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23年12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提議關於格式手冊/旗幟中有關旗幟在信息框內使用的共識形成前的過渡方針

再議RFA指引修訂

對於雪球法則用於關注度判斷方面的較具體意見

修繕並完成事件類條目的「關注度」指引

G1. 沒有實際內容的頁面。

拆分及合併管理員人員復任程序的相關條文

再修封鎖及禁制方針

通用關注度與特定領域關注度的綜合判斷

如何改善管理員申請

兩年前,安全投票由於為了阻止拉票和人身威脅開始試運行。自從試運行後,社群對是否繼續長期沿用安全投票仍然沒有形成強力的共識。(具體見維基百科討論:申請成為管理人員/存檔8#管理人員選舉的後續討論維基百科討論:申請成為管理人員#續管理員的相關討論維基百科討論:請求評論/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是否繼續在管理員相關投票中採用SecurePoll,過去討論最多十幾個人參與,與維基百科:投票/是否在管理員選舉啟用SecurePoll中總收集了830人意見的差距較大)目前我所看到不同用戶對於安全投票意見相差較大,而以前的討論也沒討論出個結果來,我想改一下討論格式:

此次討論是一個"open-ended question",即沒有純粹的"是"/"否"回答。(用維基詞彙來說,那就是這是請求評論而不是投票)同時我希望大家留下意見,而不是使用(+)支持或者(-)反對

首先本人在中文維基時間不長,對於社群的具體環境理解比較欠缺,於是我有以下幾個問題:

  1. 「拉票」、「人身威脅」現象自從WP:OA2021之後,改進程度如何?其中有多少(個人意見)是因為安全投票改善?
  2. 英維在2021年認定了關於管理員申請的8個問題,如下(渣翻譯誤噴,請隨意改善):
    1. 惡劣的環境,管理員申請討論令人十分不快,導致更少人願意申請成為管理員,也導致更少人願意參與RfA討論
    2. 審視程度,編者提出被很多人關注,並討論/投票並不是一個多好的過程。
    3. 申請通過的門檻不斷提高,過去RfA申請通過的要求並不高,而最近對於管理員人選的要求越來越高。
    4. 人選不足,申請管理員的人太少。
    5. 「人選不需要管理權限」不應作為反對其管理員申請的理由,因為我們可以為新管理員找到需要處理的積壓工作
    6. 終生制,因為管理員為所謂「終生制」,導致賦予管理員的程序被看作過於重要。
    7. 管理權限較多,非管理員可獲取的權限與管理員所賦予的權限差距過大,使社群對候選人的可信度衡量過於嚴格
    8. 管理員申請不需要是獲取管理員權限的唯一方式,目前,RfA是唯一獲取新管理的途徑,但這並非必須如此。
    請問這些問題在多大程度上也適用於中文維基?有哪些是最主要的問題?
  3. en:WT:RFA下HJ Mitchell提出了可能可以使管理員申請更加和平的方法(渣翻譯2,誤噴,請隨意修改):
    用戶編輯應當在管理員申請下添加獨立的章節,並提出對候選人的具體意見,而不是投支持或反對票。例如:「本人與候選人在某某區域工作有過接觸,以下有幾個例子,可以說明此候選人的處事能力值得信任」,「候選人將某某提交為典範條目評選,而評選過程中處理衝突與批評的態度值得信賴」或者「候選人從沒有在文中添加過包含來源的內容,其管理能力令人擔憂」,「根據候選人在某某討論中處理衝突的方式,令人擔心成為管理後此類處理方式會延續」, 「候選人在維基百科時間不久,無法了解是否能夠成為一個好的管理員」等。這些意見不需要很多,而應該來自認識候選人的人或者深入了解並評估候選人貢獻的編輯。這些意見發表之後,其他編輯則可以在這些單獨章節下評論,表示對意見的認可(endorsement)。如果有人對其他人發表的意見有異議,而不願開啟獨立的section,可以使用管理員請求的討論頁(Wikipedia talk:)和或者申請頁下一個專門的地方收集簡短的評論(也就是說,防止以前在「投票區」下你一句我一句吵起來的現象)。問題可以延續之前的格式,而在討論串下可以判斷對於候選人的支持還是不信任多,討論可以持續一周,並且可以由行政員衡量人對正面和負面評價的認可,是否形成共識。
可以看到英維的提議與這邊目前的格式大相逕庭,並且走的是共識制(沒有安全投票,並且需要人為衡量共識,而不是數值比較)。這樣的共識制對於管理員申請有多少價值?與中維的大環境有哪些符合的地方,有哪些衝突的地方?
註:我並不是在此提議中維就改成他所描述的這樣,所以請不要直接投「支持」或者「反對」。還有就是如果覺得這個點子不好請提出具體的理由而不是訴諸斷言,謝謝。

