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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尖沙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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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条目落选尖沙咀站曾获提名优良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2009年12月1日优良条目评选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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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专题 (获评未评级未知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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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铁合并临时页面

尖沙咀站的临时页面(尖沙咀站/temp)已建立,以准备两铁合并后的条目内容。- K仔 2007年11月18日 (日) 13:24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

~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最后修订

尖沙咀站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港铁车站,提名人:Henrycheung12843 (留言)

  • (+)支持,此条符合优良条目标准以及这种条目应该不会有太大改动吧……—An Macanese 2009年11月23日 (一) 21:36 (UTC)[回复]
    • (!)意见。你如何得知条目不会在编辑上有大幅变动?格式的变化也有可能产生大幅变动。-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1月23日 (一) 21:46 (UTC)[回复]
    • (:)回应。你要支持哪一种类别的条目,和这个条目现在编辑状态有什么关联呢?不会大幅变动并非禁止编辑,两者相差甚远。-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1月24日 (二) 13:01 (UTC)[回复]
      • (!)意见cobrachen君最近经常以“无法确定不会大幅变动”来否决一个条目的评选资格。但在下以为,维基百科的条目人人可以修改,并不是主要作者的私有财产。即便提名人征询了主要作者,严格地说别的维基人也有可能完全重写这一条目,如此怎样才能保证不会大幅变动?如果真的教条,那没有任何条目可以达到优良条目标准。优良条目的评选还是以内容和文字为重比较好,对于投票者来说,如果认为条目涵盖了它应该包含的重要部分,应该就可以确认其完整性;否则即使有主要作者的声明,也不意味著条目已经完成。过分纠结于并没有严格定义的标准,其实没有意义。余兮 (留言) 2009年11月24日 (二) 23:45 (UTC)[回复]
  • (:)回应。要确认也不难,实际上也有人做过。条目始终会有改变是事实,但是确认现阶段的篇幅不会大幅修改不是做不到,也不是协调不了。没有严格定义的标准,换个角度看,就是有很多方式可以去协调或者是达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但是,一个这么宽松的规定,不但多半不与理会,还会出现选择性遵守的声音,那试问是不是所有的方针,准则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依照自己的喜好去解释和遵守?条目有没有涵盖应该包含的重要部分,谁来决定?谁会比近期主要的编辑者清楚?只要你仔细看一下过去的投票历史,只要提名的人说他有问过,这个部分我就认为可以了。这么简单的事情,却偏偏作不到,不是很奇怪吗?之前有人说过,规定在那边,没有修改前就要遵守,那么,我的意见就是那么简单,要求也就是那么简单。假如说这样的标准还太严,那么也不用选啥优良条目了,连这个都做不到的话,品质更不用期望。如果你做过专案管理,或者是接触过计划管理,你就可以体会为什么需要先确认不会大幅变动。一个会大幅变动的事务是无法对其品质和完成度的评判作出基准线,没有基准线,那也不用谈投票或竞选。-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1月25日 (三) 00:51 (UTC)[回复]
  • (:)回应,当条目真的出现大幅变动,阁下大可以用条目会大幅变动为由而否定其评选资格。诚如阁下所言,不应把“不会大幅变动”这一规定依照喜好去解释,但阁下却要依照喜好将之解释为“与主编者沟通”,这不正是自相矛盾吗?另外同意余兮的观点,即使主编者认为条目已完成,其他编辑者依然可以对条目进行大幅变动,望阁下三思。-黑暗魔君 (留言) 2009年11月25日 (三) 17:19 (UTC)[回复]
  • (:)回应,您偷换了概念,方针说的是必须稳定,不需要频繁大幅更动,而不是需要通过主要编辑者确认不会有大的变动。所谓主要编者对条目的完整性最有发言权,这只是您个人的意见,并没有经过广泛讨论而成为方针。对一个维基条目,每个人对其是否完整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力,维基条目和您举的“计划管理”、“专案管理”没有可比性,后两者是很容易大幅变更的东西,而一般的维基条目,特别是基本条目,其应该涵盖的主要内容可以由任何维基人来判断。死板地以主要编辑者的意见为金口玉言,窃以为并不是维护“完整性”方针的最优方法。如果一个明显不完善的条目,主要编辑者偏执地认为已经完成,难道我们也要盲目遵从他的意见么?这些条目,您如果认为有哪里不完整,自然可以提出,直接根据是否与作者沟通就评判条目是否违反方针,并不能服人。余兮 (留言) 2009年11月25日 (三) 21:29 (UTC)[回复]
  • (:)回应,上面的规定,贴过很多次,这里再贴一次。

