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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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情来龙去脉详见Talk:日本年號列表#页面合并与删除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20年11月Sanmosa对我的两次题为Joker Twin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全域账户信息)的提告(第一次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20年11月#119.237.182.2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封(記錄))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20年11月#2001:B011:C001:1987:8879:D6EB:46A9:D63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封(記錄))之间,第二次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20年11月#构建生态社会(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全域账户信息)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20年11月#心中的云(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全域账户信息)之间)、Topic:Vx5os7fs2k3od0snTopic:Vx17ng94ll4a7bz5Topic:Vwsohfai061xswar,但我和Sanmosa的下列编辑争议仍然存在且未能得到公正合理解决:

Sanmosa未经讨论达成共识,擅自将现有条目日本年號列表大规模分拆为日本飛鳥時代年號列表日本一世一元制施行後年號列表日本北朝年號列表,并在现有条目日本年號列表仍存在的前提下,擅自创立Draft:日本年號列表,企图将现有条目日本年號列表改为罗列日本飛鳥時代年號列表日本一世一元制施行後年號列表日本北朝年號列表等日本各时期年号列表条目的消歧义页。我认为Sanmosa的这种不经讨论达成共识擅自大规模分拆条目的做法不合理不妥当,且认为现有条目日本年號列表毫无分拆的必要性,于Talk:日本年號列表提出将Sanmosa不经讨论达成共识擅自从现有条目日本年號列表大规模分拆出来的Draft:日本年號列表日本飛鳥時代年號列表日本一世一元制施行後年號列表日本北朝年號列表合并至现有条目日本年號列表的页面合并提议,并在上述相关页面挂出{{subst:merge from/auto}}与{{subst:merge to/auto}}模板,以将广大维基用户引至Talk:日本年號列表就我提出的页面合并提议开展讨论寻求共识。我这种做法符合Wikipedia:合并请求相关规定。身为Talk:日本年號列表页面合并提议讨论当事人的Sanmosa,在Talk:日本年號列表页面合并提议讨论进行过程中无视相关讨论,屡次擅自删除我在上述相关页面挂出的{{subst:merge from/auto}}与{{subst:merge to/auto}}模板以阻碍讨论正常进行,还反过来诬陷我在“鬼打墙及扰乱”,并继续擅自分拆现有条目日本年號列表

现在此提请管理员在全面了解整个事情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公正合理解决上述编辑争议并详述如此解决的理由,注意只涉及判定我和Sanmosa谁做法合理谁做法不妥,并给出解决上述编辑争议的具体可行方案,以及就以上判定和解决方案详述理由,并不涉及对我和Sanmosa采取惩罚措施(如封禁账户、取消用户权限、编辑禁制等)。如若管理员判定我做法合理Sanmosa做法不妥,还请管理员阻止SanmosaTalk:日本年號列表页面合并提议讨论进行过程中无视相关讨论,屡次擅自删除我在Draft:日本年號列表日本飛鳥時代年號列表日本一世一元制施行後年號列表日本北朝年號列表挂出的{{subst:merge from/auto}}与{{subst:merge to/auto}}模板以阻碍讨论正常进行,并继续擅自分拆现有条目日本年號列表的不当行径。因两位管理员蟲蟲飛AT已就我和Sanmosa的上述编辑争议表态或做出相应处理,但仍未能公正合理解决问题,两位管理员蟲蟲飛AT理应回避本次裁决。--Joker Twins留言2020年11月13日 (五) 09:45 (UTC)

所以你這麽多次在不同的頁面張貼同樣的内容,你不會累?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14日 (六) 14:39 (UTC)
@Sanmosa 我只是请管理员就我和你在现有条目日本年號列表是否应予拆分以及如何拆分问题上的不同做法,判定谁是谁非,给出如何解决此类编辑争议的指导方案并详述理由而已。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已经放在这里,就留待管理员在详查事实真相后做出裁决吧。--Joker Twins留言2020年11月17日 (二) 08:14 (UTC)

1j1z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Aronlee90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Jarodalie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Barnabas4217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觀看次數最多的YouTube中文音樂影片列表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你好. 由10月6日, 10月19-20日, 11月1-2日, 我有意慢慢整理及改善上此页. 由于备注资料很杂很乱,重复性高, 我帮忙查证简化了许多. 但每次更新就被Barnabas4217破坏. 与Barnabas4217多次争执, 他偏偏越加越多备注或故意删除我调整的部分, 莫名回退多次
    • 同日破亿 - 已提议将这东西移到榜外下方, 不要放在备注当个人成就炫耀, 他却多次乱加回. 链接
    • 若有同首歌音乐视频, 只选一首播放次数最多音乐视频 - 我刚加了这个如榜规则, 他却一直删. 讨论其间, 他无理取闹说一首小幸运有五个视频, 三个都应该上榜. 让重复的歌上榜是有什么意义? 真的觉得这个人很浪费时间.
