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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2016年旺角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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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蛋革命名字有誤導之嫌

(一)「支持小販」在事件之初已經是召集人群進行衝突的藉口,雖當時仍有少量人保護及惠顧小販, 但在衝突高峰點(12時至6時),小販已經不在現場,衝突已然與小販毫無關係。 故不適宜用「魚蛋」去概括是次警民衝突。

(二)「魚蛋革命」的「魚蛋」源自一種輿論中受一定歡迎的說法:「我只是想吃一串魚蛋,為什麼要攻擊我?」 實際上,衝突參與者並沒有人是為了惠顧小販而逗留,警方亦非針對惠顧者而作出部署。 基於「魚蛋」背後含義與事實有不符之處,亦有誤導之嫌,希望維基官方能夠撤下。

(三)是次衝突性質備受爭議,有人說是暴動,有人說是抗爭,說法不一。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是次警民衝突並不應受到鼓勵和支持。 「革命」於現今香港主張暴力抗爭人士眼中無疑是一個崇高的行動, 以「革命」命名暴力衝突,容易混淆是非,並使主張暴力抗爭者更容易受鼓舞, 希望維基百科能去除此稱呼,保持客觀中立。

110.174.121.93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14:09 (UTC)[回覆]

==

這個不叫「客觀中立」,頂多只是叫迎合 TVB 的新聞剪接術或迎合主流稱呼。在改進條目而言,主流和非主流不是最重要的爭論,重點是事實點有錯,和需要弄清在維基上「中立」為何。 (1) 事實是衝突高峰點(12時至6時),小販仍然在旺角擺賣 (2) 「衝突參與者並沒有人是為了惠顧小販而逗留」事實上錯。逗留人士所爭的就是小販問題。 (3) 「是次警民衝突並不應受到鼓勵和支持」只是你的 POV,而且這個 POV 看似和政治倫理有衝突。主張暴力抗爭與否也只是你的 POV,不能稱為客觀中立。如果這是客觀中立,那麼天下那麼多焚燒雜物和向警察扔石,全部都有錯嗎?

維基新手宜查看有關 NPOV 的方針。NPOV 的真正意思是讓條目反映多方的 POV,而不是讓一些 POV 消失,尤其是條目指稱**活動人士/發起人/鎮壓方的 POV**更為重要。 --Kittyhawk2(談♥) 2016年2月10日 (三) 03:29 (UTC)[回覆]

另外本民前是少於三十人的組織。結果參與小販保衛戰的,遠遠超過本民前的總人數。如果這不是為了保衛小販,本民前如何在無預謀之下統籌這派從不相識的人?還是只靠不足 30 人就出現這場衝突? --Kittyhawk2(談♥) 2016年2月10日 (三) 04:05 (UTC) 以「魚蛋」之名爭取市民支持,以「革命」之詞去美化一件大破壞性的動亂,正正反影問題的根源。結果是有破壞而無建設。[回覆]

IP 戶之破壞

218.102.200.3 大量刪減內容和破壞 tag syntax --Kittyhawk2(談♥) 2016年2月9日 (二) 01:46 (UTC)[回覆]

我已警告並請求條目半保護。--Gqqnb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02:08 (UTC)[回覆]
對不起,已經有差不多七年沒編輯過維基,所以只能幫忙回退……--Fernandes(留言簿)

再有 IP 戶大減刪除段落 --Kittyhawk2(談♥) 2016年2月9日 (二) 08:24 (UTC)[回覆]

維基執行編輯:和平奮鬥救地球 已為條目進行半保護處理 - Leo01002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17:33 (UTC)[回覆]

POV

全文只講述警方受爭議的行為,沒有講述暴徒受爭議的行為,而且「早已惹過問題」等用詞明顯有傾向。--祝維基百科生日快樂的Carrotkit 2016年2月9日 (二) 02:35 (UTC)[回覆]

你用「暴徒」一詞不也是偏頗向另一方麼?--Fernandes(留言簿)

只有警方是暴徒。完。James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14:24 (UTC)[回覆]

POV 一詞不是這樣解的。如果只是事實缺漏,作為新條目,是大可以補上的。如果你說的只是第三方爭議,請加在「迴響」一段內。由較相關的組織先給予迴響,而完全無參與只放嘴炮的排最後。--Kittyhawk2(談♥) 2016年2月9日 (二) 03:34 (UTC)[回覆]

