他意見,閣下可以去修改。--ACW (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22:45 (UTC)
如我之前所提,其他條目也請順便改一改,不要只針對中華民國有意見。Ianbu (留言)
  • 現在很多台灣人,基於客觀現實立場,不認為中華民國首都是南京,而應該是台北。現今在台灣的國家是中華民國,政府在台北,所以基於客觀現實立場會認為台北是首都。而南京,現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地。如果認為現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的首都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地,我想不符合客觀現實立場--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12月12日 (日) 05:27 (UTC)
首都應以官方有針對性的明確說明或宣示為準,而不應是部分維基人根據某種立場或意見來猜測或自行認定其位置所在。--Wengier留言2010年12月15日 (三) 02:40 (UTC)

請問,中華民國行憲後並未一概廢除訓政時期法律。既然《訓政時期約法》規定了首都雖在,而行憲後法律未曾規定,則《訓政約法》的相關規定並未被廢除,南京市依然為我國首都

舊條文可以廢止,新條文可以創立,條文細節怎麼樣我不清楚,不過可以確定首都改為台北,首都可以遷,法律說可以 --Playgamenow (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2:34 (UTC)

遷台前的信息和遷台後的信息應保持適當比例

(因為很多人過來,只看了第一句話,就表示反對拆分,其實後面的討論重點已經不在那裏了。所以我把前面的話編輯一下,免得大家繼續誤會)


中華民國不等於台灣島。中華民國是從1912到現在,不是從1949年開始。然而本文的行政劃分、外交、軍事、經濟、居民收入、科技、教育、交通運輸、氣候、動物、植物、人口、飲食、影視等部分幾乎全是在講台灣島。我覺得這種狀態反而更像是在割裂中華民國的歷史,仿佛中華民國一直就只有台灣島而已。

舉例:中華民國人口2300萬,最高的山是玉山,最長的河是濁水溪。


我最希望的是,真正描述中華民國全國範圍的情況,如:中華民國最高的山是喜馬拉雅山,最長的河是長江。

因為恐怕有些人不能接受(譬如說首都在南京就有人不接受),所以退而求其次,希望每個小主題都分成兩部分,講一下遷台之前的情況、遷台之後的情況,兩部分的比例要合適,不能遷台前只有一句話,遷台後有好幾頁。信息框中的內容也分別標明遷台前、遷台後的情況。說遷台前首都在南京、最高的山是喜馬拉雅山、最長的河是長江,應該沒爭議吧。--小駱駝商隊 (留言) 2010年12月10日 (五) 03:31 (UTC)


對於相當一部分中文使用者來說,說起「中華民國」,首先想起的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時期,即1912至1949年;其次才會想起現在統治台澎金馬的這個政權。因此,看到「中華民國人口2300萬、最高的山是玉山、最長的河是濁水溪」之類的說法實在是有強烈的維和感。說實話,第一種不但是大陸的通用用法,在國際上也頗為通行,比如《劍橋中華民國史》就是講1912-1949年。
然而,對於另外某些中文使用者,他們的感受可能完全相反。
兩者混在一起,必然帶來無止境的爭論。
為何不乾脆分開,分成中華民國(歷史時期)、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兩個部分,各講各的。這樣應該會減少很多爭論,也會減少很多混亂吧。

--小駱駝商隊 (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14:45 (UTC)

個人覺得完全沒有這個必要。中華民國從1912年建國以來,雖然一直遭遇到許多可能「改朝換代」的事情(如抗戰國共內戰),但國祚一直有延續下去,即使是1949年中共建政後仍是如此。更何況最可能需要分段的中華民國歷史,也已經依照北伐完成、行憲和國府遷台等幾個重要事件分成數個段落。Betty大所提出的「中華民國在中國歷史只於1912年至1949年存在」,小弟我認為這是很主觀的認定(歷史的編寫本來就是很主觀的),這要爭辯下去的話,不但會沒完沒了,還會牽扯到非常敏感的統獨問題;但中華民國從1912年成立後即存在迄今,在客觀上是無庸置疑的。如果真要分段,有暗示中華民國如同西漢東漢一般曾被「中斷」過的意味。那民國初年曾發生四個多月的袁世凱帝制復辟,是不是也要把復辟前和復辟後的中華民國歷史作切割?所以還是不分割比較好。—大摩 ~精益求精~ 2010年11月17日 (三) 17:37 (UTC)
看前面的討論,「中華民國的首都是南京還是台北」之類的問題爭議很多,我如把「中華民國最高的山是玉山」改成喜馬拉雅山,多半也會引起編輯戰吧。:)
本條目在歷史部分本身,已經講了很多。我覺得不足的是非歷史的方面,如我前面舉的人口、山川地理等,更進一步地舉,還有:行政劃分、外交、軍事、經濟、居民收入、科技、教育、交通運輸、氣候、動物、植物、人口、飲食、影視,等等。這些本是一個國家的概況介紹,現在卻幾乎都是只講現狀,只講台灣島的情況。我覺得這種狀態反而更像是在割裂中華民國的歷史,仿佛中華民國一直就只有台灣島而已。如果不從總體分成兩個部分也行,那我希望每個小主題都分成兩部分,講一下遷台之前的情況、遷台之後的情況,兩部分的比例要合適,不能遷台前只有一句話,遷台後有好幾頁。信息框中的內容也分別標明遷台前、遷台後的情況。--小駱駝商隊 (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21:01 (UTC)
支持在小主題中加入遷台之前的信息。不能把民國僅表現或主要表現為台灣島的情況,畢竟中華民國作為清朝的直接繼承國和長期被國際社會認可為中國代表的共和國,也是整個中國歷史的一個極重要組成部分。--ACW (留言) 2010年11月18日 (四) 00:59 (UTC)
把中華民國分為前後兩個部分屬於原創研究。中國大陸根本不承認現今中華民國,所以不存在前後之說。台灣則認為中華民國國統延續,也不存在前後之說。所以這是原創。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16:39 (UTC)
我也不贊同將條目分拆成兩個部分。但從中華民國的法統和地位等考量,前述在小主題中加入遷台前的信息則是有必要的,這與是否分拆成兩個部分沒有關係。--ACW (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22:42 (UTC)
大陸不承認現在的中國民國,可是承認1912-1949年這段民國時期。這可不是原創研究。
另外我想知道哪本書說中華民國的最高峰是玉山?確定書上寫的是中華民國最高峰,而不是台灣最高峰?--小駱駝商隊 (留言) 2010年11月21日 (日) 04:53 (UTC)
"對於相當一部分中文使用者來說,說起「中華民國」,首先想起的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時期,即1912至1949年;其次才會想起現在統治台澎金馬的這個政權。" 讀者的無知並不能構成維基百科迎合其口味的理由。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21日 (日) 14:14 (UTC)
必須承認的是,現時由於兩岸政治等因素,有一部分中文使用者將中華民國基本上等同於大陸時期的中華民國。然而與此同時,另一部分中文使用者卻將中華民國基本上等同於台灣時期的中華民國。但這兩者都是不可取的,都是極端化做法,現在需要的正是平衡和中立化,畢竟中華民國無論在中國大陸還是台灣都有相當重要的地位。目前本條目中的很多小主題中的內容都沒有達到這個要求,但其錯誤所在並不是偏向前者,而是偏向了後者。可見修正是必要和迫切需要的,而理由同樣是「讀者的無知並不能構成維基百科迎合其口味的理由」。--ACW (留言) 2010年11月21日 (日) 20:47 (UTC)
大概沒人會僅「將中華民國等同於台灣時期的中華民國」(這就相當於不承認1949年前的中華民國,卻承認1949年後的中華民國,會有這樣的人麼?)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是互不承認的,任何此類問題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理論上幾乎同樣適用,我們也不能通篇全在講述這名稱問題,為了這名稱註釋一大堆內容,所以無論看不爽「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你們就將就一下了吧。(當然明顯大陸人不爽「中華民國」的比例更大些,「中華人民共和國」畢竟強勢,國際上承認得也更多。而台灣也早解禁了,言論自由,理論上官方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但任何人承認了也沒什麼大不了,不會找你麻煩,很多泛綠的政治家其實也挺希望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當然前提是你要承認他們)
當然玉山之類的地理介紹正如Philphy所說,無需過多討論,直接移到台灣,在此簡單介紹即可,而不是分拆這個條目的問題。同樣的問題,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同樣適用。—t8 2010年12月9日 (四) 16:22 (UTC)
相信多數人(包括閣下)不會將中華民國等同於台灣時期的中華民國,但這樣的人是真的有,不是說完全不承認1949年前的中華民國,而是刻意忽略1949年前中華民國曾統治中國大陸(而且現在也未曾正式放棄)的事實,將中華民國等同於台灣,以致出現「中華民國是台灣」這樣的論調。像「中華民國(台灣)」這樣的表述也是對這種論調的某種程度上的表現。本條目很多小主題下幾乎只展現台灣的寫法亦有這種體現。這也正是需要修正的。--ACW (留言) 2010年12月10日 (五) 01:12 (UTC)
我的建議是,本條目的確有過多的本應該屬於台灣條目的內容。所以可以精簡一下,把一些內容轉移到台灣條目裏面,例如中華民國地理一章,可以大幅刪減,把玉山,日月潭這樣的東西都刪掉。但是,絕對不能分成兩個條目。如果分成兩條目,那麼
  1. 原創研究。無論大陸和台灣都不認為世界上曾經存在前後兩個中華民國。
  2. 中立性問題:認為中華民國早已滅亡(共產黨觀點),現在的中華民國(台灣)是另外一個。

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24日 (三) 22:26 (UTC)

大陸不承認1949年以後中國民國並不表示中國民國條目應該一分為二。1971年以前聯合國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是否要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一分為二呢?-Esun1 (留言) 2010年11月24日 (三) 22:38 (UTC)
貌似一個星期前就已經沒有人說要分成兩個條目了吧。Betty其後表示的也只是希望將各小主題中講一下遷台之前的情況、遷台之後的情況,兩部分的比例要合適等等。請閣下看清其後的討論焦點,謝謝。--ACW (留言) 2010年11月25日 (四) 12:30 (UTC)
挺荒謬的,否則蔣中正也要切兩半了:蔣中正蔣介石,輿論對此二人的評價迥異。。。。既然問題早已解決,就應該立刻把{{indiscussion}}去掉,不然把人都引過來了。—t8 2010年12月9日 (四) 15:56 (UTC)
早在17號以後就從來沒有人說過要分成兩個條目,而且本人也不會贊成這麼做,畢竟無論是遷台前還是遷台後的中華民國都是那個中華民國,有其延續性,只是統治地域的主體不同。但是再次重申前面提到的問題,也就是在很多小主題下加入遷台前的信息則是有必要的,與遷台後的信息並存,而不是像現在很多小主題(如地理等)下幾乎只展現出台灣一面,好像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時期的中華民國似的。即使精簡遷台後的信息也仍應有成一定比例的遷台前的信息。這些與是否分拆成兩個條目沒有關係。請不要再繼續提及分成兩個條目之說法,這明顯模糊了現時的討論焦點。--ACW (留言) 2010年11月25日 (四) 12:40 (UTC)

