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贵和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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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贵和

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籍贯 河南开封府祥符县匠籍
字号 字子中,号节斋
出生 壬辰四月初八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配王氏
亲属 (子)李一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李贵和(1532年—?),字子中,号节斋,河南开封府祥符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乡试第六十八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四十一名进士[1][2]。刑部观政,本年八月授山西襄垣县知县[3]

隆庆二年(1568年)六月升青州府同知,四年八月升刑部员外郎,十二月改官户科给事中。隆庆五年(1571年)五月升工科右给事中,京杭运道严重瘀积,李贵和请浚胶莱河,朝廷以王宗沐称其工程浩大而止[4]。九月,又上疏称《皇明资治通纪》一书“欲以一人闻见,臧否时贤,荧惑听众,若不早加禁绝,恐将来以讹传讹,为国是之累非浅也。”,列为禁毁书[5]。六年正月升兵科左,六月升湖广参议,丁忧归。万历四年(1576年)三月复除陕西,六年八月官至陕西副使[6]。八年正月调用。

家族

曾祖李儒;祖父李云;父李懃。嫡母高氏;继母范氏;继母杨氏;生母王氏[7]。兄可仁、弟梅、贵中、贵敬、贵谦、贵让、贵诚。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重修襄垣县志·卷之二·职官》:嘉靖时 李贵和,号节斋,河南祥符进士。持身廉洁,莅政精明,省费节财,百姓感戴。恶少年滋事,必痛惩之。一时地方无赌博者。创修邑乘,公之力也。征拜给事中,官至参议。
  4. ^ 《明史》卷223《王宗沐列传》:隆庆五年,给事中李贵和请开胶莱河。宗沐以其功难成,不足济运,遗书中朝止之。
  5. ^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册,卷25《著述》“焚《通纪》”条,第 638 页
  6.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八》:万历六年八月甲午 升云南、湖广副使李文续、房楠俱为右参政,文续仍云南,楠四川。狭西、湖广、贵州左右参议李贵和、沈伯龙、李与善俱为副使,贵和仍狭西,伯龙仍湖广,与善山西。永平、宝庆府知府顾褒、驱阳模俱副使,褒山东,模广西。
  7.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