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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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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管理员Shizhao和香港用户1233出来解释把逃犯条例反对一事放在公告上的原因

理顺DYK更新问题的乱象

建立Wikipedia_talk:頁面存廢討論/...适合吗?

如题,像是Wikipedia_talk: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9/06/24,显然就是有用户会搞错地方-- Sunny00217 - 2019年6月29日 (六) 05:44 (UTC)

没特别处理,好像偶然会有这样的情况。如果你认为需要,可以将相关讨论移到对应处理事项中。或者,不用管。——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日 (二) 00:47 (UTC)

提议重启维基内容奖

维基奖励内我观察到有一项内容奖被废除了;而目前有些编者既擅长翻译,又擅长原创,这时翻译奖和原创奖可能都不太适用。

我认为,可以适当修改内容奖的标准,并将其专门授予在原创和翻译方面都卓有建树的维基人。在此听取大家的建议,谢谢。----Rowingbohe♬欢迎加入维基百科地方志交流群台州专题/留名 2019年4月26日 (五) 16:52 (UTC)

  • 当时讨论废除内容奖的时候在下还没有加入维基。看了一下,似乎当时的决议是将内容奖分拆成翻译奖和原创奖?--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4月26日 (五) 18:12 (UTC)
  • 我不明白这样做的好处。既擅翻译,又擅原创,二个奖项可兼得,更显编辑水平卓越。为什么要只剩下一个奖给人拿呢?--Temp3600留言2019年4月27日 (六) 09:56 (UTC)
  • (-)反对,同Temp3600。现在的制度下,擅长翻译可获翻译奖,擅长原创可获原创奖,两项皆擅长则两奖皆可获。故不论是合并还是重启后三奖并立,都可能会产生不公平问题:
    1. 如果选择合并后,擅长翻译可获内容奖,擅长原创可获内容奖,两项皆擅长也只是可获内容奖。
    2. 如果选择重启后三奖并立,则擅长翻译可获翻译奖,擅长原创可获原创奖,两项皆擅长只是可获内容奖。
    以上均意味着无论擅长一项还是两项,都只能得一个奖,对擅长两项不公平。而针对(2)的情况如果可以对一个擅长两项的用户分别授予内容奖和(翻译/原创)奖,又可能会产生“一功多赏”的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4月27日 (六) 10:22 (UTC)
    • Temp3600与Cdip150的以上描述是错误的。
      1. 通常同时擅长翻译和非翻译条目,而贡献也平均的维基人落选翻译奖和原创奖的原因是没有明显擅长特定一个类别,所以同时获得翻译奖和原创奖的维基人肯定是贡献了极大量条目(这并非所有维基人所能及,那我也可以说现行制度鼓吹精英主义,不利协作)。要知道,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
      2. 我还听过UjuiUjuMandan一个说法,就是翻译和原创条目其实也是同一类创作,因为尽管是翻译条目,其正确做法并不是照翻原文,而是根据来源写作(虽然个人认为根据来源写出来的东西有机会与照翻原文差别不大);基于这个说法,可见当初设立翻译奖和原创奖的社群共识无视了翻译和原创条目在正确写作方法下的同性(意即“擅长翻译”与“擅长原创”是错误定性)。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8日 (日) 02:20 (UTC)
      • 小明中文考试排名第二,英文考试也排名第二,好可怜呀。为什么我们不将中文科和英文科合并做语文科,让他拿个第一呢?
      • 维基发奖又没有一个时限。如果编辑继续二方面同时努力,总有一天会双奖兼得,这只是时间问题。如果编辑求奖心切(先澄清我不觉得维基有这样的人),可以先专注贡献一方面的条目。如果是在同一主题内,择优者翻译,其他原创的编辑,则主题贡献较为适合。
      • @UjuiUjuMandan:的理念在文学研究上有其道理,但我们同时也应该了解到目前社群心态上并不接受这个“贡献平等”的说法。用天邪鬼的说法,社群共识就是社群共识,就算它是不正确的,也是社群共识。--Temp3600留言2019年4月28日 (日) 03:39 (UTC)
      • 然而现在翻译跟原创奖的门槛越来越高,高到一个“你看,存档里面那些人都n级创作奖几十个特色内容,你才这样没有资格拿,:P”的地步了⋯⋯ ——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4月28日 (日) 03:42 (UTC)
        • 如果是标准提高的“问题”,可以考虑拆分目前的奖励等级:比如专家(红)、专家(黄)、专家(蓝),一级一级上去,初级区自然可降低门槛。---Temp3600留言2019年4月28日 (日) 09:23 (UTC)
          • 首先,如此贸然改变可能十分扰民,我不认为社群希望如此。其次,即使真的有共识了,那如何作出改变?这肯定会引申更多资格问题,讨论如是会变得更冗长,并不利形成共识。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8日 (日) 10:16 (UTC)
            • 本质而言,Eric提出的问题是无解的:社群有一部分极优秀的精英用户不断地建立优秀条目,为了表扬他们,唯有不断提高他们的荣誉。目前,社群通过不断提高荣誉门槛的方法来确保荣誉的含金量,结果新用户难以考上去;我提议的是另一方向:增加低级荣誉,让较弱的用户不需要和前列的精英用户同时竞争。--Temp3600留言2019年4月28日 (日) 12:21 (UTC)
    • Cdip150阁下对三奖并立的概念可能有所误解,我的意思是没有特别擅长哪一种,但对维基百科整体内容有显著贡献者可得内容奖,而当在各领域耕耘专精之后可加得翻译/原创奖,所以共可得三个奖而不是一个奖。而且先后顺序上也是渐进式而不是重复授奖。——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4月28日 (日) 04:40 (UTC)
      • “所以共可得三个奖而不是一个奖”这绝对会有“一功多赏”的问题,不管有没有渐进顺序的时间差都会有问题。这里先不考虑当初把内容贡献分为原创和翻译是否有问题,就打个比如说:某人先在翻译条目方面表现卓越,但原创条目方面却毫无建树,那么第一次时给他翻译奖;而得奖后他才于原创条目方面有卓越发展,不过为了主攻原创条目而没有再翻译条目,那么第二次时给他原创奖;而第二次得奖后他休息三个月,不过在此时他在翻译条目和原创条目两个方面其实都已经造出卓越成绩(也即符合对整体内容有显著贡献),那么休息三个月后是否直接给内容奖?--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4月28日 (日) 06:35 (UTC)
        • 我看到Cdip150在“一功多赏”的连结中连到了“一事不再理”,但两者是有分别的:后者是避免翻案追究、侵害他人权利,然而前者并没有侵害任何人的权利,所以我认为在三者并立的情况下,即使有“一功多赏”的情形,也不会产生问题(此言论不代表我支持三者并立)。当然,我认为在三者并立的情况下,内容奖的要求应该再稍收紧。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8日 (日) 10:16 (UTC)
          • 这和有否侵害他人权利无关,两者的共通点是“翻案”,只要同一贡献有被重复利用的可能,我认为都是不妥当。DYK创作奖规则有条是“若曾通过推荐,则通过日视为一次中断”,其实也是为了避免“一功多赏”;若认为不侵害他人权利便可以“一功多赏”,那么DYK岂不是要废除那条规则?--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4月28日 (日) 10:41 (UTC)