如果想拆分條目,請給出理由。依照我對這些編輯者的理解,他們可能認為中華民國在遷台前後存在巨大的差異,如果是這樣,可以把中華民國歷史拆分成兩個條目,即大陸時期和台灣時期,但是沒有理由把本條目拆分。我的建議是儘可能把屬於台灣的內容轉移走,儘量不要把本條目和台灣條目混在一起,並增加擴充金門,馬祖,南沙的地理,把兩岸關係內容適度擴充。主要刪改章節:經濟,地理,交通,因為這三部分其實主要是指台灣的情況。人口部分也與台灣重疊。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25日 (四) 20:04 (UTC)

  • 因為中華民國在台灣,所以現今的經濟、地理、交通都會講台灣的事。請尊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他還在--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12月12日 (日) 05:30 (UTC)
  • 國情
    • 主要是概述中華民國的一切事務,包含在大陸與遷台後的總總變化
  • 歷史
    • 同樣的概述由立國、北洋、訓政、抗戰、內戰、遷台到現今的總總歷史,這是最完整敘述中華民國的經歷。參考中華民國歷史教科書。
  • 地理
    • 介紹中華民國現今轄區的地理與水文,參考中華民國地理教科書。
  • 政治
    • 介紹中華民國現今政治制度與政治概念,以現今的為主。
  • 國際地位
    • 介紹由立國至今的地位變遷
  • 外交
    • 同國際地位。
  • 行政區域
    • 現今的當然要介紹,當然歷史上1947年的行政區,由於地位很重要,所以也有介紹。
  • 軍事
    • 介紹現今的,參考新世界百科全書。當然這段可以加以前的。
  • 經濟
    • 介紹現今的,當然以前的我有補上。
  • 交通
    • 這個一定是現今為主。
  • 人口
    • 這個一定是現今為主。
  • 文化
    • 由於中華民國繼承中華文化,現今的和以前的都一定要提到,不過內容很少,希望有人能補充。
  • 宗教
    • 這個一定是現今為主。
  • 教育
    • 這個一定是現今為主。
  • 體育
    • 現今和以前都可以,也補充以前的。
  • --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12月12日 (日) 05:46 (UTC)
  • 我想這可能是因為兩岸受的教育不太一樣吧,大陸的教科書認為中華民國是歷史,所敘述的事情應該到1949年為止,內容也應該以大陸為主。然而台灣的教科書認為中華民國是國家,所以敘述的大多是由古至今的事,諸如政治制度、地理、經濟、交通、國防、教育等等都是以現今為主--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12月12日 (日) 05:55 (UTC)
從來沒人說不要介紹現今的情況吧。說的是不能介紹現今的情況。--小駱駝商隊 (留言) 2010年12月12日 (日) 13:01 (UTC)
編輯維基百科,要以實際為主。--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12月12日 (日) 14:00 (UTC)
這個問題恐怕有商榷的地方,特別是對於情況比較特殊的事例(中華民國就是其中的典型,畢竟其1949年前後的疆域相差極大)。現實情況是重要一部分,但其它方面,尤其是對於歷史上曾有重大影響但其後又發生重大變故的事物來說這些也相當重要。比如說現在美國條目介紹的是整個美國的情況,包括其國土內的各方面領域。但如果某天美國突然失去其美洲大陸上的所有領土(但並未宣告放棄其主權),僅剩下夏威夷州,那麼是不是說條目就要頓時變成以實際統治的夏威夷為主,其它的內容全都變成次要的甚至被刪掉了?答案顯然不是這樣的。通常的做法是,條目中將加上講述目前該國實際統治情況的內容,但原本的內容仍會進行合適的保留,畢竟這是該國歷史中極其重要的一部分(也是世界史上該國最具影響的時期),而且該國也並未放棄收復失土的主張。再舉個歷史上曾經實際存在過的例子,東羅馬帝國(又稱拜占庭帝國)曾經統治過歐亞非三洲的廣大地域,但統治數百年後到1204年其主要領土(包括首都)被他國攻佔,幾致亡國,直到1261年才成功恢復這些地域。假設某百科在1204-1261年間編寫東羅馬帝國條目,其肯定不會完全以其當時僅剩下的很小一片領土為主來描寫東羅馬帝國這個歷史上極具影響的大帝國,而是同時描述其鼎盛時期和當前這段特殊歷史時期的情況,到1261年該國收復故土後又會再加上相應的描述。中華民國和上面所舉的美國和東羅馬帝國的例子也類似,很多小主題也應同時反映出重大變故發生前的情況,而不能完全以目前實際統治地域(而該地域僅為其主張地域的一小部分)為主來描寫條目。--ACW (留言) 2010年12月12日 (日) 20:36 (UTC)
所以在部分條目有兼顧過去和現在,然而中華民國尚存在,參考其他國家的敘述方式,部分條目還是以敘述現今為主,我想在台灣的中華國民一定有同感。例如,地理介紹總不能說現今最高的山在西藏(中共轄區)那裏,交通部分總不能說現今我國鐵路涵蓋中國大陸。河流總不能說現今最長的河是長江。--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12月16日 (四) 23:46 (UTC)
但是說中華民國最高的山是玉山、最長的河是濁水溪,恐怕會有12億中文使用者難以接受。所以我才說分為兩部分敘述啊。比如這樣說:中華民國遷台前(或按照其主張地域)最高的山是喜馬拉雅山,最長的河是長江;現在實際轄區內最高的山是玉山,最長的河是濁水溪。--小駱駝商隊 (留言) 2010年12月17日 (五) 02:55 (UTC)
如果中華民國條目由13億人民來編纂,最後的結果將是維基百科與其他由中共監控的百科會相當無分別。如此一來,中華民國元首馬英九總統所堅持的「正視現實」又如何得到根據。所以,一再阻止事實陳述的辦法,我沒有贊同過。幾位在下面受情緒極度影響而發狂者,對此也應當鄭重參考。--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12月21日 (二) 15:53 (UTC)
所以12億他國人口可以決定我國事務?如果12億人口不承認我國是國家,那我國就要變成省瞜,這個說法不能接受。--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12月17日 (五) 14:27 (UTC)
中華民國屬於如上所述的在歷史上曾有重大影響但其後發生過重大變故的例子,如上面所舉的美國和東羅馬帝國的例子,與普通國家條目沒有直接可比性,畢竟大多數現存國家的主體疆域是基本穩定的,沒有發生重大變動。如上述美國的例子,如果美國失去美洲大陸而僅剩下夏威夷州(也並未滅亡),那麼其過去和現在必須同時描述,並成適當比例,但不能以敘述現今為主,畢竟原本的內容是該國歷史中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世界史上該國最具影響的時期),而且敘述現今為主的做法也僅照顧了夏威夷的國民而沒有照顧原美國美洲大陸領土上的國民(只是目前被他國統治而已),明顯不中立。中華民國也類似,在照顧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的同時也應照顧原中國大陸的中華民國國民(及其後代),並尊重該國歷史中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該國本身亦未放棄其主權)。正確的做法是,以地理一節為例,其中介紹中華民國鼎盛時期最高的山在西藏(同時也是其主張範圍內最高的山),而目前實際轄區內最高的山則是玉山;交通一節也類似,先介紹中華民國鼎盛時期在全國範圍內的主要交通情況,隨後介紹遷台後的主要交通情況,等等(本條目中只需講述主要情況即可,更具體的內容可見相關條目)。--ACW (留言) 2010年12月17日 (五) 02:08 (UTC)
總之,能兼顧過去與現在才是最實務的做法。--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12月17日 (五) 14:27 (UTC)
「如果12億人口不承認我國是國家,那我國就要變成省瞜,這個說法不能接受。」首先,(如果按照你的理解),不只12億人口不承認,世界上還有很多國家的人口也不承認。其次,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省還是哪國的省?你的意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台灣省嗎?-----Zhh50 (留言)
回復「Jason 22」:1.你口中的他國的人口和那個政權是兩樣東西,不要混為一談,你怎麼知道對岸的公民不承認,對岸的新生代都步入成年,在互聯網發達的今天,他們心中是有分辨的;2.從中華民國的憲法講,台灣就是中國民國的一個省。PS:這個討論版的系統太難用,像discuz、phpwind那樣論壇程序則非常好用,有利於討論。—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天下熙熙對話貢獻)於2012年8月4日 (六) 16:04加入。

關於最近的幾次修改

我無意於對User:Earl of China先生作人身攻擊,也無意於對其編輯作惡意推定,但是他的編輯有點歇斯底里,如同祥林嫂一般。他編輯的東西只是讓條目變得越來越臃腫。僅僅舉一個例子為證:在「首都」一節,他莫名其妙地加入了「金圓券」,「徐蚌會戰」等不相干內容,甚至直接認定「台北遂成為中華民國首都」。我實在搞不懂他編輯的東西有什麼意思。「金圓券」「徐蚌會戰」本在歷史一章裏面已經闡述,即使需要擴充,也應該在歷史章節中進行,為什麼他又莫名其妙地在「首都」這裏加上這些東西,他的頭腦如果不是昏聵到頂,又有何故作這種毫無建設性的編輯呢?他把「中央政府所在地」更改為「首都」,僅僅讓敘述更不嚴謹而已,又有什麼建設性呢?我看到以往該先生曾經和其他用戶多次發生編輯戰,不知道該先生究竟是否精神正常。 24.13.133.23 (留言) 2010年12月13日 (一) 00:26 (UTC)

「首都」等內容已恢復。謝謝提報(閣下若發現也可以自己去修正)。--Wengier留言2010年12月15日 (三) 02:15 (UTC)
人家不敢修正,這廝喜歡回退搞編輯戰,你看看上面他多次跟人發生編輯戰。130.126.12.165 (留言) 2010年12月15日 (三) 15:50 (UTC)
維基百科上絕不應有通過編輯戰來「把持」條目的情況出現,以致於別人不敢對條目作善意修正這點本身就不是正常現象,應得到解決。閣下和其他人以後應該勇躍對條目作出善意修正,而破壞維基正常秩序的人則會受到警告和封禁。--Wengier留言2010年12月15日 (三) 20:22 (UTC)

User:Earl of China這個人我打過交道,不僅編寫水平低下,而且還是個蠻不講理的一霸,他自己編輯的內容不允許別人編輯,他自己都承認他是一霸,他說: "Philphy更動前人所編輯、替換上Philphy自己所認同的敘述是Earl of China回退Philphy所編輯的原因。Earl of China亦持有戰史書,是否Earl of China可採取與Philphy君同一方式,一一更替上Earl of China所認同之部份?" 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人人都有權編輯,憑什麼你編輯的東西就不允許別人編輯?你寫東西就不允許別人改進?你憑什麼把持條目?Philphy (留言) 2010年12月15日 (三) 23:43 (UTC)


