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应登
徐应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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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监察御史 | |
籍贯 | 浙江绍兴府余姚县 |
字号 | 字念之,号惺勿 |
出生 | 嘉靖四十三年十月十三日(1564年11月16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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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应登(1564年11月16日—?)[1],字念之,号惺勿,浙江余姚马堰村人。明朝官员。
生平
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浙江乡试第十一名举人[2],二十九年(1601年)中辛丑科三甲八十八名进士,授广东增城县知县,改任江西泰和县知县,擢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四十年十二月巡按应天[3]。
轶事
据传明神宗祭祖下拜时,立在一旁的太监,按例应为皇上拽袍,但太监未拽。徐应登见到,甚怒,一脚将太监踢倒。神宗说:“徐应登你要殿中执法吗?”于是敕授徐应登“殿中执法”匾额一块。
著作
参考资料
- 徐应登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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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绅 武陵举人 |
明朝增城县知县 万历二十九年任 |
继任: 熊剑化 |
前任: 金明时 |
明朝泰和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濮中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