            • DYK“若曾通过推荐,则通过日视为一次中断”规定其实并没有强制一个条目只能够通过DYK一次(同一条目通过了这个时间间隔而被提名DYK多于一次,而且还要是同一主编的例子其实很多),所以按你的逻辑来说,这个规则并未能防止“一功多赏”,所以这个例子于我而言并没有说服力。另外,不知道“三者并立的情况下,内容奖的要求再稍收紧”是否能够防止“一功多赏”?我举个例子:假设某人获得翻译奖,三个月后再自行提名内容奖,则他需要在这三个月内有相近的翻译和原创条目贡献;反之则需要在这三个月内的条目贡献的绝大部分为翻译。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9日 (一) 11:13 (UTC)
              • 您可以说“若曾通过推荐,则通过日视为一次中断”还有不完美之处,但不可以因此而否定其为了避免“一功多赏”的立法原意(当初立法的时候的确还想禁止“同一条目通过了这个时间间隔而被提名DYK多于一次,而且还要是同一主编”,可惜达不成共识,所以只能先禁止“同一组修订期贡献被提名DYK多于一次”的部分,这绝对带有“防止一功多赏”的特征)。这终归不能避开一个问题:不侵害他人权利何解就可以“一功多赏”?另外就 阁下的例子,若“则需要在这三个月内的条目贡献的绝大部分为翻译”,那应该是提名他拿翻译大师,因为首次得奖之前和之后都是基于翻译上的贡献,而原创只占少量根本不符合内容奖所指的原创和翻译都各有平均贡献(宽松定义的话)或突出贡献(严格定义的话);而倘接受“他需要在这三个月内有相近的翻译和原创条目贡献”则会衍生另外更多的问题:首先是将来第三次提名大师奖的贡献量问题:假设某人第一次凭翻译10个典范条目而拿下翻译专家,第二次凭翻译5个典范条目和原创5个典范条目而拿下内容专家,那第三次他应该要翻译5个还是10个典范条目才适合拿翻译大师?其次是还会衍生同一分量的贡献因为贡献次序不同而产生奖项数量不同的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5月5日 (日) 08:03 (UTC)
                • 首先,我解释一下:“反之则需要在这三个月内的条目贡献的绝大部分为翻译”是指先得内容后得翻译。其次,假设某人第一次凭翻译10个典范条目而拿下翻译专家,第二次凭翻译5个典范条目和原创5个典范条目而拿下内容专家,则第三次时他只要确保他在上次申请奖励以后有一定的条目贡献(e.g. 1、3等其实也没问题,投票者认可这样应该可以得奖就可以),而且绝大部分是翻译即可。简而言之:5、10等数字其实并不重要,在现时制度下,贡献分量不同本来就不影响得奖,只要分量不要太少即可。最后,基于上述推论,贡献分量相同与否并不重要。Σανμοσα五四运动百周年 2019年5月6日 (一) 10:57 (UTC)
                  • 问题是“有一定的条目贡献”根本无可避免要依贡献量来评估,怎么可能不重要?而且您也懂得说是“在现时制度下”才是“贡献分量不同本来就不影响得奖”,不过新的奖项规则,尤其是“三奖并立”的做法,在我而言是变了极为不同的制度,贡献分量不同会不会影响得奖根本不可能拿现时的制度来说。--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5月12日 (日) 19:05 (UTC)
  • 不论楼上诸位今天作何种解释,一功多赏的争议在未来绝对不可能避免,而且可以预见会产生频繁且广泛的争论。倾向于(-)反对。 --达师 - 370 - 608 2019年5月2日 (四) 09:55 (UTC)
  • 楼主的立论依据本人也不认同。举个极端的例子。管理员甲在站务方面有一定的苦劳,但尚无法获得站务专家奖;甲平常也写条目,偶有佳作,但也尚无法获得原创奖。他的两项贡献加起来也是平均贡献,他也拿不了任何奖。请问,是否如User:Sanmosa上方所言,也应该为他建立一个站务原创混合奖项?不设立这个奖项是否也是“鼓吹精英主义”? --达师 - 370 - 608 2019年5月2日 (四) 10:05 (UTC)
  • 上方讨论基本上反对三者并立,原因是授奖标准很模糊和一功多赏。不过,仍无人对于“废除翻译奖和原创奖,并将这两个奖项合并为内容奖”方案作出合理反对(例如“不公平”这一类最没意义而且虚无的反对理由,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基于UjuiUjuMandan的“翻译与原创贡献相同”论,我认为社群在这个时候应该针对“废除翻译奖和原创奖,并将这两个奖项合并为内容奖”方案作进一步讨论。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2019年5月19日 (日) 10:03 (UTC)
    • 我确实明确主张翻译和原创贡献相同,责任也相同。但关于是否因此就应当把翻译贡献和原创贡献合并,我暂时中立。
      • 我想到的好处是:1、如果一个人既做翻译又做原创(比如我,虽然我基于个人价值观不会申请任何奖项),那么这样的人可以更早地获得贡献奖,获得明确的社群认可;2、翻译和原创是手法的区别,而不是贡献的区别。换句话说,是做法不一样,做出来的东西用处/影响是完全一样的,那么完全可以合并,不需要强调到底某人是专擅翻译还是专擅原创。非要说的话,一个贡献显著的翻译作者必须同时具备合格的原创写作能力,一个贡献显著的原创作者通常也不至于完全没有外语阅读和翻译能力。欢迎提假设或真实的反例。
      • 我想到的问题是:某些共识基础尚不足。当前社群并未就翻译条目(其实是写作条目)所应有/推荐的行为达成共识,至少我没有看到WP:翻译指引里面写。翻译指引这类的指引和相应的内容方针合在一起,仍然缺少关于基本的写作技能的说明。这部分原本在英维是WP:常识,但现在看来因为常识水平和英维有差异,应当先达成共识,然后写进指引里。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0日 (一) 02:17 (UTC)
        • 所以如果能够就著这方面也开展讨论的话,可能更容易让整件事顺利发展, 反正这也不是维基百科最长的讨论串(方针区有一个更长的)。我不反对把相关说明定为指引,但如果定为共识页,我也不反对。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2019年5月20日 (一) 09:56 (UTC)
        • 我得说大部分人的能力远远未达“一个贡献显著的翻译作者必须同时具备合格的原创写作能力”。你可以去DYK/DC16看看,大部分翻译条目都是“人工机翻”的。究其原因,中文维基各种专业(生物,理工,外国历史)等水平都远低于英文维基。如果要求编辑有这方面的专业能力才开始写条目,那根本就找不到人。我们势必要接受未来的翻译条目都依会以“人工机翻”为主,并根据这一点来构建评价体系。--Temp3600留言2019年5月24日 (五) 17:15 (UTC)
    • 虽然合并没有硬伤(当初翻译奖是在内容奖之外新设,也就是说最早没有翻译奖只有内容奖,和这个提案的情形一致),但我主张社群应该更重视内容性贡献,因此本人认为给内容性贡献安排两个奖项是合适的。 --达师 - 370 - 608 2019年5月23日 (四) 13:52 (UTC)
  • (-)反对合并,首先公平性我不认为是不合理理由,将公平描述为虚无更是荒谬,“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更不是可以接受不公平的合理理据。上面所说的“一个贡献显著的翻译作者必须同时具备合格的原创写作能力”更证明两项不宜合并,因为原创和翻译要具备的能力要求显然就有差别,怎么可能用同一个奖来表扬?我管您效果是一样还是不一样,只要做法是不一样,就应该要有不同的名目。--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5月22日 (三) 16:56 (UTC)
  • 我很可能会在三日后对这个提案进行公示。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7日 (一) 02:31 (UTC)
我的意见是不赞成合并两个奖项至内容奖。要不就直接重启内容奖,并且同时保留原创奖和翻译奖。—AT 2019年6月19日 (三) 08:28 (UTC)
我的意见是不赞成合并两个奖项至内容奖。要不就直接重启内容奖,并且同时保留原创奖和翻译奖。—Kitabc12345留言2019年7月2日 (二) 13:31 (UTC)

