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静
聂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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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礼部郎中 | |
籍贯 | 江西吉安府永丰县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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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静(1507年—?),字子安,江西吉安府永丰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聂豹之侄。
生平
江西乡试第三十三名,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会试第一百七名,三甲九十一名进士[1][2]。嘉靖十七年(1538年)授直隶丹徒县知县[3]。十九年十月选授刑科给事中,巡视皇城,二十年四月太庙火灾,劾奏诸大臣闻灾不疾赴救,以劾论不实,逮下诏狱,贬建平县县丞。六月丁父忧。后官至礼部仪制司署郎中,三十三年十一月因冬至类进贺表复写三十二字,嘉靖帝看后发怒,命锦衣卫逮捕聂静杖于廷,黜为民。
家族
曾祖聂日聪;祖父聂玉治,封文林郎;父聂洪(1479年-1541年),字文伟,号五巚[4]。母张氏。具庆下。弟聂山[5]。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丹徒县志·卷二十一·职官表》
- ^ 聂豹《封文林郎丹徒县知县五巚公墓志铭》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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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冯亮 |
直隶丹徒县知县 嘉靖十七年(1538年)上任 |
继任: 李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