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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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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special:diff/33373210

無題

  • <ref>{{primarysources|「贴近张倩 http://liuji0.tripod.com/changchain/about.htm」}}</ref>
  • <ref> 倩變萬化 http://liuji0.tripod.com/changchain/tele.htm</ref>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65.89.42對話貢獻)於2014年8月10日 (日) 12:47‎ (UTC)加入。[回覆]

問:可否不要顯現我張倩的出生年?請尊重個人選擇好嗎?!

Special:Diff/32675136diff=32675136&oldid=32674967

標題
  • 重點是,只要符合關注度就會被記載進去,簡言之,張倩是位臺灣藝人,就已經屬於「公眾人物」,這無論是不是叫名人、明星,都可以照樣被視為具有關注度,不可能因為自稱本人說:「可否不要顯現我的出生年?請尊重個人選擇好嗎?」或是其它的個人因素而改變,再說這也不受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限制,只有觸及相關方針才能刪除。--114.38.186.86留言2014年8月25日 (一) 14:42 (UTC)[回覆]
  • (?)疑問:合理懷疑,張倩本人很有可能是張倩的追星族(粉絲)所為,並非真正是張倩本人自己意願,原因是臺灣演藝圈有這麼多人,從沒有一位已在媒體報導而反叫維基百科不能報導之,此舉有違常理(正常邏輯),再說張倩出道多年已屬資深藝人,本該知道這麼多年來會有不少媒體被報導她的出生年之事,絕非只有維基百科才如此報導,也正因為她出道多年,也不可能拖到現在才覺得自己不應該被人報導她的出生年之事,此舉也是有違常理(正常邏輯),怎麼看都覺得像是有人冒充張倩所為之,如真有其事,依照張倩本人在臺灣的關注度而言,早該被媒體報導有關「張倩出面指控維基百科報導她的出生年」之新聞,如今看來,沒有這樣的新聞,想必大家心知肚明張倩本人是不是真的張倩?--114.38.186.86留言2014年8月25日 (一) 14:42 (UTC)[回覆]
  • 維基百科:善意推定 --118.165.88.118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14:55 (UTC)[回覆]
  • 唉!維基不准我用張倩留言,要改註冊名,我只能用張倩本人這名字啊!
目前所有資料只有蘋果日報一篇報導有提及年次,最大宣傳我年次的就屬維基百科了!而且是最近有人加進來維基百科這資料,這裏的資料是我大陸網友向楚寒幫我建立的,一直以來也都是他在幫忙將新戲添加進來,最近才開始有一個圖表添加上,而一定要添加年次???拜託!一直沒這資料的!現在才因維基而出現年次宣傳~~~情何以堪啊!

再則,我都不想提及出生年了,跟記者提及維基百科的事?好讓大家都關注這事情???啥邏輯???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張倩本人對話貢獻)於2014-08-25T23:09:11加入。 不好意思!怎麼簽名?我完全看不懂!!我是張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張倩本人對話貢獻)於2014年8月25日 (一) 23:17 (UTC)加入。[回覆]