另一个新提议

如果我改为重新定义翻译奖的颁授标准,又如何?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9日 (三) 14:59 (UTC)

我是指会不会应该要把翻译奖改为给予有仔细校订翻译者,而把增加内容的那一部分给予内容奖?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0日 (四) 05:36 (UTC)
编辑奖。 --达师 - 370 - 608 2019年6月20日 (四) 11:28 (UTC)
阁下的意思是把翻译奖分拆归并为内容奖和编辑奖两部分?我也不反对,但好像做翻译工作的人也比较多,其实还是可以专门独立为一个奖项的。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3日 (日) 03:58 (UTC)
我的意思是,您提议的内容现在涵盖在编辑奖里。我没有在任何程度上同意您的提议,也没有提供任何提议。 --达师 - 370 - 608 2019年6月23日 (日) 06:24 (UTC)

按Hat600的definition的话,我认为可以考虑把已获得翻译奖的人改授内容奖及编辑奖,已获得原创奖的人改授内容奖。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3日 (日) 06:38 (UTC)

校对奖可以。--Leiem签名·留言 2019年6月26日 (三) 14:58 (UTC)

请问要如何在用户页中引入CSS样式表?

又来打扰各位了。请问要如何在用户页中引入CSS样式表?在下指的是引入另外写的CSS样式表,只有引入才有效果,而不是写在Special:Mypage/common.css中只有账户拥有者才看得到的、应用在全站的样式表。

祝 编安。

台北人留言 2019年6月22日 (六) 13:40 (UTC)

做一个类似模板的被包含页,利用WP:模板样式引入到你的用户页。——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6月23日 (日) 01:00 (UTC)
谢谢您!-台北人留言 2019年6月23日 (日) 07:02 (UTC)
你先建立一个位于U:台北人子页面的新CSS页,例如建立U:台北人/XXX.css的新页面(不要跟个人使用者设定Special:Mypage/common.css混淆)好了后通知一下,请管理员将该页的页面内容模型改为“contentmodel:sanitized-css”后,就能够过Help:模板样式来使用权站都能看到的CSS样式表。--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6月23日 (日) 07:07 (UTC)
(*)提醒@A2569875站-- Sunny00217 - 2019年6月29日 (六) 01:36 (UTC)
(:)回应.....好哦。--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7日 (日) 06:10 (UTC)
了解,谢谢阁下!-台北人留言 2019年6月23日 (日) 07:11 (UTC)
建好专门用于用户页的CSS了吗?(尽量不要直接用Special:Mypage/common.css,可以开一个新的,因为要用特殊的档案格式),例如U:台北人/style.css,好了的话我可以帮通知管理员转成适当的档案格式。--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6月23日 (日) 07:15 (UTC)
(?)疑问用户页中要引入U:台北人/style.cssCSS样式表吗? 如果您同意我就请管理员帮您转档了。--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6月23日 (日) 07:18 (UTC)
是,谢谢您!-台北人留言 2019年6月23日 (日) 07:21 (UTC)
(:)回应Special:Diff/54931820已由User:Stang完成转档,请复查,感谢。--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6月23日 (日) 07:27 (UTC)
谢谢您!-台北人留言 2019年6月23日 (日) 07:38 (UTC)
  • (:)回应接着只要在页面任一地方加入<templatestyles src="User:台北人/style.css" />即可使用如<span class="topic">的内容了,很高兴能帮到您。祝编安。--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6月23日 (日) 07:45 (UTC)

如何翻译“カイ”

—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9年7月8日 (一) 00:14 (UTC)之前加入的。

—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9年7月8日 (一) 00:14 (UTC)之前加入的。

请管理员AT就使用者MeritTim滥用傀儡SmallTim一事做出解释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由于SmallTim做出违反文明之行为,警告后仍持续违反,理应被实施封禁,但MeritTim在整起事件中曾未参与。

但是,SmallTim的签名是导向至MeritTim的使用者页面,因此AT误认是MeritTim违反文明,故将MeritTim封禁三日。由于SmallTim并未被实施封禁,因此SmallTim又再次于管理员通告版发言。此举被AT发现后,AT就随即对SmallTim以绕过封禁之名实施永久封禁,并同时对MeritTim以滥用傀儡之名延长封禁一个月。此后,SmallTim于其讨论页的封禁申诉上声明其与MeritTim的关系后,AT随即就将原违反文明的三日处置自MeritTim转移到SmallTim上,并对MeritTim实施为期一个月名为滥用傀儡的封禁。

唯AT认为SmallTim不应使用签名误导他人和SmallTim违反WP:SIGN在先,因此责任在SmallTim,而非AT。事实上,无论签名有无误导性,AT仍可透过编辑纪录查看发言方的真实身份,因此没有查证是AT的疏忽,不应责怪SmallTim的签名具有误导性。

就算SmallTim的签名具有极大的争议,但是AT自始至终并从未针对签名一事与SmallTim沟通,反而直接实施封禁,SmallTim知道签名有争议后,也于封禁结束后就马上更改了导向页,因此AT确实应该对于其疏忽道歉。

最后,当AT转移封禁时已过一日,AT竟未将三日扣为二日,无故多封SmallTim一日。再者,绕过封禁和滥用傀儡并不构成事实,纯粹是AT没有经过查证,随意对使用者冠上罪名,因此SmallTim于封禁申诉要求AT道歉,但是AT回避了这个话题,直至封禁过期仍没有解释,明显地沟通无效。SmallTim 2019年7月7日 (日) 04:59 (UTC)

  • 谨ping当事人@AT。——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7日 (日) 10:33 (UTC)
  • 当初看您的签名,我也误会是 MeritTim 主账号。如有误会,我觉得也完全可以理解。同时,既然是误会,也算不上是谁的过错,解释清楚就好了。~ viztor 2019年7月7日 (日) 14:49 (UTC)
  • 首先,我封您的理由是违反文明,并不是违反签名,所以您对签名的所有抗辩在封禁角度来看没有任何意义。其次,您的签名导致误封问题,一如我之前的说明,误会的不止我一个人,大家都可以通过编辑纪录查看发言者是没错,但是这并不代表您的签名就可以随意指向其他目标。我也不是因为您的签名问题而采取封禁,而是封禁后才发现您的签名有问题。至于责任所在,我让社群判断,谢谢。其三,封禁期没有调整好确实是我的失误,我仅在这一点仅表达歉意。最后,喜见您在解封后已经修改自己的签名,希望您能继续作出贡献。以上,谢谢。—AT 2019年7月7日 (日) 15:17 (UTC)
  • 在对我的账户有疑虑时,您更应仔细查证,而非将所有责任归属全部推给我和签名。再来,上述提到的事项您并没有做好。SmallTim 2019年7月8日 (一) 07:16 (UTC)
  • 呃,建议您先弄清楚前因后果,不要倒果为因。由于不存在绕过封禁和滥用傀儡的问题,因此MeritTim我已经解封了。而构成这个封禁的原因则是受您的签名所误导。另外,责任问题如我上述提到交社群判断。谢谢。—AT 2019年7月8日 (一) 13:23 (UTC)

我不认为AT所为有任何不当,三天时间不足以把一些本来就很复杂的事梳理清楚。MeritTim的签名很明显违反WP:SIGN,这几个傀儡账号和主账号之间的关系最开始在几个管理员布告板上还没封禁时就已经把我看花了眼。当事人没有自己在用户页之类的显眼处解释清楚甚至封禁申诉也没有解释清楚;各个用户页、用户讨论页,主账号、傀儡账号之间重定向错综复杂,不出错反倒不正常。既然是误会,就没必要上纲上线。--Techyan留言2019年7月8日 (一) 18:48 (UTC)