討論用字偏頗向一方和內容偏頗向一方是兩個個別事件,別混淆視聽

CNN 連結

我不記得 wikipedia 中有刪除他人與自己說法不一樣的相關連結的精神吧? http://www.cnn.com/2016/02/08/asia/hong-kong-riots-shots-fired/

請先參閱 wikt:riot 有閱此字之定義及其對應中譯。Anson L. @ Wikipedia ZH/EN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7:57 (UTC)[回覆]

魚蛋革命這名稱太兒戲

魚蛋革命這名稱真的太兒戲,用香港傳媒沿用的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警民衝突‬旺角騷亂才較合理。--218.250.83.210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09:03 (UTC)[回覆]
( ✓ )同意"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警民衝突"比較好,使用"旺角騷亂"的話如日後有再有大騷亂在旺角發生可能標題會有衝突 - Leo01002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16:15 (UTC)[回覆]

本土派人士普遍稱此事件魚蛋革命(魚革),故有必要採用此稱號。 Kwanyuhong留言2017年5月10日 (三) 14:08 (UTC)[回覆]

標題命名投票

因各界對是次活動的名稱有爭議故提出此投票(投票規則已於2月19日新增)

注:

1.請在投票項目下簽名(**~~~~)

2.截止日期:2016年3月19日

3.3月20日點票,以最多票數的名字為準並於同日按投票結果更改條目名稱

4.投票發起人:Leo01002留言

  • 其他(請註明名稱)

旺角騷亂 Whllhw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16:20 (UTC)[回覆]


經點算票數後,結果如下(結果截於2016年3月19日): 旺角騷亂 - 4票 魚蛋革命 - 8票 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警民衝突‬ - 2票 合共14票 如在7天內未有任何異議則在2016年3月26日更改條目標題

整併程序

我贊同兩條目儘速合併,但魚蛋革命條目之編者數、編輯數與內容長度均較另一條目2016年旺角警民衝突為多, 在未完成定名徵詢程序及內容移動整合前不宜直接自擇覆蓋。建議先從簡單的討論頁整合開始,透過同一個平臺做討論與表決,有共識後再進行條目內容合併。可參考2014年的Talk:雨傘革命#建議改名!
譬如:
1. 先整併討論頁 → 依初步共識儘可能完整合併內容至一條目 → 討論表決具共識名稱(參考通用性)

2. 先整併討論頁 → 討論表決共同名稱(參考通用性) → 儘可能完整合併內容至一條目
-- WildCursive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12:52 (UTC)[回覆]


事實上已經有人先斬後奏。不是不適合,而是決定太早。現在面臨的惡果是,「魚蛋革命」的範圍應該包括良景村(警隊兩次包疪黑社會打人事件)。這如何收拾好呢?--Kittyhawk2(談♥) 2016年2月10日 (三) 00:33 (UTC)[回覆]

香港演藝學院學生會聲明

可加上及引用 香港演藝學院學生會就旺角衝突事件發表的聲明

香港演藝學院學生會就旺角衝突事件聲明:

昨晚是大年初一,有不少的小販都出動做生意。其中在旺角的夜市最為熱鬧。其間,食環署執法驅趕,引起市民和團體的不滿,警方亦因此在朗豪坊附近跟市民爆發衝突,其間多次向市民舉紅旗、並多次使用胡椒水和胡椒噴霧驅散人群,更出動警棍毆打在場市民,有市民被打至頭破血流,場面混亂。直至凌晨兩點,有十名交通警被市民包圍,有警員因為未能控制場面及情緒,感到自己及同伴的生命受到威脅,於未有作出警告的情況下,向天開兩槍示警,並以手槍指嚇市民。根據警隊明文條例及指引,因香港人煙稠密,向天開槍有潛在的危險,流彈容易傷及途人,因此警例對警員使用槍械有嚴格規定,並不容許警員向天開槍示警。不僅如此,警方更與市民互相拋擲玻璃瓶、垃圾以及磚頭,使不少在場的人都受傷。我們強烈譴責這次警方的做法,這行為不單只使香港市民在往後的日子中生命隨時受到嚴重的威脅,不能得到合理的保障,更完完全全挑起了市民的憤怒,使今次衝突嚴重起來。市民的武器絕不有槍械,警員開槍示警已經大大超越了市民的襲擊力,我們並不認同警方的計劃,跟市民對抗更不是警員的責任。

