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盛
吕盛(15世纪—16世纪),字文郁,号定庵,南直隶广德州建平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吕盛是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成己未科进士[2],次年(1500年)获授义乌知县,为政不烦扰人民,开诚布公,兴办学校,重修倒塌的东江桥,并重建明伦堂,在任六年内人民安乐,县人立生祠纪念[3],升南京户部主事、郎中,正德九年(1514年)外调湖州知府,属下孝丰汤麻九作乱,他亲自到其巢穴谕示,说:“你的罪当诛死,党羽与亦不能赦,若果你能自首,妻子族人可以免死。”汤麻九顿首伏罪,随即到府处斩,府内因此安宁[4];调任东昌知府,十四年(1519年)陞山东天津兵备道副使[5],明武宗南巡时正值饥荒,他就拿出官银给流民就业,同时给予医药,改任云南屯田副使,在嘉靖元年(1522年)上疏请求退休[6]。入祀乡贤祠[1]。
著作
著有《唱和诸集》。
引用
- ^ 1.0 1.1 雍正《建平县志·卷十八·人物》:吕盛,字文郁,号定庵,弘治己未进士,初授义乌令,政声懋著,迁南京户部主事,盛在部益树清介,秩满拜湖州郡守,属孝丰汤许为寇,盛深入其阻谕祸福,元凶既俘,党皆自诣请死,旬日间兵不血刃寇悉平,盛改调去,湖士民肖像立祠岘山。及守东昌郡,不三载东土大治,迁山东按察副使,备兵天津,正德庚辰南巡,有司多以皇夫扰民,天津当孔道,时方饥馑,盛以无碍官银给四方流民俾之就役,兼给医药以疗民疫,未几改云南屯田副使疏归,养望林泉,士论高之,所著有《唱和诸集》,今崇祀乡贤。
- ^ 雍正《建平县志·卷十三·选举》:进士……明……吕盛 弘治己未科伦文叙榜,官至按察副使赠廉使,有传……举人……明……吕盛 弘治二年
- ^ 康熙《义乌县志·卷十·官师志》:吕盛,字文郁,直隶建平人,进士,弘治十三年任,为政务大体,不事烦苛,开诚布公,作兴学校,亲课农桑,见东江桥北圮坏,措置修营,民不病涉,重建明伦堂,儒学门创号房四十余间,拓泮池、甃石为桥,甚有功于黉校,在任六年民殷讼息,夜户不闭,有牧民条约凿凿可行,升任去,民生祀之。
- ^ 同治《湖州府志·卷六十二·名宦录》:吕盛,字文郁,号定庵,建平人,宏治十二年进士,正德九年以户部郎中出知湖州,以信治民。当汤麻九作乱杀人颇多罪在,不原朝旨欲夷其族,盛曰:“第缓之,俟我亲往。”乃亲入其阻,麻九列兵仗开门迎盛,盛直示曰:“汝罪当诛,党与某某等亦不赦,若能自首,则妻子族人可免。”麻九顿首伏罪,随即到府解京斩之,一郡胥平 张履祚《近古录》 。适部檄至移知东昌府,士民为立生祠于岘山后,即南门外作石室树碑以纪其功德,再迁云南副使致仕归卒。 胡志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六》:(正德十四年七月壬辰)陞河南按察司按察使陈奎为山东布政司右布政使,东昌府知府吕盛为山东按察司副使,南京户部郎中胡德为四川布政司右参议。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十九》:(嘉靖元年十月)壬午云南按察司副使吕盛乞休,许之。
参考文献
- 雍正《建平县志》·卷十三·选举
- 雍正《建平县志》·卷十八·人物上
- 康熙《义乌县志》·卷十·官师志
- 同治《湖州府志》·卷六十二·名宦录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六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十九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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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郑锡文 |
明朝义乌县知县 1500年-1507年 |
继任: 洪通 |
前任: 黄衷 |
明朝湖州府知府 1514年-1517年 |
继任: 刘天和 |
前任: 侯宜正 |
明朝东昌府知府 1517年-1519年 |
继任: 刘文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