  • @Techyan:您要我在封禁申诉和用户页解释什么?而我又没解释清楚什么?整起事件本来就不存在滥用傀儡及绕过封禁,并也解释了签名是我的疏忽,甚至向当事人道歉了,请问我哪里做得不好?再来,“我拥有傀儡”一事也不一定要公开,甚至MeritTim的用户页也有写道,尽管不是很完善。再请问各个用户页、用户讨论页,主账号、傀儡账号之间重定向如何错综复杂?仅有SmallTim的签名重定向和其用户页软重定向至MeritTim,别说得太复杂。最后,你说的不错,既然整起事件是误会,所以我更希望当事人再遇到相同的事件时,能够更谨慎地处理,请不要假定我在无限上纲。SmallTim 2019年7月9日 (二) 01:44 (UTC)
“再来,“我拥有傀儡”一事也不一定要公开”。。。。诶,难道不是“我拥有傀儡”一事一定要显著的公开才对嘛?Bluedeck 2019年7月9日 (二) 17:28 (UTC)
这件事情可以快速关闭。双方既然都认可是误会,那么其实没有继续的必要了。~ viztor 2019年7月9日 (二) 18:20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不留重定向移动”

试问回退员、巡查员技术上是否可以通过把被指向页面移动到新建的破坏性重定向页面,再不留重定向移回原始标题以通过G8删除符合G3的重定向?若能,社群是否支持这种操作?--DW祈福长宁 2019年7月3日 (三) 18:00 (UTC)

我对近期行为的声明和澄清(严肃版,绝不开任何玩笑。比较长篇大论,希望大家能耐心看完)

大家肯定会对我最近的行为和说话方法改变感到疑惑。本人最近于新手会的讨论页中发表了一篇比较具争议性的言论。如果这篇言论对任何有关人士感到人身攻击的话,本人事先在此致歉。我的确是整个人的性格扭转了,我似乎不再是两年前那位如此乖巧可爱的人。反之,我这两三个月以来我的精神状态比起以前更为恶劣,例如躁郁症等的症状,少许的事情就让我非常恼火的情况经常出现。我希望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言论,但是对我来说,很难做到。希望大家能多多包容我,即使我恍如变成了第二个维基病夫。

另外,我维基病夫必须在此澄清我去和新手会合作等行为。我绝非对维基学生会以至社群不满才这样做。只是我对于帮助新手的意见与大家截然不同。我反而认为帮助新手不应只建基于解答他们的疑难,而是应该先和他们建立朋友关系,并加强他们在维基社群的归属感和对维基百科的兴趣,这样才可以有效地帮助新手。我知道我这个想法非常荒谬和离谱,因为根本上和我能成为朋友关系的用户少之又少,并且除了即时求助和互助客栈的求助页外,几乎没有帮助新手的方法。同时我也提出这段时间在动员令帮助编写条目有困难的新手,不过学生会那边比较反对。我和维基学生会以至社群的意见格格不入,才选择自立门户,望见谅。--𝓢𝓲𝓬𝓴𝓜𝓪𝓷𝓦𝓟宁凭着耐性与骨气,维持自尊撑过去·到此一游 2019年7月12日 (五) 17:58 (UTC)

KOKUYO的地域中心“修正”行为是否正当?ITN改进方案?

程序正当性的矛盾

依据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中文维基百科中,地点说明的最高级别行政单位最好以第一级行政单位为准,也可以注明至在华语圈中具有高知名度的城市即可,比如西安、洛阳、南京、武汉、广州、深圳、厦门、台北等。”不断添附中国和台湾,涉嫌违反WP:两岸用语方针:“当需要用以和台湾作非政治性用途对比时,应使用“中国大陆”一词,不要将“台湾”与“中国”并行(表述“台湾”不属于“中国”),也不要将“台湾”与“中国内地”并行(表述“台湾”属于“中国”)。此外,虽然香港及澳门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但通常不被视为中国大陆的一部分。”

行为正当性的问题

既然近期客栈有人提到蒋介石在中国大陆污名化的问题,中共和中国在台湾,甚至香港,难道不是这种情形?在叙述中有意无意要和政治上的中国挂钩,是否亦是一种不中立?且先不论是否有宣扬台独之目的刻意制造此对立,但事实却为台独的表述提供证据,似乎中国大陆四字亦不曾在某编者脑海中划过。诸动态中,就连上海都要加个中国前缀,就显得画蛇添足,且如前文所述,恐与方针抵触。另外,今天凌晨被加上台湾二字的长荣航空的劳方,更是造成歧义导致与事实不符合的解读之产生——长荣航空罢工的劳方,不是台湾空服员职业工会。最后,不断按自己的理解,去修改基本无异议的动态内容,是否接近于条目所有权的行为?另外,之前我就和其起过争论,我长时间不说话,不代表我对其种种行为之赞同,请好自为之。

搁置的Itn改善讨论

Itn相关的讨论区太多,以至于有许多搁置的讨论,建议Template talk:Itn、Wikipedia talk:新闻动态候选、Wikipedia talk:新闻动态等(±)合并为一个讨论区,并且列到互助客栈里面,以减少目前该区缺乏监督的情形。Wikipedia talk:新闻动态候选#新闻动态有一段2014年至今未解决的讨论,其中认为User:KOKUYO无论是否自行决定哪项新闻要登上首页,都要至少在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上提供讨论的空间,我认为这是可行之举,但是至今未有所改善,这个板块几乎成为了KOKUYO的一言堂,甚至于别的管理员要加上什么,都几乎没有不被KOKUYO修改的。Portal talk:新闻动态里面亦在4月份提及2019年四川凉山木里森林火灾等重大条目迟迟不能入选,当时有站外意见认为管理员有意无意要淡化中国大陆的重大新闻,我亦有类似意见。另外,Template talk:Itn#关于校内暴力、职场暴力及大规模谋杀事件里面的提出者减少播报的态度,我是非常支持的。

最后关于校内暴力、职场暴力及大规模谋杀事件的讨论内容较少,我在此进行补充。依照常人思维,校内暴力、职场暴力及大规模谋杀事件属于社会所不容忍,正常情况不会产生,常人即便只是稍有涉及,也会对类似的行为感到愧疚与恐惧。但是,一旦人们收到了类似行为受到纵容的信号,就会产生破窗效应,因而产生模仿行为。大规模谋杀事件更加特殊一些,因为大规模谋杀事件,往往在媒体渲染下成为恐惧营销:媒体对其罪恶的模糊报道,恰恰标签化了罪犯,罪犯的意涵即超脱了犯罪本身,杯弓蛇影间人民更加恐慌;是否是真相对这些无良媒体并不重要,因为人民越恐惧就约会相信,报纸反而畅销,我不希望维基百科如此。因此,我反对维基百科为任何媒体口中的恶棍进行任何形式的恐惧营销,对于任何可能导致标签化的行为都应当谨慎对待。

--Unravel17留言2019年7月7日 (日) 00:55 (UTC)

