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鳞长
刘鳞长(1598年—1661年),一作“刘麟长”,字孟龙,福建晋江县人,明朝末年至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朝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福建乡试二十六名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联捷己未科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因节省浮费,得罪阉党,削职为民。
崇祯朝
崇祯初,朝中科道部郎,交荐起复原官。升员外郎,因张凤翔牵连,下诏狱,谪常州府通判,起署昆山县知县。转南京户部主事,擢南京户部郎中,旋视两浙江学政,有公明之誉。迁四川建昌参议,兼川东参政[1]。张献忠荼毒西蜀,首议冒险恢复重庆等州县。
隆武朝
隆武帝在福建福州府即位,擢太仆寺少卿、兵部右侍郎。隆武二年(清顺治三年,1646年),加太子太保,以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
晚年
同年,隆武政权败亡。刘鳞长应诏辅桂王阁事,以病辞归。清顺治十八年(永历十五年,1661年)十月卒于家。[2]
著作
所著有《浙学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