另外,在事件發生以後,傳媒的資訊四方八面湧來。其中,我們發現無綫電視的新聞報道跟事件發生的事實有很大的出入,先後次序以及透過剪接的技巧將事件的起因及經過都演繹成一個高捧警察的效果。新聞中提及多名警員的受傷及昏迷卻並沒有提及市民被打至頭破血流,倒地不起的情況,明顯並不是事實的全部。作為香港唯一一間免費電視的新聞部,我們強烈譴責這種顛倒是非的報道手法,使香港的社會矛盾愈拉愈大。傳媒作為香港的第四權力,工作是監督政府以及將真相提供給市民,讓市民自行批判,並有助於施壓給政府。而無綫電視新聞未有做到效果,反而遮掩真相、削減了市民的知情權,我們感到失望及憤怒。

香港演藝學院學生會就昨晚的衝突對警方及無綫電視都深感憤怒,兩方對事件的處理手法都把為香港市民服務的宗旨拋諸腦後,對市民的權利削至最低。由佔領運動開始,警方及傳媒的身份一直都加深和市民之間的憤怒和不信任,因此市民或團體的抗爭手法一次比一次激進,而警方的處理手法又更加嚴峻,導致昨晚的衝突發生。我們希望各市民以及各政黨、以至特區首長,能真心傾聽市民的意見,解決現時香港人的問題,不要讓市民去承擔他們不必要的後果。

香港演藝學院學生會幹事會 2016年2月9日

任何演藝學院同學參與集會時如需任何協助請隨時聯絡我們。 演藝學院學生會學生支援熱線:9857 5855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ustin1707對話貢獻)加入。

備用資料區

有些有用又相關的資料,未能立即放入條目內,但將來或會參存,宜予以保存。--Kittyhawk2(談♥) 2016年2月9日 (二) 16:41 (UTC)[回覆]


請求與魚蛋革命合併

革命?放火,破壞跟革命何干?

兩篇條目為同一事件--#young[talk] 2016年2月9日 (二) 02:19 (UTC)[回覆]

OK --Okstartnow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03:28 (UTC)[回覆]

( ✓ )同意兩篇條目為同一事件,而魚蛋革命此條目較多資料及較中立,應把2016年旺角警民衝突合併到魚蛋革命 - Leo01002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07:04 (UTC)[回覆]

(+)支持,而且應從魚蛋革命合拼過來比較適合。--Jason Kwok 2016年2月9日 (二) 07:22 (UTC)[回覆]

(+)支持,而且「魚蛋革命」此詞未見各媒體使用,我認為應將魚蛋革命內的內容合併至「2016年旺角警民衝突」。

(+)支持,是次性質含有所謂的暴動成份,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當中的示威者有阻礙及傷害媒體工作者,任何抗爭都不應傷及新聞工作者,以保障新聞自由,這是世界所公認的。因此,旺角騷亂應與魚蛋革命合併

(!)意見,回應上邊沒有簽名的用戶,fishball revolution 一詞在當晚已有不少國際傳媒使用。--LungZeno(talk) 2016年2月9日 (二) 19:41 (UTC)[回覆]

同一事件--Emphrase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09:59 (UTC)[回覆]


名稱問題

條目命名應以香港主要新聞媒體為準。

(+)支持:建議應改稱2016年旺角騷亂

( ✓ )同意:或把魚蛋革命合併到2016年旺角警民衝突

(-)反對:反對使用魚蛋革命。魚蛋革命?食神的瀨尿牛丸?

--口日田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12:59 (UTC)[回覆]

( ✓ )同意:用2016年旺角警民衝突2016年旺角騷亂。暴亂未免太親中了--218.250.83.210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14:08 (UTC)[回覆]

(&)建議單使用旺角騷亂/警民衝突等可能會影響日後如再有旺角的示威活動要建立條目時條目的名稱 - Leo01002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16:53 (UTC)[回覆]

(+)支持:「暴亂」「騷亂」「衝突」和「革命」可以看見一個由貶到褒的差別。中立的話應使用「衝突」,「騷亂」勉強可,不應使用「暴亂」或「革命」。Antilovsky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2:29 (UTC)[回覆]

( ✓ )同意:「警民衝突」「騷亂」較符合NPOV方針。 Anson L. @ Wikipedia ZH/EN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7:57 (UTC)[回覆]

上了雅虎香港首頁了

雅虎香港首頁轉載東網電視的新聞短片「港府:暴亂 維基百科:魚蛋革命」,指維基百科將這場事件定性為「魚蛋革命」。 --沙田友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14:05 (UTC)[回覆]