优良条目必须符合以下几点特质:* 文笔流畅;* 内容精确;* 中性观点;* 不会大幅变更;

讲的很清楚,不会大幅变更。所以,请不要自己去延伸解释。至于要怎么确认不会大幅变更,我也在特色条目参选提过多次,只要你有好的办法加以证明,那就可以,无论你有国际认证的读心术,或者是多国专利的水晶球,只要是可以查证的,都可以作为提出的方式。但是,到目前为止,除了选择性的遵守规定的说法以外,没有看到其他实质的作法。如果你们的结论是,没有其他你们认为可行的办法下,这个规定无须遵守,此例一开,日后没有人需要去遵守任何规定与方针,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解释。
此外,目前除了与主要编辑者沟通之外,我也没有看到任何人提出其他合理的方式来取代或者是加强。如果你们提不出其他的方式,就请不要任意解释为我将这两者划上等号。问题在于你们拿不出其他的办法,所以目前只有这一个还算可行的方式。而且看看过去几个月的投票历史,也确实有主要编辑用户出来强调当时的编辑工作尚未完成,这也显示出,适当的沟通是需要的。那么,你们在反对沟通的时候,有没有提出取代的方案?
没有其他的方案,又不想要遵守这项规定,那么,你们打算怎么解释?球在你们手上了,要改变规定,要选择性的解释和遵守,或者是有其他替代的方案,就是这样了。-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1月26日 (四) 14:10 (UTC)[回复]
(:)回应我不明白您为什么非要和这最后一条规定较劲。“文笔流畅”、“内容精确”、“中性观点”这三条,为什么不用找作者确认?为什么不需要证明?为什么您不提国际认证的读心术,或者是多国专利的水晶球?提名人在这里提出,本身就说明他认为这条目符合各项标准,并应该对此负责任,但其他维基人也有自己的见解,所以才要投票。投票人如果认为哪条不符合,应该明确指出原因,比如哪里不流畅(像您常做的一样),或者哪里不完整。至于“主要编辑用户出来强调当时的编辑工作尚未完成”,主要编辑者自会提出,这也不是太频繁出现的事情,您并不知道这一定会发生,也不需要把没沟通作者的提名一棍子打死。文章有什么毛病,就事论事,具体提出,这就是在下的“合理方式”,不然还要投票做什么?投票过程中的确有许多不负责任的票,但这和沟通作者并无关系。我们的目的不是提高维基条目的质量么?现在这样,只要不沟通,您直接否决,再有人出来投票抵消,对文章本身质量的提高毫无帮助,也是浪费维基的资源。余兮 (留言) 2009年11月26日 (四) 16:47 (UTC)[回复]
  • (:)回应。如果你投票前会仔细的看条目的内容,那么,“文笔流畅”、“内容精确”、“中性观点”这三点都可以透过投票前的检查来取得,对于不看内容的人而言,那是另当别论。如果提名人的肯负责,愿意负责,那么,确认不会大幅变动这一点也就不会引起我的注意,也就是某些提名人不肯负责,不愿意负责,才会发生主要编辑用户提出抗议或者是意见,这些过去发生的历史,难道都不用管的吗?以现在提名和投票的过程来看,愿意负责的人比例偏低,那么,想要保持优良条目的起码水准,自然就得要严格一些。
更何况,维基强调的是沟通与协作,怎么这会就变成简单的沟通变得那么困难作到呢?如果认为事前的沟通是不必要的,那么,面对过去出现过的状况,我也可以质疑:为什么我要浪费时间,资源在一个可能尚未完成的条目上?我的时间比你的价值低?而且,对于过去发生的状况,也没有人提出如何避免的具体方案,那么,提不出来又不想遵守的时候,请问一下,这样是否合理?如果合理,是不是可以适用在其他方针和规则上?这就看你们怎么提出了。
