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QQ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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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dSiteNotices 上的廣告問題

持續很長一段時間了,一直都只是憋在心裡,終於無聊在這裡撕下逼。雖然視覺方面的影響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有些人可能可以忍受,但是我覺得直接強制掛在那麼顯眼的地方很煩,雖然可以關掉,但是隔那麼一會兒又會出來(也有可能是我經常跨瀏覽器跨隱私模式普通模式瀏覽的原因)看着實在討厭。 另外,現在這樣子不是給 Telegram 和 Discord 打廣告嗎?(我不知道 Telegram 和 Discord 有沒有給基金會捐錢所以沒有說免費打廣告,但是無論他們捐沒捐錢,我覺得這種廣告宣傳都是有所違背維基原則的。如果以知名度為理由反駁不是廣告的話,那麼像可口可樂這種眾人皆知的品牌又是怎麼做到眾人皆知的呢?也是有像維基百科這樣的非盈利性組織網站這樣給他打廣告嗎?)Telegram 的話暫且還可以接受,畢竟至少它的客戶端是自由軟件(不知道 Telegram X 是不是還是專有的),Discord 這種就完全有這種廣告的嫌疑。

而且我記得維基百科的原則是不建議在站外(不包括像維基媒體的郵件列表)進行站務或者條目相關的決策,我們現在在 banner 那裡這樣子無意中是一種暗示性的鼓勵這種做法。

同理還有 Facebook 頁面的宣傳。

我想說的就是我們在 banner 那裡寫的時候不僅僅只是在宣傳自己,更重要的同時這種行為也是在商業宣傳他們的服務。 當然我也不是反對使用商業服務進行社群成員的交流和宣傳活動,但是請不要採用現在的這種近乎強姦的方法進行視覺污染,這些聯繫方式應該放在左側幫助欄下面或者像WP:社群首頁WP:IRC聊天頻道頁面里就夠了。

所以如果只是掛了個 IRC 或者郵件列表這種比較中立的形式的聯繫方式進行這樣明目張胆的宣傳的話我也不會有什麼意見,煩也就煩了,但是像這種原則性的問題我希望社群能夠重視。

雖然我不知道在這裡吐槽合不合適,但是我覺得或許應該制定 banner 相關方針比如什麼可以放,什麼不可以放,什麼類型放多久之類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已經有了?有的話現在是什麼樣子的呢?)

希望維基百科能保持一片相對中立的淨土。——Wizard 留言 2018年12月7日 (五) 18:02 (UTC)

小豬佩奇身上紋掌聲送給社會人2018年12月19日 (三) 02:31 (UTC)

非常(+)支持Wi24rd的意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10日 (一) 03:24 (UTC)
不覺得是商業廣告,郵件列表IRC的性質和TG、QQ沒有區別,看不出有廣告的意味。掛了這個之後大陸QQ群要比之前沒掛的時候活躍了很多倍,有利於社群發展,有利於新人找到一個學習的地方,故我認為應該保留。--dqwyy (talk) 落憶歸海楓音鄉 2018年12月10日 (一) 03:37 (UTC)

非強硬態度的不支持[開玩笑的]個人認為維基百科用戶在維基百科以外的社交頗有趣味性,這也有助於維基百科的建設/完善。如果沒有此類廣告,維基人尋找交流群可能會比較困難。 另外如果用戶對某個條目的某個版本的編寫者目的存疑而想與其交流或是出於更多目的的交流,來自維基百科的討論頁留言可能無法第一時間被對方接收,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會經常上維基百科)User:底層咸鯤(talk2018年12月10日 (一) 04:04 (UTC)

我的意思並沒有說不能在這站外進行討論或者是限制討論的方式/渠道,只是說這種廣告專有軟件的方式不怎麼對,我覺得在有自由可替代的服務的情況下不應進行如此對專有軟件的推廣,保持技術中立。這種方式應該推廣自由的溝通工具。並不是說反對使用 Telegram/Discord/騰訊系應用(這些可以在以上所說的地方展示而不是強制顯示,比如說英文維基也有 Discord 社群,但是他們沒有採取這種持續長時間展示的流氓的方式,只列在了 Community portal)。而且這樣做並不會跟User:底層咸鯤說的交流什麼的有什麼衝突,現在這樣子反而容易會引來很多不懂/遵守規矩(甚至連方針都沒看過)的素質比較差的人士,因為素質稍微好點的自己都會在左側導航欄或者通過搜索頁面找到各種聯繫方式。推薦閱讀:《自由軟件,自由社會》(Free Software, Free Society,中文版點這裡),一些GNU計劃的有關軟件自由的哲學文章。——Wizard 留言 2018年12月19日 (三) 05:22 (UTC)
完全贊成。然心有餘而力不足(其實蠻後悔我當初起ASN這個頭的)。--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8年12月19日 (三) 05:35 (UTC)
罕見的是,QQ群號也已經不再對所有用戶顯示了。僅限註冊用戶可見公告。--雲間守望 2018年12月19日 (三) 06:20 (UTC)
不過這麼一來大概各群組的管理員需要在方便更多維基百科愛好者加群和保證加群的維基百科愛好者質量之間做出抉擇。
另外,可以肯定的是取消廣告後qq大群里群名片為「學習」的會減少很多)User:底層咸鯤(talk)2018年12月19日(三) 05:39(UTC)
@底层咸鲲:你或許不知道,從今年八月我的這次更改以來,ASN的QQ群公告就只有註冊用戶看得見,也就是那些「學習」都不是看到公告進來的,除非他們是隱瞞User身份。--1=0歡迎加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 2018年12月19日 (三) 06:11 (UTC)
就我自己而言,我強烈反對取消這個ASN。首先沒有必要,這不涉及到什麼打廣告的問題,因為這個展示只是起到聲明在這些地方能找到很多維基人來討論條目或者站務等問題的作用,而不是藉助維基百科做平台來宣傳這些社交軟件。目前的情況是,一大群用戶聚集在telegram,一大群聚集在QQ,那麼就沒有理由說我掛telegram不掛QQ因為telegram是自由軟件——如你們所見,這才是真正的廣告是強調了「自由軟件」來宣傳telegram的行為。但是我聲明「從這些地方能找到維基人社群」不是廣告,因為社群就在那。irc、discord等同理,希望wi24rd君了解這其中的差異。
其次是做不到,尤其是從新手教學和站外推廣角度來說。社會我佩奇君提到「儘量避免在站外進行站務和條目相關的決定」,這當然是對的。但是站內討論的便利性和新手友好性肯定比不上使用即時通訊軟件的站外群組,這是Mediawiki軟件的特性。wi24rd君提到asn會引來一些「素質比較差的用戶」,這裡需要聲明一下,不熟悉維基百科的運行規則與Mediawiki軟件的使用,乃至不會翻牆,這跟人本身的素質是無關的。正因為這些人的存在,我們才需要新手教學,而不是把這些人斥為低素質人群,然後先入為主地認為這些人不適合維基百科。
至於影響觀感的問題,我贊同設立一個限制,比方說對本地編輯次數十萬次以上的用戶不顯示站外群組通知,但是對於不到這個限制的用戶,我覺得在站務處理和條目撰寫方面還是會有一些值得探討的地方,而站外群組往往比站內方便一些。--魂魘聖座 2018年12月19日 (三) 07:09 (UTC)

(~)補充:很欽佩佩奇君在建立自由即時通訊軟件站外群組上做出的努力,希望後續推廣及教學也能持續進行。--魂魘聖座 2018年12月19日 (三) 07:13 (UTC)

(-)強烈反對(▲)同上且非常不指望新人因此被阻擋。--夢蝶葬花#里表分明 2018年12月19日 (三) 07:26 (UTC)
(-)反對:容我這個沒有登錄還在維基假期的已註冊用戶開個玩笑來解釋一下自己的觀點,這樣做我覺得本身是為了交流,尤其是為了便於新來的編輯們求助,放在這麼顯眼的位置是為了讓大家可以更容易更近地接觸到各位編輯,當然不是為了打廣告。如果想推廣自由軟件的話,那你拿出一個在中文地區比QQ/Discord/Line更方便、受眾更廣的自由軟件平台好了,但是事實上這種東西是不存在的,無論是Line還是微信,其影響力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都遠遠超出了那些自由軟件,它們已經深深地融入到了一般人的生活之中。把它們拋棄掉轉而讓那些不支持也不了解自由軟件的人使用那些基本上在他們生活中難以用到的這些自由軟件是不現實的,維基百科需要這些人作為編輯。另外舉兩個例子,如果我是社會我佩奇的話,我就不該拿這個作為維基站內的簽名,因為這個簽名就是宣傳,就是在讓所有看到的人知道「喔,原來還有這麼個動漫角色」,但是實際上這是他表達自己的方式,是他生活的一部分;我自己也不應該使用「❄冰精❄瑟諾」的簽名,因為這也是對於一個商業性作品的宣傳,但是這其實也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不抱有宣傳目的。使用QQ之類軟件,本意僅僅是為了方便交流,也客觀地反映了大眾使用IM的趨勢,不違反中立原則吧。奈何中文圈大眾還是更喜歡那些商業軟件。不過閣下實在無法忍受的話,可以考慮一下加一個小工具之類的來屏蔽這種消息?——2001:DA8:9000:A021:5527:623F:C41C:93D7留言2018年12月19日 (三) 09:34 (UTC)
(-)反對,任何平台是否使用,取決於工具性大於目的性,還是目的性大於工具性。在Wikipedia:關注度/提報中,無論提報者、提刪者、保留者、維護者都大量仰賴Findsources模板。其中直接導入的是Google百度知網的頁面,而三者全部都是非自由軟件公司。那麼按照提議者意見,任何條目掛關注度都是為三個軟件平台做廣告,乾脆把Wikipedia:關注度也拆除算了。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2月19日 (三) 13:36 (UTC)
(-)反對,理由同Walter Grassroot。--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12月19日 (三) 17:23 (UTC)
  • 配合特定活動以周為單位短期擺一下廣告我是支持的。但是看看T:ASN的10條內容里,除了第一條以外其他都是站外或線下的長期招人廣告,真有必要擺這麼多?還是免費的廣告不打白不打?線下有WP:MEET,線上有WP:TK,把這兩個掛上去都解決了。->>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12月21日 (五) 06:07 (UTC)
  • 這些通告哪一條對社群不重要了?Telegram,QQ,線上線下聚會,協作計劃,哪一條不重要了呢?不就得了麼。--雲間守望 2018年12月21日 (五) 06:24 (UTC)
    • 這些廣告只是提供了一個拉幫結派,胡吃海喝的途徑而已。->>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12月21日 (五) 08:50 (UTC)
      • 上面這位仁兄說得真有道理,在下很以為然。現在維基百科上拉幫結派的風氣非常惡劣。中文維基百科以中文維基上的互助客棧為大本營,形成了中文派;英文維基百科以英文維基的互助客棧為根據地,形成了英文派;維基百科現在298個語言,就形成了整整298個不同的派別,各自以各自的互助客棧為營互相之間敵視,搞對立,相互之間不協作。其實不光維基百科,維基詞典,維基語錄,維基教科書......要我說,維基現在拉幫結派已經沒得救了
另外上面這位仁兄如果你不知道的話,基金會拉人出去開會都是最次都是三星級酒店,正常4星,坐飛機是阿聯酋土豪航,白天開會晚上逛夜店,還有人拿着基金會的錢翹會不開出去玩。。。。我都不提阿迪王,凡是拿基金會錢的會議都這樣,你知不知道?要不然你說基金會每年八千多萬美金,和人民幣五個億的經費都是怎麼花的,他服務器就算是用再貴的能花到5個億?
基金會公款出去就是要吃喝玩賭的,不信你去問。胡吃海喝還成問題了?人類就是社會動物,維基百科是得社交的,你把一群人好容易聚到一起了不胡吃海喝還能幹什麼?小兄弟還是年輕不懂社會啊。。。--黑暗雄鷹 2018年12月23日 (日) 22:09 (UTC)
金牌雄鷹不知道AddisWang是創建條目數目較多的前幾名之一,Techyan有時間為何不管一管雄鷹的言行呢?--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27日 (四) 11:24 (UTC)
偏個題,建議MCC了解一下為什麼燒賣以前經常對着addis先生的條目進行批量關注度,前情見上面的道路關注度,他的條目很多都是刷出來的,忘記加入來源的情況比較多。另,考慮到基金會開會規模較大,浪費的可能性不是沒有,我認為金牌雄鷹僅是泛指,倒不專指參加過該會的特定個人。另,從我向一些參會者的求證後得知,因某土豪航的航線多,所以基金會給定這家的機票可能是屬實的。三星級賓館一般規模較大,本就是基金會開這種大會的基本條件(不然住宿的話人都塞不下)。逛夜店雖然在議程之外,但很多與會者這麼做了也是屬實的。金牌雄鷹拉幫結派這個笑話我先笑着。--雲間守望 2018年12月27日 (四) 11:55 (UTC)
然後SM笑了,而可能是屬實的=可能不是屬實的;浪費的可能性不是沒有=浪費的可能性可能是沒有,所以可能的事在沒有實質證據的情況下我們不會列出,另AT叫金牌雄鷹盡快撤回相關言論了。--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28日 (五) 06:15 (UTC)
建議所有通告加上時間限制,而不是像現在一樣,某些通告放上去就恨不得永遠在那--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25日 (二) 02:24 (UTC)
(▲)同上。--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28日 (五) 06:16 (UTC)
建議長期性的重要公告繼續放着,而不是像shizhao說的那樣。有終時必然會到,沒必要去催命,順其自然。--雲間守望 2018年12月25日 (二) 03:59 (UTC)

關於廢棄舊有的「維基百科-東北地區」QQ群,並將WP:QQ上的鏈接替換掉的討論

New visitor進行了替換。--雲間守望 2019年1月3日 (四) 07:52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維基百科-東北地區」QQ群(612841973)是由User:Prototypefan在兩年前建立的QQ群組,當時根據善意推定的原則,以為可以通過此群進行社群聯絡和編輯事務上的交流,所以有很多東北地區的維基人加入了這個群,去年部分群成員還在群里討論並在哈爾濱舉行了一次線下聚會。但是現在的實際情況是,群組中的很多人根本沒有參與編輯的意願(包括部分管理層),導致本群已淪為一個水群;管理員User:星空中的寂寞[註 1]言行舉止過於幼稚以至於難以說服,無法勝任本群管理員職務,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我曾經嘗試過通過選舉的方式調換原來的管理層(因為自己沒法濫權),但是收效甚微。鑑於目前的群主User:Cyyycyyy意願不明,忙於學業,之前的詢問也似乎表明他不想將原有的管理層撤換掉,該群的風氣現在也實在難以改變,我和一些此群的成員認為有必要建立一個新群(698679573)以取代原來群組的功能,並打算將WP:QQ上的鏈接更換為新群的鏈接。希望徵求一下各位的意見,各位可以加群觀察一番之後再行考慮。——❄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8年12月26日 (三) 06:14 (UTC)