香港暴亂名稱具爭議性

不少香港媒體用「旺角騷亂」作為稱呼,唯維基百科卻採用香港暴亂.....的確太令人反感--Wpcpey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14:14 (UTC)[回覆]

不能説成為「革命」,因為只會美化一班以維護本土為名而事實上破壞小市民生計的失敗者。

華爾街日報:暴徒在農曆新年破壞香港街頭

Riots Hit Hong Kong Streets During Lunar New Year http://www.wsj.com/video/riots-hit-hong-kong-streets-during-lunar-new-year/A124DB1A-7AD2-4C9B-BB49-6FFFD07C0885.html 香港年初二街暴者已被美國定為暴徒。


User :Stevenhksar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16:43 (UTC)stevenhksar[回覆]

請先參閱 wikt:riot 有閱此字之定義及其對應中譯。Anson L. @ Wikipedia ZH/EN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7:57 (UTC)[回覆]

魚蛋革命包含良景村

不論此條目的命名如何,魚蛋革命的範圍都應包含良景村和其他地方的小販衝突,兩者互為影響而且密不可分。既然原有條目已被破壞,良景村事故也加入這條目。 --Kittyhawk2(談♥) 2016年2月10日 (三) 00:30 (UTC)[回覆]

其實是兩件不同的事件,不宜將它合併講述。一件是針對食環署及政府的示威,後演變成衝突。另一件是法團/管理公司引發的不滿,而且背景相當複雜。另外,良景邨那面衝突的條目亦被提名刪除。香港真缺乏有心的維基人呢...--Wpcpey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01:24 (UTC)[回覆]

針對食環和針對黑社會/管理是一事兩體。因為政府向地産業利益傾斜,而之前幾日的小販衝突積壓,所以才爆發大型民怨。此事的主體是抗爭者(或叫騷亂者也好),他們的視角不應被隱去。讀者應該先從這個視角看這場騷亂,再從政府和其他名嘴視角看,以構成 NPOV--Kittyhawk2(談♥) 2016年2月10日 (三) 01:36 (UTC)[回覆]

建議「魚蛋革命」的內容包括良景村,兩者密不可以互為因果。 --Kittyhawk2(談♥) 2016年2月10日 (三) 00:19 (UTC)[回覆]

可以在背景簡單交代,再以[[]]標籤引導想了解更多的使用者 - Leo01002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04:27 (UTC)[回覆]

改另一名稱

既然"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和"魚蛋革命"有爭議,何不改另一名稱? 如 香港本土小販文化大革命 --RIGHTXD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03:44 (UTC)[回覆]

長盾陣 是否等於 方陣?

現在防暴隊防暴使用的長盾陣是否就是方陣?--LungZeno(talk) 2016年2月10日 (三) 06:03 (UTC)[回覆]

應該是方陣 (軍事)Anson L. @ Wikipedia ZH/EN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7:57 (UTC)[回覆]

雨傘革命作為事件背景

警方特別戰術小隊怎樣來?本土民主前綫的性質怎樣來?市民行動方的做法怎樣來?沒有雨傘革命,整件事就像石頭爆出來一樣。--LungZeno(talk) 2016年2月10日 (三) 06:30 (UTC)[回覆]

梁振英政府定性為暴亂,用暴亂去看,會沒有關係。但以魚蛋革命,甚至親本土派傳媒說的魚蛋之役,去看,關係很直接,資訊也很豐富。不過我也認為要做到長話簡說。--LungZeno(talk) 2016年2月12日 (五) 21:31 (UTC)[回覆]

有關雨傘革命定名問題

條目中有關雨傘革命的部分被Stevenhksa修改為運動。雨傘革命一名,在主條目討論頁中己由各編者經過充份討論和投票決定。我認為本條目應跟隨主條目使用雨傘革命一詞。--尋求真理的行者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09:49 (UTC)[回覆]

附和 --Kittyhawk2(談♥) 2016年2月10日 (三) 10:15 (UTC)[回覆]

這只是你的一面之詞;[雨傘革命]本身就是有爭議的定位;反而雨傘運動更立符合維基中立化之最高原則.-user:stevenhksar 2016年2月10日 (三) 17:54 (GMT+8)

