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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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巽(14世紀—1446年11月18日),遜志江西建昌府廣昌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賴巽是永樂九年(1411年)舉人,十三年(1415年)成進士[2],獲授河南道監察御史,保持廉正,體察衙門弊病,巡按蘇松等地時曾懲治狡猾官吏馬良等人,又彈劾禮部尚書呂震、兵部尚書金忠方賓私用官船等事;巡按湖廣期間提出罷黜參政田剛、知府趙璧等三百多人,而知縣王肅等人聽聞他的名聲更棄官而逃,不久因母喪回鄉。

服闋後賴巽轉任福建道監察御史,於宣德六年(1431年)秩滿外調雲南按察司副使[3],革除當地弊政,以安撫土人為先,上奏請求恢復冶煉礦銀,以杜絕小人聚眾偷採,未及實行福建銀礦就已經發生盜採者殺害參議竺淵的事件;正統元年(1436年)晉陞雲南按察使[4],彈劾都督張榮討伐麓川延誤軍機,奉命運送隨征軍糧,查勘雲南左衛等軍餘屯田一萬五千餘畝,並提出遷徙廣南衛會勞累官軍,奏免改調,到十一年(1446年)去世,軍民都為他哭祭[1][5]

引用

  1. ^ 1.0 1.1 同治【江西】《廣昌縣志·卷五·人物志》:賴巽,字遜志,瑛從子,進士,執法不撓、官吏敬憚,拜河南道監察御史,持身廉正,不苛不刻,提點在京糧草,體察諸衙門弊事,人咸弊憚,賜織文【糹㝉】絲一表裏。出巡蘇松等府,糾治猾吏豪民馬良等三百餘人,奸邪斂迹,及還劾奏禮部尚書呂震、兵部尚書私用官船不法等事;廷選監察御史十六員考察天下,公考察湖廣,黜罷參政田剛、知府趙璧等三百餘人,風聲振肅,知縣王肅等棄官而逃。丁母憂,服闋轉除福建道御史,秩滿除雲南按察司副使,革弊除奸以安輯土人為先,上章言銀冶停住,恐小人聚眾偷採為非,乞將產銀處所照舊採取,事未及行,福建銀冶為盜採,殺參議竺淵等,卒如其言;尋進按察使,劾奏都督張榮征討麓川失機誤事,奉敕儹運隨征官軍糧儲、提督軍衛屯種,依敕勘出雲南左衛等軍餘屯田一萬五千餘頃畝,又奉敕措置軍儲,公奏令官吏軍民納米補官;兵部王驥奏將廣南衛調永甯,開設軍民指揮使守禦,公以遷徙勤勞官軍奏免改調,上允其請。正統丙寅十月卒於任,軍民士人哭祭甚哀。
  2. ^ 同治【江西】《廣昌縣志·卷四·選舉志》:明鄉舉 (永樂)九年辛卯科 賴巽 乙未進士……明進士……永樂十三年乙未陳循榜 賴巽 雲南按察使
  3.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七十八》:(宣德六年四月戊午)陞……監察御史……賴巽為雲南按察副使……
  4.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十三》:(正統元年十月戊寅)陞……雲南按察司副使賴巽為本司按察使……
  5.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六》:(正統十一年十月甲子)雲南按察使賴巽卒。巽字遜志,江西廣昌縣人,永樂乙未進士,授河南道監察御史,出廵有風力,嘗按蘇松紏治豪猾,又嘗考察湖廣官黜罷參政而下三百餘人,時有聞風解去者,秩滿陞雲南按察司副使,尋薦陞按察使至是卒。

參考文獻

  • 同治【江西】《廣昌縣志》·卷四·選舉志
  • 同治【江西】《廣昌縣志》·卷五·人物志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七十八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十三、卷一百四十六
官衔
前任:
吳潤
明朝雲南按察使
1436年-1446年
繼任:
柯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