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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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大本

大明陕西咸宁县知县
籍贯 直隶苏州府吴县
出生 五月十三日
直隶吴县
配偶 娶冯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举人
  • 万历二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戈大本(1543年—?),字性甫锦衣卫匠籍直隶苏州府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顺天府乡试第六十九名。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会试第二百一名,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四名进士[1][2][3]。官至陕西咸宁县知县。

家族

曾祖父戈麟,曾任训导;祖父戈宗;父戈春。母刘氏。严侍下。兄大用。弟大化、大中[4]

官衔
前任:
赵九思
明朝咸宁县知县
1574年—1579年
继任:
陈经济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年甲戌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