你 quote 一下 NPOV 的方針,可以嗎?維基的 NPOV 方針不是你所說的那麼「中立化」。--Kittyhawk2(談♥) 2016年2月10日 (三) 10:26 (UTC)[回覆]
Quote 在此。 Anson L. @ Wikipedia ZH/EN留言

雨傘革命定名問題請到Talk:雨傘革命--Wpcpey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0:33 (UTC)[回覆]


過度依賴一次文獻

@Wetrace所謂的一手來源是不嚴謹的翻譯。對原始現象做一道加工,在文獻學裏面,是初級資料、一次文獻的另一種稱呼。說成白話,除了回顧性質的新聞專題,大多數新聞報導都是一次文獻。百科全書身為三次文獻,長久地來說,條目應儘可能地採用二次文獻,並謹慎地使用一次文獻。你把primarysources拿掉,依賴一次文獻的問題仍然存在。--Jasonzhuocn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0:38 (UTC)[回覆]

謝謝@Jasonzhuocn的說明,解讀上真是容易混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2月10日 (三) 12:25 (UTC)[回覆]
@Wetrace沒關係,我能夠理解。對大多數人來說,字面上解讀很容易混淆。所以我一直很想找個時間,把第幾手和第幾方這種容易混淆的詞改為學術界在用的詞。也許我們可從primarysources這個模板開始。--Jasonzhuocn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2:29 (UTC)[回覆]
很好的建議!!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2月10日 (三) 12:31 (UTC)[回覆]

維基化、中文語法問題

希望大家在修訂內容時,注意維基百科格式,以及中文語法問題,避免影響閱讀。摩卡·賀昇 2016年2月10日 (三) 18:11 (UTC)[回覆]

受版權保護的照片

香港傳媒有空閒處理維基百科的訴求嗎?平日工作已忙,無空請求授權。而且授權都要經高層批准。External data 型式亦未必可行,可能在未來1-2年內連結會失效。加上早前不少維基百科圖片被香港部分媒體盜用。恐怕樓上想得太理想。這亦是不少港人對維基百科冇興趣參與的原因之一。--Wpcpey留言2016年2月11日 (四) 02:41 (UTC)[回覆]

我們也不能盜用別人的圖片。想想法子吧,方法是人想出來的。--Jasonzhuocn留言2016年2月11日 (四) 03:30 (UTC)[回覆]

目前合理使用已經是目前最好的方法,雖然有部份非自由圖片的確是有重複的問題。而網民亦會常利用傳媒的圖片作改圖之用,但大多都不會介意,因為不是作商業用。問題是維基百科的方針未能討好到今日在香港的網上趨勢。准許商業使用已經嚇怕不少人,加上上載程序不太user friendly,根本難以讓人參與。幸好自己亦不介意冒着危險,在清晨到場拍攝,否則本條目的確沒有甚麼自由圖片,要完全依賴媒體及網民。長遠要考慮召集一班對時事有興趣,又喜歡拍攝的維基人,負責拍攝社運/示威活動,才能解決問題--Wpcpey留言2016年2月11日 (四) 03:53 (UTC)[回覆]

  • 先用archive.is及archive.org或webcite備份照片,再使用{{External media}}連過去。
  • 向權利所有人請求授權。
  • 自己重繪,畫得簡單總比直接取別人東西來的好。
  • 合理使用只用做介紹權利所有人本身,除此之外幾乎無法合理使用。在當前,讀者可自行前往圖書館借閱蘋果日報或造訪蘋果日報網站瀏覽照片,並沒有不得不上傳到維基百科保存的理由。
我已經提出一些建議,望能理解。--Jasonzhuocn留言2016年2月11日 (四) 04:42 (UTC)[回覆]
半個月前已向權利所有人請求授權,但完全沒有回應,只怪維基百科的的確確嚇拍不少人。--Wpcpey留言2016年3月21日 (一) 14:30 (UTC)[回覆]

編輯請求

請求已拒絕

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亦有稱魚蛋革命、魚蛋暴動[3][4],是一場在2016年2月8日(農曆正月初一)至2月9日於香港旺角因為小販夜市而發生的警民衝突。衝突起因是香港警察因應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的要求,試圖驅趕朗豪坊對開年初一出現的無牌熟食小販及食客。起初衝突仍然只是小規模,後來[的士撞傷人事件],警隊提升武力級別驅散人群,人群開始堵塞馬路並與警方發生推撞。警方之後動用胡椒噴霧及警棍驅散[及追打(FACEBOOK及YOUTUBE均有相關影片)]人群[以實施人群管制措施],而群眾開始使用木板、磚頭、玻璃瓶、垃圾桶等雜物還擊,並縱火焚燒雜物阻擋警察推進[時間序錯誤,磚頭及縱火為警員開槍後],警棍及雜物皆波及記者。到凌晨約二時,有警員因同袍生命受威脅兩次對空鳴槍,更激發示威者對抗,衝突升級,到2月9日早上八時後人群逐漸散去才落幕。而香港特區政府將本次事件定性為暴亂。 --202.127.170.72留言2016年2月11日 (四) 07:56 (UTC)[回覆]