參考資料

  1. ^ 註:已經更名為Tech Gai
  • 針對於廢棄原有群的請求,主要是以下幾點:
    1.雖言論自由,但管理層不應「濫權管理」擅自撤回成員消息;
    2.現有群組在WP:QQ上的鏈接替換不應過急,應暫時並列,以觀後效;
    3.適當水群還是能保證一定程度上的群活躍(但是為什麼長春軌道交通二號線的站點當時不是分配好了麼還有一堆紅鏈= =);
    綜上,主要意見為1.暫時不廢除舊有群聊;2.建議重新選舉管理層; 3.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但是應取得共識。--☭CHNAQW最愛我家小丫頭留言2018年12月26日 (三) 06:59 (UTC)
  • (+)支持:同樣的事情telegram群做過一次了。我完全贊成,早該如此。QQ群群主不活躍或者不稱職,造成的影響比telegram群還大。關於群管理員User:星空中的寂寞,此人在群組內隨意撤回他人發言,視個人喜好隨意禁言,編輯經驗不足但憑藉群管理員權位隨意誤導新手,隨意以推廣維基百科為幌子宣傳個人政治觀點,證據確鑿。這名群管的存在,嚴重影響東北群風氣,乃至影響維基百科在東北地區的宣傳與推廣,甚至影響站內外維基人對東北維基人的一般印象。本人在此祝願搬群工作早日完成,地區推廣工作早日步入正軌。--魂魘聖座##WP空間水編輯,簡直不要太容易! 2018年12月26日 (三) 07:12 (UTC)
  • 我有一個大膽的想法,狗氣球……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2月26日 (三) 08:22 (UTC)
  • 支持。呆過的都知道。--雲間守望 2018年12月26日 (三) 10:07 (UTC)
  • (+)支持:說到留學,就想到東勝神洲傲來國的孫悟空到西牛賀洲求學的經歷,今年下半年,中美合拍的敢問路在何方即將正式開機,我將繼續扮演孫悟空,我會努力塑造好這個藝術形象,文體兩開花,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希望大家多多關注。--Hoid(留言) 2018年12月26日 (三) 10:27 (UTC)
    • 附上星空對撤回行為的說明:撤回一些內容,目的是你在說話時出現言語不當,或存在隱晦含義而進行的行為,不限於對我進行無事實依據的批判。換成人話,文字獄。--Hoid(留言) 2018年12月26日 (三) 14:45 (UTC)
  • (+)支持:我也贊成替換東北群組的提議:鑑於現有群組吹水日益嚴重,討論編輯問題者甚少,對東北維基社群日後的發展無益。且該群管理團隊中有多位編者編輯經驗尚顯不足且長期不在群中活躍,不利於今後新手教學工作的開展。不過,我也建議設一個過渡緩衝期,過渡期內同時保留兩個群組的加群鏈接,之後再逐漸將維基編者引到新群。其實,我覺得原群組將來作為一個維基百科愛好者聊天群保留也未嘗不可,但應改進管理風氣。至於原群組的去留問題,我認為可以另行討論,但目前新建一個編輯交流群,吸引有志於編輯維基的群員確屬當務之急。這是我第一次在互煮客棧發言,也算正式進入互煮圈了(大霧)[開玩笑的]——Soaring Swallow給我留言 2018年12月26日 (三) 10:31 (UTC)
  • (+)支持:新群組的氛圍,我也建議應該有所注意,至少和老群組有些實質性區別。平常我不怎麼在群里閒聊,但如果群組氛圍已經到了想問編輯問題都有顧慮的程度,那確實該改改了。顏邯留言2018年12月26日 (三) 14:07 (UTC)
  • 看來目前有兩種觀點,一種支持替代,一種支持暫時共存。我覺得沒有必要暫時共存,如果原群組不進行管理層的改革的話,對於想進去吹水的思想上也有誤導,就算正常聊天也會讓人感覺不高興,還不如撤掉算了。而這種改革目前來看是不現實的,無法實現。——❄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8年12月26日 (三) 15:52 (UTC)
但同時在二群之間有可能通過群公告之類的方式等QQ群自身具有的方法建立一定的聯繫,畢竟很多成員是重疊的,把想吹水的導向到原來的群,我感覺這種操作可以接受。——❄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8年12月26日 (三) 15:58 (UTC)
現在原來的群已經成為徹底的搞笑娛樂+濫權群了。--Hoid(留言) 2018年12月27日 (四) 02:08 (UTC)
  • (-)反對:關於新群,我想說一句:沒有打算加入。群主是誰你們也清楚,我與他之間的矛盾你們也清楚。還有目前的濫權者應該是瑟諾,這個人的禁言理由可比我還不明確。關於撤回玩梗之類的也在群里說明了。另外,這個群的保留權是你們不是我,畢竟三觀不同。——User:Tech Gai——留言吐槽按此Tech Gai留言2018年12月27日 (四) 04:19 (UTC)
誰濫權自己心裡清楚,制定不允許XX,不允許XXX的規則的人是誰?不停宣傳自己的觀點然後撤回禁言他人的人是誰?瑟諾一共禁了幾次言?--Hoid(留言) 2018年12月27日 (四) 04:21 (UTC)

所以呢?——User:Tech Gai Tech Gai留言2018年12月27日 (四) 04:33 (UTC)

還有目前的濫權者應該是瑟諾,這個人的禁言理由可比我還不明確。這句話完全錯誤。
關於撤回玩梗之類的也在群里說明了。說明目的是出現不當,存在行為?語法完全錯誤,用來顯示自己說的全是對的?自己隨便搞文字獄?--Hoid(留言) 2018年12月27日 (四) 04:47 (UTC)

夠了,閉嘴吧。————Tech Gai 2018年12月27日 (四) 06:15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ech Gai對話貢獻)於2018年12月27日 (四) 06:15 (UTC)加入。

說到閉嘴,——————Hoid(留言) 2018年12月27日 (四) 06:43 (UTC)
在這裡,你不是管理員,不要覺得現在還是能隨便就讓人閉嘴。我能叫你閉嘴麼。--Hoid(留言) 2018年12月27日 (四) 06:57 (UTC)
哦,你隨便。 ——Tech Gai 2018年12月27日 (四) 07:14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ech Gai對話貢獻)於2018年12月27日 (四) 07:14 (UTC)加入。
不明白為何不能共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27日 (四) 08:16 (UTC)
我覺得看看上面的留言應該就能明白原來的群里有多麼亂了,上面的各位基本都在原來的那個群里待過。還是那句話,這樣的群組保留在WP:QQ上沒有意義。——❄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8年12月27日 (四) 08:30 (UTC)
畢竟我也是原來那個群的管理,如果你能進來看看的話就知道我之前是多麼想讓這個群回到正軌,但是現在實在是無能為力。——❄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8年12月27日 (四) 08:33 (UTC)
原來的群已經失去「維基百科交流」的用途。--Hoid(留言) 2018年12月27日 (四) 08:37 (UTC)

那 這個群的取捨你們來定,可以吧 既然你們說的沒有任何跟維基百科有關的內容,那取捨就是你們的事了 ——User:Tech Gai(吐槽留言按此) 2018年12月27日 (四) 09:07 (UTC)

@Shizhao:當然可以共存,只是把新群組作為推廣事宜討論、編輯經驗交流以及新手教學的場所,舊群組作為不願編輯的用戶、不願學習的新手、廣告用戶、破壞者和濫權群組管理聊天吹水過家家的場所,因為實際情況就是這樣。同時為了方便編輯者的討論和新手的學習,在站內更換一下群組鏈接。兩個群沒有生死存亡的鬥爭,事實上對大部分人來說,只是換個地方聊天而已,僅此而已。--魂魘聖座##WP空間水編輯,簡直不要太容易! 2018年12月27日 (四) 12:20 (UTC)
  • 打算這樣子處理:
    1. 原群組作為非正式水群保留,通過在兩邊發布群公告的方式讓兩邊都清楚對方的存在。站內將直接不再保留原群組的鏈接,以新群組的代替。
    2. 原群組將在群主有時間的情況下進行整頓。
    3. 新建的群組將作為面向東北地區新手和編輯的正式地區性討論群組,在管理層的督導下避免淪為水群。
    4. 新群組的管理層應由資深且有精力管理的維基人擔任,在下實在難以擔當群主的身份,將在有更好的群主人選時將群轉讓出去。
請問各位有意見嗎?——❄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8年12月28日 (五) 03:41 (UTC)
上面的幾條同意,我等待原群群主表態後再作討論。--Hoid(留言) 2018年12月28日 (五) 14:10 (UTC)

你倒不如說直接解散得了。——User:Tech Gai- -吐槽留言按此 2018年12月28日 (五) 08:59 (UTC)

這樣子搞是不行的,做事情還是要依照基本法,不能違反大家的共識是不是?你說吧,要是我直接真的按你的說法,最多把群里的非管理成員全部踢掉,你們又不高興,那怎麼辦?還不如按照基本法來的舒心。——❄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8年12月28日 (五) 13:29 (UTC)
那麼一天到晚是誰各種「文體兩開花」?有沒有點基本的道德素養?心裡應該有點AC數吧? ——User:Tech Gai- -' '吐槽留言please press here 2018年12月29日 (六) 01:15 (UTC)
閣下除了訴諸你也一樣之外還能幹什麼?請注意文明方針,謝謝。--雲間守望 2018年12月29日 (六) 01:29 (UTC)
又開始了又開始了。。總是不敢直面你們自己目前的錯誤。 ——User:Tech Gai- -吐槽留言please press here 2018年12月29日 (六) 11:57 (UTC)
誰一天到晚不停地攻擊說無論XX也不要XX?只有某人能不停地發表自己的觀點麼?現在的情況還不是某人以前的行為引起的。--Hoid(留言) 2018年12月29日 (六) 12:11 (UTC)
文體兩開花怎麼了?在站外文字獄,還想在這裡繼續?(+)支持本提案,雖然不在群里。@Tech Gai:能注意一下討論禮儀嗎?說話前面縮進--Rowingbohe邀請您關注學生會年會簽名·留言·台州專題2018年12月29日 (六) 13: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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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Walter Grassroot疑似在編輯松無理由移除用戶條目

原標題為:請求解除Walter GrassrootWMC編輯部管理員職務

WMC編輯部紛爭我們也無能為力,SNOW-- Sunny00217  2021年2月18日 (四) 14: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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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人Ericliu1912在未明確違反編輯部群規的情況下因意見與Walter Grassroot不和(2021年2月11日本人在編輯部QQ群公開詢問Walter Grassroot關於Ericliu1912被移出群組的事項的時候Walter Grassroot所述,聊天記錄證據在此)於2021年1月26日-27之間(具體時間不詳,不過當事人Ericliu1912應該知道)被Walter Grassroot移出群組。以上聊天記錄證據可完全證明其濫權行為,故申請撤銷權限。--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1年2月18日 (四) 14: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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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liu1912Sanmosa[1],如果確實是Walter Grassroot不給出任何理由就移除站內用戶的條目的話應該禁止其主持一切編輯松活動。--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2月19日 (五) 07:22 (UTC)
做得到才算吧。你要不要請求他在這進行解釋?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19日 (五) 07:25 (UTC)
@Walter Grassroot:解釋一下為什麼Ericliu1912和Sanmosa在中國-塞爾維亞編輯松活動中提交至Fountain的條目被莫名移除?--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2月19日 (五) 07:29 (UTC)
不用解釋我那邊了,我自己之後已經跟遊魂說要退出了。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19日 (五) 07:33 (UTC)
meta:China-Serbia_Cultural_Exchange_Program/China 首次編輯松規則 倒數第二條 應該是理由。--Air7538留言2021年2月19日 (五) 09:00 (UTC)
所以Sanmosa和Ericliu1912是「破壞中國政治及相關條目的編輯者」?--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2月19日 (五) 09:10 (UTC)
查了下,這條規則2月9日追加的(好奇塞爾維亞那邊有沒有與之相對應的規則……)。--🔨留言2021年2月19日 (五) 09:52 (UTC)
前一段是我跟主辦方交涉之後他們添加的規則(不然他們沒辦法對我解釋為什麼條目會被莫名其妙移除,這倒沒什麼問題,我不見怪),後一段跟中國有關的那句是刪了我的貢獻的主持人自己添加的,而且毫無客觀的認定和執行標準,畢竟我也沒破壞過什麼條目。簡單來說,就是為了排除異己設置的「客製化條款」。不過這也沒辦法,主辦方想定什麼規則,或者說是想刻意排除誰的話,編者是不能不接受的。只能說我活該惹到主持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2月19日 (五) 10:09 (UTC)
編輯松我沒參加,所以我不知情。但是如果真有這樣規定的話,建議向基金會舉報。--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1年2月19日 (五) 15:17 (UTC)
meta:China-Serbia_Cultural_Exchange_Program/Serbia,並沒有。--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2月19日 (五) 13:09 (UTC)
因該活動目前的條款,與維基百科宗旨不符,故已經移除站內通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2月20日 (六) 02:52 (UTC)
這我還真的要通知一下@Walter Grassroot了,畢竟他確實是活動的主持人之一。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0日 (六) 03:13 (UTC)
wmf:Friendly space policy--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2月20日 (六) 03:31 (UTC)
@Yining ChenWP:編輯禁制-「而禁制則僅針對特定頁面或特定不當行為」,所以可以適用於行為。「編輯禁制設有以下類型」倒是沒講宣傳層面,但「主題禁制」應該類似,活動宣傳感覺也能算主題。按方針看,管理員有權下達禁制。如果禁制令有違共識,請開展討論,或由當事人或其他管理員提出抗辯,必要時由行政員決定。--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6日 (五) 16:25 (UTC)

關於撤銷wp:qq群的請求

無共識: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wiki各qq群匿名性弱,QQ帳號需要和身份證/手機號綁定,可能會導致信息泄露,亦可能造成其他損失.

QQ號安保等級多不高,被盜號後可能引起其他損失.

既然各位都能來到wiki了,為什麼不使用更加安全的TG群呢?--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8日 (日) 16:00 (UTC)

