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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勋 (正德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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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勋
大明巡抚宁夏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绍功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举人
  • 正德九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刘勋(?—?),字绍功,号约斋,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联捷甲戌科二甲四十七名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吏部,因丁忧去职。嘉靖初年,守丧期满复官。大礼议时,参与左顺门事件,被廷杖。历吏部员外郎、考功司郎中,为桂萼方献夫所不喜,调南京礼部郎中,嘉靖八年(1529年)九月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历升广东布政使司左参议,十三年六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升四川右参政,十七年七月升四川按察使,平定巨寇李和尚之乱。升四川右布政使,十八年十月转升湖广左布政使[1]。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月升顺天府尹。十二月升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地方,二十年正月考察罢职,引疾归[2]

家族

曾祖刘武,字士宪,宣德五年庚戌进士。

参考

  • 陈束《赠约斋刘升四川布政司右参政序》
  1.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嘉靖十八年十月戊寅 升福建右布政使詹瀚、四川右布政使刘勋、浙江右布政使喻茂坚,俱为左布政使。瀚,浙江;勋,湖广;茂坚,狭西。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任维贤、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叶珩,俱为按察使,维贤,浙江;珩仍云南。
  2. ^ 四库全书本《福建通志·卷四十四》:刘勋,字绍功,莆田人。正徳甲戌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吏部。嘉靖初伏阙,抗疏议大礼,忤旨受杖。厯考功郎,为桂萼、方献夫所不喜,调南礼部郎,厯四川参政,平巨寇李和尚之乱,迁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引疾归。
官衔
前任:
蒋 淦
明朝顺天府府尹
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月十一上任
继任:
刘 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