未完成,未提供可靠來源。#ForeverLove(給我留言)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2016年2月11日 (四) 12:17 (UTC)[回覆]

黑警問題

香港人的概念稱這種情況為「有牌爛仔」。--LungZeno(talk) 2016年2月13日 (六) 04:40 (UTC)[回覆]

定性為「暴徒」

@Iflwlou已有中立方台灣方面的報導為「暴徒」,你進行的編輯只是個人的判斷,名詞有廣泛認受性。我看不出你要撤銷的理由。而且你的文筆帶有偏向性,並不是客觀描述事情,希望你不要再進行偏向性的編輯。-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6年2月13日 (六) 14:07 (UTC)[回覆]

@Nickice什麼叫做「已有中立方台灣方面」?憑什麼台灣方面的報導叫中立,美英加澳紐不叫中立,而且你所指的「暴徒」偏向性更甚,而且你沒有解釋所謂「不是客觀描述事情,偏向性的編輯」的例子,更回退來人的來源要求,請作更加詳細解釋。--Iflwlou [ M {  2016年2月13日 (六) 14:15 (UTC)[回覆]
@Nickice現就回退不過三向管理員投訴。--Iflwlou [ M {  2016年2月13日 (六) 14:23 (UTC)[回覆]
@Iflwlou如果你認為進行縱火、掟磚等行為的人士不是「暴徒」,我建議你可查詢國語辭典等的解釋「行為強暴,擾亂社會安寧的人。」,而你認為我的偏向性,我當然可以找一大堆美英加澳紐地來源,但如果你只是站在既定立場,其實找不找都無甚意義,你可先想想有否客觀地描述事件,中立是否帶有傾向,維基百科歡迎任何編輯,但如果編輯帶有自己支持一方的傾向和融入了自己的情緒,建議先靜下心來。-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6年2月13日 (六) 14:30 (UTC)[回覆]
@Nickice,你自己都說得非常清楚,這是你的個人看法,維基不會作出判斷,如果我來說,警察圍毆已經說明自己是記者的人士,我可不可以叫他們作「黑警」?--Iflwlou [ M {  2016年2月13日 (六) 14:35 (UTC)[回覆]
@Iflwlou如果你認為歪曲事實和價值觀有助自己,我無話可話,但同樣我會就問題交由管理員解決。-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6年2月13日 (六) 14:39 (UTC)[回覆]
@Nickice,你不能對自己的話自圓其說,就一味說別人「歪曲事實」和「價值觀有助自己」,我不明攻擊本人對你的立論有什麼幫助,也好,交由管理員解決是最好方法,如你沒有做的話我就主動提,「交由管理員解決」是我們的共識,對吧。--Iflwlou [ M {  2016年2月13日 (六) 14:45 (UTC)[回覆]
@Iflwlou我的目的只是想釐清什麼是客觀描述事情,如果你覺得我帶有冒犯,可能是立場異同做成,我只是想說明根據國語辭典「暴徒」就是「行為強暴,擾亂社會安寧的人。」而進行縱火、擲磚等行為的人士就屬於「暴徒」一類,但顯然你並不認同,所以就交由管理員,以解決大家編輯上的問題。-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6年2月13日 (六) 15:23 (UTC)[回覆]
@Nickice「行為強暴,擾亂社會安寧的人。」圍毆記者、擲磚,請將警察字眼改作「暴徒」,除非你所謂的「客觀描述事情」是雙重標準吧。另外,你尚未解釋回退其他要求來源的編輯,我想知為什麼?--Iflwlou [ M {  2016年2月14日 (日) 11:18 (UTC)[回覆]
@Iflwlou警察維持治安保護市民使用武力是有法律授予的權力,而請問那圍毆、擲磚警察的人士有法律授予的權力嗎?對於你明顯雙重標準、是非不分的行為,我表示遺憾。有來源並不代表其準確性,要看第三方來源有否公信力,而且明顯有些內容是無關和並不中立,再此,我再重申編輯前最好不要帶有個人情感進行,建議先靜下心來,否則只會離真正的道路越行越遠。-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6年2月14日 (日) 16:01 (UTC)[回覆]
@Nickice原來警察圍毆明報記者、向市民擲磚是有「法律授予的權力」,請問是那一條法例給予警方這樣做,請指出。你不斷聲稱本人什麼「明顯有些內容是無關和並不中立」連基本出來指證是我寫哪一條都做不出,好,我問,是哪一條「明顯有些內容是無關和並不中立」呀?另外,我已經問了很多次,你一直沒有回答,為什麼回退純粹要求來源的編輯,請別將批評別人當作不回答問題的籍口。--Iflwlou [ M {  2016年2月15日 (一) 12:24 (UTC)[回覆]
有觀者認為警方執法時濫用武力,即是認為使用的武力已超越法律所授予的範圍,亦有一些客觀資料支持這個論點,但並不代表要將警方寫作「暴警」或者是「黑警」。同理,有觀點認為,示威者的該晚所做的對比外國示威/騷亂根本就是大巫見小巫,不足以稱作「暴徒」。小弟認為在爭議性這麼大的情況下,應使用中性的字眼,或在使用褒貶性較重的詞語時應註明觀點出處/註明是觀點評論。另外,希望Nickice閣下不要被自己的立場所限制着,廣納各方觀點才是正途。-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6年2月14日 (日) 17:42 (UTC)[回覆]