可以訪問Wikipedia不等於可以同時使用Telegram,比如我現在就無法連接Telegram,但依然可以在此回復您;其次,QQ和Telegram的使用者數量/安裝覆蓋度在中國大陸根本不是一個數量級,QQ是國民級軟件,而並沒有多少人知道Telegram是什麼;再次,人們對新事物的第一反應往往是排斥,通常不會為了說一句話而裝一個近乎單一用途的、連接困難且初始沒中文的軟件,這麼做的時間、認知成本太高,只會導致站外加入各群組的中國大陸用戶數據銳減;最後,Telegram也需要電話號碼吧…--安憶Talk 2021年7月18日 (日) 23:28 (UTC)
Telegram完全可以使用GV來避免使用真實電話號碼,但QQ不可以!
可以訪問Wikipedia不等於可以同時使用Telegram——這是不可能的,TG的服務器我還沒見倒過,除非你說你沒有可用號碼。
QQ是國民級軟件,而並沒有多少人知道Telegram是什麼。 QQ的通訊記錄在大陸內政府完全可查,要為了方便而放棄安全嗎?
通常不會為了說一句話而裝一個近乎單一用途的、連接困難且初始沒中文的軟件1、telegram的設置可以安裝zh_cn包來安裝中文,整個設置步驟不超過一分鐘。連接困難??請給出原因
加入各群組的中國大陸用戶數據銳減寧可群組銳減,也別出現像最近的威脅事件了。威脅舉報給國安算是什麼東西???--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0:51 (UTC)
個別用戶當前仍在使用反向代理或者鏡像站的方式訪問維基百科。這些用戶不一定方便使用代理工具繞過審查。不過鑑於近些年單純翻牆不說話都有一定機率被罰,確實應該考慮QQ在隱私保護方面的風險(TG雖然隱私保護比較好,不過用+86號碼註冊也有很大風險……)。--🔨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1:01 (UTC)
我一直認為網絡安全是訪問境外網站的前提,沒想到會有人認為方便快過安全……隨着審查越來越嚴格,居然提出「我有種感覺這『安全』有點像『暢快地發布非法內容』」,我就發愁。
+86註冊TG,必須開啟二次驗證,否則非常危險,因為驗證短信可被截獲--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3:23 (UTC)
(+)支持, 之前親歷過因為發送驗證短信而被運營商攔截且通知的經歷. --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7月19日 (一) 12:47 (UTC)
(~)補充:話說去年11月,DukeAnt君解散了「山西維基人」QQ群,稱是「為了保護中國大陸群友的人身安全」,雖然不太清楚具體發生了什麼。傳送門:Special:Diff/62801560/62809013--🔨留言2021年7月20日 (二) 01:09 (UTC)
某些群主都已經明白的東西,某些管理員揣着明白裝糊塗,唉,我如何是好。
反正爛,都爛。一個人的行為要一堆人為他買單,那就是爛。
我關討論了,也沒什麼好說的了--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20日 (二) 03:09 (UTC)
您太理想化了,或者說是認知有些固定。按點回一下:一、QQ和TG要求手機號註冊,誠然TG可以用GV,但為了「安全」,隨便搞一個手機號註冊QQ也不是什麼難事;二、可以訪問Wikipedia不等於可以同時使用Telegram,這不是個別用戶的情況,至少千人是這麼做的。並且我現在正做着,您卻斷言不可能;三、IM類軟件是用來日常聊天的,不是用來做犯罪預備的,我有種感覺這「安全」有點像「暢快地發布非法內容」。QQ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軟件,其用戶必須遵守該國法律法規和平台服務協議;四、就是字面意義的「連接困難」,見二,主要矛盾也不是英語界面。對於中國大陸用戶,QQ和微信可以說是必裝軟件,類似於某些地區的FB、TG或LINE等;五、任一地域的用戶數量和其他地域的用戶數量比例差距過大都不是什麼好事。舉例不予置評,我不想摻和那種事。--安憶Talk 2021年7月19日 (一) 03:01 (UTC)
逐條(-)反對,1、便搞一個手機號註冊QQ也不是什麼難事,前不久中國要求所有手機號碼實名制,嚴格打擊黑卡,導致非實名卡一卡難求。
2、至少千人是這麼做的來源請求?
3、我有種感覺這「安全」有點像「暢快地發布非法內容」,是誰逼着我們了解網安內容的?請不要擺着明白裝糊塗。隨着審查越來越嚴格,居然提出「我有種感覺這『安全』有點像『暢快地發布非法內容』」,我就發愁。其用戶必須遵守該國法律法規和平台服務協議,那為什麼不換用更難監管的軟件呢?
4、對於中國大陸用戶,QQ和微信可以說是必裝軟件,很遺憾的是,我認為這是網絡安全普及不夠的原因,有必要知會更多的人實行分離。內外隔開是安全上網得一個重要前提。
5、舉例不予置評,我不想摻和那種事。不參與不代表不存在,更不代表可以避免之後的用戶因為隱私保護不當受到法律威脅。--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3:28 (UTC)
一、都在追求理想的「安全」和「自由」了,搞個不是自己的電話卡自然不是什麼難事;二、涉及真正的隱私信息,恕我無可奉告;三、邏輯失常,某人作為本國公民,理應遵守本國法律,而不是想法設法地超脫其外;四、理想化,請着眼於現實;五、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遵守轄地法律的居民不會感到被威脅。--安憶Talk 2021年7月19日 (一) 03:48 (UTC)
逐條回應
1、(?)'異議'搞個不是自己的電話卡自然不是什麼難事,並非所有人都有這一安全意識。
2、至少千人以上是這麼做的,我甚至不明白現在中文wiki活躍用戶有沒有這麼多人。
3、5、理應遵守本國法律,而不是想法設法地超脫其外,這並不代表訴諸法律威脅是合理的
4、理想化,請着眼於現實,多層虛擬機、多層代理難不成是不應當推廣的技術?--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3:53 (UTC)
您的重點抓得很奇怪,這樣下去恕我不再回復了。一、QQ不是牛鬼蛇神,再說為什麼要「所有人都有」才行,這和提供QQ群組方便人們交流沒有任何聯繫;二、也是毫無聯繫,能訪問本站的人≠會加群的人≠活躍用戶;三、本討論中沒有任何人說它合理;四、您該認為認為,該推廣推廣,不影響現實「大陸有超多人用QQ」。截至2019年,QQ用戶5.94億,微信用戶12.25億。--安憶Talk 2021年7月19日 (一) 04:03 (UTC)
QQ是用手機號回復短信註冊的,綁定手機號是賬戶個人隱私安全防護功能的一部分,P先生可能沒見過這個不知者不怪。別人用什麼這和P先生擔心違反國安法有什麼特定的聯繫嗎,P先生有在中國本土違反國安法了嗎?如果在本土違反國安法就算不用QQ其實也沒用。再說誰違反國安法那是這個用戶他自己的事,這關其他十幾億QQ用戶什麼事。--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2:28 (UTC)
逐條(-)反對
1、綁定手機號是賬戶個人隱私安全防護功能的一部分,於是就有了很多查詢綁定,把你之前綁定的手機號查出來,再根據手機號查詢到你的個人信息。真是好保護
2、P先生有在中國本土違反國安法了嗎?見WP:ANM最新的提報,有人威脅用戶打算舉報給國安局。
3、再說誰違反國安法那是這個用戶他自己的事,注意,嘗試通過代理工具繞過審核來到wiki本身就已經違反了大陸的法律,我不想再重複。--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3:30 (UTC)
嘗試通過代理工具繞過審核來到wiki本身就已經違反了大陸的法律是錯誤的斷言,有合法手段(如合規的專線),且申請不難,非法的一直是「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安憶Talk 2021年7月19日 (一) 03:53 (UTC)
有合法手段(如合規的專線),且申請不難
見用戶協議,你可發現
3.1.3.5. 不利用阿里雲提供的資源和服務上傳(Upload)、下載(download)、儲存、發布如下信息或者內容,不為他人發布該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於設置URL、BANNER鏈接等):3.1.3.6.1. 違反國家規定的政治宣傳和/或新聞信息;3.1.3.6.6. 妨礙互聯網運行安全的信息;3.1.3.6.8.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或國家政策的內容。
這一其他解釋起來可就說不清咯,是不是合法合規,可不是你一句話就解決的。--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3:59 (UTC)
看來您要的是絕對自由,這不可能。--安憶Talk 2021年7月19日 (一) 04:06 (UTC)
(-)反對強調要使用更安全的軟件和絕對自由有什麼關係?指出某些法律規定不嚴格和絕對自由有什麼關係?稻草人攻擊好玩?--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5:09 (UTC)
阿里雲服務協議不是法律法規。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即追求絕對自由。QQ做不到讓用戶對違法違規的事情暢所欲言,這不代表着它不自由;QQ甚至會配合公權機關調查,這不代表着它不安全。--安憶Talk 2021年7月19日 (一) 05:17 (UTC)
(-)反對所以說你真是裝糊塗的高手,在下自愧不如。配合公安機關調查這一官話的意思是「某q群都出現法律威脅了,」居然還說這是安全的?--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5:32 (UTC)
二者沒有邏輯關係,請您想好了再說。--安憶Talk 2021年7月19日 (一) 05:35 (UTC)
我認為沒什麼好說的了,混淆邏輯的不是我。--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6:21 (UTC)
QQ的安全性和其用戶所發表的言論無關。--安憶Talk 2021年7月19日 (一) 06:27 (UTC)
我又沒違法,管我破事,只是感覺QQ不安全而已。--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4:00 (UTC)
所以,您覺得QQ不安全並不是撤銷QQ群的理由。--Lightyears GBAW 2021年7月19日 (一) 07:33 (UTC)
我只是覺得有人在qq群威脅其他群員,是否換tg更好?--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7:51 (UTC)
(!)意見(▲▲▲▲)同上上上上。--安憶Talk 2021年7月19日 (一) 09:15 (UTC)
看完討論後,我認為你過於理想化。--Txkk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10:13 (UTC)
  • 我覺得用不用QQ是個人選擇吧,頂多加句警告語上去--Qazwsaedx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13:12 (UTC)
    1. 「威脅舉報給國安」、「『某q群都出現法律威脅了,』居然還說這是安全的」——該事件發生在QQ上,邏輯上並不等同於QQ是該事件發生的必要條件。不用QQ,用IRC、TG、discord,站內郵件、站外郵件甚至線下見面,照樣可以討論「舉報國安」的問題,照樣有難以被社群成員有效監督的問題(註:wmf的服務器不記錄也不審查站內信的內容),而後者的出現顯然不應該作為移除IRC/TG/discord,關閉站內郵件功能、禁止維基人在用戶頁張貼自己的電郵帳戶、禁止維基線下聚會的理由。
    2. 「嘗試通過代理工具繞過審核來到wiki本身就已經違反了大陸的法律,我不想再重複」——且不論訪問維基有十數種方法,包括不限於使用鏡像站、域前置等等,遠遠不止「建立非法信道」一條路,該斷言從根本上不成立;退一步說,就算訪問維基必然違反法律,那也不意味着該用戶不能選擇不進一步違反法律——違法與違法有差別,違法的程度也有差別,選擇輕微程度的違法而不選擇相對嚴重程度的違法同樣是用戶的合理訴求。以用戶已經訪問維基為由強制要求以TG替代QQ,從根本無法成立。
    3. 請不要通篇討論到處加粗又加紅。這種行為在英文站被視為「大吼大叫」,一種不文明行為。謝謝合作。--Antigng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14:00 (UTC)
    這是對的,怎麼每次都是出事後才有人意識到qq群本身存在的問題。--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20日 (二) 02: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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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WP:QQ的QQ群904780983

該群組無故踢出維基人,似已無資格列入你維QQ群列表。請大家討論。Fire Ice 2021年7月16日 (五) 20:06 (UTC)

作為該群的管理員,我並未發現有無故踢出維基人的情況出現。總有刁民想刪除我的用戶頁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3:35 (UTC)
據我所知tg群倒是經常有這種操作,甚至還允許部分用戶謾罵其他維基人。令人懷疑是否有tg管理員黑箱群的存在,密謀控制中文維基百科站內的輿論。看起來這像是倒打一耙。所以我提議在Wikipedia:Asn中,將tg群的鏈接移除。總有刁民想刪除我的用戶頁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7:15 (UTC)
我在tg群已有三年,未見有如此操作,請提出指控者出示證據,謝謝。Fire Ice 2021年7月17日 (六) 07:31 (UTC)
哦,那可能是因為你在tg群的級別不夠,涉及不到更深層次的信息。總有刁民想刪除我的用戶頁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8:16 (UTC)
請注意 不要攻擊--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8:46 (UTC)
請 安心養病總有刁民想刪除我的用戶頁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8:52 (UTC)
「這種事情見得多了,我只想說懂得都懂,不懂的我也不多解釋,畢竟自己知道就好,細細品吧。你們也別來問我怎麼了,利益牽扯太大,說了對你我都沒好處,當不知道就行了,其餘的我只能說這裡面水很深,牽扯到很多東西。詳細情況你們自己是很難找的,網上大部分已經刪除乾淨了,所以我只能說懂得都懂。」--Txkk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11:49 (UTC)
那我直接問了:何故移除維基人HualinXMN?Fire Ice 2021年7月17日 (六) 15:21 (UTC)
本人也直接問了:何故移除維基人Ericliu1912?-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46 (UTC)
@魚頭炮 本人再次追問:又何故移除維基人忒有錢?請您回答。如果您不是明知,那您的言論也只能視作未經查實之論點,可視作無效;但如果您是已知還是説出這類話,那就請您現在立刻停止公然撒謊的行爲,因爲您的行爲已涉構成擾亂討論。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8:52 (UTC)
(+)支持:該群組屢屢發生對中國大陸以外或與自己意見不和的維基人進行歧視並無故踢出之行爲(如HualinXMN、Ericliu1912以及忒有錢三位維基人),而該群組現放任並允許群組成員對香港維基人行法律威脅;顯為維基法度所不能容忍。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33 (UTC)
其他兩位的事不曉得,倒是忒有錢非要換掉群管還是群主來着,結果導致意見不合。--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02:40 (UTC)
(-)反對:請問「無故踢出維基人」違反了哪項方針,再請問供站外吹水的交流群需要遵守哪項方針,維基百科遵守美國法律服務全球華人,但站外交流群仍要遵守服務器當地法律,當某些人在群內的言行已違反當地憲法甚至可能導致炸群時,管理員為何不可將其移出。--SEX! 2021年7月19日 (一) 03:36 (UTC)
再退一萬步講,「無故踢人」本身有什麼問題,我曾經在極度興奮的情況下在某地方群連踢某小朋友三次,原因是「我很高興」,請問我夠被永封幾次?--SEX! 2021年7月19日 (一) 03:47 (UTC)
站外行為,不足以封禁。但是將該群移出你維名單,還是可行的。歸根結底:你維為何要為一個隨意踢出維基人的群組作宣傳?Fire Ice 2021年7月25日 (日) 14:32 (UTC)
Telegram上的@wikipedia_zh_n,犬風船等人莫名其妙把蟲蟲飛女士等人戴上「WMC工作員」的帽子踢出去。將該群移出你維名單,還是可行的。歸根結底:你維為何要為一個隨意踢出維基人的群組作宣傳?--痛心疾首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5:04 (UTC)
本人的看法是,在T:ASN中,將Telegram上的@wikipedia_zh_n群鏈接移除。--痛心疾首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5:07 (UTC)
經向tg群詢問,蟲蟲飛被全域禁言的原因是造謠擾亂,與WMC毫無關係。那麼,QQ群移除hualin的解釋呢?Fire Ice 2021年7月26日 (一) 05:45 (UTC)
「蟲蟲飛被全域禁言的原因是造謠擾亂」[來源請求]禁言是事實,罪名請舉證﹗--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6:39 (UTC)
這個鏈接放得好,充分說明對蟲蟲飛的禁言經過了審慎的討論,得到了十幾個群管的一致通過,和QQ群的移除用戶壓根不是一回事。Fire Ice 2021年7月26日 (一) 07:47 (UTC)
如果未能對於「罪名」提出證據,就請不要再說某某人有甚麼罪名,以免其他路過的人誤會,而且怎樣踢出不重要,這是羣管的決定,我不感興趣。--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7:59 (UTC)
不認為相關行為有問題,而且若禁言有問題則必定會被討論。至於引致該gbb討論出現的原因是源自今年三月的三次已被警告的行為。--1233 T / C 2021年7月26日 (一) 09:20 (UTC)
36個群管11個投票6:5通過,這是哪門子四捨五入改憲案。--Newbamboo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0:06 (UTC)
站外事務不管,不過這樣的行為,估計會加深各種站外討論群組利益化的憂慮?——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7月19日 (一) 08:55 (UTC)
加速,加速!--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20日 (二) 06:44 (UTC)
難道不早就是這樣了嗎?不在你維跟你TG群支持台灣人、支持犬風船,那就是其他地方的「工作員」。扣帽子跟踢人還是TG群在行。--痛心疾首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5:09 (UTC)
You do, you delete, you deny.--1233 T / C 2021年7月28日 (三) 05:27 (UTC)
(+)強烈支持 管理員濫權嚴重--Greekhaohao 2021年7月30日 (五) 06:53 (UTC)
差不多得了,張口閉口就是一個你維,說來說去都在說管理員濫權,又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證據。 Have a good day!--doge24190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6:19 (UTC) 2021年7月30日 (五) 07:55 (UTC)
大放送[失效連結]--Greekhaohao 2021年7月31日 (六) 00:16 (UTC)
404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8月1日 (日) 00:43 (UTC)
點開鏈結後,刪除鏈結最後的%7C就可以看到[來源請求] --英秀一心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01:25 (UTC)
鏈接已處理。但是對於裡面的內容的上下文關聯性有點「迷惑」 囧rz……,所以對此不持有任何定論。——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日 (一) 06:21 (UTC)
(=)中立,請參考下面安亭君的調查結果。--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2:42 (UTC)

WG在qq群威脅其他wiki編輯訴諸法律案。

已結案:
基金會已行動,後續討論請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消息#近期的基金會行動──以上留言未簽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Antigng:先生說原定於7月24日前完成報告(含有大量隱私信息無法公開,只會向第三方管理員提供)並發布相關摘要,但因故無法按時完成,請見諒。

Antigng隨後在7月27日公布了一部分結果,結果如下

7月7日17:39左右,第一組截圖顯示城市酸腐文人君於QQ群發布「國安法」舉報方式;
7月7日18:01,第一組截圖顯示Walter Grassroot君於QQ群發表「舉報香港用戶」的言論;
7月7日18:01左右,第一組截圖顯示城市酸腐文人君於QQ群轉發了Walter Grassroot君的上述言論,並提及「身份證」;
7月7日18:33,第一組截圖顯示ZhWikiRage君於QQ群轉發了一條不相關的twitter信息;
7月7日21:33,Hualin君於政治群轉發了三張來源為「維尼之聲」群組,且與第一組截圖完全一致的圖片,圖片附評論 「這下真成百度百科了」;
7月7日21:59,第二組截圖顯示ZhWikiRage君於QQ群發布三張非常類似於移動設備拍攝瀏覽器中第一組截圖鏈接和政治群discord子群中包括上述Hualin君留言的記錄的圖片,並稱「還是有人把qq群的消息傳tg上了」;
7月7日22:01左右,第二組截圖顯示ZhWikiRage君於QQ群留言「轉推特圖片怎麼了」;
7月7日22:04左右,第二組截圖顯示ZhWikiRage君於QQ群留言稱「照片」是「匿名投稿至」「政治分群群員Hualin手上的」;
7月7日22:04左右,第二組截圖顯示黃琬琦君於QQ群發布一張非常類似於telegram截屏的圖片;
7月7日22:10左右,第二組截圖顯示Walter Grassroot君於QQ群留言稱HualinXMN已經被他「處理掉了」;
7月7日22:12,自稱剛被曝光的照片中一位(QQ)群員的匿名用戶在政治群IRC子群一側首次發言,並表示對(在發布的截圖中)曝光無關用戶發言的行為之不滿;
7月7日22:15,Hualin君於政治群稱其「被請出去了」;
7月7日22:18,Hualin君在政治群轉發前一條消息時附上截圖,顯示其被「玄客嘯士」移出相關群組;
7月7日22:53,此處有內容發布了七張圖片,其中前五張的內容依序與第二組截圖內容一致;
7月7日23:27,匿名用戶在申訴群的IRC子群一側進一步提出申訴,要求群管理員刪除相關信息;
7月7日23:55左右,此處有內容於政治群發布兩張圖片,根據此處有內容提供的原始信息,兩者分別與第二組截圖中的第三張和第五張一致——僅前者圖片格式有差異;
7月8日00:04,匿名用戶退出群聊;

我希望這件事能有始有終,看最近沒什麼人提了再次將其拿出來討論一下。

請問就WG在Q群對其它用戶訴諸法律一事是否屬實,如果屬實應當進行怎樣的處理

--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07:58 (UTC)

