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日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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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日昌(16世紀—17世紀),世文源簡福建泉州府晉江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舉人[2]天啟五年(1625年)成進士,授戶部主事,到江西九江徵稅,禁止官員私下挾帶並清理耗費;歷官員外郎郎中,出爲廣東潮州府知府,在任期間吏治清明,嚴厲管理鹽運使、杜絕私製,不畏權勢,得當地人民立祠祭祀[1][3]

此後,黃日昌改任遷河南副使,因抵擋流寇有功轉為山東參政,治理兵務和河防都有成績,陞廣東按察使,很快告假歸鄉。再起為廣東布政使,管理糧儲兼兵巡驛傳,政事井井有條;隆武帝即位,擢任他為戶部右侍郎永曆帝時再升為刑部尚書,不久告休回鄉。卒年六十九[4][5]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日昌,字源簡,晉江人。天啟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榷九江,抑宦寺挾帶,耗蠹以清。歷員外郎、郎中。出為潮州知府,摘伏如神,嚴嵯令,革私廠,不畏強圉。
  2. ^ 乾隆《晉江縣志·卷八·選舉志》:萬曆四十年壬子科解元高崇榖榜……黃日昌 乙丑進士
  3. ^ 乾隆《泉州府志·卷五十·循績》:黃日昌,字世文,號源簡,晉江人。萬曆壬子舉人,天啟五年乙丑進士,授戶部主事,督九江關稅,抑宦寺挾帶,耗蠹以清。歷郎官,出守潮州,政尚寬大,平易近人,聽訟摘伏如神,嚴鹺令,革私廠,不畏強禦,民立祠祀之。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同(何三省)時黃日昌〖,〗為刑部尚書,井濟為工部尚書。……遷河南副使,捍寇全城。轉山東參政,治河治兵有績。累陞廣東按察使、左布政使。紹宗立,擢戶部右侍郎,兼管安民庫。
  5. ^ 乾隆《泉州府志·卷五十·循績》:遷河南副使,流寇薄城,以捍禦功轉山東參政,治河治兵皆有成績;陞廣東按察使,未幾假歸。復起廣東左布政使,管理糧儲兼兵巡驛傳,經營措置井井有條;晉戶部右侍郎告休,年六十九卒。 廣東通志參本傳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
  • 乾隆《晉江縣志》·卷八·選舉志
  • 乾隆《泉州府志》·卷五十·循績
官衔
前任:
馬鳴霆
明朝潮州府知府
1630年-1635年
繼任:
劉柱國
前任:
黃承昊
明朝廣東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1640年
繼任:
王夢錫
前任:
姜一洪
明朝 / 南明廣東左布政使
?-1645年
繼任:
吳時亮
前任:
劉若金
南明刑部尚書
1646年-1647年
繼任:
于元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