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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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

大明福建按察使
籍貫 河南開封府許州臨潁縣
出生 成化辛卯
逝世 正德丙子
配偶 娶李氏,封安人
親屬 (子)守謙、守誠、守謨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王金(1471年—1516年),字曰良,河南開封府許州臨潁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一名,二甲第五十五名進士[1][2]。授工部主事,管芦苇厂,奉命榷税浙江,改刑部主事,升刑部署员外郎,正德三年(1508年)十一月升浙江按察司佥事,分巡温處道,六年八月升山东驿传道副使,兼管临清曹濟兵备,十一年正月升福建按察使,同年入觐京师途中,卒于京口

家族

曾祖王睿,合州知州;祖父王璽,冀州判官;父王相,母邢氏;繼母潘氏[3]

参考文献

  • 孙升《明福建按察使王公合葬墓誌銘》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