    • 认为他举动/逻辑极为有问题. - 对某位歌手就故意保留备注乱加吹捧, 而周杰伦的最多歌曲入榜成就就随意删. 他先前多次反对若有同首歌音乐视频, 只选一首播放次数最多音乐视频也是因为他认为邓紫棋《喜欢你》会被删 (因为是Beyond的歌, 但是邓版是正式发行官方授权的, 所以原本就没有问题).根本就是有私心, 非中立考量. 他之前反对翻唱歌曲不被列入的原因, 也是因为认为邓《喜欢你》会被删, 一直反对/阻碍别人修改规则的原因就是怕偏心的歌手/歌曲被删 (我没有乱删,定了规则才按照决)
  • 已建议他参考 觀看次數最多的YouTube影片列表 以及观看次数最多的YouTube韩国音乐视频列表呈现方式, 备注极为简化, 也没有同日破亿这这东西, 他却不听.
  • 我IP帐号无法申请, 希望你能帮忙暂时保护页面, 禁止他碰页面. 已遭他多次没理由回退一整天. 谢谢
  • 提報人:2404:E801:2003:F4F:4898:57FD:60D4:1733留言2020年11月2日 (一) 21:47 (UTC)
  • 处理:请考虑全保护并到互助客栈邀请社群参与讨论。--Techyan留言2020年11月3日 (二) 17:10 (UTC)
    (!)意見:事实上,双方均已经违反规则(远超过三次,总体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天)。既然已经在条目讨论页发起讨论,为何还要在尚未达成共识之前,几小时之后又去撤销对方的编辑?个人认为双方均有类似主张条目所有权的行为。--安忆Talk 2020年11月2日 (一) 23:54 (UTC)
  • 你好!對於用戶2404:E801:2003:F4F:4898:57FD:60D4:1733的指控絕對不應同。
請留意雖然我在大約本年5月27日開始留意此版面「觀看次數最多的YouTube中文音樂影片列表」,並作出適量修正及定時更新,但並不代表就如 安忆 所說的 “類似主張條目所有權的行為”。
在8月20日,我已經開始就「備註」欄資訊過於冗長而在 ”討論” 頁面上發起討論如何改善,但直至現在均沒有人回應。基於尊重前人對頁面的編輯,而我抱著未經任何證據推翻事實的原則下,我沒有大量刪走他人之編輯,主要是就歌曲觀看次數、歌曲排序及上文下理一致性去修改版面,以及修正部份的連結、加上來源及修飾部份格式。
可是,用戶2404:E801:2003:F4F:4898:57FD:60D4:1733不斷刪走一些只是他覺得無關重要的數據,當然他有他的理據及例子去解釋,但同時我已經就他的理據及例子再作闡釋及提出新的反對理據。但用戶2404:E801:2003:F4F:4898:57FD:60D4:1733大多沒有提出任何新的理據及例子去解釋,只是重覆原本他的例子並改回他改動的,這樣我也沒法再討論下去,而更甚的,用戶2404:E801:2003:F4F:4898:57FD:60D4:1733一些不禮貌及不友善的個人攻擊更加令本人無法討論下去。
現時,就「觀看次數最多的YouTube中文音樂影片列表」,主要有以下爭論:
1.歌曲MV在YOUTUBE是否應計算在內?(在本人起初瀏覽此頁面時,基本對於歌曲MV是沒有太多的認識。但了解之候,現在我的個人角度上,我認為納入此表可按以下原則去處理:
1.1. 由YOUTUBE認証的歌手帳號及唱片公司發佈的MV才被納入;
1.2. 非認証的歌手帳號及唱片公司發佈的MV則納入「不列入此表」當中供人參考;
1.3. 所有自行翻唱、演唱會或個人上載之歌曲表演的MV則完全不會計算在內(註:由認証的歌手帳號及唱片公司發佈之演唱會版MV或重製版MV將會計算在內)
這個只是本人的建議,請大家可以就以上準則再作討論。另外,如果是對「歌手x 歌曲x MV」在 YOUTUBE成就,其實在表中只要加上1-2欄,1是發佈者,2是否官方版;其實最建議是這個做法,因為華語樂曲中破億MV在YOUTUBE在今時今日之下是值得讓他人知道的。
2.就「備註」欄是否只包括歌手成就,而不包括其餘重大資訊。就這個點,對於「備註」一欄,我絕對相信其他人亦不會單單覺得就完全等於用戶2404:E801:2003:F4F:4898:57FD:60D4:1733所說的「歌手成就」。「備註」兩字應該是一些對於該條目的特別事項讓他人知悉。
所以,在華語歌曲中,3首不同華語MV於同一日破億是一個里程碑,我不敢說「後無來者」,但只少在未來兩三年來都未必有這樣的創舉。而這個版面本身重點是「歌手」、「歌曲」、「MV」及「YOUTUBE」,這四個重點,沒有其中一樣,都並不是這個版面的重點。然而,在個人覺得,用戶2404:E801:2003:F4F:4898:57FD:60D4:1733在以上討論表現出是「歌手」為重心,而忽略了「MV」和「歌曲」,所以我才不斷去修正他的修訂。當然,我不知道原本建立此表的用家本心是如何,但是我個人認為是這樣的。
最後,我只想說本人不否認對榜中某些歌手及某些歌曲特別鍾愛,誰愛誰不愛不用說出來,以本人所舉的例子只是證明用戶所舉的準則有問題,但本人一直本著一個持平客觀作為數據的紀錄者,亦樂於看見此題目有人關注及作出更多的改善。謝謝。
P.S. 對於「回退不過三」的錯誤,本人在此道歉,並回再多留意。
Barnabas4217留言2020年11月3日 (二) 03:23 (UTC)
  • Barnabas4217根本没在讨论, 反对的规则都偏向自己喜爱的歌手. 这种排行榜页面基本都以官方正式MV计算, 美国用的是歌手VEVO频道, 韩国的是各自娱乐唱片公司频道, 采用一首最高观看次数最多视频来记录.
  • 取消翻唱/表演/音乐节目视频, 只列官方正式MV视频都是我提议的. Barnabas4217 却还要求连演唱会MV都放在榜里. 重复的歌为什么要列入两三次? 你要知道五月天演唱会MV有几百个(因为他们常发演唱会版 , 又有加嘉宾版), 这对其它一首歌只有有一个MV的歌手实在不公平!
  • 电影主题曲例如小幸运上载官方MV视频的就会有: 电影官方频道,电影制作公司频道(官方为了宣传),某电影院频道(官方为了宣传),歌手个人频道(Hebe), 歌手唱片公司频道(華研國際)等. 六个里采用一个最高观看次数的MV来记录就好了, 他却连这也要反对, 要让六个全都有机会进榜(若入围).
  • 本人在简化页面, 简化入选规则, 他却一直搞到很复杂. 实在不明白, 你来看这页面是想看Youtube十大最热门的歌曲有哪十首歌, 还是看谁和谁同年同月同日破记录, 一首歌能重复进榜六次吗?