在這裏提出討論,是因為本人認為與維基百科:請求評論/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相比,並不太結構化的討論也有益。(當然,要是沒人願意思考並寫下意見當我沒說)歡迎大家提出其他相關的話題在這裏討論。--0xDeadbeef留言2023年12月9日 (六) 16:21 (UTC)

關於八個問題:
  1. 惡劣的環境:OA21之前的RfA提問區越發冗長,Eric曾嘗試整理問題然後大呼太多而作罷,不過OA21以後可能因為SecurePoll問題區亂象有所收斂。
  2. 審視程度:不清楚。
  3. 申請通過的門檻不斷提高:也許有這樣的趨勢,有些人(包括我)常抱怨社群對於管理員的期望太高,跟「選聖人」無二致。
  4. 人選不足:倒是沒有?來選的人還是有的。
  5. 未見拿權必要:2021年的這次選舉似乎有類似的聲音(不過候選人是自己退選了
  6. 終生制:在RfC有更深入的討論就不說了。
  7. 管理權限較多:我的印象中,社群對於管理員上任的忐忑可能主要還不是權限問題,是覺得管理員有「仲裁權」之類的東西,然後要求管理員一定要不偏不倚啥的。反正這種傾向在OA21以前比較明顯,OA21以後不太清楚。
  8. RfA不是唯一方式:沒什麼改進的想法。我覺得拆分管理員權限/任期等來解決「選聖人」問題都是治標不治本,甚至是抱薪救火。還有其他獲得管理員工具的可能的方式嗎?
大致這樣。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2月9日 (六) 17:58 (UTC)
感謝回應,關於「仲裁權」這一說法很有意思,尤其是從英維有「社群封禁」(也就是說在en:WP:ANI上如果有共識認為一個用戶應該被封禁,那麼由管理員來實現該共識)這一角度來看。或許值得提議?(也或許有人提過了?)--0xDeadbeef留言2023年12月11日 (一) 11:37 (UTC)
陶片放逐制?「仲裁權」我認為更像是在現有規則下如果符合要求但不嚴格踩線時,給管理員松一手或者緊一手的餘量,或者類似「仁慈獨裁者」的爭議最終決定權。在遠古時流傳下來的觀點認為管理員是社群信任的人員可以對社群或者項目作出更高限制的行動。但現在由於某些編輯或者管理員的惡劣影響,導致社群被整得神經質,總是質疑這質疑那,又要什麼都拉出去討論,稱其為「民主」。也一定程度上導致管理員漸漸「聖人化」或者「懶人化」(容易得罪人,反而不動應萬變)。或者需要避免社群神經質化,和要求對管理員的管理行為有更強的要求解釋、和在解釋無法說服的情況下需要介入的強度(更高效的除權機制、或者給行政員添活(又拉多個人落水))。——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2月12日 (二) 02:00 (UTC)
關於2(審視程度):看了原討論是指RFA一個人受到太大關注,目前每半年一次的多人管理員選舉,似乎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這個問題。
關於6(終身制)和8(RFA不是唯一方式):RFC目前正就臨時管理問題展開討論。
關於7(管理權限過多):對於這一點不太明確,似乎英維最終取消了管理員的巡查豁免(先前有部分RFA很多人因為候選人寫條目少而反對),但本站移除巡查員的巡查豁免都沒有共識。根據本站的實際情況,我猜可能是管理員能在處理不當行為、爭議中封禁有經驗的用戶,被認為是很大的權限?
關於1(惡劣的環境),3(申請通過的門檻不斷提高):也許仔細分析下過往RFDA能夠更好了解造成的原因,是因為對管理員的顧慮更多?(濫權?管理戰?對有爭議的操作不及時回應?),對管理員的期望更高?(能及時對管理操作做出回應?客觀公正處理棘手糾紛?)。感覺RFC第二階段可以重新討論下對管理員的期望和顧慮有哪些(或許進一步修改方針可以降低一些期望,解決一些顧慮?仲裁只是降低社群對管理員"客觀公正處理棘手糾紛"期望的一種可能解決方式,不是唯一答案)
HJ Mitchell的方案有一定的可取之處,可以按主題來開章節評估候選人,但僅僅通過討論來做出判斷可能會給行政員帶來較大壓力。也許可以考慮在投票之前,在提名和提問階段就開始討論,然後再進行正式投票,這樣更有利於投票者全面地評估候選人。--及時雨 留言 2023年12月13日 (三) 05:34 (UTC)
可能是管理員能在處理不當行為、爭議中封禁有經驗的用戶,被認為是很大的權限 - 我覺得這一方面的問題也許真的可以通過把封禁有經驗的用戶這一種操作交給仲裁和"社區封禁"來解決。--0xDeadbeef留言2023年12月13日 (三) 11:38 (UTC)
事實上這兩個都是常年提案 囧rz……仲裁根據社群共識執行編輯禁制--及時雨 留言 2023年12月14日 (四) 07:32 (UTC)
"根據社群共識執行編輯禁制" 所謂 "常年提案"的唯一一個提案是關於一些特定用戶的?怎麼我在這裏呆的越久就越感覺你維的人是真的懶,不僅不讀條目,連搞點有實際意義的討論都懶得干。"常年提案"裏面究竟有多少是因為自己懶得去想提案的好處和壞處,所以就隨便貼點之前哪怕只有一點點相關性的提案上去,當有人再提出來的時候根本不經過腦子直接貼個"常年提案"連結?
(不是說你,94rain,你上面的回應很有價值,只是想對於某些用戶發點牢騷)--0xDeadbeef留言2023年12月14日 (四) 10:19 (UTC)

