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维
张国维(1595年—1646年),字九一,一字止庵,号玉笥[1],浙江金华府东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明亡后,自尽殉国。
生平
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浙江四十六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联捷壬戌会试十二名,三甲一百六十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授广东番禺知县,兴学校,课农桑,以德化民。四年本省同考,以政绩卓越,崇祯元年考选,授刑科给事中;三年升吏科右,四年升吏科左,五年升礼科都给事中,六年升太常寺少卿。崇祯七年(1634年)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2],疏浚了松江、嘉定、上海、无锡等地河道。十二年升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崇祯十五年升兵部尚书,十六年革任。十七年(1644年)三月,以兵部尚书兼右佥都御史赴江南、浙江,督练兵、输饷诸务[3]。离开北京后,李自成攻破北京。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弘光帝召为戎政尚书。因山东讨贼有功,加太子太保。后与马士英不和,乞省亲归。
同年五月,清军陷南京。国维在家闻变,召集义勇,至台州,与陈函煇、宋之普、柯夏卿及陈遵谦、熊汝霖、孙嘉绩等拥戴鲁王朱以海监国,移绍兴,国维任武英殿大学士,督师钱塘江[4]。次年六月初,方国安叛降,国维还守东阳。二十五日,清兵破义乌,追至七里寺,国维召二子张世凤、张世鹏问其生死,长子表示不愿苟且偷生,次子犹豫不决,国维即怒以石砚掷击,不中。世鹏泣曰:“从容尽节,慷慨捐躯,儿等甘之如饴,唯祖母年迈八旬……”。午夜,国维遂整理衣冠,向母诀别,赋《绝命词》三章,写“忠孝不能两全,身为大臣,谊在必死。汝二人或尽忠,或尽孝,各行其志,毋贻大母忧,使吾抱恨泉下!”遗书于次子。南向再拜曰:“臣力竭矣”!跳园中水池亡,年五十二。
国维既死,家人扶其尸于大厅。清兵骑兵多为山东济宁人,见国维尸体叩头拜谢。张世凤不屈而死,被杀于钱塘江畔。浙江总督张存仁敬佩张国维,不忍断其香火,于是释放张世鹏。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赐谥忠敏。著《吴中水利全书》。
家族
祖张汝吉,太学生。父张希武,庠生。
纪念
后人为祭祀在苏州山塘街修建张忠敏公祠,1909年11月13日中国同盟会会员陈去病、高旭和柳亚子等人在此发起成立南社,2009年11月13日改建为中国南社纪念馆。
参考资料
- 查继佐《国寿录》卷三《张国维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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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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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锺盛 |
明朝番禺县知县 1623年-1628年 |
继任: 孙曰绍 |
前任: 陈新甲 |
明朝兵部尚书 1642年-1643年 |
继任: 冯元飇 |
前任: 阮大铖 (弘光朝廷) |
南明兵部尚书 (鲁王朝廷) 1645年 |
继任: 陈函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