所以這種廣告方法是?-- Sunny00217  2021年7月29日 (四) 03:51 (UTC) +2
手動移動後本身有簽名,使用可視化編輯器默認又自帶了簽名,已經刪掉。兩岸四地促進會歡迎您——Pavlov2 2021年7月29日 (四) 08:39 (UTC)
@浅蓝雪:請問淺藍雪同志,以上的調查可否支持恢復您曾經給予的封鎖?--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7月30日 (五) 08:25 (UTC)
安亭君的調查報告顯然沒有寫完,反對。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30日 (五) 09:51 (UTC)
再次提請加快調查速度,QQ的消息漫遊默認是一個月左右,超過一個月後若無有效本地紀錄或本地紀錄被竄改,則可能無法查出任何結果。--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1日 (日) 06:51 (UTC)
再請加快調查!!!!已經延遲將近一個多月了!!!@antigng:--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4日 (三) 15:00 (UTC)

報告的初稿寫完了。簡要披露一下最終結論:
基於上述事實,本人擬主觀評估下列關鍵斷言成立的可能性:
a)截圖純屬無中生有,該對話或類似對話實際未於QQ群組發生:本人認為該斷言成立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即其成立的可能性可描述為1- 已確認);
b)截圖基於真實QQ群組對話,但有所篡改,以至於當事用戶Walter Grassroot君實際並未發表「舉報香港用戶至國安」或類似言論:本人認為該斷言成立的可能性很小(即其成立的可能性可描述為1-很可能 很可能);
c)涉事用戶Walter Grassroot君未在本案中提供不實信息:本人認為該斷言成立的可能性很小,且該種可能性小於b)部分所涉斷言成立的可能性;
非常抱歉延遲了這麼久,以至於原始討論都存檔了。目前還有一些校對排版工作要做,做完之後會將完整的報告交給相應人士。另,在調查開展期間本人暫不參與任何線下群組,如有需要可通過電郵聯繫本人。--Antigng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04:06 (UTC)
非常抱歉延遲了這麼久,以至於原始討論都存檔了。這不是原始討論存檔的問題,而是已經快超過服務器最長保存時間/最長滿有時間了。出於善意推定我不能表示任何不滿。--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5日 (四) 04:51 (UTC)
考慮到一些特殊情形,本人不認為該事實與本案非常相關。--Antigng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05:07 (UTC)
感謝Antigng君的調查。補充:原始討論在這裡。-Cheetahze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09:11 (UTC)
@霧島聖瑞丽江的河水Wiok悔晚斋尤里的1994淺藍雪:本人再次邀請幾位發表看法。特別邀請@Outlookxp,請您記得「若他真這樣說謊抵賴,那無限期封是他自業自得,這次就看他了」這句話。-Cheetahze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09:52 (UTC)
(:)回應:提出報告後,就交由基金會,看他們的意見了...。--Outlookxp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15:03 (UTC)
若故意說謊,屬於欺騙管理解封,應當如何處理想必各位心裡都有數。--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8日 (日) 12:51 (UTC)
@Outlookxp:基金會不是法院,沒有確認事實的責任。根據社群自治的傳統,採取措施的權力在本地管理員手中。
今年我見到了三起故意說謊後逃避懲罰的事件。他們的行為本身都不嚴重,然而謊言是不應該忍受的。雖無受害者,但若聽之任之,預期會有源源不斷的謊言出現。我數月前擴充過Wikipedia:不要說謊,希望不止停留在道德勸諭的紙面上。
先前執行封禁的管理員遭到了某用戶組圍攻,棘手封禁的概念並非空穴來風,因此也不會強求。Lt2818留言2021年8月8日 (日) 14:36 (UTC)
贊同第一行,但目前Antigng君應該是只發布了一個pre-release。ABF一下假設安亭君什麼事都沒幹,給自己放了個維基假,然後突然回來說 oh by the way, WG是無辜的/WG說謊了,這是不行的嘛所以程序還是要走完,等安亭君發布和諧過的完整報告,或者給第三方or第四/五方?管理員確認完再做決定。最後感謝安亭君的付出。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8月8日 (日) 15:34 (UTC)
某用戶組指鹿為馬的時候,只有你說了坦誠的話,猜想你事後也遭受了壓力。Antigng君沒把話說死,已經很給他們面子了。--Lt2818留言2021年8月8日 (日) 16:22 (UTC)
Lt2818啊這 其實並沒有,只是我那句話放在那邊(正好中間又插了幾行話)比較容易誤解啦😂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8月8日 (日) 16:45 (UTC)
等基金會結果吧,順便@Pavlov2:,上次@我沒收到,不好意思。--淺藍雪 2021年8月6日 (五) 03:28 (UTC)
謝謝您的付出,但還是得(...) 吐槽一點:「1- 已確認」「1-很可能 很可能」是什麼語法?--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0:40 (UTC)
的確,有些機器人的感覺。。。--𢿃𠫱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00:41 (UTC)
@Cheetahze@Lt2818@LuciferianThomas@Outlookxp@Pavlov2@Sunny00217@松照庵
那既然您們這麽希望基金會給個結果,本人稍前已在元維基開啓公開徵求意見之討論,歡迎您們能夠踴躍參加討論。我尤其需副知@Antigng君,請您在允許的情況下,務必將報告提交給基金會人員。祝編安。——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10日 (二) 21:22 (UTC)
@羊羊32521@淺藍雪 副知兩位。抱歉剛剛未Ping。——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10日 (二) 21:52 (UTC)
已知悉並前往元wiki協助。--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12日 (四) 10:22 (UTC)
ANTIGNG,您好,距離事態發生和您宣布的公布日期已經一個月以上了,再次敦請您儘快發布報告,若WG是清白的則應當還WG一個清白,
否則,若WG涉及偽造證據、說謊,我希望您的報告能還淺藍雪一個清白。
此外,儘管冷處理在某社群被認為是絕妙的做法,但拖字訣和打太極在這裡不會生效,我會定期用鬧鐘提醒我,也提醒諸位這件事情沒查個水落石出都別混過去。--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17日 (二) 13:18 (UTC)
誠然,這種拖延不應發生在這裡,完全沒有必要。--𢿃𠫱留言2021年8月19日 (四) 00:24 (UTC)
本人把報告交給Outlookxp君了,淺藍雪君似乎沒有設置站內郵箱無法發站內信。另關於「交給wmf」,本人早前從站外途徑獲悉wmf有員工認為該案是本地事宜,因而對轉交wmf之後的成效有所懷疑。--Antigng留言2021年8月19日 (四) 08:36 (UTC)

