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雲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凌雲翰

大明
籍貫 應天府上元縣
出生 天順六年(1462年)八月十三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王氏,继娶邵氏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凌雲翰(1462年—?),字伯遠,應天府上元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應天府鄉試第六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六十六名,三甲第九十七名進士[1][2]。授吉水县知县。

家族

曾祖凌珍;祖父凌子才,贈南京戶部郎中;父凌文,布政司左參議。前母趙氏(贈宜人);前母李氏;母韓氏(封宜人)。永感下。兄雲翔。弟雲翱、雲翊、雲翀[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朱麟
江都人
明朝德化县知县
弘治年間
繼任:
王裕
铜陵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