昨天,User:Earl of China先生在上述用戶的批評下,再次進行了編輯。可是他的編輯邏輯混亂,用語主觀,根本不像是在編輯百科全書。例如,他在歷史一章裏面說,「7月,政府宣佈「金圓券」推行失敗」,這個說法是原創說法。我查詢歷史資料,只查到政府宣佈停止發行金圓券,改發銀圓券,沒有查到政府「宣佈金圓券推行失敗「。如果你不提供來源,那你憑什麼作出推理,代替政府「宣佈發行金圓券失敗」? 另外,該用戶又寫道「1949年1月10日,共軍於徐蚌會戰勝出;」,這句話也是畫蛇添足。因為文章裏面已經說道「中央令杜聿明放棄徐州,撤退途中被分割包圍,於隔年1月潰敗」,你又何必多次一舉,在平津戰役之後莫名其妙加入這麼一句沒頭沒尾的話?更何況,平津的傅作義接受改編是在1月下旬,你突然又在後面寫上1月10日發生的事情,完全顛倒歷史順序。他又寫道,「然而,除了桂系將領和官員,蔣仍有效號令軍隊與政府官員。 」,這個說法雖然有道理,但是極不嚴謹,也缺乏文獻,不建議寫入。所以,我建議將該用戶作出的編輯回退。我建議,今後以上三位用戶密切關注User:Earl of China的編輯,事實上,我發現他在本條目裏面的編輯基本上沒有建設性,大部分都可以回退。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15:48 (UTC)

如果你的參考來源很侷限,就要多了解民國史,而且是究事實的史實。--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2:08 (UTC)
你這個鐵路愛好者挺有意思,不敢正面回答就judge別人。那好,我也judge你一下,你不正面回答只能說明我是對牛彈琴,你也聽不懂。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32 (UTC)
為防止該用戶打口水仗,我說一說「然而,除了桂系將領和官員,蔣仍有效號令軍隊與政府官員」這句話為什麼不嚴謹。你說,「蔣仍有效號令軍隊與政府官員」,請問,他號令哪些軍隊?他號令哪些官員?是川軍還是晉軍?是張伯苓還是閻錫山?你的這種說法,因為極不嚴謹,所以極容易引發爭議。這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也不符合特色條目的質量要求。你可以多寫幾句,囉囉嗦嗦把話說嚴謹,把聽從「號令」的官員和軍隊列個表,可是有必要嗎?直接刪除不是更好嗎?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15:56 (UTC)
就是有建設性才有相關編輯,但你直接撤銷,根本沒給敝人附上參考文獻的空間,不正說明有事實你不面對。--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2:08 (UTC)
你的編輯只是讓條目更臃腫,更富有爭議性,即使加入參考文獻,也要被撤銷。我說的這些話都是對牛彈琴,你也聽不懂。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32 (UTC)
不是民國史所有內容都夠格在本條目提到(民國地理、民國政治也是一樣),對子條目主題有興趣的用戶會自己點子條目去看。內容原封不動複製會造成維護困難。如果確有重複必要,例如人文地理和政治的章節都需要介紹行政區劃,民國和中國歷史都需要介紹民國史,則應該按概要風格儘量將細節拆分到更相關的條目,這樣編者只需維護一個內容副本,而只需在內容有重大變動的時候更新其他的條目內的概要。--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8日 (一) 17:57 (UTC)

台灣新住民不是民族

台灣新住民屬於外來移民,放在民族攔不太合適--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12月12日 (日) 14:29 (UTC)

河洛人應修正為閩南人

應依中華民國教育部審定之歷史教科書,更正為閩南人。Hakkatw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06:47 (UTC)

這很難,之前我有嘗試改過,但河洛主義者基本上是鐵板一塊。Luuva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22 (UTC)
這裏叫中文維基,不叫國文維基、國語維基,也不是中華民國的維基。Ianbu (留言)

前言部分應慎重

前言部分,本來敘述很嚴謹,但是隨着一些用戶的編輯,變得越來越臃腫,甚至荒唐。例如前言中有「中華民國隨着辛亥革命爆發而誕生;未久經由清廷將鐵路收歸國有、各省宣佈獨立而逐漸確立;」,這句話簡直荒唐透頂,」誕生「和」確立「是什麼關係?」鐵路國有「和」各省宣佈獨立「有什麼關係?為什麼」各省宣佈獨立「,中華民國就因而確立?鐵路國有本來是在辛亥革命爆發之前,為什麼放在」辛亥革命爆發「後面?再說,前言有必要寫」鐵路國有「嗎?前言部分連黃花崗起義都不提,為什麼偏偏提」鐵路國有「?可能這個編輯者是個專門研究鐵路的人,他對鐵路很感興趣,所以把鐵路寫到前言裏面。我建議這個編輯者多多編輯鐵路方面的條目,不要來這裏表露才華,弄得貽笑大方。我還建議,今後本條目前言部分的任何修改都應該討論。就像本次討論一樣,說明理由。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16:12 (UTC)

我原以為這個鐵路愛好者是在N個月之前加入了這段東西,然而剛才經檢查編輯歷史,發現這個專門研究鐵路的人原來就是User:Earl of China,而且是昨天剛剛寫入的。敦請各位用戶嚴格檢查該用戶所有的歷史編輯,他的編輯是在破壞條目,而不是建設條目。可能他的用意是好的,但是因為編寫水平太低,所以起到了破壞條目的作用。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17:20 (UTC)
是事實和史實的,本來就是要加入

上面用戶,別跟他講道理,根據我的經驗,跟這個用戶講道理就是對牛彈琴。對他的垃圾編輯,最省力的辦法就是撤銷。 Philphy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9:22 (UTC)

你用撤銷是說明自己對民國史很不了。--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1:19 (UTC)

前言部分恢復至初始狀態

特色條目的前言部分至關重要,必須言簡意賅而且經得起推敲,任何添油加醋的行為都必須在討論頁寫明緣由。User:Earl of China在前言部分添加了自己喜愛的鐵路,張三李四在前言部分添加了自己喜愛的公路和海路,以後這個條目就是客運站了。請所有用戶在修改前言時闡述緣由,以免不必要的編輯戰。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20:31 (UTC)

「鐵路收歸國有」的事態發展,你如果不知道也不應該急刪。你不明究理直接指責他人出自於「喜愛」,十分不當。--218.170.106.203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7:24 (UTC)

事實上,前言部分跟正文完全不同,正文可以隨着時間的推移而添加一些新聞和重大社會事件,但是前言部分卻一般無需作調整。前言部分極其重要,一言千金,絕對不能胡亂添加。因此,如果哪位覺得自己有能力修改前言,也應該在討論頁申明緣由,以免編輯戰。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3日 (四) 17:07 (UTC)

金圓券的發行失敗對中華民國政府威信的重挫,你不明白。--218.170.106.203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7:24 (UTC)
金圓券的發行失敗是造成國共內戰迅速失利的一個原因。但失去中國大陸的直接原因仍是國共內戰的失利,而內戰失利的原因還有很多(如蘇聯支持中共、政府腐敗、決策失誤等),這些無需一一添加。--173.206.190.116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20:47 (UTC)
國共戰爭是一個結果。造成中央政府遷臺的原因既知不只一個,是眾多因素綜合起來(包括當代中央所指派的官員赴地方就任後,因執法不公,致人民大失所望後,民心思變)的結果(北平的開城投降和胡適一人下機,其餘學者齊返北平的事件,是人民對中央政府信賴感幾無存而民心思變的結果。金圓券是重大事件;只用戰爭結果來定論,過於簡化),就應該究事實而陳述。--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2:03 (UTC)
那你的意思就是把所有的原因都放到前言裏去嗎?那前言就應該這麼說: 「1949年後因內戰失利,金圓券失敗,執法不公,民心思變,學者齊返,開城投降而失去原主要領土中國大陸」。你是不是打算把維基百科變成雜貨店呢? 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21 (UTC)

概況部分可以再精簡

很多內容在後面反覆出現,例如聯合國2758號決議等等,完全可以繼續精簡1/2 。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05:54 (UTC)

我已經對國情章節進行精簡了,台灣主題頁的模板則移到下方以方便排版。—大摩 ~精益求精~ 2010年12月29日 (三) 15:53 (UTC)

圖片

「「國家位置」中的地圖不僅應該包含國家的實際統治地區,也應包含宣稱擁有主權的地區。」

此說法極為不妥,納粹德國條目國家位置中的地圖是否應該把全世界都畫進去? Philphy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9:16 (UTC)

這個,所謂「宣稱擁有主權的地區」應該以公開宣稱或主張的為準吧。納粹德國是否有公開主張全世界都是該國領土?相對的,塞爾維亞國家位置中的地圖是否應該包括未實際管轄的科索沃地區?--173.206.190.116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20:41 (UTC)

(+)支持: 納粹德國宣稱的領土是一廂情願,而中華民國主權地區是有法理依據的。二者不可相提並論。民國遺民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08:18 (UTC) 「自然地理」一欄有註明為實際管轄區,地圖應依此為準。若要標示出宣稱含有主權的地區,應使用不同顏色區別。218.166.101.146留言2012年5月30日 (三) 09:06 (UTC)

User:Earl of China 我是在對牛彈琴嗎?

我在上面「關於最近的幾次修改」一節裏面,已經詳細敘述了為什麼「1949年1月10日,共軍於徐蚌會戰勝出;」 「政府宣佈金圓券失敗」荒謬絕倫,你沒有正面回答,更沒有做任何討論,請問我是在對牛彈琴還是在對驢彈琴呢?既然我彈琴沒有用,你也拒絕討論,只好跟你開始回退了。其他用戶請看清楚,跟這個人講理沒用。請其他用戶不要在User:Earl of China後面繼續編輯,以免被不小心回退。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4:51 (UTC)

本條目是綜合性條目,歷史部分應儘可能簡潔。現有的歷史部分已經非常臃腫,足可以成為一個單獨的條目。下一步的任務是儘可能將其簡化,而不是添油加醋。像你加的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例如史達林(斯大林)阻止共產黨渡江,國民黨執法不公,這些東西應該加到國共內戰條目或者中華民國歷史條目。我已經把道理說得很明白,希望這次不是對牛彈琴。你現在停止這種毫無建設性的編輯並不丟人,但是等到編輯戰之後再停止編輯,那就等着看笑話吧。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28 (UTC)

關於中正機場圖片問題

這張圖片應該放置於中華民國交通部分,而不是歷史部分。如果有那位能提供機場建設時的照片,那就應該放置於歷史部分。建議將該圖片刪除,重新選擇政府遷台的歷史圖片。Philphy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5:00 (UTC)

關於2.7 解嚴至今段落中,民主進程應以「國家性」還是「區域性」的描述呢?