Antigng同志您好,很抱歉打擾您,是這樣的

    • 關於向WMF報告是否有效之事,我想請您看這條消息。
      [2]
      HKFP的報道後,有組織已經向WMF提請基於偽造截圖中的信息進行舉報,目前尚未收到基金會的回應。但基金會所轄的媒體部門已經聯繫我,我也於昨日、今日將我所獲得的證據,以及我的聲明再次以英文的方式呈交,相信這份聲明與報道會很快公布。
      提報我的人「忒有錢」我並無仇,過年時候我亦給他祝賀,並若可以我也願意保留善意。但他於前日在知乎裡面攻擊我,這種行為我予以譴責(知乎官方已經通知我你的情況)。
      以上。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21年7月16日 (五) 05:51 (UTC)
      這是WG自己的留言,請問您為何突然聲稱報告WMF的成效要有所懷疑呢?--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21日 (六) 12:15 (UTC)
      Pavlov2您這樣是@不到的,要重新寫一條留言。 ——魔琴 [ 喀布爾陷落 ] 2021年8月21日 (六) 12:33 (UTC)
      @Antigng 同意@Pavlov2君的看法,無論是本站還是META兩方至少需要有一個下達裁定;如果您們一邊聲稱等META那邊的報告,而另一邊以「本地事宜」為由駁回,那我不得不認為您們是在迴避處理這些敏感的問題。WG之前聲稱已將其報告(如果有的話)提報給基金會,如果此時不提交中立一方的報告則是諮詢不對等。
      我再詢問一次處理本案的管理員到底是要上報至元維基還是本地處理?如果你們是要等元維基的報告再處理抑或是將此事全由交予基金會裁決,那麼Antigng君的報告就有必要提交給基金會。如果您們已經決定要在本地處理,鑑於Antigng君的報告已交由「第三方管理員」Outlookxp,我在此以一般或同遭受法律威脅之用戶的身份請求第三方管理員Outlookxp君即刻對Walter Grassroot——這位對我們的社群的善良維基人訴諸法律威脅、東窗事發後銷毀證據,甚至屢次公然撒謊的藐視社群者、騙子判以公正之制裁。本人建議,就算以其行為無法被基金會全域封鎖,也該在本站依「訴諸法律威脅」「公然撒謊」「擾亂討論」以及「誹謗(事發後在WP:ANM以一張轉載的TG新聞聲稱香港維基人對其人肉搜索,我認為這種行為構成誹謗)」等有效例證將其永久封禁。是的,其實我們都知道,就算把WG這種人全部封禁也無法確實保證維基人的法律安全;然我們追求的是這個社群古老承諾的實現——即這種無恥的行為在維基百科永遠不會被接受。
      本人希望處理此案的第三方管理員@Antigng@Outlookxp能作出合理的裁決。謝謝。——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22:46 (UTC)
@Outlookxp 感謝您的回覆,但本人對該表情能否作為封禁判斷的標準表示懷疑。此外您可能對於中國大陸的「狗頭」表情的涵括範圍不是很熟悉;通常來講「狗頭」的反話定義僅限於「Doge」這個表情,而WG的評論中未有Doge,只是普通的狗類表情。——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23:44 (UTC)
@Outlookxp此外不認為WG除了證偽以外的任何證詞或其「主觀意見」能被採納作為封禁標準,因為至少Antigng君的報告可表明其言論可信度極低。——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23:51 (UTC)
@Outlookxp關於那個狗頭,至於WG君在說🎈🐶時是不是開玩笑的語氣 ——魔琴 [ 喀布爾陷落 ] 2021年8月22日 (日) 10:19 (UTC)
@淺藍雪:此外,退一萬步講,本次事件訴諸法律威脅就算證據不確鑿,然而根據閣下在User_talk:淺藍雪中的發言若他真這樣說謊抵賴,那無限期封是他自業自得,這次就看他了。—-Outlookxp(留言),該用戶(WG)已經被antigng以目前的證據報告
b)截圖基於真實QQ群組對話,但有所篡改,以至於當事用戶Walter Grassroot君實際並未發表「舉報香港用戶至國安」或類似言論:本人認為該斷言成立的可能性很小(即其成立的可能性可描述為1- 很可能 很可能);
又由於先前WG進行自我辯護時的語調,對於HKFP的記者回答中我已經明確表示了我對於站外QQ截圖的信息並不了解,並表示這種偽造證據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第二次了。這類截圖無論是TG還是QQ,每周都是1-2起,我已經對此類事情表示無語。對方記者她也表達了理解,並請我對她的處境予以體諒。我對於個別用戶只能採用這種偽造證據打壓用戶表示鄙視。User_talk:Walter_Grassroot#請求解封_2,他的說謊抵賴行為也是確鑿無誤的,您是否可以將其無限期封禁呢?--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22日 (日) 03:53 (UTC)
@outlookxp:--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22日 (日) 03:53 (UTC)
@pavlov2:我處理了馬上就有人解封,沒意義。得等我看一下報告。--淺藍雪 2021年8月23日 (一) 03:15 (UTC)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羊羊32521淺藍雪Lt2818:@Wetrace:附知諸位,由於本次案件Antigng調查時間過久,原有的一手證據消息漫遊可能被清除,請各位如有證據儘可能導出聊天記錄並做好保留、備份,非必要是不要清理證據,我有充分的理由有人正在拖延調查希望所有證據失靈。
反駁@antigng本人早前從站外途徑獲悉wmf有員工認為該案是本地事宜,因而對轉交wmf之後的成效有所懷疑的觀點,見下
關於本案問題,援引元wiki關於基金會禁制的要求,有如下的建議。m:WMF_Global_Ban_Policy/zh
在以下任一情況下,這被視為適當的舉措:
社群缺乏自我約束或採取行動來解決或緩解狀況的能力;
基金會了解到我們不能公開的情況;此類情況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涉及個人敏感信息,與正在進行的警方調查或法庭程序相關,或可能存在安全風險。
並由於WG的行為
在多個項目上對用戶構成重大或重複性騷擾;
危害、嚴重損害或以其他方式威脅用戶或員工的信任或安全;
此外,對維基項目的積極貢獻不能抵消全域禁制。
我們提請按照頁面的指引,將其行為匯報於全域編輯禁制應通過基金會支援與安全小組(SuSa,[email protected])請求。為方便處理,請求應包含以下內容:
請求理由的簡要說明;
已經嘗試通過本地社群管理架構,採用適當方法解決問題的證據(URL地址);
能夠支持請求的關鍵信息和證據,包括但不限於所提報的濫用行為的URL地址,社群發起的關於被提報人的調查,站外與請求相關信息的截圖等;
如果請求所系事項以英語以外的語言發生,提供關鍵文本的英文翻譯有助於加快審核過程。
此外,在翻譯途中,由於元wiki的翻譯曾被user:守望者愛孟指責夾帶私貨,我建議有除antigng的第三方中立管理員加入翻譯流程。--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22日 (日) 04:04 (UTC)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魔琴)移除。2021年8月22日 (日) 10:21 (UTC)
報告我看完了,@Antigng:,所以現在是什麼情況,基金會說不會管,所以沒有上交了?還是說在走什麼別的流程--淺藍雪 2021年8月23日 (一) 06:26 (UTC)
@淺藍雪:,站外有人私下裡和我說有wmf員工認為這件事情歸本地管。具體wmf方面有沒有一致的態度乃至有沒有接手調查我都不是非常清楚。--Antigng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06:50 (UTC)
(!)意見-謝謝Pavlov2通知在下關注此議題。謝謝參與討論的各位,不論持什麼看法與角度。作為社群一員、也關心香港,在下看法如下,不僅是一個個案、而是中文社群與WMF基金會該如何認識與處理逼臨的風險?拋磚引玉:
  1. 在下不知道報告內容,但相信很多社群用戶都在關注這件事的「過程」--「當出現重大疑慮問題時,中文社群怎麼做」,結果只是「過程的一部分」,過程本身攸關信心與方針。
  2. 中文社群正面臨很複雜的內部情況、外在環境,是社群我們整體在面臨著試煉。宣稱能對全球「言論入罪」的「港版國安法」,被認為不符合國際人權公約例如《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普遍不符合主要國家的憲法與法律、嚴格說也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但在強行實施後,對現實社會的影響都非常大,在下也一直擔心維基社群未來的走向,憂心哪天會否出現什麼個案?維基社群該如何應對?不同背景的用戶,應當在此議題上如何彼此理解?中文維基,如何才能維持是自由維基?
  3. 過去中文維基在安全上,對於中國大陸用戶 有些安全上翻牆上的特別保護。如今,尤其香港用戶面臨的可能風險,該怎麼降低?
  4. 香港處境是國際焦點,香港用戶正面臨紅線擺盪擴散的風險壓力。實際上,依照港版國安法的法規,包括台灣人、外國人,都可能因言論、編輯遭遇威脅風險,甚至維基基金會與伺服器管理者,都可能承受港版國安法的威脅。------這件事無論結果如何、真相如何,能否作為一個例子:「提醒用戶們 落實維基方針、維護維基精神,尊重多元並考慮到其他用戶應當受到合理、符合普世價值與真正法治標準的保護保障,這一維基基本的核心價值。」---能不能與如何做到這一點?這也許是社群最關切的影響。我們不論來自何方與背景環境,參與維基的、善意推定的初衷,應是多元交流。
  5. 在下以為,「個別WMF員工私下看法」不直接代表WMF基金會的態度,基金會的決策,包括員工、管理層、董監事等等。若在下沒記錯,在下印象中記得,以前方針明確要求,當遇到會讓用戶因為政治或宗教等因素遭受風險提高的情況,管理員需要通知基金會Jimmy Wales;在下對以往這項規定的理解是,無論基金會怎麼做、怎麼定位此事,通知基金會動作本身,是試圖保留多一層的透明與監督空間,來維護本地社群的信心。如今情況在下就不知道了。
以上個人看法提供參考。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23日 (一) 14:40 (UTC)
@Antigng 感謝您提供這一重要訊息。副知@AINH@Cheetahze@Lt2818@LuciferianThomas@Outlookxp@Pavlov2@Sunny00217@Wetrace@淺藍雪@羊羊32521 本人稍後會通過電子郵件直接詢問基金會,你們也可這麼做。這倒不是我想向他們施壓還是怎麼樣,但事情發展至今我們連基金會有沒有參與調查都不清楚,這顯然是極為荒唐的」。
@Antigng@Outlookxp@淺藍雪@霧島聖 本人也建議您幾位有空可連線討論一下:即這件事到底是要在本地處理還是提交給基金會(如果他們有確切答復的話),如果是本地處理就請裁決;如果是提交給基金會,也請公告之。畢竟Antigng君也做好給全域人士的準備了。——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17:59 (UTC)
我會建議不要一次ping這麼多人......-- Sunny00217  2021年8月24日 (二) 08:38 (UTC)
是否應排除Outloolkxp因個人立場對被告人判以偏頗裁決之可能性
本人認為Outlookxp君與WG的交互以及某些個人言論對其是否合適擔當「第三方管理員」下達判決可能有不利之影響,因此我想詢問各位;我們是否應先排除Outlookxp因個人判以偏頗裁決之可能性:
1.當事用戶WG多次稱Outlookxp為「老弟」這類較親暱稱呼,是否應排除Outlookxp違反避嫌原則之可能性?
2.關於管理員自身之立場:Outlookxp曾表明自身親共,鑑於國安法是由憲法唯一允許長久執政之中國共產黨政府所通過,是否應排除因其政治立場而下達偏頗裁決之可能性?
3.Outlookxp曾表明:【...】香港人再不喜歡這政權,外人或在地人也無法改變,你們只能去逐漸適應,不然就離開來臺灣或其他地區「對於這類言論我不作評論,但我想詢問基於其對香港人及行使香港國安法的香港政府之看法,是否亦可排除其因政治立場下達偏頗裁決之可能性?
本人無意對Outlookxp訴諸人身,但這就好比法官不應參與對好友的審判,是我們應所避免的。如果他表示自己不是WG的好友,也不會因其對中國共產黨觀點、香港人與香港政府之觀點判處偏頗裁決,鑑於假定善意原則,我們只能信任他。然而,上述三條例證是否可構成避嫌還望各位能多指教。——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2:39 (UTC)
@Sunny00217 感謝提醒,是有點多,雖說幾位管理員還是需特別通告想必若有在關注的也不用特別Ping了。——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2:58 (UTC)
  • 路經此地,敝人僅大致認知事件過程,斗膽發言如下:
首先,敝人其實對於總是將站外的事情或恩怨帶進站內的作法感到相當不以為然。雖理解社群彼此立場競爭,但竊以為長久以來似也助長社群鬥爭,從站內鬥到站外,再一路鬥回來,這種作法使站友彼此間的恩怨更顯複雜化,終致覆水難收。最後總是讓管理員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管理員反倒陷入兩面不是人、「不管最好」的狀態;如此一來,管理員常須耗費大把時間心力收拾爛攤子,這種無給職鳥缺,說實話,願意花費大把時間心力投入的人,社群應給予敬佩和鼓勵才是,而不是動輒揚言罷免或聲討公道。尤其當怎麼做都不盡如人意、甚至一定會有很多人不滿時,他們到底該怎麼做呢?
其次,個人稍微吐槽一下,雖然聽來刺耳,不過所謂「訴諸法律」這件事,竊以為根本是假議題。原因很簡單,真的要走法律途徑的人,你根本無法制止;就算把特定用戶通通永封好了,他們還是可以舉報提告、官司照打、歹戲拖棚,在此前提下,這條規範其實類似所謂「和平協議」,勸導性質居多,根本隨時都可撕毀,又有何用?更何況,這條規範若眾人期待能發揮效力,是否適合延伸至站外、限制用戶的站外行為呢?如果非得要求封禁誰,除了持續加深社群和地域間的彼此仇恨之外,無甚助益。最後除了社群間互相報復、就是比誰拳頭大而已,最終就是實力的硬碰硬,對任何人又有何益處呢?
如果要這樣,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大家來簽個「相互保證毀滅」協議,豈不更省事?只要有人揚言訴諸法律且真有人因特定法律遭逮捕,直接將所有相衝突社群之站務人員、資深用戶、可疑人士、涉事用戶、表態支持者,提請基金會全部永久封禁,如何?反正這麼糟糕的網站,大家非得鬥個你死我活不可,都別玩了吧?
今天有人在站外揚言訴諸法律,也有人剛好知道了,提報至站內,希望站內的管理人員處理,請問,要處理什麼?怎麼處理呢?畢竟,站內規範不過是社群內規而已,依站內規範處理站外行為,本身具極大爭議。如果有人「揚言」,說實在,那是他的言論自由,他沒有在站內「揚言」,亦未付諸實行,請問因此限制他在站外發言的權利,是否也屬打壓言論自由呢?有人將其私下的站外言論散播至站內,發起制裁聲討,請問這是否站內規範有效約束、限制的呢?
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此國內法,如果真的擔心受制裁或提報的用戶,最安全的做法就是避免政治爭議甚至此後棄用維基百科;當然,很多香港當地朋友們不服,只是這不證實Outlook閣下所言非虛嗎?真的受不了,只好移民,不然呢?街頭革命?以身試法?還是誰有良策或實質解方可供參考呢?只是話說回來,幾個網友在站上寫寫條目、有時表達立場想法,到底要怎樣會涉犯國家法律呢?具體條件為何?敝人不具法學專業,這點還請有香港地區法律專業的站友們和大家分享。
目前已有社群懷疑基金會之公正性,那麼即便基金會做出裁處,是否能服眾呢?此時,若香港國安法之舉報真足以對站友們構成威脅,不反倒激起對於WG閣下境遇心生不滿之社群舉報狂潮?反之,如果舉報無用或根本不會舉報,眾香港站友亦可安心。若WG閣下被社群站友認為此次為了中華民族復興的事業在站內遭基金會不當裁處甚而壯烈犧牲,亦非全社群之福;一旦成為遭帝國主義狙擊之烈士,後續也可能沒完沒了。此次事件,竊以為沒必要持續上綱,而且最後也不可能得到什麼大家都服氣的結果。
最後,敝人雖鮮少與WG閣下有所交流,仍由衷希望,在您努力為中國大陸社群貢獻的同時,是否能致力確保來自其他地區的用戶在這個您灌溉多年、也熱愛的珍貴園地安心自得、悠遊其中呢?事實上,不客氣地說,這裡的事情無法決定站外的國際局勢。閣下滿懷熱忱、熱愛國家、發揚中華文化之心,眾站友有目共睹,不過隨著國安法落實以後,香港局勢大勢底定,秩序亦逐步恢復,再也無法「隨外國勢力共舞」或成為「境外勢力灘頭堡」;既然如此,相信您能理解才是,類似的不妥適玩笑,即便在站外,煩請應盡可能避免,以免造成社群不必要的誤解或引起無謂恐慌。
個人剛好看到中國大陸習主席對於文化感召力的看法,換位思考亦深表認同:「古往今來,中華民族之所以在世界有地位、有影響,不是靠窮兵黷武,不是靠對外擴張,而是靠中華文化的強大感召力和吸引力。中華文化跨越時空、富有永恆魅力,是全人類的寶貴財富。今天,我們要進一步提升中華文化感召力,把中華文化的理念和精神傳承好、發揚好。特別是在對外交流中,要充分展現中華文化的獨特價值和魅力,以文載道、以文傳聲、以文化人,向世界展現更為豐富多彩、生動立體的中國形象。」相信這也是WG閣下將來會想持續推廣的部分,中華文化,博大精深、兼容並蓄;而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大家一起用中文寫寫東西,有時打打筆戰、玩點社群政爭、過過乾癮,不是很好嗎?如果真的有人被舉報,只因為他說自己不認同政府政策或「民族大義」,但其實被揪出來後才發現根本只是個乳臭未乾、天真浪漫又熱血腦衝的鍵盤小鬼而已,完全不懂現實政治和強權鬥爭的冰冷殘酷和利害關係,結果就被法律裁處甚至陷入萬劫不復,似也太嚴重了點。
站內事站內解決,應足矣;或許WG閣下也有來自在地社群的內部壓力,但如果可以,往後還煩請您多多關照來自四面八方的朋友們。未來局勢就讓時間證明一切,應該也最符合當前中國大陸的國家發展策略;真正打壓中國發展的敵人、亦即您們的主要對手是誰,當前看來應十分清楚才是。
雖說此事從頭到尾與敝人無涉,不過仍希望眾站友求同存異,而不是求異除同;這樣的網站和社群風氣,大家整天疑神疑鬼、有你沒我,到底有多少新用戶願意持續參與?一不小心還得承受社群或個人間的千年積怨(或宿便),對其實根本不相干的新進用戶而言公平嗎?來這裡既無法實現偉大的建國大業或民族復興,不少站友卻樂此不疲,即便您們夠資深或擁有站務權限,或甚至各自有特定社群支持或保護,那其他人呢?也得選邊不可嗎?一旦站錯隊,就會被騷擾報復嗎?還是得持續擔驚受怕呢?
此番冗長發言,敝人僅因眼見此局面已長年持續惡化且僵局難解,故有感而發,後續個人不打算對此進行激烈舌戰,亦恕不參與討論或進行任何回覆。對於忠誠反對者閣下的一個疑問,敝人冒昧替Outlook君回覆一下:WG閣下未必是誰的朋友,但也可以不是反對者的敵人;大家若有歧見或不服,站內公開競爭即可。理想上,亦煩請不同立場的管理幹部們能進行協議以獲共識我個人相信以WG閣下的威望和信用,應能確保各地用戶往後在站內合規情形下的編輯和活動自由,避免訴諸國家安全法律,這也是社群之福,眾人共同為中文世界知識和文化傳播的繁榮而努力;若真有站友經證實遭WG閣下或相關站外群組以國安法名義舉報且調查,請管理員們發揮最後一次勇氣,將WG閣下和敝人一同永封吧。--Kriz Ju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21:43 (UTC)
@Kriz Ju:說明一下,我是與一些中國大陸維基人有交流多年,一直希望能減少一些社群衝突。我確實對中共處理疫情等事有贊同,但不表示我會認同中共的一切,如前幾年某勢力企圖在維基四處散布六四民運、香港民運的假新聞,就是我去調查的,還上了新聞[3],我想這裡所有的中文管理員,沒有人像我會這樣作。--Outlookxp留言2021年8月27日 (五) 15:31 (UTC)
好的,感謝Outlookxp閣下告知。--Kriz Ju留言2021年8月27日 (五) 16:17 (UTC)
@Kriz Ju對於您希望社群和諧之發言表示敬佩與感謝。儘管您提了這麼多個問題後表示不想參與,然我亦有不認同抑或指正之地方告知閣下:
我因某起事件儘量避免以方針指引「治人」;但有些東西還是我們這個社群所不能容忍的:就比如站外騷擾及法律威脅這兩條就在本站明文訂立不被允許。這次事件也不是閣下概念中的「私下的打打鬧鬧」或「用戶私下的恩怨」而是真正意義上針對我們這個社群香港用戶的法律威脅
我們正是相信管理員能善用權限、正確地依照方針指引處理這相關事宜才給予其信任。請問在座的73位除Shizhao外哪個不是經RFA選上來?如果管理員認真處理、沒有濫權,他當然值得我們這個社群的讚譽和敬佩;但如果只是「願意花費大量心意投入」不是其躲過濫權指責之理由。且如果他們認為自己做的是正確的事情,那就請堂堂正正地回應而不是逃避或詆毀用戶的質疑。所有的關鍵時刻的抉擇定有一批人不滿,此時唯有請這位管理員能按照本站的指引作出合理的裁決,而不是僅聽所謂的社群民意。如果他做不到這一點,我們隨時歡迎他辭職。
其次,本人認為所謂「訴諸法律威脅是假議題」根本是假議題。很簡單,能不能阻止不是我們要討論的,因為我們要討論的僅是本站立場的問題。就如我說的,我們並不能阻止WG這種人怎麼舉報,就算如他被永久封禁還是全域封禁,他們還是可以舉報提告、官司照打、歹戲拖棚。但他們行為顯然對我們社群之友好氛圍造成了毀滅,這是事實。而對於這種「造成友好氛圍的毀滅」行為我們的社群應該如何回應,是現在的我們要思考且要做的。關於「不要對用戶訴諸法律威脅」的效力問題還請去互助客棧/方針指引討論,畢竟這個涵括範圍過廣,該公告板討論的還是這起案件的調查進度。
至於「[...]如果要這樣,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大家來簽個「相互保證毀滅」協議」請原諒我得說您這一言論的邏輯極為荒謬且屬滑坡謬誤,是對本站方針指引的侮辱:如果有人殺了人,還要把調查的警官、法官、所有嫌疑人、表態支持者、表態反對者、證人一併判以死刑,就因為繼續下去會有爭執且會造成社會分裂這一荒唐的理由?要不別人揚言殺人,我們就不管如何
就如我說的,這只是本站的態度問題。本人認為「我有言論自由,不是用來反駁他人、主張自己觀點和製造違反維基百科規則內容的合適理由。如果他違反了本站指引,被本站以相關指引封禁完全是他自業自得,莫非閣下忘記歡迎新手用戶時的那一句「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當然,我想WG早已忘了這一約定。
「有人將其私下的站外言論散播至站內,發起制裁聲討,請問這是否站內規範有效約束、限制的呢「我認為這個問題有點那又怎麼說主義的意味,但仍可思考,畢竟目前沒有明確的方針指引。然而站外騷擾以及訴諸法律威脅則是明定的,而WG威脅的是我們社群的香港用戶,這與本站當然有關聯且可套用這兩項指引。而如果您對引用「站外言論」有異議,大可先發起討論修正或訂立。
坦言沒有某些自以為是的蠢貨,我們也不會擔心在此受到「受制裁或提報」我們討論的是對於這種行為的立場——即法律威脅是否在本站接受。街頭革命和以身試法好不好並不是您所定義的;畢竟對於某些人來講,犧牲比苟活強。如果閣下認為您的女兒遭到強暴然後選擇抗爭,這時我再說「我是認為你無論再怎麼做也不會怎樣的,移民吧」如果我聽到這種話,那我會在心裡給他一個閃亮的耳光。本人認為中國政府的法律極為模糊,因此解釋權並不在我們,而是在中國政府。
認為不公正?我看是東窗事發害怕基金會對其行為的裁處吧?若真的有自信認為自己是清白的,何不公布七月七日的截圖還您們個清白?您們屢屢聲稱「造假」那您們單憑一隻嘴,能否服眾呢?如有被告的律師在法庭上宣傳「我個人認為這個法庭不公正」「雖然我們的沒有證據,但這個證據是偽造的」。之後法庭判以被告不得在此社區宣傳,這位律師又說「不判他無罪或者原告被告和解,那麼就不能得出一個大多數人滿意的結果!就是不對的!」關於這位律師及持有相同觀點的人不知各位怎麼看,但本人只想用兩個字概括——擾亂。封禁或永久封禁當然需要經詳細調查,如果有錯誤地引用指引、濫用權限封禁的管理員也當然是要被質疑甚至可以提請罷免的。但本人認為,如果不假思索地盲目服眾,是對本站原則的踐踏。很可惜,這一起案件的結果如何必定不會被所有人認可——但又為何要讓所有人認可?
針對WG這個人閣下有閣下的觀感,我有我的觀感:本人認為WG現實生活中的品行如何或者思想如何;亦或者您把這種無恥的行為訴諸「開玩笑」以降低他行為的嚴重性如何;又或者侮辱香港用戶為「乳臭未乾、天真浪漫又熱血腦沖的鍵盤小鬼」如何——皆在事實上與他是否違反準則無關。但我認為,Walter Grassroot 為本站最虛偽的偽君子:其屢次堅稱自己「會遠離爭議」、在英維表示「中文維基的政客比編輯還多」讓自己顯得清高無比,然其編輯方面(如蘋果日報的來源)、其言論、其私下對本站香港用戶的法律威脅...等等皆與其聲稱或承諾完全相反,甚至為這個社群造成了多次紛爭。
如果別人不想參與當然可以不參與,難道閣下需要擔憂「多少人會在意」?會在意的人自然會在意,就如何閣下為何回復就因你在意這件事情。在意的人多或者少,並不是可以忽略房中大象的理由。此外,這次討論中我未看到有人要求別人站隊還是怎的,因此還請您不要展開無關的話題以免擾亂討論。
自我回復某位漠視本人訴求的管理員以來,我從未回復過如此冗長的留言。但我認為這位閣下的發言雖基於善意但顯然已偏離我們所要探討主題。特此回復之。我最後想提醒的是,管理員無論立場如何皆應基於方針指引處事。影響這個案件的,不是所謂「如何服眾」「如何滿足所有人」「他在本站的言論自由是否會有影響」等等:真正影響這起案件結果的,是被本站信任的你們。——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00:15 (UTC)
你kris Ju和別人永封不永封毫無關係,你也無法為他做擔保,規則不是這樣運作的。--𢿃𠫱留言2021年8月27日 (五) 01:01 (UTC)
另外,中文維基和中華文化,中華文化和這個事件本身,沒有必然聯繫。--𢿃𠫱留言2021年8月27日 (五) 01:04 (UTC)
@松照庵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拙作一篇,表達了一下自己的感想,並嘗試討論Kriz Ju在討論中犯的邏輯錯誤。User:Pavlov2/駁Kriz_Ju_論--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28日 (六) 10:22 (UTC)
就WG冗長發言中的邏輯謬誤,
我嘗試於[4]逐句釐清點破回擊,有興趣的可在討論頁面給我留言。--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27日 (五) 15:42 (UTC)
…………話說,當事人7月27日之後一直都沒再活躍了,不知道是在避風頭,還是他在現實當中出了什麼事?--🔨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06:06 (UTC)
這就需要請問QQ羣了。--Papayatrash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06:14 (UTC)
依現在的情況來看,我估計就算是問也問不出什麼出來……--🔨留言2021年8月31日 (二) 03:07 (UTC)
希望只是誤會(或沒有行動的玩笑),大家都沒事最好!(雖不曾和WG前輩有過互動,但耳聞過不少相關事件⋯⋯)當然要是有人故意撕裂社群形成對立抑或進行政治操作,一定要嚴懲!--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8月26日 (四) 14:20 (UTC)
如果您認為若是沒有行動的玩笑,就不用封禁,
或是要求按照方針,提交wmf和元wiki處理法律威脅行為都算是有人故意撕裂社群形成對立抑或進行政治操作,要一定嚴懲
那不用說了,閣下也不用拐彎抹角了,矛頭對準你想刺的人捅吧。
中文wiki社群有一點好,某些人喜歡輸打贏要,而理中客對所謂的spa視而不見,卻對嘗試終止破壞的人揮舞着agf civ 或是擾亂的大棒。
請閣下不要對這件事妄加評論,玩笑這一說本就是無稽之談。從這點辯護請另訓高就。--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27日 (五) 12:39 (UTC)
@Pavlov2:想必是您誤會了!1.我是臺灣人,我當然也不願看到原本和我們一樣享受言論自由的香港朋友,因為立場不同而遭受這樣的待遇。(話說您也不先查一下我就這樣攻擊⋯⋯)2.無非希望只是誤會或玩笑,不然真抓人了怎辦??人的安全最重要,那傢伙的言論要怎樣處罰是其次!3.您只往一個方向想了,WG的言論是政治操作,撕裂社群形成對立不是嗎??而且有人真的偽造來迫害他人確實也是分裂沒錯啊??(現在是有人會反串或假造來攻擊喔)4.是「另請高就」或「另尋高就」(不知您是用哪種輸入法,所以有以上兩種可能,我初看還以為文言文。)--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8月28日 (六) 02:34 (UTC)
逐條回應,一)我非攻擊,只是看到「玩笑」說這一可笑藉口,想到outlookxp也採信類似的觀點進行辯護,深感痛心疾首。二)這類的威脅本就十分噁心,倘若真有人因此被捕,WG更是萬死尚有餘辜。三)在面對WG之法律威脅,敝人認為任何有良知之人尚且聯合,何談撕裂社群?四)閣下是非曲直不論,此事若無基金會行動,本人絕不善罷甘休。--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28日 (六) 03:52 (UTC)
嚴重懷疑您以過度的個人情緒參與本次事件,1.我沒有在幫他辯護!,我上面講很清楚了(講更明白:我不滿為鞏固某政權而迫害異見的任何人),請不要讓我也懷疑您的文意判讀能力。2.您講噁心還好,我說了這是會威脅到人身安全的,如果只是玩笑話是不幸中的大幸,人沒事最好啊,處罰是其次嘛!(這裡指的人是該香港用戶前輩,處罰是WG)這跟有人被綁架要先救人質確保其安全再緝兇是一樣的道理啊。3.您可能不知道臺灣前陣子就上演「反串」中共進行認知作戰的戲碼,所以當然一切都要小心謹慎求證(會不會真有人從中挑撥離間?而且我也沒說WG的話合理啊),如果真的怪罪錯人,您說怎麼辦?我能理解您對此事知憤慨,但在整件事水落石出之前,沒必要未審先判不是嗎?4.如果基金會或本地管理員沒有行動,想必許多令人遺憾氣憤的事發生都可預見了。--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8月28日 (六) 04:57 (UTC)
『您可能不知道臺灣前陣子就上演「反串」中共進行認知作戰的戲碼』看到你這句東西不知道為什麼我的腦子和心情莫名的難受,那個qq群是一個什麼群,是給什麼人入的你不知道?為什麼你能想到這個群中能有『反中人士故意飾演「中共同路人」挑撥離間』這個假設?請不要把台灣什麼藍綠紛爭新聞再扯進來好嗎? Iridium(IX) 2021年8月28日 (六) 11:25 (UTC)
人沒事最好啊,處罰是其次嘛!』反正搞的威脅的又不是台灣人,你當然沒什麼問題。究竟是什麼心態?撞了車沒死人就放過司機不處罰?『這跟有人被綁架要先救人質確保其安全再緝兇是一樣的道理啊。』綁什麼架 確什麼安全 緝什麼兇?看緝兇劇集看上腦?看到這幾句東西不知道為何我的腦子又莫名的難受。 Iridium(IX) 2021年8月28日 (六) 11:33 (UTC)
您真要扭曲嗎?我何時說不處罰了?看到您的回應我也蠻難受的,反串這件事,只在臺灣發生?話不是這樣說吧?還有您的邏輯蠻奇怪的:1.反共跟反中不一樣,請不要搞混。2.針對個人的也是反串啊,誰說一定要反中反共才能?對個人行為不滿不行嗎?不然這截圖怎流出的?反問您:那個qq群是一個什麼群,是給什麼人入的您不知道?,我只是給出有這個可能性(可能是吹哨者或是故意假造,兩者皆有可能。)還有不要扯到臺灣人好嗎?這是我的言論我負責!--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8月28日 (六) 12:35 (UTC)
『我何時說不處罰了?』哦好的,有你這句就行了。
[5]』你只給出這個例子我只能聯想到『反中人士故意飾演「中共同路人」挑撥離間』(而在這個群是沒可能發生的)也無可厚非,你給的例子根本不是一個『針對個人的也是反串』,現在龍門任你搬。
『我只是給出有這個可能性』這是沒問題的,只不過你原創一個可能性出來也沒什麼參考的價值了。
『還有不要扯到臺灣人好嗎?』你在上放一個台灣藍綠紛爭新聞又在上強調自己是台灣人,現在叫人別扯台灣?Iridium(IX) 2021年8月28日 (六) 13:44 (UTC)
罷了!龍門也隨你搬哈哈。本來就不是在跟你說話,要怎樣無限上綱和曲解隨便你。不過你講臺灣那件事我倒是覺得也有理,但我原本只是要跟Pavlov2表示怕他誤會,但現在沒差啦,我當初不留言就不會發生這些事,只能怪自己自作多情哈哈!不會再回應任何指控和情緒性發言,靜候本案的結果。若真有什麼疑問請諸位移駕到在下的討論頁,感謝!--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8月28日 (六) 13:55 (UTC)
『靜候本案的結果。』,既然如此就希望你能遵守諾言。 Iridium(IX) 2021年8月28日 (六) 14:04 (UTC)

