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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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指基督教天主教新教東正教)教會在中國日本朝鮮半島境內發生的衝突事件,據中國官方統計,「從1840年至1900年,中國各地共發生『教案』400餘起。[1]」。

原因

教案頻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

1840年清廷第一次鴉片戰爭戰敗,1844年中法黃埔條約中,首次條約允許法國「在通商港口建立天主教教堂和墳地,清政府有保護教堂的義務」;實際教會亦進入內地宣教。1844年洪秀全更以基督教為藍本,派遣馮雲山到廣西桂平縣紫荊山山區創立拜上帝教,並演變為政教合一的太平天國

1856年清廷第二次鴉片戰爭戰敗,1860年天津條約中,條約規定「交還以前沒收的天主教堂,法國宣教士在內地任意各省租買土地,建築教堂」。

在一系列條約中,教會逐步取得治外法權,最初目的為保護西方宣教士人身安全,但教會將用途擴大,受治外法權保護的宣教士在地方衝突中保護中國基督徒,中國基督徒亦籍此獲得特權。

治外法權

19世紀末,西方宣教士被准許在中國宣教和建立教會。由於西人很難接受中國舊式的監獄管理、衛生條件、拷打酷刑,以及凌遲處死等野蠻殘酷的刑罰(當時就有宣教士如文乃爾被地方官判凌遲處死),因此西方的領事被授予處理所有與本國公民有關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權利,即領事裁判權。在治外法權之下,教會的西方宣教士便不受清政府管轄,導致官員感覺到「官權」受損。此外,當時的中國基督徒往往受到清朝各級官員的嫉恨,如易貞美等人因拒絕繳納建醮迎神的攤錢捐份,便被地方官員判處死刑,遭受虐殺;所以宣教士出於人權考慮,要求審判程序正義、禁止私下用刑和刑訊逼供、同等抗辯機會等,正如宣教士自己表白的那樣:「當我們看到這些受到極不公正的污辱、由破產性的訴訟而貧窮化或為了獲得和平而被迫背道的新基督徒時,那是多麼令人悲痛欲絕啊!」[2]然而,雖然新教在實際操作中一直都很克制,常常將那些混入教會以求庇護的不法之徒驅除出去,但天主教會在後期越來越以提供保護為由而吸引人入會[3]。當某些基督徒與當地民眾發生衝突時,地方政府因為懼於天主教宣教士的治外法權,未能公平處理。凡此種種,都造成清朝官員和普通百姓極其仇視西人和中國基督徒。

宗教習俗的爭端

由於信仰的改變,基督徒不再參與迷信的公共活動,拒絕參與傳統的祭祖儀式,引來了頗多爭議。在乾旱少雨年份,百姓往往集合起來,一起向龍王或老天爺祈求降雨,但基督徒拒絕參與,因此受到其他村民的排斥[4]。基督徒出於信仰原因拒絕繳納迎神賽會的份錢,所以招致鄉民的仇恨,而鄉民又將之歸咎於西人和教會。總之,教會、中國基督徒,洋人、洋貨,成為了仇視的對象。

恐外心態

絕大多數農村人從未見過西方人,他們對於西方人的觀點,來源於一些煽動性的布告、惡意誹謗的小冊子、謠言中的荒謬故事。當西方傳教士冒險進入內地時,他們的奇特外觀更加強化了百姓的恐懼心理。

《打鬼燒書圖》表達了對「豬」、「叫」(主、教的諧音,即洋邪教)和妖書的切齒痛恨,巴不得將它們燒滅殺盡。

守舊勢力煽動

正如鐵路、輪船等西方科技被頑固派勢力視為"奇技淫巧"而橫加排斥一樣,教會引入的新思想、新做法,也讓守舊勢力極為惱怒和仇視。教會除了宣教之外也興辦現代醫學、學校、允許女孩上學、提倡婦女平等地位、提倡破除陋習(如纏足和納妾)、傳播新思想(如憲政、民主,自由),帶來了中國專制文化沒有的理念,衝擊了專制體制的「統一思想」,因此不為專制制度所容,而首先是不為官員所容。於是,官員和地方士紳為了排斥教會帶來的必將影響他們地位的新思想、新做法,就動用自己的行政資源和對輿論的控制力,屢屢煽動無知百姓仇恨教會和基督徒。

