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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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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霄(15世纪—16世纪),腾芳,号蓉溪、蓉泉,江西临江府新喻县排江乡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简霄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江西乡试举人[2]正德九年(1514年)成进士,获授石首知县,十一年调任黄冈县。十四年十一月,授山西道试监察御史,嘉靖六年六月升任大理寺右寺,平反案件有声。九年丁父忧归,十二年九月服阕起补左寺丞。十二年十二月,他获擢官佥都御史巡抚河南,十五年十一月,进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十八年六月与魏国公徐鹏举发生争端,被革职闲住。后升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奉命护送慈孝献皇后入葬显陵,很快请求辞官回乡,不久去世,有《历官奏议》及《政要蓉泉漫稿》流传[1]

家族

曾祖简显汉,祖父简应梦,皆隐德弗仕。父简成(1454年-1530年),字缉典,以字行,号适斋,嘉靖九年五月三日卒,年七十有七。前母黎氏,封孺人;母闵氏。弟简霖、简秋芳。

引用

  1. ^ 1.0 1.1 同治《弋阳县志·卷九·人物志》:简霄,字腾芳,排江人,正德甲戌进士,授石首令,厯官大理丞,平反有声。擢佥都御史巡抚河南,进南京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升兵部右侍郎,奉命护慈孝献皇后南显陵,寻乞归卒,著有《厯官奏议》及《政要蓉泉漫稿》。 省志作《蓉溪集》
  2. ^ 同治《新喻县志·卷八·选举》:宏治十七年甲子乡试……简霄 见进士

参考文献

  • 同治《新喻县志》·卷八·选举
  • 同治《新喻县志》·卷九·人物一
官衔
前任:
高岩
明朝石首县知县
1514年-1516年
继任:
张泉
前任:
胡洁
明朝黄冈县知县
1516年-1519年
继任:
王浩
上元举人
前任:
吴山
明朝河南巡抚
1533年-1536年
继任:
易瓒