中華民國主張領土範圍不止於台灣,然而蔣經國舉行的民主改革止在於台灣區域,我意描述成「及解決國內民主改革需求,蔣經國審慎推動國家邁向民主化」有所不妥,因由有二,其一為「解決」一詞,顯然民主改革需求在台灣本土有改善,但並沒對其它主張領土有或曾經有有效實行,所以並未「解決」。其二,「國內」「國家」之描述,民主改革方案是在台灣進行,其前提止為台灣民主訴求,並沒關係到大部分主張領土範圍的所需,所以用「國」描述亦覺不妥。

我在2011年1月9日 (日) 22:32時對此段第一次作過修改, 並在2011年1月10日 (一) 08:33再編輯過一次,維基人可以去查閱一下,其後Shizhao先生於2011年1月11日 (二) 07:11撒消我之編輯,原因道: 「請不要想太多,第一,中華民國本來就是國家,第二,本句架構是因為國際因素......國內因素.....,所以蔣經國將國家怎樣怎樣,所以是沒有錯誤的。難道要改成島內嗎?」

我覺得Shizhao先生之註釋並未解釋我真正疑惑,我意國家領土為憲法主張領土,所以蔣經國之民主改革未在當時整個國家實行或推行,故不應以「國」述之。

因為容易發生重複編輯,在結論前我應不對此題目再進行編輯。希望大家討論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dn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12日 (三) 07:03加入。

很佩服你不搞編輯戰並主動討論的精神,有用戶例如User:Earl of China從來都是一根筋,只知道回退。我就事論事,不針對任何人。我認為這裏應使用「國家」而不是「地區」。為什麼?因為中華民國實際領土就這些,沒有必要因此而製造法理矛盾。在實際領土上舉行選舉,施行憲政,是法理和現實的必然,依照憲法,其選舉之總統仍然為代表全體中國人的中華民國總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實際領土不包括藏南和台灣等主張地區,但是我們同樣可以說,毛澤東發動文革把「國家」引向災難,而不是說把「除去藏南的大陸地區」引向災難。

但是其中的蔣經國解嚴卻是局限在台灣省本省,不包括離島。所以這裏不適用「國家」。 Philphy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14:24 (UTC)

關於中華民國歷史部分

有以下幾個問題詞條中說法有誤:

一、抗戰後中共軍隊與國民黨間的軍事衝突應該是由國民黨首先挑起,目的是壓制中共,並非由於中共「爭奪受降權」。

二、實際的歷史情況應是這樣:中共在《雙十協定》簽署後竭力維護國內和平,主張嚴格遵守《雙十協定》。而以蔣介石(蔣中正)為首的國名黨並非嚴格遵守《雙十協定》。1946年3月,國民黨召開第六屆二中全會,公然不承認政協會議的約束力,繼續鼓吹由國名黨一黨專政。於此同時,國民黨政府為了鎮壓反對人士和要求遵守《雙十協定》的普通人民,製造了「較場口事件」、「李聞血案」及「下關慘案」等流血事件。

三、內戰的爆發並非由於「1947年初,中共三次拒絕國府的和平要求、堅持廢除憲法,至此國共談判完全破裂」,內戰爆發也不是在1947年,實際情況是:1946年5月,國民政府從重慶還都南京,國共談判也轉到南京舉行。而此時蔣介石認定發動內戰的時機已經成熟,於是藉口共產黨拒絕從蘇北、皖北等地撤退,公然單方面廢除《雙十協定》,並調集國民黨軍隊約二十萬人,於6月開始圍攻以宣化店為中心的中原解放區(即中共實際控制區域),內戰由此開始。


有以下幾點「中華民國歷史」部分應該涉及卻未涉及:

一、1949年4月21日,中共的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朱德發佈向全國進軍令。蔣介石的長江防線被突破。

二、中共軍隊於23日解放南京。中華民國在大陸最後一屆政府垮台,宣告國民黨在大陸二十二年統治的結束。


鄙人認為百科內容應該符合歷史事實,故提出上述問題。

參考資料:《中國近現代史綱要》,ISBN 978-7-04-030064-2; http://baike.baidu.com/view/22114.htm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9.78.35.141 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16日 (日) 14:40加入。

中華民國主條目的「歷史」章節,僅是對於中華民國的歷史作簡明扼要的說明,至於詳細的內容敘述,有中華民國歷史條目擔負此功能。

閣下提出第二次國共內戰到底是先誰發動的問題,國共兩方的觀點各有不同,依照現在兩岸的政治情勢,實在無法做出定論,維基百科僅能做出中立的陳述。至於閣下提出幾個歷史章節兩個未涉及的部分,小弟簡單作簡單的解釋:

  1. 朱毛兩人發出的「向全國進軍令」,在第二次國共內戰敘述即可,不須在此詳述。
  2. 雖然南京在1949年4月21日被解放軍攻陷,但中華民國政府已南遷廣州。這個很明顯是共產黨的觀點。

而且閣下的參考來源《中國近現代史綱要》,是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國教育部合編的,其內容陳述必定會偏向共產黨而貶低民國政府和國民黨,稱不上客觀和符合史實。—大摩 ~精益求精~ 2011年1月16日 (日) 08:45 (UTC)

你是個共產黨愛好者或者是共產黨歷史書的忠實讀者。對你三個問題回答如下
  1. "一、抗戰後中共軍隊與國民黨間的軍事衝突應該是由國民黨首先挑起,目的是壓制中共,並非由於中共「爭奪受降權」。" 建議你仔細閱讀上黨戰役1945年國共衝突兩個條目。
  2. ":中共在《雙十協定》簽署後竭力維護國內和平,主張嚴格遵守《雙十協定》。而以蔣介石(蔣中正)為首的國名黨並非嚴格遵守《雙十協定》。1946年3月,國民黨召開第六屆二中全會,公然不承認政協會議的約束力,繼續鼓吹由國名黨一黨專政。於此同時,國民黨政府為了鎮壓反對人士和要求遵守《雙十協定》的普通人民,製造了「較場口事件」、「李聞血案」及「下關慘案」等流血事件。" 事實上<雙十協定>的全名是《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也就是個會議記錄,既然並非協定,也就不存在遵守不遵守之說,你聽說過誰「遵守會談記錄」?難道你以後還要遵守我們之間的這次會談記錄嗎?閣下可能讀共產黨編寫的歷史書太多,以至於頭腦昏聵。至於說違反政協決議,那就更是笑話了,政協決議明明白白寫着軍隊國家化,你熱愛的共產黨為什麼到今天還不遵守?
  3. "內戰的爆發並非由於「1947年初,中共三次拒絕國府的和平要求、堅持廢除憲法,至此國共談判完全破裂」,內戰爆發也不是在1947年,實際情況是:1946年5月,國民政府從重慶還都南京,國共談判也轉到南京舉行。而此時蔣介石認定發動內戰的時機已經成熟,於是藉口共產黨拒絕從蘇北、皖北等地撤退,公然單方面廢除《雙十協定》,並調集國民黨軍隊約二十萬人,於6月開始圍攻以宣化店為中心的中原解放區(即中共實際控制區域),內戰由此開始。" 閣下可能不知道1946年6月中旬共產黨大舉進攻國民黨控制下的山東膠濟鐵路沿線地區,並圍攻濟南。如果認定6月是內戰爆發點,也不應該單單舉出6月底的戰鬥而忽略6月中旬的戰鬥。閣下也可能壓根不知道共產黨爭奪東北的戰鬥。希望閣下今後多多閱讀中立的第三方出版的歷史書,如果閣下不愛讀書,也可以看看維基百科,只是不要把無知當成資本炫耀。俗語說兼聽則明。Philphy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00:32 (UTC)

解嚴至今部分過於臃腫

2008年之後的內容可以視為時政,2005年左右的內容也過於繁瑣,這兩部分都可以從簡。Philphy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15:49 (UTC)

中華民國究竟是一個現存的國家還是一個政權?

按照《國際法》對主權國家的定義,把台灣描述為一個獨立國家顯然不妥當,最多只能算是擁有獨立政權的主權爭議領土。—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angadion對話貢獻)於2011年2月26日 (六) 13:03加入。

根據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主權國家的要件有:

永久的人口:2300萬人 固定的領土:台澎金馬 有效的政府:中華民國政府 與他國交往的能力:20多個邦交國 --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2月26日 (六) 14:04 (UTC)

中華民國具備主權國家所應具備的任何要件,當然是一個的國家,國家本身就是個政權。民國遺民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08:26 (UTC)

可惜除了聯合國不承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同樣也不承認台灣現在的政權是個國家。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08:25 (UTC)

事實上口頭不承認一個已經成立的國家,對於國家的機能完全沒有影響--Playgamenow (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2:45 (UTC)

"中華民國"頁面遭受破壞!!

我要提頁面保護,因為"中華民國"頁面在5月1日被惡意編輯。 並要求鎖定該編輯者的IP 白色契約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6:52 (UTC)

引言

個人認為,引言必須要概要的把整個條目作濃縮。先前的引文過於簡略,所以改成現在的寫法。Alfredo ougaowen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17:48 (UTC)

閣下的立意雖好,但編寫的內容有違中立原則,且引文經過改寫,並沒有比較豐富到哪裏去,英文國名也不需要加上(中華民國的國語是漢語不是英文),故回退至舊版本。—大摩 —主佑平安— 2011年5月19日 (四) 18:12 (UTC)
1. 英文國名在國際上通用,在護照上也看得到。而且,不加上英文內容,無法了解台灣在國際上名稱的爭議所在。2. 這個條目的內容本身就充滿意識型態,像是從教科書上照抄而來。所謂的中立性原則,是指容納各方觀點。Alfredo ougaowen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18:16 (UTC)
(:)回應
  1. 閣下如果要加英文國名來解說為何不稱「中華民國」稱「台灣」,請寫在下面的章節,引言實在是不適合加上外語的東西。至於你說「英文國名在國際上通用,在護照上也看得到」,我看不懂閣下想要表達什麼,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沒必要搞什麼「國際化」。之前的引言已經過於冗長,但為了解釋中國民國的特殊國情(如1945年以前不統治台灣,但1949年後卻以台灣為主要領土),所以才增加了「國情」這個章節來敘述。這是維基社群經過這幾年來多次編輯戰和討論之後才有的結果,請閣下了解之後再做編輯。
  2. 民國史本來就很難有中立觀點產生,因為它離我們不但近,還是「現在進行式」。現在的內容,已經盡量取得一個平衡點了。閣下要改寫內容,如果有助於條目品質的提升,那當然很好;但看看閣下寫的內容:「周恩來飛往西安,與蔣介石會談,達成密約」,這據我所知僅是野史而已,並沒有任何歷史資料可以佐證(這麼詳細的東西要寫,也是應該寫在西安事變裏面,民國主條目的東西已經夠多了),更何況閣下沒有附上參考資料,就把這種沒有歷史根據的東西貼上來,當然只有註定被回退的份了。
還有,「中國台灣」是對岸在用的,台灣這邊無論官方或民間,根本沒有人接受這個名稱。至於亞洲開發銀行使用這個名稱,那是人家硬幹的,台灣這邊可沒有同意。—大摩 —主佑平安— 2011年5月19日 (四) 18:58 (UTC)

