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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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翻譯

最初用外語寫成的書籍,其書名應該翻譯成中文。如果外文書籍名稱在中文世界沒有通用的中文翻譯時,可使用其外文標題,非拉丁字母構成的語言(如俄語日語)需拉丁化再使用。

如果外文書籍為自由版權作品,那麼中文世界通常會有此書的有多個譯本。此時嘗試確定那個譯本在中文世界流傳最廣、最具權威性(中文世界各地區可能有所不同),使用該譯本的標題作為條目標題。如喬治·歐威爾的作品Nineteen Eighty-Four已在中國大陸進入公有領域,其流傳最廣的譯本是董樂山譯本,所以在大陸簡體下條目的標題及故事內容都應該使用董樂山譯本。

如果外文書籍為著作權作品,那麼中文標題名一般不會有爭議。但也有個別中文版重譯後修改標題名的情況。如米蘭·昆德拉的作品"Nesnesitelná lehkost bytí"的簡體中文譯本最初名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上海譯文出版社再版的新譯本更名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此時條目名仍使用流傳最廣的原譯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