同名(地理)分類的消歧義應該採取哪種方式

馬來西亞航空17號班機空難的編輯戰

提議設立:插隊投票保護期

dyk,優良,典範……你有沒有自己的作品參與投票時,本來明明票數已經達標,只剩最後幾小時就可結票通過,但偏偏在最後一分鐘,突然有一個傢伙插隊投了反對票,甚至並沒有留下清晰的反對意見,於是投票告廢,而你甚至來不及與對方溝通改進?

那麼,是時候革新投票制度,改善現在只認一個截止時間的機械人一般的呆板的狀況了!因此,魔女提議設立「插隊投票保護期」,方案草擬如下:

任何條目相關決定性投票,在最後5小時內投反對票者,除須遵循一般反對票準則外,若該票對投票結果會產生影響,則該票必須通知決定性投票關聯人才能生效,且應在該票投票後,該投票進入一個24小時的凍結期,以使得決定性投票關聯人能有時間反應並與反對票投票者產生充分溝通改善條目,凍結期不得有新的投票,期間投票均視為無效,凍結期結束繼續計算投票截止時間,該反對票一俟劃票,不論24小時度過與否,均視為重新進入投票期。--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28日 (二) 20:50 (UTC)

(-)強烈反對,憑什麼?--RainBeforeSun留言2023年11月29日 (三) 01:51 (UTC)
@RainBeforeSun @SunAfterRain我理解的這些投票的反對票不是「我看這作品不順眼要踩」,而是「我覺得這作品還有問題我來告訴你我覺得該怎麼改」。反對票就是要給編輯留下反應時間的,最後一分鐘突然插進來的能改變投票結果的反對票並不太正當,這不是一種有利促進維基百科條目改善的現象--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29日 (三) 04:00 (UTC)
不,你沒看懂我的意思(當然也有我省略了文句的錯):憑什麼要有無條件的得通知人才能生效、無條件的凍結期、無條件的重新進入投票期?--SunAfterRain 2023年11月30日 (四) 04:41 (UTC)
最後五小時、決定性反對票(會把結果從通過改為不通過的那種),這還叫無條件嗎,想聽聽您對無條件的理解,以及您認為需要什麼條件--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30日 (四) 13:33 (UTC)
@不慎言行非法师魔女我說的無條件指的是只要符合規則就全部自動適用,您開出的條件也不是非常難達成,要玩弄規則不是不行。我個人會認為這種情況是留可以這麼做的空間,留給大家(或是延確也罷,管理員也罷)判斷,而非無條件就放行。--SunAfterRain 2023年12月12日 (二) 12:12 (UTC)
既然都搞成純投票制了,哪還用得着講理--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29日 (三) 10:20 (UTC)
  • 怕用機械人判斷會有誤判問題,或又出現其他爭議;不用機械人則怕沒有足夠的人手來執行的問題。--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1月29日 (三) 10:23 (UTC)
    最後5小時內有反對票的人工結票?或者暫緩適用dyk等待技術跟進?--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29日 (三) 11:08 (UTC)
    社群把隨手投支持票的人拉出來噴一頓,噴到沒人敢投不負責的支持票,不就沒有這種事情了?另外我認爲不少提名「票數夠」說明不了任何問題,條目入選是情分,落選是本分。落選後有1個月冷靜期,有得是時間溝通,改好了下次再提就是。--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29日 (三) 11:33 (UTC)
    說到底還是不如改成共識制。--0xDeadbeef留言2023年11月29日 (三) 13:45 (UTC)
    支持DYK、FA、GA共識制。--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1月29日 (三) 14:58 (UTC)