  • 唉!非得如此嗎?加上年次是有誰很開心啊?!我是不想着墨年次部份,跟記者投訴只會更加宣傳這問題,我是不會這麼處理的!所有資料都屬實,我也感謝向楚寒一直以來的幫忙,讓我戲劇上的資料完整呈現,懇請維基百科內部能考量不顯現年次問題,完全是個人請求,非要如此我也只能說我很遺憾!~~~~張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張倩本人對話貢獻)於2014年8月25日 (一) 23:35 (UTC)加入。[回覆]
  • 謝謝!我的電腦操作是很基礎程度的,所以根本不清楚該如何操作所謂的條目,很抱歉!只能懇請維基百科體諒個人的選擇,請不要顯現出生年,等我升天了隨你們怎麼寫都行!!!感激萬千!!!張倩本人留言2014年8月26日 (二) 00:29 (UTC)張倩[回覆]
  • 唉!隨便你們啦!只是個人不希望強調出生年而請求別添加上而已!謝謝太苛薄先生一直要添加上,您開心就好!也謝謝您製作那麼美麗詳盡的表格!~~~~張倩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張倩本人對話貢獻)於2014年8月26日 (二) 01:48加入。
  • 本名就是本來的名字,身份證名不等於本名,可以是現名。另外,簽名請不要用全形的四個波浪線(~~~~),而要用半形的四個波浪線(~~~~),這樣就可以自動顯示簽名和時間,請不要在波浪線後再加簽名。--Pengyanan留言2014年8月26日 (二) 06:15 (UTC)[回覆]
  • 個人私隱,不適用已廣泛報道例外,應該可以刪掉,(話說回來我用的搜索關鍵字」張倩「 「1964」 」台灣「 演員 -wikipedia -baike -weibo -facebook -wiki -baidu -bbs -blog 連蘋果日報的來源都找不到,是不是關鍵字選錯了?)Skyfiler留言2014年8月26日 (二) 18:40 (UTC)[回覆]
  • 一直以來都沒有在出生年上着墨,也因這次有人硬是要添加上年次才全面搜索,只有在蘋果日報裏有看到一次提及,而且這新聞已經是十年前左右的事了!
若不是維基百科,基本上幾乎是找不到我出生年的部份!
真的真的懇請維基百科內部,請不要添加出生年好嗎?拜託拜託!張倩本人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02:19 (UTC)張倩[回覆]
  • 維基百科的運作可不是「內部」某某人一錘定音,下令不要加出生年就所有人跪地拜伏,高喊三聲萬歲然後將內容刪去,並將再加進相關內容者都奉某某之名施以毒打。既人人可以編輯,不違方針之事就不應該刪掉,方針有規限生日,但出生年並非私隱限制以內,生年既非錯誤,亦有來源,來源亦是台灣蘋果日報這樣矚目的報章,上面IP君也舉出了一些來源引起的相關討論/搜尋結果。現行方針來說,實在無法這樣做。唯一就是讓社群達成共識,修改方針,但即使發起了修改,細節討論就又是一大輪功夫了(例如一個事物即使十多年沒人提及,但事實來源是在呀,不能說來源是十年前的就不用;另一方面,年齡、生年因為甚麼要定為私隱呢?如果單純只因當時人意願,如有當時人說他所有東西都是私隱機密,不想在維基出現,那整個條目也要砍掉了?),想起也覺累呀。當時人意願其實大家盡量也想顧及, 亦為免卻些不必要麻煩,故有生者傳記方針。但傳播知識上,就不能但凡個人意願都顧及上,記憶中也有些傳記主人親身到維基去改,有的想澄清不實,有的想蓋掉不想見到的內容,有的想乘機將維基當自己的宣傳版,但總不能都如其所願。眾編者都只能依方針去和當時人討論,讓合符方針的內容留下,也請其諒解某些資料被保留或刪除。--Eartheater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05:40 (UTC)[回覆]
  • 無論如何,都謝謝大家抬愛!!謝謝謝謝張倩本人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09:02 (UTC)張倩[回覆]
  • 請參閱《張倩:修訂間的差異》於 2014年8月27日 (三) 08:27 的最新修訂被『古錐』「維基助理編輯」Qazwsaedx對話貢獻),自行刪除(疑似破壞 XD )…… --118.165.88.118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14:55 (UTC)[回覆]
  • (!)意見:能否請「@Wolfch (留言| 貢獻)」、「@Qazwsaedx對話貢獻)」,進一步提供見解,給大家一個說法,其當初刪除「公眾人物部份私隱」的舉措,俾利大家明瞭其所依持理據為何?還望賜教! --220.129.210.249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05:03 (UTC)[回覆]
    • 當初User:張倩本人提出希望刪除個人出生年份時,我基於維基百科:善意推定,認為是張倩提出的請求,依照生者傳記方針有提及「當對主角的關注度抱有懷疑,或者主角不願意將其生日公諸於眾時,我們應保持謹慎,只列出其出生年份」,因此可以不顯示出生月日,不過出生年次仍需顯示,我後來的修改多了一些,比較是依照個人看法,未依維基百科方針,後來被回退了,也無話可說,畢竟後來的修改未依方針行事。--Wolfch (留言)-DC12, 基礎條目 2014年9月1日 (一) 11:55 (UTC)[回覆]
      • 我不建議這麼做,因為無法確認對方是否為張倩本人,總不可能光看用戶名User:張倩本人就因此大膽地確認吧,正因為無法確認,這種情況根本不適用生者傳記方針去執行,更別說是將出生年月日修改成出生年(不顯示出生月日),任何人看了也當然會回退,因為這算是破壞,即使不算破壞,這樣的編輯糾紛也會容易演變成一場編輯戰或回退戰,這根本也無濟於事,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張倩本人以她自己的關注度(知名度)去向大眾媒體(包括維基百科)表態自己不願被記載出生年月日,否則直接跑來維基百科,這種行為與其它網友沒什麼差別,在網絡上誰知道哪一位是冒充、哪一位是本人,萬一冒充被各位當成是本人,這才更使得讓張倩本人難為,對張倩本人也是一種名譽上傷害與形象上損失,說嚴重點,哪天有位網友控訴張倩騙他錢,真張倩反而自己出面澄清,假張倩卻還在法網之外地繼續騙錢,所以不建議輕易相信維基百科上任何人自稱張倩,即使是用戶名叫User:張倩本人也是不可,甚至可以直接對這位用戶封禁,理由是用戶名混淆視聽。--118.170.98.208留言2014年9月5日 (五) 13:18 (UTC)[回覆]
  • (!)意見:敢問「正、反雙方」以及「張倩本人」等,是否仍有各自意見要陳述,倘若,3日內,未有人員提出意見,建議由「其他觀局者」(已註冊用戶)負責於2014年9月5日 (五) 00:01 (UTC) 之後 歸檔結案。(萬分感謝) --220.129.217.58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3:17 (UTC)[回覆]

都不想提年次了,還公諸於世這話題??這不是太好笑了?!你們要放就隨你們了!我個人只是非常希望能夠不要特別標示年次的請求!一個年次只會對在意的本人有傷害而已,對任何人有啥傷害呢?謝謝您們了!只有本人才不希望年次讓大家知道吧!!呵呵!!張倩本人留言2014年9月5日 (五) 13:59 (UTC)張倩[回覆]

關於「公眾人物私隱權」

--114.45.43.209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03:0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