在此澄清一下:
  1. 当前绝大部分新闻都会在“不会产生争议的地点”前面加上国家,如“美国纽约”、“新西兰南岛”、“冰岛艾雅法拉冰盖”等,至于“钓鱼台列屿”之类的可能加上就会引起争议的地点就不会添加国家。如果单独只有中国没有遵循此方式(如预设中文维基用户是华人,都知道上海是哪个国家),那便是违反地域中心的宗旨。所以,“就连上海都要加个中国前缀,就显得画蛇添足”这句,其实就是地域中心的见解。
  2. 关于长荣航空罢工的部分,“团体协约是由长荣董事长林宝水、总经理孙嘉明,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常务理事李滢、副秘书长周圣凯代表双方签约”。由于罢工尚未结束,所以把空服员工会往前挪动,作为“将在7月10日结束罢工行动”的主词。
  3. 我自己的定位是维持新闻动态有最低的更新(当其他语言版本更新后,中文维基百科不能没有改变),新闻动态候选则是只要有共识便能放上。关于当前新闻动态候选的流程,是新闻提名获得共识(即1人以上参与支持),管理员才会认定这提名有共识,并依照该流程更新;如果提名没有呈现出共识(即只有提名人提出),管理员直接更新ITN,那么即管理员自己更新,而非依循新闻动态候选的流程。
  4. 经过上次的讨论后,我也略为修改更新新闻动态的参考依据,包括德语维基百科和荷兰语维基的首页更新改列为参考(需要其他语言的维基有提名以上的佐证),及加上韩语维基首页来解决地域中心问题(原本还希望有日语和蒙古语等东亚语种的维基百科,无奈这两个的新闻动态更新已经长期停滞)。
  5. 还有,我从来没有拒绝其他管理员更新模板,又或者其他非管理员用户透过新闻动态候选流程取得更新共识。但如同其他管理员也会帮助我解决地域用词、语法、图片等等失误,我也会帮忙其他管理员整理模板用语、格式长期以来的统一。
--KOKUYO留言2019年7月7日 (日) 03:17 (UTC)
(!)意见:“不会产生争议的地点”定义含糊,我已经指出阁下所为可能违反两岸用语方针,若因此产生争议又要加上国家则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以下是逐一(:)回应
  1. 没有方针支撑阁下的做法,具体方针我已经给出。此外,桃园市怎么不加呢?还有,上海不是国家,谢谢。最后,我相信维基人的地理没有好到所有认识所有地名,如果我写个皮特凯恩群岛还要加上英国,岂不是时空错乱?我的理解是,依照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的方针,阁下何须画蛇添足,不断研究其国家归属,去添附标签呢?
  2. 如阁下所的材料给出,签订协议的是桃园空服员职业工会而不是台湾空服员职业工会,我亦已经给出。将桃园空服员职业工会说成是台湾空服员职业工会,这是否是原创说法?管理员为了所谓去地域中心化,做多少类似原创,会是合理的呢?
  3. 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呢?实际上那个版面大部分人不会关注,最后还是管理员进行操作。如2019年四川凉山木里森林火灾这种有人迅速更新的重大新闻都要搁置许久,是不是ITN已经失去了其最初促进条目更新的目的,转而成为了展现管理员个人的国际观的舞台?
  4. 如前述,展现管理员个人的国际观的舞台?这个国际观十分有趣。首先一中一台就可以引起许多大陆人的不满。其次,忽视亚洲本来就已经成为了西方的诟病之一,以此判断国际与否,更是奇怪。最后,将本站内的沟通责任推卸到站外,在多次提议后却不去说明改善意见,我不认为这是什么缓解疑虑的举措,反而加深了对你不愿做出更多改进的印象。为自己辩护,可以啊,但是然后呢?忽视掉任何改进的讨论,就像在此处一样,我把的改进意见都给无视掉了?
  5. 我没有说你拒绝,我说“别的管理员要加上什么,都几乎没有不被KOKUYO修改的”,我认为这近似WP:条目所有权。阁下说“模板用语、格式长期以来的统一”,那么这个统一又是什么意思呢?难道阁下认为别人的编辑就不是为了“模板用语、格式长期以来的统一”,而只有“KOKUYO修改的”才是“模板用语、格式长期以来的统一”?“都几乎没有不被KOKUYO修改的”,这不是已经表明了对于其他人的不认可?
--Unravel17留言
@Unravel17:KOKUYO似乎修正过来了。
但在下不清楚一点,这位管理员是第几次因为这种问题被在客栈上或者其他讨论页面提及了?还请各位赐教。--痛心疾首留言2019年7月8日 (一) 16:32 (UTC)
  • 仍然建议以具体问题举例来讨论问题,否则社群不容易参与。只有看到具体问题才知道自己有没有正确理解和引用方针指南。举一例,我认为“上海”并不需要前面加国家名称。中文世界不知道上海在哪里的恐怕寥寥无几。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9日 (二) 02:43 (UTC)
    • 我认为需要加上,正如其他国家的城市一样,应该国名+城市名,否则反而有违反地域中心之嫌,也不见得加上国家名会造成什么重大障碍。—AT 2019年7月9日 (二) 17:37 (UTC)
      • 部分城市是“国际城市”,我认为这些地方无须加入国家。比如香港。~ viztor 2019年7月9日 (二) 18:27 (UTC)
        • 如果新闻动态同时出现中国和台湾,就会违反两岸用语方针。所以需要讨论使用。目前依照地域中心的方针,不需要添加,但是KOKUYO一直在缺乏共识的情况下,添加上他自己觉得重要的内容,已经好几次引起争议了。此外,我希望合并新闻动态各类讨论区(包括Template talk:ItnPortal talk:新闻动态Wikipedia_talk:新闻动态候选等),并放到互助客栈里面,这样透明度更高一些,我觉得这一方案是可行的,惟需要更多共识。--Unravel17留言2019年7月9日 (二) 18:29 (UTC)
          • 若首页上典范条目中有“中国”,优良条目有“台湾”,是否违反两岸用语方针?ITN 里面不同新闻里,一条有“中国”另一条有“台湾”呢?同一条新闻里同时出现“中国”和“台湾”的情况我想应无争议地违反了两岸用语方针。--Tiger留言2019年7月10日 (三) 02:21 (UTC)
          • (:)回应:我认为均容易令人误解为维基百科认为中国和台湾对立。依照方针,应当是中国大陆作为台湾的对应词语。优良条目和典范条目至少是独立模块,而且有较长的正文,不容易产生误解。而ITN作为独立的模版,按照KOKUYO的话说要保持“模板用语、格式长期以来的统一”,所以应当讨论其如何统一:是否按照其个人见解的统一,还是社群应当有规范?我认为社群应当有所规范,有所监督。--Unravel17留言2019年7月10日 (三) 10:26 (UTC)
      • @AT:任何方针指南都允许例外,惟须证明例外性。上海在汉语圈的城市里,论知名度显然是顶级的。并不会有哪里的中文读者不知道上海是哪里(包括zh-2左右的非母语者)。换言之,提及“上海”时,不在前面加上国名并不会对任何中文维基百科读者造成障碍。(这种城市并不多,普通的中国大陆省会城市都不行。)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11日 (四) 05:19 (UTC)
        • 我还是比较建议加国名,至少上海的情况,加中国大陆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在这里我考虑到的只是城市便应加国名,香港澳门等特殊地区则不用。当然我不是在说什么强制性,但至少不应该阻止别人添加,因为这是一项完全正常的编辑。—AT 2019年7月11日 (四) 13:11 (UTC)
  • 中文维基并不是属于华人的维基。"中国上海"没什么不好。--Temp3600留言2019年7月16日 (二) 23:21 (UTC)
  • 开一个列表出来,决定各地地名是否应该有相对应的前缀,就可以了。 DC17FLC GAC 2019年7月17日 (三) 10:06 (UTC)
  • 话说新闻动态自己有方针或指引之类的独立规定吗?——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17日 (三) 16:34 (UTC)

如何成立“支持反送中放置滚动新闻大陆维基人群”?