我讲的也很明白了,只要有其他合理的作法,都可以提出来大家讨论。如果没有其他合理的作法,又不想遵守规定,那么,这种选择性一开,后患无穷,你们谁能够扛起这个责任,我也无所谓。既然没有硬性规定要怎么作,我的看法也是很宽松,只要提名人有简单的沟通就好了。这样还不满意的话,那就如同我前面提到的:要改变规定,要选择性的解释和遵守,或者是有其他替代的方案,球在你们手上,你们要选哪一个,就请你们考虑了。-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1月26日 (四) 18:54 (UTC)[回复]
  • (:)回应。如果你的眼光和论点始终只能在与主编者沟通上打转,那就是你的问题了。我已经提到多次,如果你有其他的合理的方式都可提出来,既然合哩,也可以证明就好了。目前,我只能想到与主编这沟通这个简单的形式,你有其他的方式,都欢迎提出。你有提出过吗?讲了半天,你只是反对,想要选择性的解释规定。你没有能力提出其他的方式,就表示你可以不去遵守存在的规定?你目前的态度看起来就是朝这个方向前进,请注意此例一开,对于整个维基运作的影响,你能扛下这个责任?
那么,我在上面也讲的很清楚了,要改变规定,要选择性的解释和遵守,或者是有其他替代的方案,就是这样了。你如果什么都不想做而只是在那边反对的话,那也是你的问题了。
至于为什么我会认为与主要编辑者沟通,至少是目前一个(不是唯一,请注意你的用词)可以使用的方式,也是来自过去投票时多次的纪录。这些纪录我也提到多次,想必你是懒的去看。那也没办法了。
讲了半天,你的论点都在打圈圈,如果你要继续打圈圈,不参考投票的历史,不想修法,也不想提出其他的方式,那么,对于这方面我的回应就到此,讲下去只是继续重复,没有具体的意义。-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1月27日 (五) 13:18 (UTC)[回复]
  • (:)回应,“与主编者沟通”是阁下提出的反对理由,不在这点上说明,阁下还想说甚么?要把“不会大幅变更”强行解读为“与主编者沟通”的是阁下,而不是在下,无论你想到甚么形式的方法,这也不是目前的共识。我在早前已说明,要改变规定就提请讨论,而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阁下的个人见解并不等同维基的方针,无论过去的投票纪录如何,这也不会影响到现行方针。阁下一方面要求其他用户遵从方针,另一方面却要自行释法,罔顾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的指引,我实在无法理解阁下这种严人宽己的态度。-黑暗魔君 (留言) 2009年11月27日 (五) 14:01 (UTC)[回复]
移动完毕木木 (发呆中) 2009年12月1日 (二) 14:12 (UTC)[回复]

关于图片描述拍摄时间的问题

根据一般常理,图片的Exif资料显示的应该是拍摄该图片的时间。不过有用户却认为是指上传图片的时间而删除和回退有关内容。而本人下载有关图片后,显示档案资料的拍摄时间是与Exif资料是一样的,都是晚上7时许的下班时间。请问是否可保留描述拍摄时间在条目内呢,以解释车站拥挤的情况?--Wpcpey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11:29 (UTC)[回复]

一般来说,EXIF记录是相机而非图像编辑软件时,日期是拍摄日期,而非编辑日期。基本不可能是上传图片时间。但是,仅凭一张照片、EXIF时间来总结出特定时段呈“挤拥情况”,未免证据不足,至少应以可靠来源叙述“拥挤”来佐证,但即便如此仍有原创总结和拼凑之嫌。建议图片处不做表述。--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24日 (日) 09:2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