    這個就是為了推動評審制(共識制)--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29日 (三) 18:53 (UTC)
    投票也是一種共識的表現。——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30日 (四) 01:32 (UTC)
  • 要「促進維基百科條目改善」,理應改善目前評審制度水票氾濫的情況,而不是反過來還要試圖壓制需要有效理由的反對票。--黑暗魔君留言2023年11月29日 (三) 13:49 (UTC)
    @黑暗魔君本質上來講支持票有多少並不要緊,重要的是社群還能否提出合理的改進意見(反對票),很多投票實例都是相關編輯在投票期間聽取反對票意見改進條目後反對票劃票改為支持票。
    由這個邏輯可以合理推知,支持票水票並非真正的問題。之所以支持票可以壓倒未劃票反對票,是因為有時反對票投票者無法進行後續溝通:比如說,可能條目已經完全吸取了反對意見,但假如反對票投票者投完票就是忙,沒時間回顧相關投票怎麼辦?這些時候於是有了可以用多一些的支持票抵消反對票。
    因此可以認識到,支持票多寡、水不水不關鍵,關鍵在於相關編輯能否和反對票意見者產生有效溝通達成共識,按共識改進條目(即得到反對票劃票)。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反對票提出來就是為了等待劃票的機會的,然而最後一分鐘反對票並不能給相關編輯和反對票意見人充足的這個機會,所以提出最後五小時決定性反對票進行凍結,以給相關編輯時間來和反對票意見人交換意見。這並不是壓制反對票。--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29日 (三) 19:08 (UTC)
    不能認同,合理的改進意見隨時可以提出,不一定是透過評審期間的反對票來提出,而且即使是最後一分鐘的反對票而導致條目落選,也不會影響該條目在改進後再次獲得提名。不看條目不寫理由投支持票也是有效票,相反投反對票要花時間看條目、寫理由,天然上投反對票已經吃力不討好,現在還想進一步打擊用戶投反對票的意欲,必然(-)強烈反對。--黑暗魔君留言2023年11月29日 (三) 20:39 (UTC)
    不一定,請參照我的先前經驗,這裏是真的會有人不是為了提出改進意見才投反對票的,更極端的情況是看了條目以後給出的意見與事實不符(這甚至還是老用戶的作為),我很懷疑反對票在現時的DYK的積極作用有多大。針對「合理的改進意見隨時可以提出,不一定是透過評審期間的反對票來提出」這個說法,我的觀察是同行評審能收集到的意見一般不多,且通常會比GFALC少。此外,雖然關係不大,但Jarodalien是一個投了反對票就拒絕劃票的人,就算問題已經解決了也仍然如此。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30日 (四) 07:46 (UTC)
    首先要搞清楚,評審的目的是判斷條目是否達標,而不是改進條目,改進條目可以是附帶的效用,但非必然。目前的制度也只是要求反對票附帶合理的反對理由,而非改進意見,也沒有規定條目得到改善後必須劃去反對票。如果社群能容忍不負責任亂投支持票,卻容不下所謂「最後一分鐘」投反對票,我覺得挺荒謬的。--黑暗魔君留言2023年11月30日 (四) 09:30 (UTC)
    我理想中的評審是,編者和評審者共同合作,幫助接近標準的條目達到標準。條目入選有編者(提名者)的貢獻,也有評審者的貢獻,所以評審者也會把這篇條目當成「自己參與的條目」——至少我是這樣。當然,這個理論在本站屬於小眾觀點便是。
    現在的評審區基本是社會惰化,誰都不對評審負責。亂投支持票的,那顯然是不負責;找兩個(膚淺的)問題投反對直接走人的,這種給人的感覺很像破壞合作氣氛的「找茬」,那也說不上是負責;提名人從英維翻譯篇條目,自己不熟悉話題就敢提FA,同樣也是不負責。--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30日 (四) 13:00 (UTC)
