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肇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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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肇玄(1586年—1637年),石騋康侯湖廣長沙府湘潭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謝肇玄是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的舉人[2]天啟五年(1625年)成進士,獲授嘉定知州。當地有一位李姓舉人被誣陷幾乎致死,他到任後重新審理洗白其冤屈,同時又裁減溢額、善用刑罰,課士儲備均有辦法;崇禎初年他遷任戶部郎中督餉,四年(1631年)外任兗西道副使,次年(1635年)改官濟南道參政,多次捍衛城池、平定土寇。

崇禎八年(1635年)張獻忠攻打鳳陽潁州,他補任潁州道副使,單騎視師,守禦周全,令流寇卻去;不久流寇入侵犯潁州、壽州,他登上城池親自作戰,著有《守城機務要略》,朝議他為守疆土最不懈者。適逢陝西亟需將才,他受任後不久患病,在崇禎十年(1637年)正月去世,年五十二,追贈太僕寺卿。湘潭人將他入祀名宦祠,留下的詩文十六卷都失傳[1]

參考文獻

  1. ^ 1.0 1.1 嘉慶《湘潭縣志·卷二十六》:謝肇元【玄】,字石騋,號康侯,天啟乙丑進士。初除嘉定知州,州有李孝廉者陷奇獄幾斃,肇元至覆治之,燭其誣立雪,州人神之,裁溢額著祥刑祿,課士儲備有法度。崇禎初遷戶部郎,督餉不匱,辛未出為兗西副使,壬申拜濟南參政,屢捍危城平土寇。乙亥值獻賊披猖,鳳穎城陷,尋以按察使銓補穎州道,單騎視師,守禦悉備,賊卻去;未幾賊復犯穎壽,乘陴戮力奮不顧身,著《守城機務要略》,朝議謂宣力巖疆不懈,當時無出肇元右者。會關陝需才亟將命,肇元受事,而以勞嬰疾,丁丑正月卒於官,年五十二,贈太僕寺卿。潭人士舉祀於鄉,所莅多祀名宦,遺詩文十六卷,今皆失傳。 參訂史志
  2. ^ 嘉慶《湘潭縣志·卷二十一》:(萬曆)三十七年己酉科(舉人) 謝肇元 乙丑進士
  • 嘉慶《湘潭縣志》·卷二十一
  • 嘉慶《湘潭縣志》·卷二十六
官衔
前任:
李一鳳
明朝嘉定州知州
天啟年間-崇禎年間
繼任:
馬增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