歌手有MV破亿入榜是好事, 他却把关注点放在同年同月同日破记录/一首歌重复进榜六次这种事, 简直把歌手作品当笑话. 在国际舞台上让外人看到这种中文歌曲排行榜只会把它当笑柄.
--2404:E801:2003:F4F:F556:9EF0:1BA0:BB6F留言2020年11月3日 (二) 14:15 (UTC)
對於用戶2404:E801:2003:F4F:F556:9EF0:1BA0:BB6F對本人作出並無根據的指控「持不客觀地在WIKIPEDIA中作出修改」,本人深感遺憾。事實上,對於「上榜歌曲」及「備註」的討論,本人相信並不能在短時間內和用戶2404:E801:2003:F4F:F556:9EF0:1BA0:BB6F達至共識
但本人必須再次表達出「備註」一欄填加上該三首MV於同日破億,原因有三,一:這是一個客觀而不能被推翻的事實(實則性);二:這是一個華語歌曲MV在YOUTUBE上的里程碑(重要性);三,客觀事實及里程碑應該反映及大眾所得知(知情權及顯示性)。而對於用戶2404:E801:2003:F4F:F556:9EF0:1BA0:BB6F多次表達出「這是一個對於閱讀者無關重要信息」,個人覺得這是其主觀感覺,認為他人和他的觀感是一致,而忽略對該事實的實則性和重要性;另外,對於用戶2404:E801:2003:F4F:F556:9EF0:1BA0:BB6F提出外語及韓語MV為例子,本人只覺得可比性不大,因為他們的MV在YOUTUBE上比華語歌曲走得更遠更廣,所以個人覺得可參考,但不需要蕭規曹隨。
另一方面,對於「上榜MV」一事,本人已在上面提出了兩個草案,也再草擬對入榜歌曲的準則,由於現階段沒有更新,就不再重覆。但是本人對於該兩個方案及準則的公平性和執行性並未有作出任何評估,只是先建議草案,讓各方討論。然而,如果繼續只有本人和用戶2404:E801:2003:F4F:F556:9EF0:1BA0:BB6F兩人討論下去,我不見得會得出任何討論,希望可以能到更多熟識該主題人仕討論,例如:如何判定官方非官方,如何去搜集及統計資料,如何確保沒有遺缺,等等等等。
最後,我起初不知道此頁面是針對用戶的操守而作出的投討,本人自問對於WIKI所有的細則、原則或語法未有全面的理解,但絕對相信本人不是以破壞的來在WIKI上作出修正,如管理員可以的話,建議取消本人的被控訢的討論。如果可以,亦幫忙移動至「請求保護頁面」還是「觀看次數最多的YouTube中文音樂影片列表」的「討論」版面當中,繼續討論該主題。
Barnabas4217留言2020年11月5日 (四) 03: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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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依照個人政治喜好刪去重要見解和有來源的事實,多次做出破壞行為,執行多於三次的回退。有關事實是因為反修例運動才引致國安法出現。就算沒有國安法,不少提及的爭議已經都在。不過Nickice堅稱不是客觀事實。
  • 提報人:--Wpcpey留言2020年11月24日 (二) 23:23 (UTC)
  • 处理:
  • 明明是两次。有两个问题,
    1. 您觉得被提报人修改的“因2019冠状病毒病訂立《預防及控制傳播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限制社交場合的人群聚集減低傳播發生,政府禁止公眾集會或遊行申請”不如“香港政府藉口2019冠状病毒病爆發訂立《預防及控制傳播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禁止市民聚集活動。所有有組織大規模集會及示威被徹底壓制,僅有少量流水式集會以及紀念活動有限度運作”的表述客观吗?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未經諮詢港人,單方面制定的《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刊憲生效”相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刊憲生效”更客观吗?
