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直隸
南直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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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的直隸 | |||||||||
1421年-1645年 | |||||||||
首府 | 應天府 | ||||||||
歷史 | |||||||||
• 成立 | 1421年 | ||||||||
• 廢除 | 164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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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江蘇省 安徽省 |
南直隸 簡稱:南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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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區 | |||||||
政府 | 無(南京六部兼辦) | ||||||
• 行政中心 | 無 | ||||||
行政分區 | 應天府、鳳陽府、蘇州府 松江府、常州府、鎮江府 淮安府、揚州府、廬州府 安慶府、太平府、池州府 寧國府、徽州府、徐州 滁州、和州、廣德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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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境: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 毗鄰:浙江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湖廣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山東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江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河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
南直隸是明朝時期,由中央六部直轄的江南、江淮等地共十四府四直隸州的統稱。原名「直隸」,永樂遷都之後,因廢北平布政司,其所轄州府亦改為中央直轄。為區別兩大直轄區,直隸故俗稱南直隸,簡稱南直,或稱南京。南直隸範圍,相當於今江蘇、安徽、上海兩省一市。南直隸十八府州不設承宣布政使司,由北京六部直轄,南京六部兼管。
沿革
- 南直隸所屬轄境,於蒙元時,分屬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河南江北行中書省。
- 韓宋建立後,於龍鳳二年始設江南行中書省,轄境為應天府、太平府、江淮府、廣興府、常州路、揚州路、廬州路、安慶路;同年江淮府更名鎮江府;
- 韓宋龍鳳十年始設中書省,江南行中書省併入,因為所轄直屬中書省,故稱之為「直隸」;同年設置江淮行中書省,治所位於廬州府;
- 龍鳳十二年,江淮行省併入中書省。
- 大明洪武元年朝議確定應天府為南京,是為京師。
- 洪武十一年,改南京為京師。
- 洪武十三年,因胡惟庸案廢置中書省,而中書省所直轄府州改為直屬六部,但俗稱依舊為直隸。
- 成祖永樂十九年,永樂遷都燕京,改京師為南京,直隸改稱南直隸。
- 仁宗洪熙元年,因為準備將首都重新遷回南京,所以復改南京為京師。
- 英宗正統六年,因罷遷回南京案,所以行在復改京師,京師再次降為留都南京。此後再未變更。
下轄州府
應天府
上元縣、江寧縣、句容縣、溧陽縣、溧水縣、高淳縣、江浦縣、六合縣
鳳陽府
鳳陽縣、臨淮縣、懷遠縣、定遠縣、五河縣、虹縣、壽州(領霍丘縣、蒙城縣)、泗州(領盱眙縣、天長縣)、宿州(領靈璧縣)、潁州(領潁上縣、太和縣)、亳州
蘇州府
吳縣、長洲縣、吳江縣、崑山縣、常熟縣、嘉定縣、太倉州(領崇明縣)
松江府
常州府
鎮江府
淮安府
山陽縣、清河縣、鹽城縣、安東縣、桃源縣、沭陽縣、海州(贛榆縣)、邳州(領宿遷縣、睢寧縣)
揚州府
江都縣、儀真縣、泰興縣、高郵州(寶應縣、興化縣)、泰州(如皋縣)、通州(領海門縣)
廬州府
合肥縣、舒城縣、廬江縣 、無為州(領巢縣)、六安州(領英山縣、霍山縣)
安慶府
太平府
池州府
寧國府
徽州府
徐州
滁州
和州
廣德州
知名人物
政治家
軍事家
文化
思想家
科學方面
經濟商業
參考文獻
參見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 |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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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承宣布政使司 | 東中國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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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承宣布政使司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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