中華民國的國際法律地位

一個主權國家起碼是要聯合國的承認,但是台灣地區確實沒有聯合國受權。所以只能算地區。

難道聯合國這個二次大戰後才有的組織出現之前沒有主權國家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到了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裏的席次之後才成為一個國家的嗎?仔細想想就可以知道你這句話存在着問題。--114.47.169.92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08:32 (UTC)
國民黨在國共內戰戰敗,於是退守台灣是事實,但共產黨沒有成功攻進台灣亦是事實。[[[Special:Contributions/219.77.78.223|219.77.78.223]] (留言) 2011年9月13日 (二) 04:07 (UTC)]

中華民國是中國歷史進程中的一個國家政權,曾經在國際上代表整個中國,就如滿清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一樣,本身不是國家,而只是國家政權,一個中國的政治實體而已。 1971年以後,其在聯合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所的替代。--213.101.245.47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00:02 (UTC)

你想表示什麼?誰都知道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次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給取代了,所以呢?滿清把北京打下來之後南明就不具合法性,應該立刻臣服滿清了嗎?滿清控制怎個大陸後,明鄭就該乖乖放棄立刻臣服嗎?魏晉南北朝時期一堆國家政權,哪個國家才是中國?事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現在仍在對峙,誰也不知到哪天中華人民共和國會不會在實現其統一大業就先內部崩潰,就像前秦一樣。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聯合國席次中華民國就應該立刻成為其一部份的道理,否則在中共取得席次之前中共怎麼不先向當時有聯合國席次的中華民國臣服投降?——不要過度強調聯合國席次與政權正當性的關係,中華民國席次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就表示這席次不是絕對的。--118.171.115.252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00:21 (UTC)
可惜除了聯合國不承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同樣也不承認台灣現在的政權是個國家。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8:05 (UTC)

事實上口頭不承認一個已經成立的國家,對於國家的機能完全沒有影響--Playgamenow (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2:48 (UTC)

英文Wiki

在英文維基百科上正在有討論關於把中華人民共和國(en: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的文章挪到中國(en:China),然後把中國挪到中華文明(en:Chinese civilization);將來有可能還會有中華民國(en:Republic of China)改名到中華民國(台灣)(en:Republic of China (Taiwan))。現在這個討論需要有中國大陸,台灣和其他華人用戶的觀點。如果有人願意把觀點說出來,你可以參加這個討論在en:Talk:China#Requested move August 2011。請記住這是一個討論,不是一個投票;現在只是討論英文Wiki是否需要挪動這些文章。 120.21.56.5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2:49 (UTC)

英文Wiki:中華民國/台灣

在英文維基百科上正在有討論關於把中華民國(en:Republic of China)的文章挪到台灣(en:Taiwan),然後把台灣挪到台灣島(en:Taiwan (island))。現在這個討論需要有中國大陸,台灣和其他華人用戶的觀點。如果有人願意把觀點說出來,你可以參加這個討論在en:Talk:Republic of China#Requested move: Republic of China → Taiwan。請記住這是一個討論,不是一個投票;現在只是討論英文Wiki是否需要挪動這些文章。 101.116.55.24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06:40 (UTC)

在大陸這個條目居然可以直接訪問

很和諧啊--113.140.128.162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12:19 (UTC)

這個頁面可否分拆

個人感覺這個頁面實在是太長了,在稍差的筆電上加載比較困難。 illusionwing 2012年1月7日 (六) 17:35 (UTC)

台灣當局已經承認外蒙古獨立,很多內容和地圖需要修改

2002年台灣當局承認外蒙古獨立,並建立非正式外交關係[1]。 2004年台灣當局「行政院」通過了廢除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決議。2006年1月,台灣當局「行政院」該決議送立法院表決三讀通過,由台灣地區領導人簽署命令正式廢止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8日 (日) 07:09 (UTC)

  1. ^ Rossabi, Morris. Sino-Mongolian Relations. Modern Mongolia: From Khans to Commissars to Capitalist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5: 226-228, 232, 242. 
既然如此,那麼「中華民國法理行政區劃及領土爭」這個地圖已經不符合實際情況,需要將之刪除,但user:Zhxy 519卻不參加討論,一味蒙頭回退我的編輯,稱「無憑無據」。當我向他指出憑據就在本條目內並帶有可靠來源,他不經過討論直接修改文章,試圖達到消除事實的目的。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01:50 (UTC)
中華民國
  自由地區
  法定領土
關於中華民國領土變更,必須先得到立法院四分之三通過,然後再送交全民公投表決。2006年只是廢除了《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就像「凍省」及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一樣,只是政府機構組織更動及法律廢止,並不涉及領土主權變更,所以,中華民國的法定領土依然如故。——♠白布¤飄揚§§ 2012年2月1日 (三) 13:12 (UTC)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93年(2004年)第七次修憲條文

——♠白布¤飄揚§§ 2012年2月1日 (三) 13:12 (UTC)

那充其量只能說明台北政府違憲,不能否認他承認外蒙獨立的事實。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15:23 (UTC)
且當時的行政院院長解釋此舉不違憲。

2002年1月3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正式公告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將蒙古排除在中國大陸地區之外,已經排除外蒙古的適用性,所以現在定義的「大陸地區」為中共控制之地區。然而,此修正引起立法委員關沃暖高度關切,於同年2月26日立法院總質詢,提出行政院修正通過該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涉及「違憲」,中華民國是否承認外蒙古獨立,如此作為,將成為「賣國賊」之強烈質疑。[27] 目前中華民國與蒙古國在雙方的首都(台北與烏蘭巴托)互設代表處。2004年行政院通過了廢除「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決議。行政院表示,「蒙古各盟部旗已非我國統治權所及地區,因此該法已無繼續施行的必要。」當時的行政院長游錫堃表示,「蒙古國是一主權國家,且是聯合國的會員國,與一百多個國家有正式外交關係,我國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應尊重國際社會的共識。」「行政院為因應實際需要,解除我國與蒙古間的交流障礙,已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將外蒙古排除於兩岸條例施行區域,決定與蒙古交流事務均依照外國人之規定辦理,務實推動雙方各項交流,建立互惠互利的實質關係。」關於此舉是否違反憲法,游錫堃的解釋是,「我國在制定憲法前,國民政府已經正式承認蒙古國的存在,甚至當蒙古國申請加入聯合國時,國民政府也投票贊成,因此從歷史來看,我們沒有違背現實的必要,而且民國三十六年內政部所編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也沒有將蒙古列為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因此承認蒙古國符合現況亦不涉及違憲。」2006年一月,行政院該決議送立法院表決三讀通過,由總統簽署總統令正式廢止「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15:28 (UTC)

實際上,陳水扁時期就以總統身份提出「一邊一國」,總統的政令可以廢除「國家統一委員會」,可以在口頭上放棄台灣以外所有領土,可是總統的政令不會自動成為法律,領土變更依然必須依憲法所定的程序處理,然而台灣行憲至今不曾辦過關於領土變更的公投。過去以國大為主權最高代表的時代,國大也未承認外蒙古的獨立地位,而國大的權力交還給全民(指自由地區)以後,更未曾就領土變更舉行過公投,所以,總統及行政院可以在行政上改變對中國大陸和蒙藏地區名義上的往來方式,但在法理上蒙藏地區依然是中華民國的領土,除非全民表決通過。2004年的「高門檻」公投修憲案,就是當年泛藍政營為了防止陳水扁單方面在「統獨公投」問題上擦槍走火,而將啟動領土變更公投的條件提高,所以「台灣政府承認蒙古國」在法理上並未成立。——♠白布¤飄揚§§ 2012年2月2日 (四) 16:14 (UTC)
也正是這個法理基礎未曾變更,所以北京當局還可以忍受陳水扁當政時的言語舉動,而台灣當局到現在也還能談「不統、不獨、不武」。——♠白布¤飄揚§§ 2012年2月2日 (四) 16:26 (UTC)
請各位參考中華民國蒙藏委員會的網站:http://www.mtac.gov.tw/ ——♠白布¤飄揚§§ 2012年2月2日 (四) 16:45 (UTC)
  • 兄台所言不虛,雖然略顯牽強,從這個現在已經很難舉行而且不具有實際意義的公投來說;而且法理上也難說成立,1945年8月14日,經過與蘇聯兩個多月的談判,中華民國政府最終做出妥協宋子文王世傑等在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的授權下與蘇聯政府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同意「蘇聯出兵擊敗日本後,在蘇聯尊重東北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內部事務;不援助中共」等條件下,允許將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結果決定是否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宋子文拒絕簽字,並辭掉外交部長一職,最後該條約由王世傑簽字。[1][2] 同日,中蘇兩國外交部互致照會:[3]

中蘇關於外蒙古問題的換文

甲、中華民國政府

部長閣下:茲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之願望,中國政府聲明,於日本戰敗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證實此項願望,中國政府當承認外蒙古之獨立,即以其現在之邊界為邊界。

上開之聲明,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簽訂之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批准後,發生拘束力。

本部長順向貴部長表示崇高之敬意。此照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乙、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

部長閱下:核准閣下照會,內開:「茲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之願望,中國政府聲明,於日本戰敗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證實此項願望,中國政府當承認外蒙古之獨立,即以其現在之邊界為邊界。

上開之聲明,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簽訂之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批准後,發生拘束力。」

蘇聯政府對中華民國政府上項照會,業經奉悉,表示滿意,茲並聲明蘇聯政府將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外蒙)之政治獨立與領土完整。

本部長順向貴部長表示崇高之敬意。此照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長世傑

西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而中華民國憲法卻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12月25日才經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佈、同年12月25日施行,這種「馬後炮」的憲法很難從法理上成立,換句話說,如果憲法本身可以否認以前不平等條約造成的土地流失的話,那麼現在憲法完全可以把以前流失的土地寫進憲法做為法理依據,但這是不可行而且不會有任何國家承認的,從歷史上看,此舉只能認為是蔣中正為了避免日後被人稱為賣國賊的一個緩行之策:

蔣中正在國民黨的中央會議上,沉重地檢討說:「承認外蒙獨立的決策,雖然是中央正式通過一致贊成的,但我本人願負其全責。這是我個人的決策,是我的責任,亦是我的罪愆」。蔣還稱,放棄外蒙古「實在是一個幼稚的幻想,絕非謀國之道」;蔣中正還表示自己「對總理、對革命、對國家和人民應該引咎自責」。