公平起見,除非將「警察」此字眼改為「暴警」,否則不要將「示威者」此字眼改為「暴徒」,因為兩者皆有使用暴力。 --Okstartnow留言2016年2月13日 (六) 15:31 (UTC)[回覆]

台灣的媒體有藍,有綠,有藍綠以外的蘋果,有新媒體,各自有立場。--LungZeno(talk) 2016年2月13日 (六) 17:28 (UTC)[回覆]

信任暴民、頌讚暴民、支持暴民、授權暴民

LungZeno之邀說明屬於臺灣人與臺灣社會一部分之臺灣媒體對香港魚蛋革命與暴民的看法。

1. 除非是文盲、史盲、或被洗到無腦者,應該會知道張良孫文汪精衛蔣中正列寧史達林毛澤東朱德等都是熱愛暴力暴動的超大尾暴徒。有為者亦若是,誰曰不宜?

2. 看看雪白血紅、看看文化大革命 {{文革編年史}}、看看加解密文件再曝六四凌晨細節:200學生呼口號後遭掃射、看看廣東普寧3萬人與1萬警混戰 警開槍傷數百人 催淚彈如雨 ,這才叫暴力啊!屠殺人民者難道不是暴徒嗎?

3. 懼怕執政者怎麼可能堅督執政者?敢跟獨裁政權對抗者才會無懼於為民申冤謀福,不敢跟專制獨裁政權對抗者是無三小路用的軟腳蝦。對抗暴力政權的暴徒、暴民顯然有着道德上的高度正當性、必要性、與市場需求。臺灣人民以對抗獨裁政權、終結外來殖民者政權為己任!臺灣民族以有大批暴民為傲!因此,在民主國家臺灣,「暴徒」、「暴民」等詞,是頒授給對推動自由民主運動有功者的勳章、是光榮的印記。曾獲臺灣人民支持而選上國會議員與地方議會議員的暴徒、暴民不計其數。

4. 香港這些被稱為「暴徒」者應該為自己未能名實相符、稱職地扮演好「暴徒」的角色而感到慚愧!多學學國外暴徒吧,這才配叫暴徒啊!

5. 雖然現階段少部分臺灣媒體仍被已遭多數臺灣人民唾棄卻仍未下臺入獄的中國殖民黨馬英九政權所掌控影響,但那些東西已越來越沒市場,以下是臺灣主流媒體部分報導評論摘錄,香港朋友可參考編入條目。

第一大報自由時報
第二大報蘋果日報 (台灣)
三立新聞
TVBS
民報 (2014年)
新頭殼
ETtoday
聯合報
中廣新聞
台灣醒報

6. 暴力政權的所謂「定性」有何價值?中國共慘黨不是很推崇陳勝吳廣大澤起義太平天國等揭竿聚眾起義嗎?如果共慘黨的所謂「定性」能聽能信,那六四天安門大屠殺就改名為「1989年春夏之交的一場小風波」好了。要依獨裁黨口徑的就去百毒,這裏是自由的維基。

