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用世
江用世(1573年—1650年),字仲行,號鼎寰,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太倉衛官籍,無為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三年十月授刑部貴州司主事,四年十二月調兵部車駕司主事[1]。天啟七年五月以門戶被削籍為民[2]。崇禎元年三月被推起復,升兵部員外郎,本年升郎中。二年升陝西副使,七年升廣東參政,九年升江西按察使,十二年為民[3]。
家族
曾祖江山,祖江天然。伯江有聲,字成卿,舉人。江有源,字進卿,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父江有功,字敏卿,萬曆十年壬午舉人,原任知縣,封刑部主事。弟江昌世,天啓四年舉人。
參考文獻
- ^ 《天啓壬戌科序齒錄》:江用世,直隸蘇州府太倉州太倉衛官籍無為州人,州廩生,字仲行,號鼎寰,行二,治春秋,丙戌年九月二十六日生。乙卯鄉試五名,會試三百四十七名,廷試二甲四十一名。〇〇觀政,癸亥十月授刑部主事,甲子十二月調兵部車駕司。曾祖山;祖天然,累贈文林郎河南道監察御史;父有功,壬午舉人、原任知縣,封刑部主事;母許氏,敕贈安人。嚴侍下,兄經世,增生;弟昌世,甲子舉人;贊世,庠生;維世,太學生,俱同胞;堂弟雍世,指揮,世襲;宗世;劻世;運世;佐世;保世;任世。娶張氏,封安人。子德;德祉;侄德禧;德禕,庠生;德祺;德祐;德禛、德礽、德祚。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四》:天啓七年五月,升武選司郎中陳其柱為山西右參政備兵昌平,湖廣永州府知府叚鏷為廣東海道副使,削車駕司主事江用世為民,以門戶處也。
- ^ 《江西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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