;從實際情況上看,政府之間如果不承認獨立,是不會互設外交代表處的,國民黨也未將代表處撤銷也說明了兩黨均承認現狀的事實。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09:24 (UTC)

後來蔣介石正是以蘇聯違背《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中關於「不援助中共」的協議,而收回對蒙古獨立的承認,這也是當時的另一個法理依據。當然,如果要說實際,那中華民國實際上已失去了台澎金馬及部份南沙以外的所有領土,而事實上也不太可能再以「中華民國」名義「收回」中國大陸,所以,剩下的只是法理上的領土訴求,而這領土訴求也因「自由地區」民眾興趣缺缺而已經實際半放棄。事實上,台灣作為實際上主權自主的政體,人們甚至認為連推動「獨立公投」的都沒必要了。實際上,人們關心的的只剩下如何維持兩岸和平關係而已。此外,很多和中國有建交的國家(包括馬來西亞),都和台灣非正式地互派代表,但在正式的外交政治書面語言上,依然只承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及「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連蒙古國也是如此。所以,單單以台灣和蒙古「非正式地互派代表」就認定雙方已互相承認各自的獨立主權,還是有失偏頗的。在「自由地區」公民還未正式公投放棄外蒙古主權之時,維基百科沒必要急着去先下定論,維基百科只需「陳述」發生了什麼,比如,2002年陳水扁宣佈「承認」外蒙古的獨立主權,但在憲制上,中華民國直到今天還未在法律上正式放棄外蒙主權等等。所以,類似「秋海棠」地圖依然可以放在這裏,維基百科只需以沒有爭議的方式去陳述這些現狀。——♠白布¤飄揚§§ 2012年2月3日 (五) 16:33 (UTC)
只可惜,就連您所說的「比如,2002年陳水扁宣佈「承認」外蒙古的獨立主權」,都有人不斷的做微小改動已達到改變其含義的結果。而我放到這裏的討論一個月都沒有人回應,當我認為大家都認同我的看法而做出修改時,便馬上跳出了很多人橫加評論甚至無理由蒙頭回退,如果都像兄台一樣願意討論,相信中文維基會遠比現在好得多,而不是花費大量人力到政治鬥爭以及編輯戰中。閣下亦有些憲政主義的傾向,當時蔣中正獨裁政府修憲對國際條約反悔的行為本身即無法律依據甚至違反國際法,而這種無法律依據卻一定要遵守憲法的行為,我認為就是憲政主義,現在台灣兩黨也都提出要修憲也說明了他們也並不認可現在的憲法。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7:15 (UTC)
事實上,陳水扁已經在當年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獨立的主權國家了,兩岸「一邊一國」,互不隸屬,所以,台灣獨立了嗎?當年控制立法院、現在執政台灣的中國國民黨並不承認、對岸的北京政府也對阿扁的台獨論述大加抨擊,所以,維基百科要站在哪一邊?您不必說我憲政主義,我自認我是個傾向現實主義者,但維基百科不是現實主義百科,也不是憲政主義百科,維基百科必須以適當的篇幅中立地寫出現存的各種觀點和主張,台獨主張、一中主張、「秋海棠」主張、「母公雞」主張都大有人在,寫在憲法的是「秋海棠」,行政上則是隨政黨輪替搖擺變更。維基百科不必「認可」任何一項,只需中立地陳述這些現象。——♠白布¤飄揚§§ 2012年2月3日 (五) 17:57 (UTC)

關於歷史和時政

由於本條目缺乏時政章節,所以很多時政內容被迫寫入歷史部分。但是歷史畢竟只是記錄有影響力的事件,而很多事情屬於時政的範疇,經過幾年就會被遺忘,不應該寫入歷史。把時政內容寫入歷史章節的另外一個壞處就是,隨着時間推移和資訊進步,歷史部分會急劇膨脹,超出應有的比例。所以,應該新創立時政章節,將時政內容寫入。時政章節應該控制字書,及時更新,並且時政章節不應該超出3-4年前的時政內容,被淘汰的內容摘要寫入歷史章節。如果有人認為時政應該寫入歷史,請闡述理由。Martingale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17:48 (UTC)

不錯的提議!--ScoutT7 (留言) 2012年1月18日 (三) 15:36 (UTC)

這個提議不錯,不如利用「國情」章節底下建立一個「時政」子章節,剛好「歷史」章節也有過長的情形,可以一起處理整併一下,然後把比較繁瑣的內容移動到中華民國歷史條目去。不知大家覺得如何?—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2年1月19日 (四) 07:58 (UTC)

我覺得歷史章節只有解嚴至今一段在未來會越來越長,其他章節和中華民國歷史相比都已經過於精簡,如果要再進行瘦身也不能將重點事件去除掉。至於解嚴至今這段,可以視時間長短或內容而精簡,另外也可以在國情之下增加時勢,如果時勢過多再精簡到歷史的部分。--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月19日 (四) 13:37 (UTC)

本文是綜合性條目,選材不應偏向歷史,更不應偏向新近來源,否則是不當比重。真要寫時政的話,可以去Wikinews,維基上不應該有時政、今年、我國這樣的含義隨讀者的時間地點而變的不中立用詞。--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8日 (一) 18:12 (UTC)

參考文獻

  1. ^ 《蔣介石、王世傑賣國》,李敖
  2. ^ 《蔣經國傳》,江南
  3. ^ 秦孝儀主編,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臺灣臺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1年,第166頁

為什麽中華民國的英文條目是Taiwan?

中華民國確實是在台灣,但是他不等於台灣,這兩個概念不能混淆。而且我在英文維基百科裏面搜索了一下發現輸入China之後顯示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輸入taiwan後才顯示中華民國,能不能把英文裏面的條目改一下呢?

(:)回應:這是之前英文維基發動討論之後才做的措施,要更動的話可能得去英文維基那邊發起更名討論。--祥龍留言2012年4月29日 (日) 05:57 (UTC)
(:)回應:這個已經討論了一年多了,最近才取得共識移動條目的,維機管理員最後決議的位址en:Talk:Taiwan/Archive_21#Final_closing_statementFizikanauk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9:06 (UTC)

::英文維基的意思是1949年以後的中華民國已經被臺灣取代。中華民國1949年以後就不存在了嗎?滅亡了嗎?「江南第一家 2012年5月7日 (一) 13:14 (UTC)」

老實說,我覺得英文維基的這個決定滿荒謬的,因為這樣搞,等於認為中華民國已經從中國大陸「移國」到台灣了。不過話說回來,這個觀點倒是與很多泛綠人士對中華民國的看法相同就是了。大家覺得中文社群這邊有需要再發起移動討論嗎?—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2年5月7日 (一) 13:45 (UTC)
  • 有需要,我認為中華民國就是等於台灣已經是個事實,就像尼德蘭王國等於荷蘭,大不列顛等於英國一樣。--Msnhinet8jp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05:38 (UTC)
  • 意思應該是說1949年以後大陸就不存在中華民國了,中華民國已成為台灣的國號了。--Msnhinet8jp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05:41 (UTC)
  • 你在違背中華民國憲法!User:初音丿未來留言)2012年6月3日 (日) 22:44(UTC)
  • 因為命名常規是為鏈入文章的人(就是那些在文章裏加方括號的傢伙)做的,所以最常用名優先,免得大多數人加方括號的時候要輸入|改名。英文維基的China現在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一樣的理由。如果漢語來源里提到台灣的時候大多數是指中華民國的話,維基上也可以這麼做轉向,不過因為大陸不這麼幹,而大陸出版物在中文圈裏比重很大,可見的將來應該不會有這種情況發生。--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8日 (一) 18:29 (UTC)

台灣 是國家?

呵呵 中華民國? 好吧 你們認為是就是吧 無法理喻 哪個國家承認? 好吧 金錢外交

美国除了卖你们东西还管你们什么

別提 美台共同防禦條例 只是為了賣你們武器。 沒別的意思 不打擾你們繼續意淫了。


回應:

哀,真沒常識「中(中華民國)美共同防禦條例」早在30幾年前就廢除了,取而代之的是臺灣關係法

還有留言完要簽名哪! 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09:46 (UTC)A900040a900040

蒙古國

外蒙古 是一個主權國家,並且在1961年加入聯合國, 我們尊重別人的主權和國土完整! 而現在的台灣地區並不是一個主權國家, 現在不是、 以後也不是! 而且在1946年前國民政府也承認了。 只不過在前國民政府退守台灣後,又認為前蘇聯違反了一協議,所以又不認為蒙古是一主權國家!


台灣是中國一個地區 中華民國還在,台灣不可能獨立,更不用說絕大部份中華兒女絕不會答應。「江南第一家 2012年5月18日 (五) 13:42 (UTC)」

一個中國

靠,為什麼黃薇渟資料上寫的國籍是中華民國,而不是中國呢,難道中華民國不屬於中國嗎?

留言後請簽名。--ScoutT7留言2012年5月21日 (一) 01:05 (UTC)

(※)注意:提醒一下,這裏是討論條目用的地方,不是網絡論壇,要討論兩岸議題請將滑鼠指向PTT之類的地方,謝謝。—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2年5月21日 (一) 14:07 (UTC)

無論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都是中國,不然就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民國憲法—User:初音丿未來 2012年6月3日(日) 22:39(UTC)

中非共和國也是中國111.252.156.213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13:49 (UTC)

一個中國這個言論很明顯是當時的兩個中國意淫下的結果,或者說他們的決心,但事實是現在有兩個中國而且持續了一甲子,其中一個還破百年,或者我們可以說有三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中非共和國 --Playgamenow (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2:25 (UTC)

求舊版中華民國國旗

求一個舊版中華民國國旗。--2012年5月25日 (五) 11:10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Great Brightstar對話貢獻)於2012年5月25日 (五) 11:10加入。

有必要在兩岸關係里 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岸觀點 四點意見

  •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  
  • 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   
  • 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   
  • 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

User Talk:初音丿未來) 2012年6月3日22:36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初音丿未來對話貢獻)於2012年6月3日 (日) 14:32加入。

個人認為不需要,可以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下面。YUDA ! 2012年6月3日 (日) 15:37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Iamyuda對話貢獻)於2012年6月3日 (日) 15:37加入。

  • 作為當時雙方 有必要把雙方的觀點說明 並不是偏向哪一方,樓上的觀點有個人色彩 有失中立。(User Talk:初音丿未來)2012年6月4日(一) 17:01(UTC)
  • 查閱 維基 台灣人口

台灣人口共23,245,018人(2012年4月統計),人口總增加率為2.5‰,人口組成以漢族為主,佔總人口98%。若依據移居來台的時間先後,可以粗分為四大族群,依序為最早來台的台灣原住民族、同時來台的閩南人客家人、戰後來台的外省人。而台灣人與東南亞國家人民通婚(大部份是台灣男性和東南亞女性通婚)日益增加,亦有所謂的第五大族群(新住民)的出現。(User Talk:初音丿未來)2012年6月4日(一) 17:10(UTC)

