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璒
韓璒(15世紀—16世紀),字廷佩,號西溪,北直隸保定府安州高陽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韓璒是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成甲戌科進士[2],獲授戶部主事,嘉靖二年(1523年)自戶部員外郎陞山東按察司僉事分巡遼東[3],妖人李貞剽掠山海關,殺害守關兵部主事王冕,監察御史王正宗尋獲李得貞私冊,載有通款姓名,他對王正宗曰:「一旦閱籍,就是把籍中人給與賊人。」並焚燒簿籍,因此對方黨散去,李貞被擒。
之後韓璒得擢為陝西按察司副使整飭洮岷道,因避免毀謗辭官回鄉,十一年(1532年)以原官調任四川按察司副使整飭威茂道[4],威茂在深山中,疊、溪、萬、松、番五寨賊人據山險作亂,前人多建議姑息招撫,費用繁重而眾人日益驕縱,他到任後力主剿滅,和總兵何卿聯合後連戰皆捷,賊人退守險境使軍隊疲於奔命,他環視敵方巢穴後找到小路,率眾以鐵錐插在石縫攀援而上,晚上突襲其寨邊斬邊焚後五寨都平定,贓物絲毫無取盡歸朝廷,十三年(1534年)擢任湖廣左參政[5],不久致仕回家。他為官三十年沒有多餘財產,以父親俸祿簿不多終身不穿華麗衣服,其子韓博是嘉靖十九年舉人,任文登知縣,有文學名聲[1]。
引用
- ^ 1.0 1.1 雍正《高陽縣志·卷四》:韓璒 字廷佩,號西溪,正德甲戌進士,授戶部主事屢督運餉,出納稱平,歷陞山東按察司僉事分巡遼左,妖人李貞掠山海,殺守關主事王冕,時御史王正宗得貞私籍,皆通逆姓名,璒因謂正宗曰:「一閱籍,是以籍中人予賊也。」對眾焚之,其黨鳥獸散,乃擒貞。擢陝西按察司副使整飭洮岷,以避謗歸,尋以原官整飭威茂,威茂在萬山中,由疊溪萬松番五寨蠻賊據山險為亂,先是多姑息議撫,費繁而眾益驕,璒至獨主剿,與總兵何卿議合,累戰皆捷,賊退據險絕以老我師,璒周視巢穴得便道,率眾以鐵錐插石隙攀援而上,夜襲其寨,眾驚謂天兵也,且斬且焚五寨悉平,賊貲億萬毫無取,盡解朝廷,擢湖廣左參政致仕歸。璒居官三十年無長物,以父不及三釜終身不御羅綺,其子博以鄉薦知文登,有文學。
- ^ 雍正《高陽縣志·卷三》:進士……明……正德 韓璒 字廷佩,甲戌,由戶部主事歷湖廣左參政,崇祀鄉賢,有傳……舉人……明……(弘)治……韓璒 戊午,見進士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十九》:(嘉靖二年七月)甲申陞福建布政司右參議徐文溥為廣東按察司副使,戶部員外郎韓璒山東按察司僉事。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七》:(嘉靖十一年四月戊戌)調陝西按察司副使韓璒於四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七》:(嘉靖十三年九月丁丑)陞……四川按察司副使韓璒為湖廣布政司左參政……
參考文獻
- 雍正《高陽縣志》·卷三
- 雍正《高陽縣志》·卷四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十九、卷一百三十七、卷一百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