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玄 (万历进士)
李玄(?—?),别号含真,陕西西安府同州军籍[1]。明朝官员,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陕西乡试举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登丙辰科三甲147名进士,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任山西阳曲县知县,天启二年(1622年)四月考选,授广东道御史,天启三年十二月,巡视长芦盐课。天启五年十二月,吏科都给事中赵兴邦追论癸亥察典,以御史练国事为赵南星、张问达之党,挺击一案以御史李玄为王之采之党,红丸一案以御史王祚昌为孙慎行、王纪之党;又以御史霍锳荐杨涟、左光斗而参黄克缵、范济世,为党邪杨新期疏请开矿为酿祸。得旨:练国事、李玄、王祚昌、霍锳、杨新期五员虽各有本末,但议论既差,俱系邪党,不必分别,都著削籍为民,当差仍追夺诰命。崇祯元年八月,起补湖广道御史,巡按山东、直隶。三年二月,疏参山东巡抚王从义,四年五月,疏劾山西抚臣宋统殷抚晋以来,流寇之祸日甚一日。同年改浙江道御史。
参考
-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序齿录》
参考文献
- 《明实录》
- 《西安府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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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陶尔德 |
明朝阳曲县知县 1620年-1622年 |
继任: 田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