有趣啦,就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觀點了,出現在中華民國的條目豈不怪哉?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四點聲明不需要出現在這裏。大可以自己開部落格撰文宣傳。YUDA ! 2012年6月4日 (一) 10:30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Iamyuda對話貢獻)於2012年6月4日 (一) 10:30加入。


先生,這裏是中華民國的條目,我不管中華人民共和國觀點如何,我只想知道中華民國,也就是廣為世人認知的臺灣,對兩岸關係的看法是什麼。這沒有「當事雙方」的問題。兩岸關係自成條目,歡迎你去那裏把你所謂當事雙方的觀點寫清楚。YUDA ! 2012年6月4日 (一) 14:36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Iamyuda對話貢獻)於2012年6月4日 (一) 14:37加入。

  • 有必要對當事雙方的觀點進行簡單 不加評論描述, 詳細描述可以在兩岸關係出現 如果按照你的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描述都不應該出現在中華民國條目里(User Talk:初音丿未來)2012年6月5日(二) 12:30(UTC)

如果你想用這種二分法把一切都切成兩半我當然沒意見,但事情絕對沒那麼單純。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國間確實經歷過歷史互動,這個寫進中華民國條目並無不妥。至於只是闡述觀點,或只是硬要把另一方的立場表述出來的言詞我就覺得免了(畢竟有專門條目在詳盡說明兩造觀點)。我再次強調,本篇着重的是介紹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有互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部分要記載當然可以。若僅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觀點敘述,我認為沒必要。那個四點聲明在中華民國境內事實上也沒起什麼重大效果。YUDA ! 2012年6月5日 (二) 04:47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Iamyuda對話貢獻)於2012年6月5日 (二) 04:47加入。

  • 不能因為四點聲明在中華民國境內事實上也沒起什麼重大效果,而不簡單描述 , 那麼請刪除 兩岸不是歷史互動的部分,

如政治分類 里 在另外一方面,其成果卻因為可能影響中國大陸現有一黨專政體制至巨,而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樂見

再如 兩岸關係分類里 中華民國政治體系為多黨自由民主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體系為一黨專政制。等等描述刪去。(User Talk:初音丿未來)2012年6月5日(二) 13:12(UTC)

並沒有人說只能寫歷史互動有關的內容,而且你舉的那兩段敘述,我認為第一個是對中華民國政治體制的描述、第二個則是兩岸根本上的差異,因此寫入條目並無不妥。--ScoutT7留言2012年6月5日 (二) 08:25 (UTC)

  • 並沒有人說只能寫歷史互動有關的內容,那麼為了體現兩岸觀點的差異有必要對 四點意見進行簡單不加個人色彩地描述,在兩岸關係里加入四件意見則可以體現兩岸觀點的差異,因此寫入條目並無不妥。為了體現兩岸差異,我建議添加更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容(User Talk:初音丿未來)2012年6月5日(二)17:08(UTC)

我個人認為這些內容在海峽兩岸關係中呈現即可,因為雙方的領導人對於兩岸關係之言論相當多(可參考海峽兩岸相關主題列表#相關言論),若列出則使條目顯得繁雜,所以應於兩岸關係之專門條目中配合時代的變遷敘述。

另外請不要編輯他人的留言,這樣很容易使人感到被冒犯。--ScoutT7留言2012年6月5日 (二) 14:51 (UTC)

至少要簡單描述四點意見 來體現兩岸觀點不同 就像簡單描述中華民國各屆總統觀點一樣(User Talk:初音丿未來)2012年6月5日(二)23:23(UTC)

看來又是斷章取義,我什麼時候說過只能寫「歷史」互動?「和中華民國有『互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部分要記載當然可以。」你可以回去看看我說的話。你說的四點聲明跟中華民國一點互動關係都沒有,純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方的論調,又何須記於中華民國條目?如果還只是這種層次的論辯,恕不再回應。YUDA ! 2012年6月6日 (三) 12:30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Iamyuda對話貢獻)於2012年6月6日 (三) 12:32加入。

  • 你觀念不清,雙方觀點不同應該放在一中各表九二共識之下呈現,「中華民國的兩岸關係」怎會需要?---2012年7月20日 (五) 07:23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04.28.17對話)於2012年7月20日 (五) 07:23加入。

什麼兩岸不兩岸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本身就是兩個國家,你去和中國人討論台灣主權問題豈不是侵犯了台灣主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1.234.228.123對話)於2013年4月4日 (四) 03:47加入。

通稱

把台灣完全等同於中華民國,那是外國人的認知錯誤,我們沒有必要跟進。—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2年8月5日 (日) 06:43 (UTC)


英文條目討論頁

我在英文條目的討論頁開始了新一輪關於中華民國重定向到台灣的討論,我認爲先前推翻多年以來的共識沒有得到應該的討論,請各位有興趣的話前往英文條目討論頁參加討論。--Sumple (Talk) 2013年2月19日 (二) 19:23 (UTC)

求一個舊版中華民國國旗。--2012年5月25日 (五) 11:10 (UTC)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是一個中國 這不取決於國民黨政府,因為中華民國參政黨民進黨從未承認一個中國,而國民黨則堅持一個中國(國民黨的號叫中國國民黨)所以這個問題並不能一概而論.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控制區有些人認為一個中國指的是一概中華人民共和國,事實上,這是不成立的,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自從中共十七大以來從未發表聲明稱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而是以中國取而代之。 另外,我認為維基這種網站應該持中立態度 不能偏袒兩個中國,也不能偏袒一個中國論..

歡迎大家提供意見

現在有兩個台灣相關的討論正在進行:

1.「台灣出身分類的提刪建議
2.「台灣是否應該被視為一個國家?

這些討論都需要維基人的共識,歡迎大家提供意見。--章安德魯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49 (UTC)

忠言逆耳

內文中有不少缺乏來源、非中立、地域中心之言論,望速修改之,以免遭人抓住把柄提請取消特色評選。讓人類平等地認知世界留言2013年4月5日 (五) 13:49 (UTC)

-------LtdccbaJasonLin2013年4月7日 (日) 06:29 (UTC)

外蒙古獨立,已經被承認

圖「中華民國法理行政區劃及領土爭議」中仍然將蒙古作為中華民國主張,實為不妥。按照民國35年的憲法制定公佈結果,已經承認了它的獨立。並且到現在也未見有文獻顯示中華民國政府未承認或是主張蒙古地區,而且蒙古作為主權國家在聯合國也獲得了承認。對於這種歷史性的主張,應當加上時間描述,用以明確其所表達意義的具體時間。五殘兲鼂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1:03 (UTC)

建議將這種有政治爭議的條目保護

有政治爭議的條目,必然會有帶有不同政治傾向的人來不斷修改以符合自己的政治立場,但是這違背了維基百科中立客觀的原則,這種類似的條目應該由有特定權限的人來編輯,並保證客觀公正,以免對查閱該條目的人有政治思想灌輸嫌疑。--Dreamingxk89留言2013年4月27日 (六) 16:32 (UTC)

其實這裏經常有回退.....LtdccbaJasonLin2013年6月10日 (一) 13:50 (UTC)

求關注討論

最近Sykfiler發起了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中華民國條目的歷史部分的合理長度,請關注。—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朝鮮的輪子對話貢獻)於2013年7月15日 (一) 17:22加入。

中華民國條目的歷史部分的合理長度

目前僅僅中華民國條目的歷史部分就超過維基百科:條目大小建議的保持讀者耐性的條目大小。考慮到中華民國不僅僅有歷史,還有其他方面的主題(在谷歌書目中,中華民國相關的書有兩千三百萬,但是和中華民國歷史有關的只有不到兩百萬),我認為目前歷史章節有嚴重的不當比重問題。另外,地理、政治等章節大段複製自子條目而無篩選,也造成中立問題。要是綜合性條目都這麼寫的話,還不如用模板好維護些,至少編輯只用編輯一次。--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9日 (二) 16:59 (UTC)

好像我們有mw:Extension:Labeled Section Transclusion了。Liangent留言 2013年7月9日 (二) 18:02 (UTC)
此議題不是只有條目儲存長度的問題,更重要的是版面長度及讀者的忍受度,因此不建議如此作法。--Kolyma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05:01 (UTC)
我們還有主條目這個模板。問題是民國史的細節和民國史、民國兩個主題有遠近的不同(民國地理的細節也類似),在選擇介紹深度的時候完全沒有顯示這一點,大段的子條目內容不加概括就原封不動地被搬到主條目,讓人懷疑編者有考慮過內容是否符合維基百科:內容相關性。如果按照搜索結果裏面的各個子主題出現的頻率判斷讀者對各個主題的感興趣程度,十個讀者中有九個要至少先翻八頁(這是在我的22寸顯示器上的數據)才能夠看到感興趣的政治、外交等內容。雖然不是每個條目都需要像維基百科:完美條目那樣言簡意賅,但是編者應該讓讀者自行選擇閱讀深度。不是每個讀者都是歷史或者地理愛好者,如果目的是讓用戶去看主條目,應該把對應章節做得引人入勝,讓人看了有興趣去點主條目,而不是強迫人看事無巨細的內容。舉個例子,一個學校列表的條目連結到這裏,一個學生看了想查全省的教育情況,需要翻20頁才能看到教育的內容。-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10日 (三) 01:11 (UTC)
……改成這樣已經不叫言簡意賅了吧。--KOKUYO留言
中華民國的歷史按照中央政權更迭與地理政治情勢,可劃分為北洋政府時期(1912年-1928年;俗稱「民國初年」,含建國初期的兩次臨時政府)、國民政府時期(1928年-1949年;含1947年行憲至中華民國政府撤退臺灣前之時期)與臺灣時期(1949年-迄今)三部分;其中,臺灣時期可細分為戒嚴時期(1949年-1987年)與民主化時期(1987年-迄今)。

清朝宣統三年八月十九(西元1911年10月10日),革命黨人成功發動辛亥革命。隔年(西元1912年)陽曆元旦,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注 15],中華民國在同年繼承清朝國祚,因而被世界各國長期認可為中國的代表;其於1912年至1949年間統治中國的大部分地區(外蒙古、新疆、西藏等邊地控制不深),並在1945年起統治臺灣。建國初期由軍閥勢力為首的北洋政府所領政,至1928年北伐結束後被中國國民黨建立的國民政府取代,實施以黨領政的訓政體制,國家建設逐漸開展;但在1937年與日本全面爆發戰爭,乃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一環。1945年日本投降後,中華民國政府應各界要求在1947年正式頒佈憲法、實施憲政,但同時間與中國共產黨全面爆發內戰且節節失利,後於1949年底遷往臺灣,失去中國大陸領土的統治權,形成與中國共產黨建立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隔臺灣海峽兩岸分治的局面。

