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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增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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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增爵(1863年—1932年),字少農陝西米脂人。清朝及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

生平

清朝光緒十七年(1891年),高增爵中舉人。光緒十八年(1892年)中進士,同年五月,授內閣中書[2],升玉牒館修校。此後不久,任四川眉州知州、資州知州,任內率領民團鎮壓了當地的義和拳並殺死了義和拳首領。後來,當地遭災,他主辦粥廠並發放賑濟款。在資州任職期間,他曾經懲辦傳教士。 後來他升任成都府知府,任內興修水利並認真清理積壓案件。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王寅伯成都捉拿了革命黨人,經高增爵勸說,使革命黨人楊維黃方等免死。後來,他擔任四川巡警道[1]

中華民國成立後,1913年10月到1914年1月,他署陝西民政長。卸任後,他到北京任國會參議院議員、大總統府顧問,曾經上書要求減免陝北地區各縣的田糧負擔。晚年,他在天津閒居。[1]

1932年,高增爵逝世。[1]

著作

  • 《北山草堂詩稿》[1]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高增爵,陝西省地情網,於2012-5-16查閱[永久失效連結]
  2. ^ 《大清德宗同天崇運大中至正經文緯武仁孝睿智端儉寬勤景皇帝實錄》(卷三百十一):光緒十八年。壬辰。五月。戊午朔。……○引見新科進士。得旨……史悠咸、李慶棻、潘葆良、常棣華、汪文綬、管世駿、高增爵、劉鐸、洪景楠、伍元芝、黃鴻逵、康詠、籍忠宣、李祥麟、湯原銑、王麟熒、楊士晟、俱著以內閣中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