動議禁止Outlookxp作為管理員參與此訴諸法律威脅案

本人質疑這位管理員對於「訴諸法律威脅」在本站這一概念是否有清晰的認知,其在WP:ANM對於WG訴諸法律威脅案表示「...且他也沒有任何動作,目前都沒任何維基人真的受中共當局逮捕」等試圖淡化訴諸法律威脅事實之言論。
另其關於「狗頭」的反串用法顯然也有誤解之處,並且在我等於此版指正後仍然持續其「WG說反話」論。
綜上所述,我只能認為這位管理員在有意無意地在曲解方針指引,且對訴諸法律威脅事宜之嚴重性看的過低,不認為其具備能力擔任第三方管理員。
因此,本人要求Outlookxp停止以管理員身份參與此案,並請其他擁有封禁權限者介入,稍後會副知我站願意參與棘手封禁之管理員。——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27日 (五) 14:48 (UTC)
在下認為這次不管有哪些管理員參與此案,希望來自各地的前輩先進大家要一同審慎監督這次事件,對於任何一個管理員在此案有偏差誤解時及時提醒(人都是會犯錯的)。題外話,我覺得這次事件蠻弔詭的。--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8月28日 (六) 03:01 (UTC)
又見弔詭/陰謀之說,依照元wiki條例處理違規行為,敝人真切不知何放在如此遮遮掩掩,百加阻撓--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28日 (六) 03:53 (UTC)
1.本次事件處理時間過長(連您都去催管理員的報告了)2.當事人消聲匿跡,該群組沒有多少人出來講話3.請不要亂扣帽子,我擋了什麼?我說了什麼?您再繼續這樣血口噴人、情緒性的發言,我認為您也不適合參與此次的事件討論。--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8月28日 (六) 05:04 (UTC)
1、催管理員報告是因為懷疑管理員拖延調查,有導致證據滅失的風險。2.當事人消聲匿跡,不足以抵消其曾經的過失,反而或可視為逃逸。3、請不要對號入座,我從沒說閣下是百家阻撓,敝人只是說不知何方在此百加阻撓--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28日 (六) 10:24 (UTC)
坦白講我覺得跟Outlookxp可能沒啥關係,這個可能有點反應過頭了。另外@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不是郵件問基金會了嗎,那邊啥回應。淺藍雪 2021年8月30日 (一) 06:13 (UTC)
@淺藍雪 很遺憾...目前尚未得到相關回應——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21:54 (UTC)
  • 我覺得基金會可能會讓你拿出雙方在因維基(站內某個條目、爭議,編輯啥的)付諸法律的證據來否則他們不會管(例如起訴書舉報信啥的何況WG確實沒去跑去威脅過誰),假設一方真的違反國安法被另一個人舉報可能基金會更不會管,因為維基百科的用戶只是根據在網站內的規則活動,而你提到的是到現實中去危害或顛覆某個國家政權,這已經遠遠脫離站內的管轄範圍。--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8月30日 (一) 11:02 (UTC)
  • 另外提醒@淺藍雪:,不要在這裡跟着起鬨,維基百科禁封方針是規範站內編輯規則的,沒有為特定用戶到站外違法提供保護的規定,站外的事情請到站外去解決。--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8月30日 (一) 11:31 (UTC)
    ???您說出這類的話讓人吃驚,參考m:Global_bans/zh#criteria-for-global-bans
    僅僅滿足以上的最低要求並不代表必須使用全域禁制。過去請求禁制曾用過的理由包括:
  • 人家從始至終就從來和你沒任何交集,從始至終都是你主動找上門在騷擾人家。顯而易見。--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8月31日 (二) 03:39 (UTC)

關於調查結論的有效性

Antigng不是權威部門機構工作人員,沒有權限拉取用戶信息來判定該用戶有沒有說過某句話,其得出的結論不是有效結論。--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8月30日 (一) 13:09 (UTC)

  • 這件事一開始就是:開局一張圖,剩下全靠編,對WG的所有指控都是建立在可能,很有可能,非常可能,非常非常可能,趕緊快點封他,的惡意推定基礎之上,而非基於事實且拿不出指控他人的證據,說白了就是在看圖寫作文胡編亂造。--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8月30日 (一) 13:27 (UTC)
    這件事的一開始就是:開局一句「偽造的」,剩下全靠編,對其他用戶的偽造指控都是建立在可能,很有可能,非常可能,非常非常可能,的惡意推定基礎之上,而非基於事實且拿不出指控他人的證據,說白了就是在看圖寫作文胡編亂造。--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8月31日 (二) 16:41 (UTC)
  • 威脅某人得有個威脅對象,和人家都不認識沒有任何交集,只有幾位在看圖寫作文,胡編亂造。--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2:20 (UTC)
  • (※)注意自始至終連一個受害者都沒有出來,只有幾個演員在看圖寫作文,胡編亂造。--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2:39 (UTC)
  • (:)回應
  • 「Antigng不是權威部門機構工作人員,沒有權限拉取用戶信息來判定該用戶有沒有說過某句話」:✓
  • 「其得出的結論不是有效結論」:☒N。「沒有權限拉取用戶信息來判定用戶有沒有登錄多個賬戶」不必然意味着無法判斷傀儡的存在。事實上,在很多情形下,即使不走用戶查核的渠道亦能評估使用傀儡的可能性。該案的情形類似。
  • 「這件事一開始就是:開局一張圖」:✓
  • 「剩下全靠編」:☒N。在得出以上結論之前,本人收集了遠多於截圖的信息。
  • 「對WG的所有指控都是建立在可能,很有可能,非常可能,非常非常可能」:✓
  • 「趕緊快點封他,的惡意推定基礎之上」:☒N。該報告不涉及當事人的動機問題,遑論惡意推定。
  • 「而非基於事實且拿不出指控他人的證據」:☒N。報告的結論是在遠多於截圖信息的事實的基礎上經評估得出的,「非基於事實」一說不符合事實。
  • 「說白了就是在看圖寫作文胡編亂造」:☒N。--Antigng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4:08 (UTC)
  • 請把受害者請出來,如果連所謂受害者都沒有(或不存在),只有幾個演員在自己揣測惡意推定,所有的指控都是基於想象而非事實,你說那可不就是胡編亂造麼。--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5:17 (UTC)
    你給我整不會了,是一開始wg在裝死,而且訴諸法律威脅不等於一定有法律行動,連這個概念都偷換嗎?--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2日 (四) 14:50 (UTC)
  • @Antigng:令外請回憶一下三年前某人新新聞造謠那次,就是開局一張圖剩下全靠編造(截圖里有一堆表情包好像),就因為我當時質疑有些人造謠並希望此人出來對質,結果馬上被淺藍雪的朋友禁封了半年…。雖然這次栽贓陷害WG事件具體過程不太清楚,但估計和上次套路一樣,就是開局一張圖剩下的全靠嘴來編,胡編亂造。--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5:45 (UTC)
    • @飞贼燕子:,本人給出且只給出了三個斷言,分別評估了「截圖無中生有」、「截圖基於真實內容,但被篡改導致當事人沒說截圖所示的那句話」、「當事人未提供不實信息」的可能性。整篇報告的「分析」部分也就圍繞這三個問題而展開。本人並沒有斷言該事件有或沒有用戶實際受害。--Antigng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5:49 (UTC)
      對昨晚在tg可能的言行表示道歉,我可能誤解了閣下處理這件事的決心和能力。--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2日 (四) 14:47 (UTC)
    如果你能提出確切證據證明偽造再過來說,這些圖片本來就是證據證明法律威脅,除非你能提出確切反證該圖確為偽造,否則只能當作事實證據,你對於他人「偽造證據」「編東西」的指控也只是惡意推定。過往發生過偽造跟這次的真偽完全沒有關連,過去的偽造不能證明這次是偽造,這等於一個賊坐牢出來路經劫案現場,不是他做的卻因為曾經犯過而被直接推定就是他做的一樣不合理的邏輯。你靠一張嘴沒用,如果你沒有確切證據證明此等圖檔證據很可能為偽造(此當然已被安亭查證為高機率非偽造,所以你做不到),否則視作惡意推定。--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9月2日 (四) 02:43 (UTC)
    • 實際上情況已經十分明了,這實際上是一起非常卑劣的碰瓷式欺騙行為。眾所周知碰瓷者採用的手段通常採取通過切頭去尾截取事發時某一點偽造車禍現場進行,通過開局往地下一躺所有的東西全靠編的方式進行詐騙。首先當事雙方從始至終都沒任何交集,首先本案沒有受害者,事發前當事雙方不在一個頻道上不認識沒見過沒任何交流,所以不存在所以所謂誰跑去威脅之類的。此事件與前幾次事件一樣,都是通過開局一張圖所有的全靠嘴來編的方式偽造證據和現場,胡編亂造。通過惡意推定的方式偽造結論,達到坑害他人的目的。--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9月2日 (四) 04:53 (UTC)