中華民國退守臺澎金馬後,在兩岸持續對峙之下,持續執政的中國國民黨一方面以實施戒嚴長期施行威權統治,使人權受到損害,被稱為「白色恐怖」,另一方面以臺灣為「復興基地」,在臺灣大力發展經濟建設,使臺灣的經濟快速發展。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國際地位轉趨低落;之後在1970年代後期,以臺灣本土派人士為首的黨外運動不斷要求重新實施憲政。在冷戰漸趨緩和之下,中華民國在1987年解嚴,並從1980年代後期起實施一連串的民主化改革,國家體制遂漸與臺灣社會相融合,更在2000年實現第一次政黨輪替;除此之外,與中國大陸的非官方交流也在解嚴後逐漸恢復。現今的中華民國於國際間常因地理位置或政治因素而通稱為「臺灣」或「中華臺北」,以經濟成就與民主改革聞名於世[參 38][參 39]。
假如寫作目的是讓大部分讀者有耐性讀的話,按照維基百科:條目大小的建議,條目長度應壓縮至(目測)當前長度的七分之一。如果按照谷歌書目對主題的選擇來決定各個主題之間的比重,歷史在文章中的篇幅比重應降至目前篇幅比重的三分之一。乘起來,歷史章節的篇幅應該壓縮至目前的二十一分之一,當然會看起來刪節很大。另外,歷史內容並不是只有歷史章節才應該有,軍事、經濟、政治都有歷史性內容,一個事件並不因為僅僅在以前發生就應該寫在歷史章節。--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10日 (三) 13:46 (UTC)
建議標準不宜太嚴,可參考維基百科:條目大小#條目長度的衡量規則:「> 100 KB 肯定需要拆分,除極個別的例外」。中華民國當前條目長度是153KB(使用「搜尋」指令),的確超過此一標準,但沒那麼嚴重。建議先討論:該條目是否屬於「極個別的例外」?如果共識是該瘦身,也應該全盤考量各章節份量的配置,再決定如何刪減。直接跳入某一章節的檢討,並不是好的作法。另外,敏感度這麼高的條目,要大幅刪減內容前,建議先在討論頁徵求意見。-Kolyma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04:56 (UTC)
討論頁已經有很多人抱怨過了。假如按照條目大小裏面估計的每30K需要20分鐘的閱讀速度,閱讀完全文需要近兩小時。即使將青少年讀者排除在外,這也大大超出了一般成年人的注意力持續時間。子條目的內容在主條目用同樣的篇幅介紹,是強迫用戶去看細節。比如我為什麼要在中華民國條目看到諸如疆域四極的內容?為什麼要在首都的章節部分看到金圓券發行?編者沒有說,而是假定讀者會在細節重要性上對自己有同樣的評估。問題是,沒有兩個人的價值觀是一樣的。在重要性上允許進行原創研究,不用和主題直接相關的來源來佐證細節對主題的重要性,結果就是這樣的編輯戰。讀者可不會在乎你的自我感覺,重要性不足的內容,你寫得再多,人家只會覺得你跑題,本來寫民國的跑題到民國史然後跑題到民國地理,這個國家是以自己的歷史和地理而聞名麼?判斷搜尋引擎靠不靠譜,是看內容是不是用戶最期待的,判斷維基百科的內容也是一樣。上你覺得比較靠譜一點的搜尋引擎搜中華民國看看,前幾頁里有幾個網站和歷史地理有關?
對於網頁維護者來說,在兩個地方維護一樣的內容也是增加了無謂的工作量。如果兩個條目有一樣的內容,而且內容有關注度,應該把內容抽出來專文介紹,而在原處用主條目模板,這樣內容小變動的時候只需編輯一個頁面,只在有重大變動的時候才去更新其他頁面。至於像這樣用了主條目模板而不按模板頁的說明遵守摘要格式的內容,實在沒有什麼話好說了,只有開刪。--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18:20 (UTC)
但很明顯地你這樣開殺是不行的,多多看其他國家條目怎麼寫比較實在。--KOKUYO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21:07 (UTC)
你的意思是參考別的條目如何選材和分配篇幅?重要性是相對於上下文內的其他內容的,換一個上下文就要重新估計,不能說漫畫對日本重要或者足球對巴西重要所以這些在民國的上下文要介紹,或者對第1984年奧運會重要的某個項目的冠軍就自然在奧運會這個條目的上下文中有重要性需要提到。我反對的是用在原文內容樣的篇幅這種比重估計方式。中立方針是這麼說的:不合理的比重會有多種出現方式,包括且不限於:描述的深度、文字的數量、佈局的突出以及陳述的並列。我認為對一個章節的介紹超出一個正常條目的大小限制,以及篇幅分配遠遠大於這個性質在可靠來源中的比例,構成不當比重。--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13日 (六) 16:21 (UTC)
我也只建議先把方針基礎搞好: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關於維基百科:條目大小等尚未共識的指引--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7月11日 (四) 22:07 (UTC)
維基百科的優良條目、特色條目、完美條目的標準不是方針,所以我們編輯的時候不能朝這個方向努力?--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13日 (六) 16:21 (UTC)
「能不能」的唯一標準就是能不能辯得過人家。沒人管最好,要真要辯論的話還是工欲善其事先利其器吧。要不然,讓人家認為某方針是「一個從未達成共識的、落後於時代的不知什麼東西。」再不管它、各行其是,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7月14日 (日) 00:17 (UTC)


中華民國地圖又被改成"秋海棠"了?

維基百科的方針似乎應該是以事實為主體吧..... 8/25之前用的地圖才符合事實不是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04.22.66對話)於2013年8月25日 (日) 19:59加入。

  • 秋海棠早沒了。2012年5月21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新聞稿表示「民國35年我國憲法制定公佈時,蒙古(俗稱外蒙古)獨立已為我政府所承認,因此,當時蒙古已非我國憲法第4條所稱的『固有之疆域』。」。而且每個國家都是放實際控制。--Outlookxp留言2013年8月26日 (一) 05:07 (UTC)

關於中華民國現存的"省"

中華民國照目前的憲法架構來說,應該是沒有省這級"行政區"了 省這個架構應該只是直屬於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下的派出機構. 它不再是公法人,也不具有自治單位的任何機能. 為了使百科的使用者能更加清楚的理解這個差別,是否可以考慮增補部分相關說明?

本條目說中華民國最大城市是新北市,有爭議

本條目說中華民國最大城市是新北市,但新北市面積僅僅2,052平方公里,而高雄市面積達2,9472平方公里,所以中華民國最大城市應該或應當是高雄市而不是新北市高雄市面積比新北市面積大,新北市何來最大?

社會一節的傳媒需要整理

通訊社

行政院新聞局統計,截至2007年9月止,臺灣有1,260家通訊社[社會一節的傳媒需要整理 1]。大多數集中在臺北,規模不大,報導以經濟金融股市等主題為主。

電視

目前台灣的電視普及率接近100%,有線電視的普及率也相當高,達85.2%(據交通部電信總局公佈2004年調查資料)[社會一節的傳媒需要整理 2]

1993年中華民國政府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來管理台灣快速激增的有線電視系統。1999年2月,該法修正版(更名為《衛星廣播電視法》)公佈,開放外國公司營運有線電視,防止有線電視的壟斷性發展。至2004年止,臺灣共有60家本國公司和19家外國公司提供93個和42個衛星頻道。

2005年中,臺灣共有63個有線電視系統。由於便宜的費率(一般約560新台幣/月)與無線電視節目內容的貧乏,有線電視在台灣相當普遍。頻道大多數以國語閩南語播出,少數為日語英語發音。服務特定族群的客家電視台原住民族電視台2005年也已經開播。絕大多數的頻道都是原文發音配上中文字幕。可看的頻道在不同的地區有些微的不同,以下的頻道是大多數地區都可以看到的。

(依筆劃數多寡排列)

無線電視頻道

上述六家媒體為臺灣地區的無線電視頻道

其他所屬台灣公廣集團的媒體


有線電視頻道

其他電視頻道

  • 壹電視(Next TV) - 屬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中華民國政府目前正在推行使用數碼電視服務,這個服務是經由機上盒所提供,並提供更多可看的頻道。另外,雖政府已經宣示在2012年6月30日時,收回所有類比電視頻道使用權,改為全數位訊號播放。但現因接收率不高,暫不此行。

無線電廣播

1993年,台灣只有33家廣播公司,今天台灣有178家有註冊的廣播電臺(截至2007年9月止)[社會一節的傳媒需要整理 1]。如果加上未合法化的「地下電台」,台灣廣播電台的密度,無論是AM調幅還是FM調頻,皆相當驚人。脫口秀流行音樂、新聞評論、叩應等類型的節目皆受到歡迎。

(下面列出擁有聯播網絡,或知名度較高的電台)
頻率涵蓋全國的電台
中功率電台

報紙

報禁1988年剛解除時,台灣地區只有31家報紙;今天則成長到2,273家報紙(截至2007年9月止)[社會一節的傳媒需要整理 1],其中包含超過30家全國性報紙與數百家地方性報紙。報紙的選擇很廣,含蓋了大多數不同的政治觀點。

1. 全國性發行、規模較大的報紙:

2. 台灣主要的英文報紙:

3. 於全台各大車站免費發送的報紙:

  • U paper - 由台北捷運與聯合報系合作發行,2007年4月起開始於北捷各車站發送
  • 爽報 - 屬香港壹傳媒,主要於台北捷運、高雄捷運臺鐵車站發送

雜誌期刊

1988年時,台灣只有約3,400家雜誌,雜誌出版業共計7,088家(截至2010年7月底止)[社會一節的傳媒需要整理 3]。雜誌的種類非常多元化,包括商業、政治、娛樂、英文、生活時尚、電腦、健康、烹飪、汽車、女性、教育和旅遊等各類型雜誌。


互聯網

互聯網是最新的資訊媒介。台灣是目前互聯網最普及的地區之一。2005年時有1380萬網絡使用者(總人口約2290萬)。2003年寬頻普及率為13.35%,全球排名第5,次於韓國香港加拿大冰島[社會一節的傳媒需要整理 4]。 2011年3月4日止,上網人口1695萬,其中使用寬頻網絡人數為1435萬,寬頻使用普及率為70.58%。

引用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ason22對話貢獻)於2013年9月20日 (五) 04:49加入。

2013年9月20日 (五) 07:15‎、07:34兩版本完整編輯摘要

  1. 被稱為台灣不可能是因為位置,而是因為主要領土。位置在東亞與東南亞交界,太平洋西邊,中國大陸東南,加上經緯度,沒有一點跟「台灣」有關。
  2. 列舉領土時,我認為地理全名較佳。
  3. 將名稱「臺灣」內部連結至中華民國在臺灣,顯然缺乏關聯性。--Towatw留言2013年9月20日 (五) 07: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