天災及迷信思想

清末天災頻仍,在山東、直隸(今河北)等地,洪災、旱災、蝗災肆虐。百姓迷信思想極重,往往遷怒基督徒。1898年,黃河發大水;但1898年洪災之後,1899年、1900年山東、河北又連遭大旱;同時,山東又遭蟲災[5]。迷信的百姓遂遷怒基督徒和教會,以為是他們得罪了老天爺,義和團的反教揭帖說「天無雨、地焦干、全是教堂止住天」[6]。《天津政俗沿革記》中記載:「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正月,山東義和拳其術流入天津,初猶不敢滋事,惟習拳者日眾。二月,無雨,謠言益多,痛詆洋人,仇殺基督徒之語日有所聞。習拳者益眾。三月,仍無雨,瘟氣流行。拳匪趁勢造言,云:『掃平洋人,自然得雨』。四月,仍無雨。各處拳匪漸有立壇者」[6]。當時某個宣教士也說:「雨水對我們來說意味着安全,正是由於久旱無雨,他們才在這裡鬧事,並不是因為義和團……他們本來都是安分守己的人,但他們現在被飢餓折磨得絕望了。[6]

謠言

當時社會特別是地方士紳炮製許多詆譭西方人的謠言[7],如說洋人醫院挖小孩眼睛製迷藥、神父用特製器具吸男童陽精等等,而一般中國百姓一向迷信這類傳言,從而人人自危,對西方人包括中國基督徒恨之入骨[8]

描繪神父挖眼製藥。

該教有吸取童精者,迷騙十歲以外童男,以濂水滴諸頂門,或作膏藥,貼諸眉額,其童之精,即從下部流出,彼則如吮乳然,盡情取之,彼童瘦軟數日而死;又或以藥貼足心,以針破泥丸處(氣朦子),腦漿並通身骨髓,自頂湧出,伊收取入瓶,余則舐而食之,彼童即死。采婦人之精血,利己損人;餌藥采精,以兒童為螻蟻;剖心剜目,以遺體為牛羊 [9]

從教者將死之時,必有同教數人來,屏去其家之親屬,伊等在內念經求救;其實趁其人尚存氣息,即剜其目,剖去其心,為彼國造偽銀之藥,然後以布束屍,聽家人殯殮[9]

伊傳教人偽為無邪,正襟危坐,婦女皆跪前羅拜之;彼授以丸藥,名曰仙丹,實媚藥也;服之,慾火內煎,即不能禁,自就之;而伊與淫,名曰比臍運氣;伊原習房術善戰,而婦女亦貪戀而甘悅之,故被采戰者視本夫如糞土[9]

童子割腎,婦女切乳,剜眼取胎,嬰孩同煮。莫吃迷藥,吃則中蠱。有敢拜豬,齊團懲處[10]

凡入教之人,新婚除夕,令男子避去,神父宿於新婦房中,為之赦罪[11]

著名教案

當代摩擦

像清末那樣的教案已經不復存在,但因信仰而引發的摩擦還是有的;在農村,基督徒因拒交廟會的丁錢而常常遭到村民的怨恨和村官的「特別關照」。基督徒在當代社會仍然被中共當局看做「異類」,受到當局的猜忌,那些拒絕參加政府設立的三自教會的基督徒和教會(即地下教會)有時還會受到當局的衝擊和打壓。

參考文獻

引用

  1. ^ 中央統戰部網:對獨立自主自辦宗教事業的支持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8-10-10.
  2.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福建師範大學合編,『清末教案』第四冊,中華書局,2000年,241頁
  3. ^ 周錫瑞:《義和團運動的起源》
  4. ^ 狄德滿:《華北的暴力和恐慌:義和團運動前夕基督教傳播和社會衝突》,江蘇人民出版社,2011年
  5. ^ 從山東近代災害的發生看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 存档副本. [2014-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19). 
  6. ^ 6.0 6.1 6.2 金滿樓:《1900,北京的春天有點亂》
  7. ^ 蘇萍:《謠言與近代教案》,上海遠東出版社
  8. ^ 同類謠言引致社會恐慌事件屢見不鮮,如乾隆時的叫魂剪辮事件,參見孔飛力(Philip A. Kuhn)教授的著作《叫魂:1768年中國妖術大恐慌》
  9. ^ 9.0 9.1 9.2 《湖南合省公檄》,1861年
  10. ^ 《教務檔》,第五輯,頁1332
  11. ^ 王炳燮,《毋自欺室文集》,卷六,頁6

來源

  • 張力、劉監唐:《中國教案史》,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出版社,ISBN 7805240051.

研究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