其他的就不一一举例了,只此便可管中窥豹。 --安忆Talk 2020年11月24日 (二) 23:58 (UTC)
(~)補充:并且二位都是巡查豁免了,相信都应该清楚遇到编辑争议应该先沟通,这一言不合就到处提报的行为…着实不太能让人理解。何况连3RR和VIP的处理标准都没有达到。 --安忆Talk 2020年11月25日 (三) 00:12 (UTC)
    • 留意政府禁止公眾集會或遊行申請已經早在2019冠状病毒病爆發前已經有,如2019年10月20日的九龍遊行[1],後者提及“大規模集會及示威被徹底壓制”更能反映事實(如六四燭光會)[2],不過小規模都會有大量警員清場(如今年4月28日IFC「和你唱」只有10多人參與)。[3]其實有媒體已經有報道,不明白為何有人可以當成不是客觀事實。另外,《香港國安法》是以繞過香港立法會的方式直接放到《基本法》附件三,會改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繞過香港立法會,單方面制定《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刊憲生效”。[4]--Wpcpey留言2020年11月25日 (三) 00:34 (UTC)
      您这么说也比什么“政府借口…完全压制”、“…未经咨询港人…”来得更好(人大对于特别行政区确实不用“咨询”)。我认为他的意思不是着眼于事情到底是真还是假,而是表述方法的问题,这种表述方式就有情绪色彩。被提报人也给出了“主觀內容含引導式敍述”的理由。 --安忆Talk 2020年11月25日 (三) 00:53 (UTC)
      • 第二版內容雖然稍有改善,但仍舊有問題,繞過香港立法會?本身不需要立法會批准何來繞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透過納入附件三直接本地立法制定《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刊憲生效」才是正確描述,包括「政府只以武力、制度暴力強行壓制下,引發抗爭運動的連串社會問題,從未得到根本解決」、「政府藉口疫情取消2020年立法會選舉」、「政府屢被質疑偏頗對待親政府分子以及示威者,司法系統也被質疑在《港區國安法》落實後偏頗處理抗爭人士以及親政府人士案件」,政府利用緊急法延期選舉是合法行為,而另一方同樣認為司法系統偏幫示威破壞人士,難道同樣要寫進去?我認為維基百科不應捲入這種政治偏頗且憑立場斷定的內容。其次《港區國安法》內容早前經過討論已有港區國安法共識結論,內容主題應該放在相應條目,包括「親共陣營藉《港區國安法》發動白色恐怖文字獄,打壓市民,學界及民間經濟等社會領域」等,而且還會違反WP:條目長度。可以看出編輯人帶有立場編寫內容,到底什麼是是客觀事實一目了然。-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11月26日 (四) 13:48 (UTC)
  • @AnYiLinNickice鉴于Wpcpey坚持基于政治立场及个人喜好损毁条目质量与中立性,滥用管理员通告板打压维护中立性的用户,敝人已将其举报至WP:VIP。二位可以去那里发表意见。--DavidHuai1999Talk 静观其变 2020年11月27日 (五) 14: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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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根据WP:3RR“回退不过三”原则:一位编辑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在24小时内,不可以执行多于三次的回退。且"移除涉嫌诽谤、非中立、无来源或来源不充足,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争议材料。对于删除何种内容可享有生者传记方针豁免而不受回退不过三限制可能会存有争议。遇有不清晰或有争议,则建议先行提报至互助客栈,而非依赖前述豁免。"刚刚翻互助客栈的记录来看Nickice有寻求共识,及不符合24小时内执行三次回退。-WiokTALK1000+ 2020年11月27日 (五) 15: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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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刚想来提就有人先提报了。--光猫猫 Talk理性、证据、辩论 2020年11月7日 (六) 12:13 (UTC)
表示(+)支持WiokTALK1000+ 2020年11月27日 (五) 15:35 (UTC)
(...) 吐槽: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安忆Talk 2020年11月27日 (五) 15:41 (UTC)
(:)回應看到就顺手回复呗,办力所能及之事…及管理员都还没处理。-WiokTALK1000+ 2020年11月28日 (六) 14:2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