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应举(1575年—1610年),字弘选[1],号青霞[2],广东广州府南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广东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进士,吏部观政,三十三年授漳浦县知县,三十八年补刑部主事,奉差南方,竟病不起,卒年三十六。
参考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黄应举,贯广东广州府南海县民籍,治诗经,字弘选,行二,年二十,十二月二十四日生。曾祖修,祖岱,父思存,母关氏。娶周氏。广东乡试第七十名,会试第二百五十名。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黄应举,青霞,诗二,乙酉十二月二十四日生,癸卯七十,吏部政,乙巳授漳浦知县,庚戌补刑部主事,卒。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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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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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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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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