7. 判斷暴民的標準是什麼?行為?動機?其實,在專制獨裁政權眼中,只要不是跪地臣服幫盜匪數錢的待宰順民,就是暴民。被政權暴力對待的人民自然會成為暴民。有暴黨、暴政才會有暴徒、暴民;有暴徒、暴民抗爭才會有改變。有暴民斯有自由、有暴民斯有民主、有暴民斯有人權、有暴民斯有進步。獨裁者不會認錯自動放權,由暴民來終結狼英與共黨暴政,不過是剛好而已。人人都有自由平等參政的權利,因此,以各種可行方式推翻專制獨裁政權都是站在人民與歷史這邊的大愛,鼓勵全世界受壓迫的人民團結起來推翻專制獨裁政權正是自由人的使命!大多數臺灣人民都支持香港人民反共黨、抗獨裁、爭民主、要自由!

-- WildCursive留言2016年2月16日 (二) 14:40 (UTC)[回覆]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Kwanyuhong留言2017年5月10日 (三) 14:13 (UTC)[回覆]

多張圖片被列入存廢討論

多張圖片被列入存廢討論,2月11日2月13日。只能怪大多香港維基人對時事冷感,沒有甚麼人關心事件下,結果出現過多「合理使用」圖片。現時有人提出刪除大量照片,刪除派亦出動刪除,將令條目失色不少 ,建議保留以下相片,因集會及衝突升級時段並沒有任何自由圖片。--Wpcpey留言2016年2月15日 (一) 15:45 (UTC)[回覆]


2月11日

2006年旺角騷亂

2006年旺角騷亂?—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otBTarts對話貢獻)於2016年2月9日 (二) 00:45加入。

寫錯標題了,已改為2016年旺角騷亂。-- By LNDDYL.(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06:01 (UTC)[回覆]

繁簡用詞問題: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力冲突

以下列出了「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力冲突」的自動轉換結果:

  • 不轉換: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力冲突
  • 簡體: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力冲突
  • ‪繁體: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力衝突
  • 大陸簡體: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力冲突
  • 香港繁體: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力衝突
  • 澳門繁體: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力衝突
  • 新加坡簡體: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力冲突
  • 臺灣正體: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力衝突

Liangent-bot留言2016年5月7日 (六) 04:37 (UTC)[回覆]

請求修正筆誤

請求已處理

筆誤在此:
這章節中, 社運人士[[小麗]] 應改為 社運人士[[劉小麗|小麗]]--1233C|DC14|T 2016年8月25日 (四) 07:25 (UTC)[回覆]

已改為劉小麗。--Lakokat 2016年8月26日 (五) 03:47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中的4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23日 (四) 09:44 (UTC)[回覆]

建議改名:「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2016年旺角騷亂」

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 → 「2016年旺角騷亂」:條目名稱過長,該年除了農曆新年期間,旺角當地亦無其他嚴重衝突。--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9年9月3日 (二) 16:38 (UTC)[回覆]

有關「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條目名稱問題

個人以為「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此條目名稱過長,該年除了農曆新年期間,旺角當地亦無其他嚴重衝突,故建議使用「2016年旺角騷亂」、「2016年旺角衝突」、「魚蛋革命」等選項作為新條目名稱,在此徵求條目更名相關意見。--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9年8月30日 (五) 09:06 (UTC)[回覆]

個人認為「2016年農曆新年騷亂/衝突」或「2016年旺角騷亂/衝突」均可。「魚蛋革命」不太好,「革命」完全沒有「革命」的樣子。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9月12日 (四) 15:11 (UTC)[回覆]
原本是希望說明這是一個事件,如果騷亂屬於一種事件,我支持改名2016年旺角騷亂。--Bagakuco留言2019年9月14日 (六) 19:39 (UTC)[回覆]
可以簡略為2016年旺角騷亂吧。--⼥⼉留言2019年9月14日 (六) 19:32 (UTC)[回覆]

建議改名:「2016年旺角警民冲突」→「2016年旺角騷亂」

2016年旺角警民冲突」 → 「2016年旺角騷亂」:請先提出討論,這名字多年未動,已成共識,建議立即移動回原條目名,再作討論;還作繁簡轉換,夾帶私貨。--hiJK910 任歲月再壞 不致心慌 2021年7月29日 (四) 13:2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