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宗
佛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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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宗,是汉传佛教宗派之一,因着重研习毗奈耶及传持佛教戒律、严肃佛教戒规而得名,为唐朝高僧道宣所创,因其理论依据《四分律》,也称四分律宗。也因道宣最后在终南山修行,律宗也称南山律宗或南山宗。
佛教三无漏学中,分“戒、定、慧”三个部分;戒律为三学之首,为佛教徒一切修持的基础[1]。
起源
佛陀时期
释迦牟尼佛在世时,为约束僧众,制订了各种戒律。其原则为“随犯随制”,因此律藏中的每一条戒律,都有其因缘及时空背景,其内容也因应对象而有分别。佛陀制戒的佛陀在结戒之初,曾宣说制戒的十大利益:其中包括摄取于僧;令僧欢喜;令僧安乐;令未信者信;已信者令增长;难调者令调顺;惭愧者得安乐;断现在有漏;断未来有漏;正法得久住。此十大利益,正是佛陀制定戒律的真正目的。
“ | 尔时薄伽梵告尊者阿难说:“阿难,汝等中若有人作如是思维:‘导师的教言已毕,我们无复有导师。’实非如此,不应作如是观。阿难,我为汝等所建立的法与戒,于我去世后应为汝等的导师。” | ” |
——《巴利文大藏经·长部·大般涅槃经》(第六章) |
“ | 尔时如来告阿难言,汝勿见我入般涅槃便谓正法于此永绝。何以故?我昔为诸比丘,制戒波罗提木叉,及余所说种种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师,如我在世,无有异也。 | ” |
——《大正新修大藏经·阿含部·大般涅槃经》(法显译) |
此后佛陀入灭后,佛教第一次结集时,由持律第一优婆离诵出律藏。
部派佛教时期
之后,印度东部的跋耆族比丘首先提出十条新戒律,受到东部僧团的普遍遵行,造成西方长老比丘的非议,乃举行佛教第二次结集,斥为“十事非法”,导致上座部和大众部的根本分裂;其后教团陆续分出部派,所传戒律不尽相同。
在部派佛教时期,各派的律藏主要有五部:
- 法藏部,因将一部律藏分为四部分,又称《四分律》。
- 化地部,因将一部律藏分为五个部分,又称《五分律》。
- 饮光部,广律未译汉文,单出戒本《解脱戒经》。
- 说一切有部,因将一部律藏分十次诵出,又名《十诵律》。
- 大众部,所翻译的经文为《摩诃僧祇律》。
此外,犊子部律藏未传。
发展
传入
三国曹魏嘉平年间,中印度昙柯迦罗诵诸部毘尼,至洛阳时众僧未禀归戒,迦罗以广律繁重,佛教未昌必不承用,乃译出《僧祇戒心》,更请梵僧立羯磨法受戒,此为中土戒律之始。又有安息国沙门昙帝,亦善律学,以魏正元中,来游洛阳,出法藏部的《昙无德羯磨》。前秦建元八年(372)时,道安请西域沙门昙摩侍(或作昙摩持)出说一切有部《十诵比丘戒本》,竺佛念、慧常等译出。后僧纯于西域拘夷国得《比丘尼大戒》,于建元十五年(379)到关中令竺佛念、慧常等译出。
姚秦弘始六年,弗若多罗、昙摩流支出有部广律《十诵律》后,诸部广律相继传入,从此中国僧众依用受戒。北魏法聪讲法藏部的《四分律》,其弟子道覆随听随记纂《四分律疏》,及至慧光造《四分律疏》,删定羯磨,始奠定该宗基础。后经道云、道洪、智首,传至道宣。 《四分律》逐渐流传更广,渐次取代各部,成为主流。
道宣与四分律
道宣著《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比丘尼钞》,为“南山五大部”,为后世研究律宗的重要典籍。其中,《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为千年来中国律学行事的指南,此中,“戒”分成四科,即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其中以戒体最为重要,为戒律的根本,“戒体论”乃成为律宗的主要义理中心。道宣将佛陀一代教法判为“化、制二教”,以定慧法门为化教,戒学为制教,提升了律藏的地位。此外,他还在终南山创设戒坛,制订佛教受戒仪式,正式形成宗派。因道宣住终南山,始有南山律宗或南山宗之称。道宣的弟子秀周继嗣法统,成为南山律宗二祖,其后法脉不绝。
与此同时弘扬《四分律》的有相州(今河北临漳境内)日光寺法砺和长安西太原寺东塔怀素。法砺和慧休合撰《四分律疏》、《羯磨疏》等,创相部宗。怀素曾入法砺、玄奘门下,撰《四分律开宗记》,校对法砺《四分律疏》的错误而为新疏,后又撰《新疏拾遗钞》、《四分僧尼羯磨文》等,开创东塔宗。南山宗、相部宗和东塔宗后被称为律宗三家。唐朝末年,经会昌法难及五代战乱后,佛教衰颓不振,律宗亦渐式微。
会正与资持宗
宋朝,允堪、元照律师大弘律宗,唯因释律有异,形成“会正”与“资持”二宗,“资持”影响尤广。宋代以后,几经战乱,律宗典籍逐渐散佚,至元、明两代,乏人传承。
明清复兴
明末清初,复有莲池、蕅益、弘赞、元贤等著作论述;并有南京古心如馨律师登五台山,开坛说戒,再兴南山律宗。古心门下的寂光,于南京宝华山创建南山律宗道场,成为日后的中国戒学中心,此地所结之莲社则命名为千华。寂光的弟子见月继承宝华山法嗣,此后数传至文海,清世宗时,奉诏入京,住持宝华律宗的分支法源寺,开坛传戒,从此律宗复兴。清代太平天国之乱,宝华山受到严重破坏。
民国初年,弘一法师校正南山三大部(南宋时失传,清末由徐蔚如居士从日本请回,于天津刻经处重刊)及其它律藏,云游著书,身体力行,弘传南山律宗。一生倾注大量心血著述《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弘扬南山律学,普泽僧俗二众,使南山律宗在中国得到复兴。继北宋元照律师之后,弘一大师起律宗800年之衰,因此被佛门弟子奉为中兴南山律宗第11代世祖师。
传至海外
律宗由道宣三传弟子鉴真于754年(唐天宝十三年)传至日本当时的都城奈良,是为日本律宗之始。镰仓时代,叡尊以真言宗为宗旨并学律宗,开创真言律宗。
经典与判教
律宗以《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祇律》、《五分律》和《摩得勒伽论》(事实上是十诵律一部分的异译,而非律论)[2]、《毘尼母论》、《善见论》、《萨婆多论》、《明了论》,为基本经典,通称“四律五论”。近现代则有弘一法师《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为经典。
参看
参考文献
- ^ 《楞严经》:“汝常闻我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 ^ 印顺.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三項 律論. [2022-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5).
关于律的论书,我国旧传“五论”。其中被称为五论之一的‘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如本节第一项中说到,实为《十诵律》中,“优波离问”及“毘尼诵”的异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