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快速保留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快速保留是在页面存废讨论的讨论期限结束前终止存废讨论的过程,但有关讨论并不被移除。此项指引适用于快速保留程序,关于符合快速删除标准的页面详见快速删除

应用

适用快速保留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原提删者自行撤销删除提案,或者提删的理由在提删时不成立,也许提案仅仅是出于与删除、合并无关的理由(移动是否与删除无关社群还没有共识),而且并无其他任何维基人建议将该页面删除。[1]
  2. 曾因关注度不足到期而提交至存废讨论,但最终经管理员决定获得保留(不含暂时保留、无共识而保留)或透过存废复核还原的条目,再次因关注度不足的原因被提删。
  3. 在6个月内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删的页面(提删理由为非关注度)。
  4. 提删者纯粹以破坏或扰乱为目的:
    1. 毫无意义的提删,例如针对最近入选的典范条目
    2. 提删完全出于扰乱的动机(比如正在参与一场激烈的编辑战的一方的用户页被对方提删,而提删的动机仅仅是为了骚扰对方。)
    3. 在存废讨论结束后随即以相同的理由对已在存废讨论中根据社群共识被保留的页面再次发起提删。
    4. 试图以结束编辑争议为目的而发起提删,此时争论的解决显然是更为妥善的解决方式。
  5. 提删带有显而易见的失误,显示出提删者甚至都没有阅读目标页面,例如将具有合适版权协议的非自由版权图片标记为侵权页面。
  6. 被提删的页面为正式的方针或指引。
  7. 首页上有被提删条目的链接,此时应等到首页链接取消后再行提删。
  8. 条目因内文不足50字或内文中非现代汉语内容过多被提删,但问题已得到解决时,由一名编者提示问题解决,经另一名自动确认用户确认后(建议进行该确认步骤,但也可略过),可对条目执行快速保留操作。

注意:快速保留的判断是大多数人都可以做出的,并非仅仅个人认识;要求该请求不仅仅是不合理,还要非常显著,通常意味着该请求毫无道理,没有任何相关政策和共识可以支持该请求。一旦该请求有自动确认用户对判定请求无效提出质疑,本身就宣告了该请求并非多数人可判断的显著不合理,应当移去关闭标签以重启该讨论。这样的请求可能是由还不熟悉维基政策的新手提出,或者是捣乱者(比如曾发生的满洲国当时的讨论)、香港条目的删除请求)。

快速保留不是什么

雪球法则是一种提早结束存废讨论的有效方式,它并不是且不局限于快速保留的标准。与遵从现行指引相反的是,雪球法则因忽略所有规则维基百科不是官僚机构而合理。正因为如此,雪球法则可能具有一定争议性,在实际的操作中并不被提倡。两者看上去相似,但因雪球法则而关闭的存废讨论绝不能被视为快速保留。

对存废讨论提案快速保留时

  • 按照结束存废讨论的标准步骤终止讨论。
  • 在页面相应对话页放入“{{Old vfd multi|被提报的日期|sk}}”或“{{Vfd-kept|被提报的日期|快速保留}}”模板。

注释

  1. ^ “提删”是指“提出删除、合并、移动或重定向”。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