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
高金,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石州(今山西省离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升兵科给事中,上疏反对明世宗迷信方术,下诏狱,释放。
嘉靖十四年(1535年)任直隶大名府知府[1]。累官苏州兵备副使[2]。
参考
官衔 | ||
---|---|---|
前任: 端廷赦 |
明朝大名府知府 嘉靖十四年(1535年)上任 |
继任: 石迁高 |
|
高金,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石州(今山西省离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升兵科给事中,上疏反对明世宗迷信方术,下诏狱,释放。
嘉靖十四年(1535年)任直隶大名府知府[1]。累官苏州兵备副使[2]。
官衔 | ||
---|---|---|
前任: 端廷赦 |
明朝大名府知府 嘉靖十四年(1535年)上任 |
继任: 石迁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