以下讨论已结束,请不要对此存档进行任何编辑:本讨论串没有继续进行的必要,故关闭。 Stang 2019年7月17日 (三) 20:45 (UTC)

我是大陆维基人,我支持香港人民反送中,我支持反送中放置香港区域维基百科滚动新闻。我不想被Lifeingenso,Rowingbohe,痛心疾首,Unravel17,YFdyh000等大陆维基人代表。每次我用VPN翻墙香港看到维基百科滚动新闻显示反送中我都感到十分振奋。请问如何成立“支持反送中放置滚动新闻大陆维基人群”,让我们这些支持香港人民在风雨中抱紧自由的大陆维基人能发出我们自己的声音,而不是被代表?174.138.212.84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18:36 (UTC)

我觉得大陆更应该成立“反《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群。不如先从起个叫得响的名字开始?--140.180.246.189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19:04 (UTC)
建议参考Wikipedia的创始原则第一条,对中立性的说明。~ viztor 2019年6月15日 (六) 23:49 (UTC)
编辑条目而已。--1233 T / C 2019年6月20日 (四) 05:22 (UTC)
您好,视乎您所用的即时通讯软件类型,您可以使用多种方法创建该群聊:
  1. 如果您用的是QQ软件,您可以登录QQ客户端->进入群聊界面->点击“创建”,选择“创建群”->选择群类型->填写群名为“支持反送中放置滚动新闻大陆维基人群”->点击“下一步”->在您的好友列表中邀请好友进入成为群成员->点击“完成创建”,就可以创建一个这样的群聊。
  2. 如果您用的是telegram软件,您可以打开菜单栏,选择“新建群组”,填写群名为“支持反送中放置滚动新闻大陆维基人群”,点击“完成”,在您的通讯录中邀请他人进入成为群成员,就可以创建一个这样的群聊。
  3. 如果您用的是discord、irc或其他软件,您也可以通过谷歌等搜索引擎搜索这些软件的用法,或者致电客服询问。
{#(set-global-staff-size 10)  a' b' b' a' a' g' g' c' g' a'2 r4 \bar "|."}
2019年6月16日 (日) 06:16 (UTC)
感谢指导🙇‍🙇‍🙇‍🙇‍🙇‍🙇‍🙇‍🙇‍🙇‍🙇‍🙇‍🙇‍🙇‍174.138.212.84留言2019年6月16日 (日) 20:27 (UTC)
以上内容应移动到WP:知识问答。--进入低产期的Rowingbohe♬Taizhou/Sign 2019年6月16日 (日) 06:43 (UTC)
他们并没有代表你。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6月16日 (日) 13:20 (UTC)
公告栏不是宣告板;宣导一部分人的意见,可视之拉票站外讨论及共识值得质疑。--YFdyh000留言2019年6月16日 (日) 22:13 (UTC)
咱不知道你书的是啥。-- 2019年6月17日 (一) 14:50 (UTC)
如何成立?不能成立。(Guarten?Guarten。)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4:18 (UTC)
  • 建群可以,你们自己群聊就成,不过别放置滚动新闻,要不然实在有违中立性原则,支持或反对逃犯法案都不是维基媒体的立场。--侧耳倾听 2019年6月26日 (三) 06:49 (UTC)
  • 顺便提一下,《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只是规定不能让个人隐私信息出境,没有规定公民不能访问外国网站。但是C国工人党最近几十年以来打着社会主义旗号搞威权主义实是**。宪法规定的公民自由在实践上十分受限。“无产阶级专政”也不见得领导人都是无产阶级。怀念赵紫阳时代。--Inzhrui留言2019年6月29日 (六) 14:59 (UTC)
  • (*)提醒用手成立。--Kitabc12345留言2019年7月2日 (二) 13:35 (UTC)
  • (!)意见:这个话题跟维基百科无关,建议关闭、不存档。极少数反送中的代表不了大陆人,别给大陆人丢脸。--风云北洋Talk 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 2019年7月12日 (五) 02:53 (UTC)

请求更改内容模型

User:DW_YoungDLS/styles.css:修改为sanitized-css以便使用class属性。# D 2019年7月16日 (二) 15:37 (UTC)

User:DW_YoungDLS已经更改。 Stang 2019年7月17日 (三) 21:14 (UTC)

批量建立新通用顶级域名条目

大约是2006年,当维基数据还不存在时,@.NET建了内容几乎相同、来源完全相同的一大批国家代码顶级域名。而今天我发现.icu这一新通用顶级域名eml:.icuoc:.icu这两个计划有条目。前者为艾米利亚-罗马涅语维基百科,后者为奥克语维基百科,而这两个计划早已把所有的顶级域名都建立起条目了。请问这些条目在中维的关注度是否足够?若足够,是否可以考虑批量建立这些条目?--Rowingbohe♬欢迎参加第十七次动员令台州专题 2019年7月17日 (三) 23:40 (UTC)

不同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有不同的收录标准。这里还需要考虑到有没有资料可以写,如果只是 “XXXX批准,“XXXX托管” 那么放在列表里足以。绝大部分通用域名没有足够的历史可以写。建议先完善互联网顶级域列表~ viztor 2019年7月18日 (四) 00:30 (UTC)

7月18日DYKC之编辑冲突情况

请见7月18日的情况。有用户不理解什么是编辑冲突,各位到“吴息凤”条目提名就知道我的意思了。

  1. 用户做出这个动作special:diff/55280764
  2. “大理港”的提名因为被“编辑冲突”而被删掉了,换成了我的提名
  3. 其他用户看成是我重复提名,根本就没有这回事
  4. 在不看页面历史的情况下,GZWDer把两个提名改成一个提名。

在这里给想要处理此事的人几个参考,可取其一:

  • 被删除的提名就让它这样消失,并存档到条目讨论页
  • 恢复被删除的提名,但是提名时间不更改
  • 允许被删除的提名恢复并重算提名时间

其实这件事也有我的提名的问题,是不是应该让它摆着,还是也要延长提名时间。其实应该教育维基人什么是编辑冲突,避免这些没有必要的事情。黄居士留言2019年7月21日 (日) 12:50 (UTC)

  • 编辑冲突... 囧rz... 在下以外人的角度看,觉得还是允许被删除的提名恢复并重算提名时间会比较好-- Sunny00217 - 2019年7月21日 (日) 14:17 (UTC)
  • 那天我也注意到了,翻了半天条目历史,确认原提名已经被恢复了就没管了。在DYKC,编辑冲突是常事。其实我觉得可以采用enwiki的方法,就是每个提名建立一个页面。--Rowingbohe♬为 KyoAni 祈福🕯 2019年7月23日 (二) 02:15 (UTC)
  • 搞了半天,有注意到提名恢复了,并通过了,那我就不必管了。感谢各位抽空理我哦。--黄居士留言2019年7月23日 (二) 05:33 (UTC)

苹果日报

苹果日报在2019年4月10日实施会员免费订阅制,更在6月17日后需付费HK$3(香港)或NT$10(台湾)成为会员,直至9月1日,否则只限阅览“编辑推介”的精选新闻及全部新闻标题,但无法阅览影片、新闻内容,敬请留意。--A1Cafel留言2019年7月8日 (一) 06:58 (UTC)

媒体应该没有权力要求不能引用才对。又不是记者私人日记。黄居士留言2019年7月21日 (日) 13:56 (UTC)

用户兼管理员的与管理员权限无关的个人编辑。十二余年后依然缺乏提供原文来源。如何适当处理?