Antigng的分析樣例

  • 以防社群成員不了解本人在報告中開展的是何種形式的分析,本人試舉一例供大家參考:
    • 事實:1. 103.165.84.36於2021年8/17日18:44分在討論頁User talk:Subaguang手動發出警告的時候觸發了非公開過濾器322,被該過濾器誤封禁;2. 當日18:45分,慕容楊在上述討論頁手動提交了完全相同的警告內容。
    • 待評估的斷言:「103.165.84.36」與「慕容楊」不存在傀儡關係
    • 本人的分析:本人認為,該斷言成立的可能性很小。如不然,以下本人認為可能性很低的事件需發生:
      • 慕容楊需在與之無關的匿名用戶103.165.84.36誤觸非公開過濾器而被封禁後的1分鐘內,a)了解到103.165.84.36提交的內容並代其作出編輯;抑或b)在不了解103.165.84.36的編輯的情況下作出與之內容、格式完全一致的編輯:由於103.165.84.36觸發的是非公開過濾器,其記錄只有回退權限持有者(乃至管理員)可見。慕容楊賬戶並非回退權限持有者。若慕容楊是在「了解到103.165.84.36提交的內容」的情況下代其作出的編輯,則其至少需與聯繫回退權限持有者(或其本人就是回退權限的持有者的傀儡帳戶)。而回退權限持有者擁有一定程度的社群信任,透露私有過濾器細節或者濫用多重賬戶偽冒他人的可能性——本人認為——本身就相對低下;在觸發過濾器僅僅1分鐘後,該回退權限持有者就留意到103.165.84.36所做出的編輯,並及時將相應內容轉交給慕容楊(或其本人以慕容楊的身份代匿名用戶做出編輯)的困難程度也很大。因此本人認為a)發生的可能性很低。另一方面,b)部分所述,兩名用戶在相同頁面獨立做出格式、內容、排版完全一致的非自動化編輯的可能性,本人同樣認為很低。總之,該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本人認為很低。
  • 本人的報告中開展分析的方式,與上面這個案例是類似的。即是在基於充足事實的基礎上,主觀評估事件發生的可能性。--Antigng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6:18 (UTC)
    看不明白,我認為指控WG的套路和上次一樣,所有理由建立在開局一張圖,然後充分發揮想象惡意推定胡編亂造的基礎之上,這目的有問題。第二,維基百科只是個百科全書不是政治組織實體,站內禁封方針只適用於預防破壞和規範站內用戶編輯活動,但是淺藍雪等人卻要用此保護站外特定用戶違法活動,捆綁維基百科為這種用戶個人行為背黑鍋,我認為他動機不單純。第三,雙方確實也沒什麼瓜葛,忽然幾個演員跑來碰瓷說WG怎麼怎麼去威脅什麼的(威脅誰了?),這邏輯有問題。他目的就是坑害WG。--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7:34 (UTC)

關於本案的「偽造與欺騙」

  • 本案已經得出有效結論,所謂法律威脅問題並不存在
  • 如題,維基百科不歸中國法律所管,所以不存在所謂法律指控的問題。關於這點,可由各位諮詢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
  • @魔琴: 沒有所謂法律指控的問題,這點某利益集團成立的時候就知道了(老壞了…)。不信您可以找網警舉報下我,看看他會對你說什麼………
    顯然,這是不可能的。這完全也不是法律層面的問題,是用法律威脅維基用戶的問題。我覺得你沒有理解這個問題。--𢿃𠫱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1:35 (UTC)

本案受到的干擾

  • 現在,就像無數次以前的情況一樣,被指控的一方又拋出說法說反對者都是抱成團的,是在迫害他們。我以前就說過,已然抱成團的被指控方總是會出現類似的問題,從愛孟開始,到金牌雄鷹,到Galaxyhilarion,到D字開頭用戶,到現在。真心請求該群體反思一下為什麼,而不是永遠覺得自己很委屈。----𢿃𠫱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1:42 (UTC)
    更不能隨便一句反你們就是反中國,隨意使用類似的理由攻擊反對者,自己把自己與所有人劃分開來。似乎在該群體的眼中任何事情都必須帶上最高層面的政治色彩。那麼他是政治團體嗎?如果是,為什麼又需要辯解呢?因為說實話,WG說這些話在中國國內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他們自然不用辯解,既然如此,承認又有什麼問題呢?--𢿃𠫱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1:46 (UTC)
  • 相較於其他的小標題:「本案沒有得出有效結論」、「實際上是一次碰瓷詐騙案」、「本案已經得出有效結論,所謂法律威脅問題並不存在」,我比較同意這個小標題的看法--Wolfch (留言) 2021年9月3日 (五) 01:47 (UTC)
    此外我也建議Pavlov和維基忠誠反對者不要牽扯到Outlookxp可不可靠的問題,這是另一個問題,他如果在這裡做不出判斷,也請他直接說就行了。--𢿃𠫱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2:19 (UTC)
    理解。--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10日 (五) 16:15 (UTC)

基金會態度

目前看來,根本沒有任何人知道基金會是否已接手此事,甚至於沒有人知道現在基金會對此事有任何官方的表示。我只能推斷目前沒基金會沒有接手或不願意接手。為防止爭議,再預留一周時間,如期間無人提出有效反證,仍將依照報告在本地處理。--淺藍雪 2021年9月3日 (五) 04:00 (UTC)

在本地採取措施是適當的。醜話說在前頭,屆時WMC管理員要是再撤銷,基金會全域禁制方針中「所有可能由社群為主導應對狀況的努力都已進行過並且似乎失敗」這一條就滿足了。--Lt2818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4:52 (UTC)
  • 鑑於指控者對相關法律知識的欠缺,上述討論實際上是一個偽命題,上述指控實際上並不存在。
    • 我認為可重新討論下淺藍雪在此次討論中所處的角色,作為該案的重要推動者、參與者、討論者和執行者,鑑於在該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應該好好解釋,鑑於身份的特殊性優越性我認為淺藍雪已經不適合參與此事件。
  • 上述討論可由 Antigng存檔並轉交相關人士。--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9:55 (UTC)
@淺藍雪Antigng:, 今天差不多滿一週了--Wolfch (留言) 2021年9月10日 (五) 01:19 (UTC)
@Outlookxp:這邊這麼看,感覺這個最好是您這邊處理。--淺藍雪 2021年9月10日 (五) 03:16 (UTC)
因一些用戶認為我要避嫌、不要再碰此事,我尊重他們的意見。—-Outlookxp留言2021年9月10日 (五) 16:52 (UTC)
@Outlookxp 首先我要指出的一點是,我並未強制要求閣下避嫌,只是希望各位能審視基於您的立場及以往的言論是否需要排除您因私枉法之嫌疑。就我來說,追根究底唯有基於方針對閣下的「不信任」三個字。我仍然感謝您尊重我們的意見。我個人歡迎您之後繼續以一般用戶參與此事,唯獨請避免以管理員身份作出不合常理之操作。謝謝。
@淺藍雪,那就請閣下基於事實為社群作出選擇。我是認為無論如何,這事總該有個結果。另稍前已副知@霧島聖君;並表示如果他繼續在沒有任何新推證據的情況下執行管理員操作,那我有理由將他的行為視作擾亂。且這也間接表明本站很可能喪失有效的能力進行裁決,而這讓基金會決斷的理據又多幾成。——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9月10日 (五) 17:14 (UTC)
這事兒你們吵多久了?我是一直沒看懂到底在爭什麼事。只想說如果根據QQ群截圖來判斷說訴諸法律,現有截圖好像不大夠吧?好歹應該多看點兒上下文才能判斷吧?我還經常說希望人類早日滅亡呢,這不是威脅全世界維基人的人身安全了?--7留言2021年9月12日 (日) 03:05 (UTC)
請看ANTIGNG的調查簡訴。--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12日 (日) 05:44 (UTC)
@Jarodalien
  • 這事兒你們吵多久了?:兩個月了。
  • 我是一直沒看懂到底在爭什麼事:1.訴諸法律威脅及基於身份的歧視,違反本站及元維基友好空間條例;2.被告人Wg是否撒謊;3.有人涉嫌擾亂討論。
  • 只想說如果根據QQ群截圖來判斷說訴諸法律,現有截圖好像不大夠吧:1.此事原因是@城市酸儒文人挖坑發佈國安法舉報鏈接,而之後身爲管理員的WG說「把香港用戶組都擧報了吧」之後還串通群組人員掩蓋證據、清除證人。我認爲其行爲就足以將其定罪。本來是打算直接將QQ群移除的,但未果。
  • 我還經常說希望人類早日滅亡呢,這不是威脅全世界維基人的人身安全了:此論調顯然屬滑坡謬誤,您希不希望人類滅絕是您的事情。但您不能因爲自己希望人類滅絕就在極有可能發生(即傳國安法鏈接)的前提下,呼籲別人殺人。前者是個人觀點,後者是實際行動。尤其儅後者行爲是不被本站允許時,您還想通過撒謊、作僞證並濫用傀儡逃避指控就有點不被我們所接受了。——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9月12日 (日) 15:43 (UTC)
  • 就你說的這點情況,我覺得這屬於斷章取義。「我希望人類早日滅亡」,然後「呼籲美國總統向俄羅斯發射核彈」引發核戰爭,而且我還真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可以」。我不知道「國安法舉報鏈接」是個什麼玩意兒,假如說看到這麼個鏈接,然後說一句「把華人用戶組都舉報了吧」呢?這有什麼了不起?關鍵難道不是有沒有舉報?難道不是上下文到底是個什麼語境,根據什麼來判斷這話到底是玩笑還是認真的?什麼撒謊、僞證、濫用傀儡逃避指控,當事人難道不可能是覺得當時是玩笑,根本沒有舉報任何人?還有那個CU不是還在progress麼,你就直接下結論了?而且假如說那個CU確認,用戶的行為又如何是「逃避指控」?無論從什麼角度來看,要求公開上下文都不是過分的要求。--7留言2021年9月12日 (日) 16:46 (UTC)

本地處理結果(第二次)

我封了很可能會迅速被人解開,又被說避嫌云云。本來是Outlookxp處理最好,你們老是去質疑Outlookxp簡直是在起反效果。但總而言之,目前看來沒有其他管理員參與,只好我執行封禁,如果被解開,那麼大概率符合這幾種情況:

  1. 解封管理員屬原QQ群成員。
  2. 平時根本不會處理封禁訴訟,甚至於基本沒有管理員操作。
  3. 解封管理員沒看Antigng報告,解封理由迴避言論真實性,而開始討論其有效性。

(※)注意由於解封管理員需要看Antigng的報告,可能得麻煩@Antigng:判斷對方是否可能向被封者或其他人泄露提供證據的用戶隱私。

綜上所述,如果符合上述條件,很可能存在故意袒護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我只能說本地處理基本宣告失敗(除非有別的第三方管理員或行政員願意插手),就只有報告給基金會這一條路了,希望這次不會連報告了沒有都不知道。淺藍雪 2021年9月12日 (日) 13:33 (UTC)

Outlookxp 之前說得這麼絕現在又不出來,實在不是一個好的處理。這樣只會增加別人的疑惑。--𢿃𠫱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03:14 (UTC)

最終裁決:基金會行動

現在還正在封人呢,應該是迄今為止最大的基金會行動? --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21年9月13日 (一) 16:51 (UTC)

@PhiLiP 感謝您提供的訊息。--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17:53 (UTC)
中文翻譯有錯別字淺藍雪 2021年9月14日 (二) 03:33 (UTC)

第一部分

元維基已就本案及相關的事宜展開行動,目前公佈的第一部分裁決(轉述自GZWDerWikipedia:互助客棧/消息之通告)如下:

全域封鎖8人:
管理員及行政員除權12人:
對全域封鎖裁決不服者,可選擇上訴基金會(cawikimedia.org);管理員及行政員被除權者可重新申請RFA。
鑒於目前本案尚在進行當中,不排除可能會有後續裁決下達,暫時將子標題定為「裁決的第一部分」。——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18:05 (UTC)
除權共涉及11個用戶,但夢蝶葬花在兩個wiki有管理員權限。--GZWDer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18:24 (UTC)
@GZWDer 已修正。感謝本次通告!——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18:27 (UTC)
...關Lanwi1和Manchiu什麼事啊,感覺還有一些其他被除權的應該沒參與這件事。--淺藍雪 2021年9月14日 (二) 03:28 (UTC)
恐怕有別的情況,我估計會有大規模上訴和抗訴……這只是一個初步結果。--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14日 (二) 03:56 (UTC)
有關被全域封鎖的維基人中,User_talk:玄客User_talk:Walter_GrassrootUser_talk:尤里的1994User_talk:ArthurLau1997討論頁上已不允許留言,上面也標明「不接受消息發送」,其他幾位維基人因為使用結構式討論頁,可能是因為一些技術問題,沒有受到上述的限制。--Wolfch (留言) 2021年9月14日 (二) 04:06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User:淺藍雪就未避嫌、未事先警告便長時間封禁意見相左者、進行車輪戰等指控做出解釋

不通過:
明顯的擾亂性內容,淺藍雪有資格做這些封禁,而提議者飛賊燕子直接摺疊異見內容,並拒絕討論,持續干擾互助客棧發言,結案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14日 (二) 07:13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飛賊燕子在本版與淺藍雪就某用戶是否應封禁一事發生爭執。前者稱:

隨後(2021年9月3日 (五) 3:21 (UTC+0)),後者在未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以「擾亂」等藉口將前者封禁3個月,其管理員行為極為不當。該行為涉嫌違反管理員方針有關避嫌的規定:「管理員不應該在一項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而應該要麼使用普通用戶的身份,要麼使用管理員的身份,儘管用戶是同一個人。」本人認為,該用戶在針對飛賊燕子的封禁中使用了雙重身份,本人要求該管理員就此做出解釋。

在不久之前,該管理員也曾就某用戶是否應封禁一事,濫用管理權限與其他管理員發生管理戰,違反管理戰方針的禁止性規定:「切勿在明知其他管理員反對的情況下回退其他管理員的管理操作,亦不進行討論直接回退。請通過討論解決行政爭議。」

本人要求一併討論上述兩個事項,並要求社群審視該用戶是否還有擔任管理員的資格,謝謝。--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3日 (五) 05:49 (UTC)

答辯

我根本就沒有回覆過他任何一句話,沒有產生過任何實質的言語交鋒,「爭執」一事子虛烏有,至於所謂「藉口」,任何管理員都可查看其言論,是不是故意擾亂討論,一看便知。以後這種事情都沒看清楚就跳出來要我解釋的,別浪費我時間了。--淺藍雪 2021年9月3日 (五) 05:58 (UTC)
本人認為,您的行為依然涉嫌未避嫌,且未事先警告便長時間封禁意見相左者顯然不當。此外,您未對濫用管理權限與其他管理員發生管理戰做出解釋。綜上,本人無法接受上述解釋,並要求社群審視該用戶是否還有擔任管理員的資格,謝謝。--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3日 (五) 06:01 (UTC)
「@淺藍雪:由於在法律方面的欠缺,大家一起鬧了一個大大的笑話(但演員的表演很精彩)。」這也不像是「沒有產生過任何實質的言語交鋒」吧?說謊不好。--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3日 (五) 06:50 (UTC)

討論

(?)疑問-悔晚齋您將在下留言搬遷到 您所謂的「離題區」,但請您不要再這麼對待其他用戶,這是不是破壞干擾他人表達意見?以下兩則留言是如何離題了?
您的討論,和淺大管理員是否濫權毫無關係可言。--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3日 (五) 08:40 (UTC)
  • @淺藍雪:我僅僅是指出了您的指控其實是個偽命題的原因,你不想想過往WMC在線上線下搞了那麼多推廣活動不了解點法律規則方面的東西能行嗎?您其實廢了那麼多口舌你只是指控和討論了個偽命題。就因為我指出了這點事實您就說我無視事實?怕別人說出來就把別人封掉這叫干擾討論?請淺藍雪回複本人,謝謝。--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14:11 (UTC)
(?)疑問-悔晚齋,於在下已經明確反對被遮蓋言論後,第二次搬移其他用戶發言到所謂「離題區」。在下從沒看過,可以這樣遮蔽其他用戶發言的。用戶@Ericliu1912:將未經他人同意、悔晚齋以自己標準的「離題遮蓋」取消,卻也遭到悔晚齋回退。這樣是不是干擾他人表達意見嗎?是否違反討論頁指引?是否違反WP:文明方針呢?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3日 (五) 09:08 (UTC)
@AINH:,為什麼您的留言,也在離題區?那是否確實有離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3日 (五) 09:09 (UTC)
  • 把異議都打作離題並隱藏那還要討論?請勿再干擾他人表達意見。更況且不認為我的留言是離題。我的留言完全是在address封禁本身-某人 2021年9月3日 (五) 09:37 (UTC)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就淺藍雪君封禁合理性及兩項指控的個人論證與其他答辯

鑑於現行方針指引之推論,本人認為針對淺藍雪君的兩項指控而言,其並不違反管理員指引守則:

  • 「飛賊燕子在本版與淺藍雪就某用戶是否應封禁一事發生爭執」:所列舉回應均不構成針對「管理員個人的指控」。尤其,淺藍雪君未曾就其言論發表一字或一句的回應,自然也不構成「因爭執而封禁他人」之要件;另,「WG封禁案」與「飛賊燕子在該次討論中擾亂」是否為事實上的「同一事宜」本人保有異議。另在相關條文之例子「管理員不得僅因某用戶反對自己而封禁這個用戶」試論閣下所舉例子中,哪一句明顯構成針對管理員淺藍雪君個人的反對?故本人認為,指控他者「因與其意見相左而封禁用戶」或「因爭執而封禁其他用戶」等指控應屬無效。
  • 「在不久之前,該管理員也曾就某用戶是否應封禁一事,濫用管理權限與其他管理員發生管理戰,違反管理戰方針的禁止性規定」:本人認為該次管理戰中可引用「例外情況」之「緊急情況」:有合理的情況證據表明目前存在嚴重的緊急情況:合理的推斷如果不立刻使用管理員工具極有可能發生真實的、亟待解決的、嚴重到會傷害整個維基計劃,或者其他個人的緊急情況。
WG訴諸法律事除了被本站明令禁止外,在基金會也有相關條文禁止這一事項。另後續香港用戶組的反應(如迅速召集討論如何防止被人肉搜索)來看,其行為顯然符合「極有可能發生真實的、亟待解決的、嚴重到會傷害整個維基計劃,或者其他個人的緊急情況」這一條文。

綜上所述,不認為悔晚齋這部分指控成立。

  • 本人認為飛賊燕子持續擾亂討論、將支持封禁WG者蔑稱為「演員」等。我認為其被以「擾亂」為由封禁實屬合情合理。
  • 但其在程序上未經WP:ANM提報,在事前也未發送警告模板及任何形式上的調停,淺藍雪君在這部分或有不當之處理。@淺藍雪,希望閣下之後能在這方面多注意一些,以免在無意間傷害他人之用戶權益。
  • 然而,飛賊燕子涉干擾討論之行為亦被多位普通用戶及兩位管理員(其中一位為參與解禁者)認可,並在討論中蔑稱其他意見相左之用戶為「演員」「碰瓷」「詐騙」,其言行對本次討論顯然造成不良影響。故本人稍後會將其提報至WP:ANM以探討其行為之合理性。如果其擾亂罪名成立,會屏蔽其擾亂性發言。
另請悔晚齋停止擅自移動他人留言之行為,否則視為擾亂。——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21:52 (UTC)
其一,所列舉回應,顯然是針對管理員某甲封禁用戶某乙的反對和批評。在該封禁被解除後,後續的相應討論中,管理員某甲參與討論時,身份已經變成了普通用戶。自己在同一討論中扮演管理員和普通用戶雙重角色,顯然不當。
其二,用權情形,顯然不屬於任何例外情況。即使相關聊天記錄為真,WG在哪一司法機構、針對了哪位用戶?退一萬步,就算真的屬於法律威脅,WP:NLT至今沒有實際實行,哪來的本站明令禁止?哪個香港人真的被舉報、被抓了?這顯然不符合「極有可能發生真實的、亟待解決的、嚴重到會傷害整個維基計劃,或者其他個人的緊急情況」。
其三,移動離題討論為WP:TPG所允許,該指引要求保持討論頁的整潔和吸引性,並避免重複、雜亂和不必要的離題留言。以上。--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4日 (六) 00:26 (UTC)
補充:您不是管理員本人,為何要為當事管理員代言?--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4日 (六) 04:01 (UTC)
我雖不是管理員本人,應該還是可以依照對方針指引的瞭解來表示意見吧。
另外,此事是飛賊燕子和淺藍雪的爭執,您可以要求淺藍雪解釋,要求社群檢視,我想我應該也有表達意見的空間吧。--Wolfch (留言) 2021年9月4日 (六) 06:04 (UTC)
有關第三點,WP:TPG中也有提到:「編輯他人的留言總體上是不允許的,但亦有例外的情況」,悔晚齋是否可以說明目前案例和符合哪一個例外情形?以往在維基百科討論空間看過的作法,是將人身攻擊和不文明的留言刪除,加上deltalk的模版。離題內容加上其他類似hide的模版不直接顯示,不太建議因為認定留言離題而移動留言位置,或是直接刪除留言。--Wolfch (留言) 2021年9月4日 (六) 03:39 (UTC)
中文維基百科要求討論不離題,沒有提出處理措施,所以本人明確參照了英文維基百科處理離題討論的合理措施:我可以選擇摺疊、移動、刪除,但刪除顯然沒必要,摺疊已經不足以處理當事管理員答辯和其他人發言混在一起的情況,所以我只能選擇移動。--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4日 (六) 04:01 (UTC)
[6]
個人認為飛賊燕子在這的確構成擾亂行為,在調查報告中明明已聲明那些證據為偽造的機率非常低,飛賊燕子卻又在沒任何新證據的情況下再次開一大段東西指控證據為偽造,濫用『偽造』的概念,帶偏整個調查。自己給不出偽造的證據,就以『惡意碰瓷,陷害他人,行為卑劣,令人唾棄。』等空洞的人身攻擊對立方企圖讓自己的指控成立,[7]在自己單機了一大輪之後更就宣布『得出有效結論』可以存檔,嘗試干擾討論,個人認為構成擾亂。 Iridium(IX) 2021年9月4日 (六) 02:45 (UTC)
『管理員不得僅因某用戶反對自己而封鎖這個用戶』而明顯地,淺藍雪封禁飛賊燕子是因為他的確擾亂,故此並不違反避嫌。 Iridium(IX) 2021年9月4日 (六) 03:03 (UTC)
至於所謂『未事先警告』,[8] 其實飛賊燕子早就被Pavlov警告其行為,但之後飛賊燕子還是繼續其擾亂行為,因此並沒什麼『未事先警告便長時間封禁意見相左者』的東西。 Iridium(IX) 2021年9月4日 (六) 03:09 (UTC)
1.所列舉回應,顯然是針對管理員某甲封禁用戶某乙的反對和批評」:就其所列舉之回應來看,本人完全看不出有明顯表露出「針對管理員某甲封禁用戶某乙的反對和批評」,所列舉回應更沒有提到一句「封禁」相關事宜:就飛賊燕子在沒有提出證據佐證的前提下,其所謂「碰瓷」、「詐騙」、「坑害」等言論更像是訴諸陰謀論以助WG逃避指控,屬於擾亂討論。淺藍雪參與該案從來是以管理員的身份參與此討論(否則Antigng不會提交報告給他),因此也不構成「普通用戶」與「管理員」之雙重身份。
2.似乎閣下同參與討論的某幾位一樣並不了解「訴諸法律威脅」等字樣之意味如何:若有人揚言殺人,然後閣下說「目前沒有任何人被殺,應該至少要等死一個人才算」如果您說出這番言論,那我一定會把閣下以「擾亂」為由提至WP:ANM。他是否真的舉報,乃至是否真的有意舉報並不影響他確實曾「揚言舉報」這一事實。而這一事實,確實造成了香港用戶組的恐慌故為制止其不文明行為,將他從我們的社群驅逐出去,則完全合理(即符合「合理的推斷如果不立刻使用管理員工具極有可能發生真實的亟待解決的嚴重到會傷害整個維基計劃,或者其他個人的緊急情況」)。至於相應明文條例有;
  • WP:HARASS:恐嚇他人會構成騷擾。包括威脅要危害另一個人,打亂他們在維基百科的工作,或以其他方式傷害他們。
  • 不要訴諸法律威脅,那無助於共識的創建,您可參考爭論的解決。
  • 騷擾,包括維基跟蹤、欺凌、人身或法律威脅、張貼個人資料、頻繁地發電郵或於用戶空間留言
  • 另其提供不實信息之行為亦違反:
  • WP:CIVIL:說謊或欺詐。
請悔晚齋詳細查證後再評論,否則可視作誤導性發言。
3.其中被閣下移動的言論均為事實上針對該項討論之觀點,如:「同意淺藍雪的說法,而且我有理由相信飛賊燕子是真人傀儡...」「封禁沒問題。說舉報是開玩笑倒還罷了,只有公然說假話可惡,搞得烏煙瘴氣...」「悔晚齋您好,有些奇怪,您說淺藍雪「恕不奉陪」,淺藍雪明確回應了...」等等。請問上述言論哪裡有符合真正偏離或離題之討論?另,閣下以「您要找我的茬,請在我的討論頁...」為由,對他人訴諸人身顯然沒有做到WP:AGF。為維持和諧維基,請您在之後的討論不要再這麼做。——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14:43 (UTC)
本人有必要先問您:您是淺藍雪本人嗎?為何要為他代言?請他自己出來溝通。
其一,本人認為閣下在混淆概念。在封禁某甲的事項上,他是管理員。解除封禁後,討論是否要重新封禁時,他已經回到了普通用戶的身份。此時一個人過來,要反對他的觀點,他反手把別人封了一個過分長的時間,這顯然就是在搞雙重身份。
其二,中文維基百科的訴諸法律威脅頁面確實不是方針指引,從頁面內容來看,顯然可以看看出該頁面的「訴諸法律」特指訴諸法律訴訟。目前,並沒有知道他是否揚言要提出訴訟——在我看來,可能性很小。WG在哪一站內頁面,宣稱要訴諸哪一司法機構、針對了哪位用戶?至於他是否揚言要對其他人搞人身威脅,一句話:站外的事情,站內不應干涉,且實際上我們也無法核實真偽,除非你是深圳南山警方,真的按合法程序調取了完整聊天記錄的話,否則任何截圖均有被竄改以至於無法判斷真偽的可能。
綜上,相關管理員行為不符合避嫌運則,也完全不符合「合理的推斷如果不立刻使用管理員工具極有可能發生真實的、亟待解決的、嚴重到會傷害整個維基計劃,或者其他個人的緊急情況」。至於Wetrace等人的離題言論(「(2)對照一下悔晚齋您自己的作法,……回應。」)屬該用戶與本人的編輯爭議,被帶入這種話題,導致了離題情況的發生,甚至還不斷阻止本人的合理處理,本人深感遺憾。--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4日 (六) 16:06 (UTC)
『討論是否要重新封禁時,他已經回到了普通用戶的身份。』這是什麼玩意?Outlookxp 以管理員身份解封了WG,之後又再討論封禁時宜,是不是也已經回到了普通用戶,雙重身份? Iridium(IX) 2021年9月5日 (日) 03:58 (UTC)
『此時一個人過來,要反對他的觀點,他反手把別人封了一個過分長的時間』淺藍雪與那人之間並沒雙向衝突,是那人自己過去找莊,而且他的而且確擾亂,在被人警告後還是不聽,封長點時間並沒不妥。 Iridium(IX) 2021年9月5日 (日) 03:58 (UTC)
[9] 且所以淺藍雪究竟符合了哪個解任條件? Iridium(IX) 2021年9月5日 (日) 03:50 (UTC)
『實際上我們也無法核實真偽』在調查報告中已說明了證據是偽造的機率非常的低,假如你不是能舉證出任何新證據的話,就別強行把它打成是偽造的。 Iridium(IX) 2021年9月5日 (日) 03:50 (UTC)
  • 淺藍雪封我那是因為他將問題上升到法律層面卻發現討論了個法律層面根本不存在的討論。他說:「恕不奉陪」是否可以理解為拒絕溝通,希望淺藍雪出來回答我上面的幾個問題。--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14:56 (UTC)
    『淺藍雪封我那是因為他將問題上升到法律層面卻發現討論了個法律層面根本不存在的討論』請你解釋下何來這以說呢?這與事實好像有點差別?你擾亂可是的而且確的? Iridium(IX) 2021年9月5日 (日) 15:02 (UTC)

請淺藍雪正視自身問題,出來交流解答質疑

  • 如題,@淺藍雪:不要拒絕溝通,請勇敢的出來溝通,回答我所有的問題,平復大家的質疑。我到相關網站諮詢了下,有人說如果將一項對他人的指控上升至法律層面,而這項指控在法律層面卻實現不了時,那麼這項指控將被視為偽證,所以我想問下所以您的行為是否涉嫌誣告。--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9月5日 (日) 11:23 (UTC)
    現在大家指控的是法律威脅,『上升至法律層面,而這項指控在法律層面卻實現不了時』是什麼玩意? Iridium(IX) 2021年9月5日 (日) 13:39 (UTC)
  • 就是說某人指控某人對他涉及某項法律指控,但這項指控在法律上根本實現不了。--飛賊燕子留言2021年9月5日 (日) 14:09 (UTC)
    這改變不了你在上面多次spam指那些照片是偽證的指控是在擾亂的事實。也請注意大家指控的是WG嘗試訴諸法律威脅,這並不是法不法律層面的問題,你哪怕是口頭沒行動實現的都已經是威脅,不被維基容忍。 Iridium(IX) 2021年9月5日 (日) 14:39 (UTC)
    『除非在站外付諸行動,否則根本不可能存在法律層面的問題』沒人管WG有沒有真的付出行動,到不到法律層面,單是恐嚇行為就已經不被容忍,『及可能會導致用戶封鎖。 』 且想問淺藍雪究竟在哪裡把指控上升成法律層面? Iridium(IX) 2021年9月5日 (日) 14:45 (UTC)
    根據你維不是方針的指引的「不要訴諸法律威脅」頁面,只有在訴諸了法律行動後,才被要求不要編輯或被封禁,我看不出來wg在哪個法律管轄區的哪個仲裁或司法機構提出了這一司法措施?
    即使這種言論退一萬步為真:其一,站外群組和維基百科沒有關係,自然不可能拿維基百科的劍斬站外的行為;其二,就截圖內容來看,任何稍有常識的人,也根本看不出這種言論會造成任何的威脅亦或是恐嚇、不文明之類的東西,除非是截圖內容真實完整,且同時有人明知其意思表示還要故意小題大作——但問題來了,這種東西是不是真的呢?完整的證據在哪呢?開局搞一張來路不明的截圖,然後就把自己當南山公安了,沒見過。--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5日 (日) 16:26 (UTC)
    管理員Antigng在上已經發表了調查報告,已聲明那些圖片為偽造的機率非常低,請你不要再無理質疑證據的真偽。
    WG親口說的要舉報香港用戶,群組裡連國安法舉報途徑都已經發了出來,『根本看不出這種言論會造成任何的威脅亦或是恐嚇』,這言論本身就是一個恐嚇,不需要等到真的造成了傷害後才算威脅。
    WP:BATTLEGROUND『不要用維基百科來對維基百科、維基人、維基媒體基金會進行法律上或任何方式的威嚇。恐嚇行為不被容忍,及可能會導致用戶封鎖。』誠然QQ群組不直接等同維基百科,但既然你也把鏈接放在了維基百科社群頁裡面[10],總不能那麼方便就完全與維基撇除關係。 Iridium(IX) 2021年9月6日 (一) 10:22 (UTC)
    你兩在管理員發表了調查報告聲明那些圖片為偽造的概率為非常低後,還刻意屢次在沒新證據下繼續扯談那些圖片是偽造的,請勿再擾亂。 Iridium(IX) 2021年9月6日 (一) 10:25 (UTC)
    「管理員發表了調查報告聲明那些圖片為偽造的概率為非常低」?請問這管理員是誰?騰訊公司所在地深圳的警察嗎?我為何要相信這種證據?QQ截圖可以偽造,甚至最新版本的手機QQ軟件就內置可以對聊天記錄斷章取義的工具,您用過就知道。--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6日 (一) 10: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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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過時的被全域禁制QQ群

原標題為:92450318*是維基百科的QQ群嗎。

我在Template:Blocked proxy等多處看到,卻沒在維基百科:QQ交流群看到。

--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1月30日 (二) 09:20 (UTC)

因基金會行動而在Wikipedia:QQ交流群頁面被移除。需要找管理員移除掉{{Blocked proxy}}的那個群號了。--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30日 (二) 09:24 (UTC)
MediaWiki:BlockMessage-blocked_proxy。--廣雅 范 2021年11月30日 (二) 09:26 (UTC)
MediaWiki大量該群號模板,請幫忙移除。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1月30日 (二) 09:45 (UTC)

關於zhmrtbot的QQ服務

完全無關站內的議題,雪球關閉。@忒有钱:此議題請去https://t.me/wikipedia_zh_meta,謝謝。--SunAfterRain 2022年5月10日 (二) 09: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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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各位加入QQ群的已經發現了,QQ的zhmrtbot自4月2日(UTC+8)起就停止了工作,今天在Telegram群詢問白磷詢問停止工作的原因,ta說無法登陸賬號,需要手機驗證,然而該賬號的手機號屬於已不活躍的用戶(可能是Dargasea),由於Dargasea已退休,目前來看如果無法聯繫ta賬號也無法恢復。因此QQ的zhmrtbot無法繼續運作,現向社群諮詢完全停止QQ服務的意見。--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05: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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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機器人互聯服務現已恢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12日 (四) 21: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