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文
胡同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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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 | |
籍贯 | 辽东沈阳卫 浙江严州府寿昌县军籍 |
字号 | 字子尚,号松麓 |
出生 | 癸巳九月十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配翁氏,累赠宜人;继配李氏,累封宜人 |
亲属 | (子)宗尧、宗舜、宗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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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文(1533年—?),字子尚,号松麓,辽东沈阳卫人,浙江严州府寿昌县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乡试第四十三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二十四名进士[1][2]。兵部观政,本年八月授刑部主事,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升员外,三年三月升郎中,四年升瑞州府知府,万历三年(1575年)六月升广东副使,丁忧。七年九月复除江西湖西道副使,十年十二月以萎薾缉贼不前调简,十三年十二月补山东副使,十五年五月升江西左参政,十一月患病致仕。
家族
曾祖胡仕弘;祖父胡杞,府经历;父胡迁,廪生封刑部员外郎;母洪氏,累封宜人[3]。弟同道、同陞、同寅。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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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邓之屏 |
明朝瑞州府知府 1570年-1575年 |
继任: 金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