时间发现时间早于去年八月中,本人在该管理员留言,至现时为止半年内该管理员没有就个别条目内容与在下沟通。现时在等侵权的办法。还有没有办法要求该用户沟通呢?--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15日 (一) 20:36 (UTC)

请给出指向内容问题的链接而不是你想批评的人的用户页链接。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16日 (二) 01:55 (UTC)
逐点回应。多谢上面提供的办法。--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17日 (三) 01:33 (UTC)
怎么又是你?如果觉得有问题,请改写并WP:RRD。问题条目是指费尔南·佩雷兹·德·安德拉德。——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6日 (二) 02:02 (UTC)
因为应该熟识可供查证方针的相关人士一直没有回应在下的提问。多谢上面提供WP:RRD。--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17日 (三) 01:33 (UTC)
另外补充: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oldid=52913783 、 Topic:Ut792ticywpmzbih。——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6日 (二) 02:08 (UTC)
无法理解一个重要度低、质量从未超过初级的条目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如果确实侵权,应当删除。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16日 (二) 02:34 (UTC)
这个现象是因为相关条目十二年余一直没有被查出有问题,直至约半年前才找出问题。相关人士在在下约半年前提问下依然没有回应,因而才再一次在这里发问。多谢上面提供“如果确实侵权,应当删除。”的办法。--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17日 (三) 01:33 (UTC)
请说明到底有什么问题,而不是专注于人身攻击。否则我无法相信你是为了条目质量好。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17日 (三) 01:49 (UTC)
人身攻击”是指指在沟通对话时,攻击、批评对方个人因素相关之断言或质疑;如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在下的意思是指该人士的操作有问题,不是其人的个人因素。所以在下没有人身攻击。在下一开始就是指出操作有问题。在此询问解决办法。--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17日 (三) 03:39 (UTC)
OK。我相信你不是在做人身攻击。那么我无法理解你的陈述逻辑。这件事和管理员有什么关系?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17日 (三) 04:42 (UTC)
重点是就算Stewart自己建立条目;条目依然缺乏来源。Stewart自己是该条目内容方面的专家么?如果Stewart不是的话,Stewart也没提供来源。但Stewart作为管理员,一)没有回应在下的提问、二)没有用回应、讨论等表达出“加来源、出处”(在维基上,就是维基规定“可供查证”)的知道、三)如果是该条目内容方面的专家,则运用管理员的权限去自行操作、处理。但看来不是该条目内容方面的专家(该条目出现于十二年余前。如果当时不是专家但有心学习的话,现在应该是有些板斧吧。)。所以Stewart既不想(一、二)和可能不能(二、三)操作,故这件事和管理员有关系。--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17日 (三) 14:26 (UTC)
我认为您的主张于理不通。如果觉得条目有问题请改善。改善之前当然应当发起讨论,但既然已经是12年前的条目,时过境迁,找原作者讨论的必要性很低。而且您所说,12年前某人写过的条目,现在应该比12年前更了解,也是不充分的。我的看法是,如果你想改善条目,大可以大胆编辑。现在条目的质量很低,低到提删都不是不行,我看不出来你应该有什么顾虑。如果你想批评人,劝你立即停止。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18日 (四) 01:08 (UTC)
请你提出你的主张的意思是指什么?先退后,看一看资料,我所说的一)、二)都是出现过的。你如何面对那些资料呢?多谢阁下的意见。--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21日 (日) 03:54 (UTC)
我决定不再理会您关于该条目的意见。我认为不值得关注。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22日 (一) 01:15 (UTC)
在下看到的是,阁下不面对对个别用户兼管理员不沟通或讨论。如阁下的决定确实就如我上一句表达的,我只能说遗憾;各位看官也也可作证:在下曾努力推动沟通。多谢各位。---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22日 (一) 17:33 (UTC)
祝你好运。我认为你的诉求无意义。我看不到你的诉求对条目质量有任何帮助,所以判断你的主张是在浪费社群的资源。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23日 (二) 02:31 (UTC)
参见以前多次讨论可以得知,此用户对维基规定异常地不理解,只是在不断缠绕不同用户,寻求解决一个不存在的“问题”。如果情况持续,我不日内将会正式作出举报,敬请合作。—AT 2019年7月16日 (二) 13:28 (UTC)
就AT行政员认为在下“参见以前多次讨论可以得知,对维基规定异常地不理解,只是在不断缠绕不同用户,寻求解决一个不存在的‘问题’。”,在下分多部回答。一)这次问题所用得到的维基规定是“可供查证”,并不是“假定善意”方针。请不要过度延申。二)承上,就“参见以前多次讨论可以得知,对维基规定异常地不理解”,请明确指出哪些讨论句子说明在下“是对维基规定异常地不理解”,而不是阁下想当然认为在下“是对维基规定异常地不理解”。反之,在下向阁下提问的原因之一是阁下的留言页说明阁下是历史相关专业及出身地区接近,尽管此条目提及的内容不是阁下专业的地区。总之,在下向历史相关专业的阁下提问,总比不知道是不是有相关专业的条目开始者更好。在下是被隐瞒多年和被用户擅自拿用我私人的资料据为自有是这次事件出现后才可以从事件的细节里知道的。三)承上,询问不同用户是因为不能就“相关维基规定”得到明确理解,或者得到某些多年在这里贡献的用户所想当然的想法。四)就一个不存在的‘问题’,如果从字面上看,应该会认为是不存在的“问题”,但相关人士半年多以来一直没有就在下的提问提出回答。在下反而提供相关文字是本人作品的可能性。承上“一个重要度低、质量从未超过初级的条目有什么值得争论的”的看法,这次事件可以作为以后的指标:除AT提出过(甲)作者因站务从其他条目内容搬动内容外,应该提供内容的来源,以符合维基规定“可供查证”。从其他条目内容搬动内容的相关操作会存在于页面历史当中,那些页面历史就是符合维基规定“可供查证”的证据。今次条目内容不是(甲)的情形,故条目开始者应该相关内容的专家,或者提供内容的来源。今次条目的英语版是在下比中文版更早的若干年前所写,故在下被用户擅自拿用我私人的资料据为自有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五)就“如果情况持续,我不日内将会正式作出举报”,但最初的起因是条目开始者没有提供内容的来源。该条目开始者是不是相关内容的专家呢?所以问题的起因是该条目开始者的操作错误,而不是阁下认为在下在外观上缠绕地提出意见。--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17日 (三) 01:33 (UTC)
为什么都是中文,但是打再一起我却看不懂...,所以你是觉得“Stewart这个人很讨厌,随意翻译内容还没有加来源,简直是污辱?”大概4这样吗?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7月17日 (三) 02:36 (UTC)
不是。一个人是否很讨厌是就个人因素相关之断言。如果在下是因为这个人很讨厌这个个人因素作出断言,那就是人身攻击。但在下是指操作问题,所以不是。--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17日 (三) 03:39 (UTC)
OK,那么我理解你的意思。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7月17日 (三) 03:44 (UTC)
在维基上,要其他用户添加来源本来就很难,我最近一次和人大吵结果他还是在电视剧专题活得好好的,真的没来源你还是自己加吧,等别人?跟你说啦,太阳就算从西边升起也不会有这种事情。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7月17日 (三) 02:36 (UTC)
多谢指出一个解决办法。--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17日 (三) 03:39 (UTC)
标题写说管理员,但这件事情与管理员并无关系,而且Ktsquare你确定该条目建立的时候Stewart就是管理员吗?
你应该阐述清楚你的重点,我现在只看到“管理员写条目不加来源”,这是你要表达的意思吗?对了,你可以用分段,不然一堆粗体和一堆字,他人不容易抓到重点。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7月17日 (三) 02:41 (UTC)
重点不是该条目建立的时候是不是管理员。这个事情本身与管理员并无关系;但作为管理员,是否应该细心留意与现实有关系的约定俗成“加来源”(在维基上,就是维基规定“可供查证”),才会被推举为管理员吗?那么,不细心了若干年是这次表现出来的外观。在下询问细心是不是适合作为管理员的个人因素。这样的问题是可以的么?因此,使用“管理员”这个符号。--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17日 (三) 03:39 (UTC)
其他“一堆粗体和一堆字,他人不容易抓到重点。”这个,迟些再分。--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17日 (三) 03:39 (UTC)
我也看不懂他的中文⋯⋯ ——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17日 (三) 03:26 (UTC)
  • 给大家看看引文:

以上。简而言之,Ktsquare认为他12年前在站外的译文被Stewart取去建条目。 DC17FLC GAC 2019年7月17日 (三) 10:21 (UTC)

简而言之,在下认为本人在英语版或其他来源的资料、或其他人的资料被Stewart取去建条目。重点是就算Stewart自己建立条目;条目依然缺乏来源。Stewart自己是该条目内容方面的专家么?如果Stewart不是的话,Stewart还是没提供来源。--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17日 (三) 14:26 (UTC)
“简而言之,在下认为本人在英语版或其他来源的资料、或其他人的资料被Stewart取去建条目。”证据?要提醒您分拆维基已有内容并不构成任何问题。“重点是就算Stewart自己建立条目;条目依然缺乏来源。Stewart自己是该条目内容方面的专家么?如果Stewart不是的话,Stewart还是没提供来源。”只是来源问题的话,您挂个来源请求又好,来源不足模板也行,不用如此兴师问罪吧?—AT 2019年7月17日 (三) 14:37 (UTC)
所以到底是哪里啊,stewart用超能力窃取你的脑袋资料吗?还是Ktsquare你网站用太多所以想不起来了?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7月18日 (四) 04:24 (UTC)
结果我终于明白Ktsquare的意思了。我有些怀疑这是不是被害妄想症的病例,又或是Ktsquare对Stewart有单向或双向的私怨。 DC17FLC GAC 2019年7月19日 (五) 09:13 (UTC)
+1-- Sunny00217 - 2019年7月22日 (一) 08:24 (UTC)
如基于证据推测,该用户没有提供来源(没有证据);顺便多谢柳橙汁在早前说“我现在只看到‘管理员写条目不加来源”’”。而该用户所使用的条目内容,在下在英语维基有开条目;时间比该用户开条目更早(有旁证,可供翻译)。另外,阁下和柳橙汁比该用户兼管理员优胜的是肯回应、讨论。该用户却没有就事情回应,持续半年。--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21日 (日) 03:54 (UTC)
在下看到的是,有些用户不知道以不知什么原因,作出以个人因素的断言,不直接面对个别用户兼管理员不沟通或讨论的现象。据“人身攻击是指指在沟通对话时,攻击、批评对方个人因素相关之断言或质疑;如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这些用户已经有人身攻击。我出于对这些用户使用其宝贵时间去留意我的留言,提醒他们:“值得为两个用户之间的分歧去人身攻击其中一方吗?”回到话题上,如阁下们的决定确实就如我上面表达的“不直接面对现象”,我只能说遗憾;各位看官也也可作证:在下曾努力推动沟通。多谢各位。---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22日 (一) 17:33 (UTC)
AT, 给大家看看引文:

哪里可以提报侵权,或者相关资料。--- Ktsquare 留言 2019年7月22日 (一) 18:09 (UTC)

WP:RRDWP:CV。—AT 2019年7月23日 (二) 14:51 (UTC)

User:Sunny00217解释本人留言违反何方针指引

User:Sunny00217这笔编辑中将本人的留言移除,且未给出任何理由。因此我要求您向社群解释,本编辑何处违反方针指引?--Antigng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04:48 (UTC)

--Antigng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05:07 (UTC)

关于修改过的图片,其版权状况

阅读版权条例的时候没有找到针对以下情形的版权归属:

  1. 此图片包含文字和图像,并且图像中使用外文解释内容
  2. 文字对于图像的理解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3. 使用者翻译了图像中的文字并进行了镶嵌
  4. 此图片源自网络搜索
    1. 子情形1:版权明确,能够找到版权人(是否应算作二次创作)
    2. 子情形2:版权不明确,难以找到版权人

举个例子:

在我编写的条目RPG-30中引用了右边的图片:File:RPG-30 System Explanation.jpg
它是通过Google图片搜索关键字“RPG-30”后再使用上传图片搜索得到的结果,是其中内容最多的一张(英文版本有少量删减,俄文版是内容最多的)。我按照个人理解和图片内文字含义,翻译并嵌字,然后按照“合理使用”上传维基百科。

请问这类图片其版权归属应为?我的做法是否合理? 感谢诸位回答Jack.A.Black留言2019年7月22日 (一) 06:41 (UTC)

页面存废积压讨论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积压讨论日数99,请大家关注。 个人认为有一些已经可以算达共识,另外iPadOS 13iPadOS版本历史我是打算直接重定向到iPadOS,希望大家帮帮忙。—John123521 (留言-贡献) 2019年7月27日 (六) 05:36 (UTC)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9/07/07#与中共国相关似乎无法存档?--John123521 (留言-贡献) 2019年7月30日 (二) 14:39 (UTC)

Expand language系列模板的语言

在实际使用此类模板时,发现即使条目的源语言非英语,或者其他语言版本比英语版本更完善时,可能是考虑到对语言的掌握程度,挂模板的大多还是会选择expand english,不知指定语言的实际作用有多大?或者说是否可以直接挂expand language呢?--Br2 2019年7月29日 (一) 23:47 (UTC)

发现疑似苏俞安破坏

今日发现此ip用户Special:用户贡献/2401:E180:8882:60F1:51DE:7D8C:7A96:D8F2对数个政府及宗教条目进行无根据之修改,其行径跟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苏俞安如出一辙,希望管理员处理,谢谢。回廊彼端留言2019年7月30日 (二) 11:53 (UTC)

发现已经有管理员处理了,谢谢管理员辛苦。回廊彼端留言2019年7月30日 (二) 11:58 (UTC)

请求管理员复核User:CS Londoner的封禁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理由:

  1. 此用户在多个页面进行编辑,而其编辑皆为增加不中立及原创研究的内容,违反WP:NPOVWP:OR。期间有多名编者对他的编辑进行回退和向他发出警告,他依旧我行我素和继续增加不中立内容。明显为纯破坏用户。
  2. 此用户仅于有关元朗的页面增加不中立和相似的内容,明显为WP:SPA
  3. 将讨论页当作自己的网志或论坛,违反WP:TPG

请管理员复核User:CS Londoner的封禁和希望能延长其封禁期限,亦希望@Manchiu:能前来解释其封禁和讨论。谢谢。--SCP-2000留言2019年7月26日 (五) 05:31 (UTC)

  • “回退”和“警告”都不是有效沟通。请问社群已经和那个人做过什么样的沟通?封禁的目的是阻止错误,但要阻止错误就必须努力沟通。不要急于解决人。“你认为他做错了”和“别人也认为他做错了”以及“别人警告过他了”都不构成应当延长封禁的理由。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26日 (五) 07:07 (UTC)
    • 从讨论页和其他页面的编辑中,可见他仅是想宣传和张贴他个人原创观点,并没有与他人作沟通的想法。而社群有没有对他进行沟通,也不见得与延长封禁有何关系。个人希望管理员能延长其封禁期限,以避免维基百科受到破坏。谢谢。--SCP-2000留言2019年7月26日 (五) 17:03 (UTC)
  • 就该用户封禁时长,我认为封禁并非用以作为惩罚用户,目的是制止当下破坏。若封禁后再有其他破坏编辑,才有可能进一步延长时间。-千村狐兔留言2019年7月28日 (日) 03: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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