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鸣世
耿鸣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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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 | |
籍贯 | 山东济南府新城县 |
字号 | 字茂谦,号敬亭 |
出生 | 嘉靖十三年甲午十一月十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巴氏,继娶徐氏 |
亲属 | (子)庭柱(指挥)、庭桢、庭松、耿庭柏(浙江巡抚、吏部尚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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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鸣世(1534年—?),字茂谦,号敬亭,山东济南府新城县(今桓台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山东乡试第三十六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进士[1][2],三年授任直隶邢台县知县,任内减税三分之一;又引水灌溉城西农田。六年升刑部广西司主事,万历二年四月改任广西道御史,三年巡按陕西,四年二月以病乞归。五年九月复补山西道御史,六年十二月以宽纵池州府犯人张思道等七人,降一级调外任,或谓南京户科给事中余懋学疏忤张居正谪为民,归婺源,会歙县民与婺源、休宁等五邑争丝得激变,居正暗中排挤懋学,拟旨索宦族主使甚急,鸣世不从,遂有是贬。七年降调山西蒲州判官,升潞安府推官,十年升礼部精膳司主事,历员外郎,十一年闰二月升陕西按察司佥事,十三年二月进右参议。
家族
曾祖耿水;祖父耿温,赠太仆寺卿;父耿𬭚,岁贡生封承德郎礼部精膳司主事。母王氏,赠夫人;继母刘氏;继母许氏,俱赠夫人[3]。弟鸣皋、鸣岐,俱为吏目;耿鸣雷,太仆寺卿;鸣冈,拔贡;鸣阳,廪生;鸣鹗。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