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卜年
佟卜年 | |
---|---|
大明山东按察使司登莱监军佥事 | |
籍贯 | 山东定辽中卫 |
字号 | 号观澜 |
出生 | 万历年间 |
逝世 | 天启五年乙丑九月[1] |
出身 | |
|
佟卜年(?—1625年),字八百,号观澜,定辽中卫(今属辽宁省辽阳)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进士,历南皮县、河间县知县,勤俭廉洁,爱惜人才,天启初,迁四川夔州府同知,未至,经熊廷弼荐为登莱监军佥事,被诬私通建州(后金),被捕入狱而死。曾作《幽愤录》,以抒胸隐。[2][3]
其他
另据学者研究,天启元年(1621年),因为辽东战事吃紧,明廷重新启用熊廷弼为辽东经略。在熊廷弼的保举下,佟卜年出任登莱监军道,以招抚辽人。辽东连年征战,汉人佟养真、佟养性投靠了努尔哈赤;而佟卜年与佟养真、佟养性系同姓,故而在明廷激烈的党争中,熊廷弼的政敌将佟卜年当作通敌的把柄,用以攻击熊廷弼。结果佟卜年被解职,于次年(1622年)入狱。后经审判,虽未查实佟卜年有“通逆”的证据,但佟卜年依然身陷囹圄。天启五年(1625年),熊廷弼因丢失广宁城而被传首九边,不久佟卜年亦死。[4]
家族
子佟国器,清朝官至福建与南赣巡抚。
参考资料
- ^ 钱谦益撰《诰赠中大夫前赐进士出身敕封文林郎观澜佟公元配诰赠淑人前封孺人陈氏墓志铭》:天启初,府君受命东略,监军登莱,钩党牵连,蜚语逮系。乙丑九月,府君奉矫诏自裁。
- ^ 《明史·卷二百四十一》:初,李维翰、熊廷弼、王化贞下吏,纪皆置之重辟。而与都御史、大理卿上廷弼、化贞爰书,微露两人有可矜状,而言不测特恩,非法官所敢轻议。有千总杜茂者,赍登莱巡抚陶郎先千金,行募兵,金尽而兵未募,不敢归,返蓟州僧舍,为逻者所获,词连佟卜年。卜年,辽阳人,举进士,历知南皮、河间,迁夔州同知,未行,经略廷弼荐为登莱监军佥事。逻者搒掠。茂言尝客于卜年河间署中三月,与言谋叛,因挟其二仆往通李永芳。行边尚书张鹤鸣以闻。鹤鸣故与廷弼有隙,欲藉卜年以甚其罪。朝士皆知卜年冤,莫敢言。及镇抚既成狱,移刑部,纪疑之,以问诸曹郎。员外郎顾大章曰:“茂既与二仆往来三千里,乃拷讯垂毙,终不知二仆姓名,其诬服何疑,卜年虽非间谍,然实佟养真族子,流三千里可也。”纪议从之。逻者又获奸细刘一𪩘,忠贤疑刘一燝昆弟,欲立诛一谳与卜年,因一谳以株连一燝。纪皆执不可。纮遂劾纪护廷弼,缓卜年等狱,为二大罪。帝责纪陈状,遂斥为民。以侍郎杨东明署部事,坐卜年流二千里。狱三上三却。给事中成明枢、张鹏云、沈惟炳,卜年同年生也,为发愤,摭他事连劾东明。卜年获长系,瘐死,而东明遂引疾去。
- ^ 《明史·卷二一八》:刑部尚书王纪再疏劾㴶,比之蔡京。㴶亦劾纪保护熊廷弼、佟卜年、刘一𪩘等。诏两解之。未几,纪以卜年狱削籍,议者益侧目㴶。
- ^ 王景泽,《明末佟卜年之狱》,《北方论丛》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