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鱗長
劉鱗長(1598年—1661年),一作“劉麟長”,字孟龍,福建晉江縣人,明朝末年至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朝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福建鄉試二十六名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聯捷己未科進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因節省浮費,得罪閹黨,削職為民。
崇禎朝
崇禎初,朝中科道部郎,交薦起複原官。升員外郎,因張鳳翔牽連,下詔獄,謫常州府通判,起署崑山縣知縣。轉南京戶部主事,擢南京戶部郎中,旋視兩浙江學政,有公明之譽。遷四川建昌參議,兼川東參政[1]。張獻忠荼毒西蜀,首議冒險恢復重慶等州縣。
隆武朝
隆武帝在福建福州府即位,擢太僕寺少卿、兵部右侍郎。隆武二年(清順治三年,1646年),加太子太保,以兵部尚書兼东阁大学士。
晚年
同年,隆武政權敗亡。劉鱗長應詔輔桂王閣事,以病辭歸。清順治十八年(永曆十五年,1661年)十月卒於家。[2]
著作
所著有《浙學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