    大致上認同你的說法,但客觀上來說,現行規定要求反對票要附上合理理由,也有人去判斷理由是否合理,然而對支持票卻沒有這樣的要求。如果提案只是單方面針對「不合理」或「最後一分鐘」的反對票,而無視不負責任亂投支持票,是否只會助長水票氾濫的現象、打擊認真評審條目的用戶?--黑暗魔君留言2023年11月30日 (四) 14:14 (UTC)
    如果什麽都不做,那條目就是0票支持0票反對落選,所以說,投支持票的人纔是在「影響條目入選結果」XD。所以公平起見,應該也讓投支持票的人來解釋一下,他們用了多少時間評審,看了條目哪些部分,抽查了哪些來源,對照標準檢查了哪些方面,然後讓社群判斷他們投支持的理據是否充足--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30日 (四) 14:37 (UTC)
第一分鐘投票(評論),與最後一分鐘這樣做,實際上應享有同等的權利。只是基於鼓勵儘早改善條目的想法來看,後者並不可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29日 (三) 15:10 (UTC)
這兩張票無論如何都有平等的權利,目前只是給「最後一分鐘票」多了一個限制,必須要通知相關編輯,這個似乎也並不影響這一投票權利,只是給了相關編輯更充足的準備。如您仍認為這樣使兩票權利不平等的話,希望聽到您的具體闡述--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29日 (三) 18:56 (UTC)
這種情況只能怪條目寫得不夠好,誰叫你之前163個小時沒有收到10張支持票,最後一分鐘票翻盤了--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30日 (四) 14:47 (UTC)
對於99%截胡的話,下面我提出緩衝期的反對詳盡票的想法,可以防止一些無理由的反對票截胡情況。但對於詳盡反對票的話,可能涉及到維基社群政治了:你應該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人緣不好或者得罪人多稱呼人少,居然爭取不到絕對多數支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30日 (四) 01:31 (UTC)
先不說DYK七日不夠票可以馬上重新提名,GA / FA / FL不夠票的,一個月後再戰,這很難嗎?故完全不明白甚至看不出這個提議的必要。--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祝你在亂流下平安 2023年11月30日 (四) 12:33 (UTC)
我感覺這樣的觀點有點像是沒壞別修,個人不是很認同。誠然一個月的冷靜期不是很長,但理想的情況應該是每次評審都不會因為不當的反對等原因而被浪費。--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2月8日 (五) 07:29 (UTC)
這不就是所謂「不當反對票」和所謂「不當支持票」在公平競爭嗎……--洛普利寧 2023年12月9日 (六) 09:43 (UTC)
如果反對票合情合理,那說明這篇條目確實有問題不適合上DYK/GA/FA/FL,我看不出為什麼要因為其是臨近截止時投出的票而將其划去。如果投票人真想針對提名人,那也不是只有卡線投反對一種方式。我大可以找點吹毛求疵的理由先投一票反對,然後裝死不去劃票,提名人又能奈我何呢?綜上,不理解該提議有什麼必要——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2月1日 (五) 00:13 (UTC)
沒有因為臨近截止期劃掉啊,是臨近截止期的時候的反對票應該有一個凍結期給編輯反應時間,如果在這期間不論何時,雙方溝通改進條目,反對票意見者認為反對理由消失願意劃票,凍結期即刻結束,如不然,在24小時結束--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12月2日 (六) 02:37 (UTC)

提議改為共識制

投票沒有具體結束時間,在經過討論:

  1. 社群達成共識或粗略共識之後,未參與討論的管理員、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可以結案;
  2. 投票已達7日,共識不明確,可依票數計算得出結果並結案;
  3. 顯然不可能通過之DYK、FA、GA,可以雪球關閉。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1月29日 (三) 15:18 (UTC)
其實也就是半投票制,有共識按共識結案,無共識繼續執行投票制?另外就是7天只有3張無理由支持票(無其他意見),算有共識還是無共識? --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29日 (三) 15:30 (UTC)
雖然支持票給出理由有點難,但是有討論才有共識,所以是傾向是無共識的,目前反對票必須給出理由,那麼相對則傾向保持支持票必須達4票。--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1月30日 (四) 04:52 (UTC)
支持票其實也不是給不出理由;尤其是第一次評審,或多或少都能找出一些意見。比如我擅長文字,可能會提出一些關於潤色的意見;等編者改完後,就會說「條目在精心編寫方面符合標準」。我關心來源,會說「所有來源都由大型媒體發表,我沒有看到blog等自出版來源;抽查了來源23、46,確認來源能支撐條目內容。我認爲條目可以通過優良標準之2」。
當然,如果條目本身話題就小,且編者自己也很認真,那確實只能單寫{{yesGA}}了。不過問題是,中維投yesGA不給理由的,到底是真看了條目認爲條目而沒有問題,還是根本就沒怎麽看(甚至沒看)條目直接投的?大家平時都習慣不寫理由,所以{{yesGA}}信度就是個迷。還有一些編者信手投票,即使講理由他可能也會套模板寫「條目符合標準1、2、3、4、5,所以全面符合優良條目標準」,這就很成問題了。--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30日 (四) 14:31 (UTC)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同理,評價好支持的可能會變成八股拍馬屁的玩意,而評價不好反對的無論如何要能指出言之有物要改善的東西。支持寫詳細理由是可選,但反對寫詳細理由點都是必要的。——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2月1日 (五) 01:09 (UTC)

此處為本人重複留言,現已移除。--洛普利寧 2023年12月2日 (六) 15:50 (UTC)

DYKC是4(快速)+3天;GAC是7天;FAC是14天。也不算沒有具體期限?我認為魔女是替那些臨門一腳被無理由撲出的情況打抱不平(?)。有一定道理,或者還是落實反對詳盡意見票制度。建議:對於這種99%截胡情況,可以在原有結束時間基礎上減一天(或者更多天,但不建議太多)作為反對緩衝期,這個時間內的反對票必須附有明確的指導或批評條目質量的意見,否則結算時管理員等以上判斷視為無效票而抵消;如果允許非管理員結算的話,這種情況還是要管理員等以上介入處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30日 (四) 01:25 (UTC)
DYKC的快速4天倒不用考慮這個問題,因為快速4天必須要是全超4票支持才能快速通過,一票否卻就轉7天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30日 (四) 01:25 (UTC)
這種判斷留給結案的人依常識處理吧,訂一天他可以在結束前 86400.00000~~1 秒投票來繞過限制--SunAfterRain 2023年11月30日 (四) 04:43 (UTC)
玩到這麼精準,秒追是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30日 (四) 05:48 (UTC)
我的意思是取消具體期限。--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1月30日 (四) 04:48 (UTC)
GA、FA可以有這個考慮(雖然我不覺得這樣好)。DYK等具有時效性的不太適合。——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30日 (四) 05:48 (UTC)
上次不是提了個共識制怎麼沒下文了()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1月30日 (四) 07:17 (UTC)
我認爲沒戲。--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30日 (四) 12:43 (UTC)
你維最大的共識就是沒有共識[開玩笑的]--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3年12月1日 (五) 01:33 (UTC)
把共識制評審登記到常年提案了。PS:能形成「沒有共識」的共識也是一項進步,畢竟此前我們還有着社群能達成共識的幻想--洛普利寧 2023年12月2日 (六) 15:50 (UTC)
我倒是覺得DYK從本質上而言不太適合實行(完全的)共識制。然後這裏的討論又讓我想起了我之前提過的廢除DYK支持票案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2月20日 (三) 03:45 (UTC)

諮詢是否要啟用操作封禁

請求各位用戶關注近期有用戶不斷在大量香港地方條目加入瑣碎無來源交通資訊一事

設立專門授予IP豁免權的人員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中國大陸維基人申請IP豁免權的速度非常慢,建議專門設立授予IP豁免權的人員,這樣可以加快IP豁免的申請速度--Wjjksjzs留言2023年12月26日 (二) 10:20 (UTC)

(+)支持
--浮生若彥留言2023年12月26日 (二) 10:33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